第407章


这只花豹也是倒霉,前一天,它好不容易捕猎到一只黑斑羚。

结果,被一群鬣狗群截胡了。

今天,它将目标放在了角马群里,刚刚生下来不久的小角马上。

可偏偏,陆奇也盯上了这群角马。

花豹本来想再靠近一些再发起攻击的,这样捕猎的成功率更大。

可还没等它有所动作,陆奇已经先行一步出手。

惊动了角马群。

它的捕猎计划,也因此以失败而告终!

刚刚猎杀一只角马,这个时候,出现一只花豹。

对陆奇来说,不是什么好事。

陆奇并不想和花豹有所争斗。

因为,附近,还有一群鬣狗群。

再拖延一段时间,这里的血腥味,就会引来一大群鬣狗。

所以,陆奇第一时间,将手放在了匕首上。

如果这只花豹够聪明,这个时候最好离自己远一点。

如果它要是不识趣,陆某人,只好先下手为强了。

冷厉的眼神,警告这只花豹,告诉它:“不要乱来。”

同一时间,这只花豹也感觉到了陆奇的杀意。

它微微犹豫了一下。

低低叫了两声,缓缓后退。

这时,陆奇才发现,草丛里又跳出来三只小花豹。

三只小花豹好奇的看向了陆奇所在位置,不知是被血腥味吸引,还是对陆奇感到好奇。

然后,在母花豹的低声催促中,步履蹒跚的跟在母花豹后面,离开。

原来,这还是一只单亲妈妈的花豹。

看着母花豹离去,陆奇微微沉思。

猫科动物,大多数都是独居,花豹也是如此。

除了交配的时候,其他时候,花豹都是独来独往。

虽然有时候,两只花豹碰到,也会合作捕猎。

不过,享用食物后,它们又会分开。

哪怕生育的时候,也是母花豹独自生育,独自将孩子养大。

这只花豹,带着几只,看起来才生下不久的小花豹,在这片有鬣狗群生存的草原游荡。

这不是一件明智的事。

一个不注意,它的孩子,就有可能被鬣狗群叼走。

不过,这貌似和自己没什么关系。

虽然同情母花豹,但是陆奇也不会平白无故,将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分给它。

大草原里,本就是弱肉强食,每天都在上演杀戮。

在这里生存,就要适应草原的法则。

自己能帮得了它一时,帮不了它一世。

摇摇头,陆奇收回目光。

将角马扛起,朝巨岩走去。

而就在陆奇离开不久,这只母花豹又折返了回来。

它并没有走远。

来到陆奇猎杀角马的地方,母花豹舔舐起了流淌在草地上的血液。

它实在是太饿了。

饿到它已经没有奶水,给它的三个孩子吃了。

突然,母花豹竖起耳朵。

它低低叫了几声,连忙带着几只小花豹离开。

不一会儿,有三只鬣狗出现在了这里。

……

回到树屋下。

将角马处理好,它的肠子等内脏,陆奇拿到距离树屋一公里以外的地方丢掉。

而就在陆奇刚刚离开。

远处,站立在灌木丛顶的几只秃鹫,以及几只秃鹮,飞了过来。

啄食着这些内脏。

简单烤了块角马肉,吃完。

陆奇花了一下午时间,收集了一大堆干柴。

为了避免柴火不够用,他还砍了一些新鲜树枝。

让这些树枝自然干枯。

之前做的熏烤架明显有些小了,陆奇又搭了一个更大熏烤架,用来熏烤今天猎到的角马肉。

夜晚来临,

陆奇取出了用树叶包裹的蚁子酱,拿起一块木片,均匀的涂抹到烤好的角马肉上。

对于自己粗制的‘蚁子酱’,陆奇很有信心。

蚂蚁卵蛋白质丰富,想来,用它制作的蚁子酱,味道也不会差到哪去。

捣烂的蚁子酱,外表看起来是黏糊糊的一坨。

就像一坨奥利给!

当看到陆奇将这坨奥利给,涂抹到肉块上时,

不少想象力丰富的观众,面色顿时一阵苍白。

陆奇津津有味的吃着。

“说实话,并没有酱料的味道,不过用捣烂的蚂蚁卵,配上烤好的角马肉,吃起来也独具风味。”

“大家如果来草原,主播强烈建议大家试一试这种吃法。”

陆奇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唇角的蚁子酱。

意犹未尽的说道。

如果不是嫌麻烦,他倒是还想找几窝蚂蚁,再掏一些蚂蚁卵来尝的。

却是不知,屏幕前,不知有多少人,胆汁都差点吐出来了。

“奇哥,你别害我啊!”

“隔着屏幕,我都能闻到一股屎味……”

“谢谢,已经吐了……”

“我妈问你是不是在吃屎。”

‘唉,这些人啊,就是不懂品尝美食。’陆奇摇摇头,伯牙难觅知音啊。

一边吃着角马肉,陆奇一边和观众们聊天。

此时,他脑中突然闪过花豹带着三只小花豹的画面,

‘也不知,这只花豹今天捕到猎物没有。’

念头一闪而过,

陆奇摇摇头,往火里添了一些干柴。

临睡前,他将这些角马肉,全部挂在树上打好的木钉上。

今夜,没有受到蚊虫干扰的陆某人,睡得格外香甜。

又是新的一天。

早上,陆奇提着木桶去河边取水。

观察了一下河流,里面并没有鳄鱼出没。

确认安全后。

陆奇还下河洗了个澡。

洗过澡后,只感觉身体舒泰,整个人都变轻了许多。

一番简单洗漱,陆奇心情愉快的挑着装满水的木桶,往回走。

而在这时,他突然听到左侧方不远的草丛,

里面传来打斗的声音。

“咦~这声音,好像是?”

好奇心害死猫,陆奇本打算不理这事。

不过,好几只动物的嘶吼声中,陆奇听到其中一个吼声,感觉特别熟悉。

因为,昨天他听了不下二十遍。

“平头哥?”

放下水桶,抽出木棍。

走过一片草丛,陆奇看到。

老熟人平头哥,正在被三只鬣狗包围着。

仔细一看,平头哥身旁还有一条两米多长的眼镜蛇,不过此刻,这条眼镜蛇一动不动,好像已经死亡的样子。

瞬间,陆奇明白了眼前这一幕是怎么回事——又是这种抢夺猎物的戏码。

还真是符合鬣狗的风格。

平头哥看到陆奇的时候,明显愣了一下。

三只鬣狗也警惕的打量着陆奇。

陆奇将挑水的木棍扛在肩上,眼神,只是淡淡的一瞥。

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以,

不过,什么时候拔刀,这就很讲学问了。

那些大侠,往往都是不到最危险的时候,不出场。

一出场,那必定是以雷霆之势,碾压强敌,

然后顺势俘获美人的芳心,抱得美人归。

平头哥虽然不算美人,可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心高气傲的主。

所以,陆奇准备稍稍展露一下自己十分之一的实力,以一种绝世强者的形象,强势出现。

一举,征服平头哥!

这一瞥,陆某人眼中,还向鬣狗递去了一个:“你懂的”眼神。

也不知,是看懂了陆奇眼神,还是其他原因。

这时,一只鬣狗配合的趁机扑出,

尝试着叼起眼镜蛇的尾巴。

平头哥,一下子炸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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