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雄鹰俯冲而下,直接将那只嘴里叼着一块肉块的动物,蹬下了树干。
赶到树屋,陆奇看到了这只动物。
竟然,是那只母花豹!
此刻,母花豹刚刚灰头土脸的站起身。
树枝上的雄鹰,已经再次俯冲而下。
再一次,将它蹬得连连后退,差点都站不稳。
‘我去,逼王雄鹰原来这么猛的吗?’
陆奇放下疣猪,看着这一幕,脸上微微诧异。
这只花豹,体型和疣猪相差无几,体重起码也在150斤以上,却被一只雄鹰压着打。
陆奇感觉,自己好像,有点低估了雄鹰的实力!
不过,花豹虽然是踉跄后退。
却是始终没有放下嘴里的肉块。
“竟然还受伤了?”
陆奇再次感到了一丝意外,花豹退走的时候,是一瘸一拐的。
很明显,它已经受伤了。
“雄鹰的那一扑,竟然伤到了它,不科学啊……”
仔细一看,陆奇这才发现,伤口是在花豹的左前肢。
“不对,这个伤势,它之前就受伤了。”
花豹的左前肢,靠近肩膀的位置,有一道长长的伤口。
伤口上的血液早已凝固。
很明显,它早就受伤了。
只是,陆奇看不明白,花豹这种情况,为什么不扔下口中的肉块,或者直接钻进更深的树林,逃走。
钻进密林的话,雄鹰就拿它没办法了。
而此时,一旁的狒狒一马当先,已经冲了上去。
换做是以前,狒狒肯定是不敢招惹花豹的。
不过,刚刚捕猎了一只疣猪,现在,它很勇!
加上雄鹰的攻击连连得手,这也让狒狒产生了一种“花豹也不过如此”的错觉。
然而,让狒狒没想到的是。
它冲上去的一瞬间,花豹丢下肉块,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嗷呜~”
转眼,只见三只小花豹,出现在了母花豹的身边。
陆奇微微动容,制止了雄鹰和狒狒的攻击。
昨晚的时候,天色太暗,他并没有看清三只小花豹的样子。
现在,他忽然明白了。
为什么母花豹会对肉块如此执着。
这是三只毛发蓬松的小花豹,瘦得只剩皮包骨。
想来,母花豹的奶水,恐怕,早就干了吧。
此时。
三只小家伙,紧紧地将身体贴着母花豹,瑟瑟发抖。
显然,它们也感觉到了危险。
陆奇淡淡的笑了笑,缓步走到母花豹面前。
“你现在应该很饥饿……受了伤,你不要说捕到猎物了,恐怕还会沦为其他肉食动物,比如,野狗,鬣狗,狮子的猎物。
我有个建议。
成为我的宠物,我可以保证你和你的孩子安全在这里生存下去。
我可以给你提供食物,包括医治你的伤势也不是问题。”
回应陆奇的,是花豹的怒吼声。
陆奇并不在意,继续说道。
“这一次,你偷肉块的事,我可以不计较。”
“好好考虑考虑,我只是不想看你的三个孩子,被鬣狗吃掉而已。”
花豹是如何受伤的,陆奇不知道。
或许是它在捕猎某只动物的时候受伤,又或许是昨晚和鬣狗的一战,导致了它受伤……
但是,现在的情况,这只花豹的处境非常危险。
草原上,受伤不仅仅对食草动物是致命的,对肉食动物也是一样。
很明显,这只母花豹不仅丧失了捕猎的能力,也丧失了保护它孩子的能力。
捕猎不到猎物,补充不了营养,
母花豹产不出奶水,也就养不活三只小花豹。
饥饿,是母花豹和它的孩子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
但不是唯一的问题。
行动不便的母花豹,随便一只鬣狗都可以轻松戏耍它。
它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
三只小花豹,面临的是随时被鬣狗等肉食动物叼走的危险。
在陆奇的示意下,狒狒和平头哥散开。
母花豹犹豫了一下,尝试着叼起肉块。
陆奇也并没有阻止它,任它叼着肉块,一瘸一拐的带着三只小花豹离开。
“可惜了,我还以为花豹能听懂奇哥话,最终留下来呢。”
“或许它听懂了,只是,不同意而已。”
“我也以为奇哥的第四只宠物要到手了,没想到,花豹还是走了。”
“唉,那三只饿成皮包骨的小花豹,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奇哥已经给了它机会,答应给它食物,医治它的伤势,它自己没有把握,怪不得谁好吧。”
“就是连累三只小花豹跟它一起挨饿了……”
直播间,看见这一幕的观众,也是纷纷表示遗憾。
花豹偷了肉块,陆奇没有教训它。
反而还要收它作为宠物,答应给它食物,医治它,这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要是换成其他的动物,偷了食物,恐怕不死也要脱层皮。
可是,最终,花豹还是高傲的选择了离开。
问题是,它自己,真的可以养活三只小花豹吗?
陆奇神色淡然。
他确实有收花豹当宠物的意思。
不过他也知道,花豹独来独往,性格孤傲,想要让它认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自己,也只是给了它一个选择而已。
反正时间还长,收服不了花豹,他还可以收猎豹,或者狮子。
而这只花豹,在它伤势恢复之前,至少是很难捕猎到动物了。
哪怕就是捕猎到猎物,别忘了附近还有一群虎视眈眈的鬣狗群。
暂时将花豹的事放在一旁,陆奇开始处理疣猪。
在狒狒将疣猪内脏拿去丢掉之前,陆奇叫住了它。
“就丢在那里好了。”
指着五米外的一处草丛,陆奇说道。
很快,在陆奇分割疣猪肉的时候,母花豹再次带着三只小花豹出现了。
陆奇笑了笑:“这些内脏,你可以吃。”
食物,对于一只饥饿的动物而言,是最容易获取好感的方式。
确定陆奇没有敌意。
母花豹也不客气,撕扯着疣猪的内脏,吃了起来。
不过,它吃的食物,和狒狒,平头哥,雄鹰吃的,明显相差了一个档次。
而此时,看着吃饱了的狒狒。
陆奇神色一动,指着一棵正在燃烧的木头,对狒狒说道。
“把这根木头捡起来。”
动物大多数怕火。
因为,火会点燃它们身上的毛发。
捡起燃烧的木头,这对天生怕火的狒狒来说,是一场巨大的考验。
狒狒脸上明显露出了犹豫的神色。
它宁愿独自面对一只疣猪,也不愿面对一把火。
面对狒狒哀求的目光,陆奇不为所动。
“捡起来!”
克服恐惧的最大办法,就是直面恐惧。
眼看主人没有商量的余地,狒狒只能硬着头皮,小心翼翼扒拉了一下木头,捏住木头没有火的一端,将木头拿了起来。
而刚刚拿起木头,它就被木头上的火焰吓了一跳。
木头转瞬就落在了地上。
陆奇摇摇头,将木头捡起,指着火堆的另外一根木头。
“继续!”
狒狒认定了这是主人对它的一次磨砺。
虽然很是惧怕,它还是坚定的只执行了陆奇的命令。
如此,狒狒不断将木头捡起,又掉到地上。
经过两个小时的练习,它已经渐渐适应了火光,
虽然还是怕,但是没有最开始的惊慌失措。
看见狒狒终于将火把拿稳。
陆奇点了点头。
拿起火把,对人类而言,可以说是一件很轻松,稀疏平常的事。
但是,对于狒狒而言,其难度不亚于和一只疣猪搏斗。
因为,动物的天性就是如此。
要拿稳火把,狒狒必须克服它怕火的天性,它心里对火的恐惧。
两个小时可以拿稳火把,已经很不容易了。
接下来,陆奇继续让狒狒举着火把。
直到它可以行走自如。
时间来到下午。
令陆奇意外的是,母猎豹吃饱后,竟然没有离开这片树林。
在十米外的地方趴了下来。
而平头哥这家伙,竟然和三只小花豹,玩耍了起来。
看着这一幕,陆奇暗暗思量:“说不定,真的可以收服这只花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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