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噼里啪啦!”

黑客1号准备就绪!

周淑芬千不该万不该,她最不该做的事,就是在林北面前泄露自己和儿子的名字。

对于一名高级黑客来说,从他知道你的名字的那一刻起,你在他面前就已经没有了秘密。

根据两人的名字,林北很快便查到了他们更多基本信息:年龄、工作、手机号码、社会关系等等。

再根据这些信息,进一步获取到了微信、支付宝、网银等账户信息。

最后,更是直接侵入手机和电脑!

这就是信息化时代的弊端。

网络普及确实能极大地提供便利,改善生活。

但同时,也会让人们时刻面临隐私泄露、秘密曝光的风险。

尤其是面对一个高级黑客,更是毫无秘密可言。

反正林北只是敲敲键盘,该知道的,就全都知道了。

他猜测得没错,周利奇这家伙,还真是个惯偷。

这一点,从他跟几个同行或者合作伙伴的聊天以及资金往来种,不难看出端倪。

此外,林北发现周利奇居然还在写《进货日记》……

“X月X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是个好日子。我出门溜达,偶遇一辆粉红色爱玛电动车,这可是我偶像周董代言的。周董是我的青春,我做梦都想离周董近一点,只可惜买不起演唱会门票,那就用这台电动车来圆梦吧,纪念我的青春。”

“X月X日,瓢泼大雨,跟依萍去陆家讨生活费那天差不多,没钱打车,顺一辆电瓶车回家不过分吧?”

“X月X日,晴转多云,看了黄历,适合进货,我出东门,往西走,顺着滨康路开始扫街,从半夜忙到凌晨,皇天不负有心人,共进货7辆……”

“X月X日,心情不好,进货……”

“X月X日,心情舒畅,进货……”

“X月X日,吃多了,进货……”

“X月X日,没吃饱,进货……”

……

随便翻看了下备忘录里的《进货日记》,林北嘴角不停抽动。

满头黑线。

以前看电影就曾经不止一次地产生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反派总喜欢搞一些“账本”、“交易记录”、“交易明细”之类的,留下自己的犯罪证据。

自认为保管得很好,非常隐秘。

但是结局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是一定会出意外的。

然后反派就凉了……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尤其是贼!

谁能把犯案秘密写日记里?

写出来的那能叫秘密?

下贱!

……

林北对比了一下《进货日记》里的内容,以及微信上销赃的聊天记录和资金往来。

完全能对得上。

这下妥了。

很显然,这个叫周利奇的,就是个惯偷。

而且不偷别的,就对电瓶车情有独钟。

也算是一个“专一”的惯偷了。

林北没有深入研究这位“电瓶车大盗”的内心世界,他直接拨打妖妖灵。

“喂你好,我要报警!”

“我的电瓶车丢了……不不不,不用你们查,我已经知道是谁偷的,而且我还发现,他貌似是个惯偷,偷过很多电瓶车。”

“我的地址是迎春小区1号楼1单元201……”

“好的好的,我在家等你们。”

刚挂断电话,一阵敲门声响起。

“砰砰砰!”

林北无所畏惧,直接开门。

果然是周淑芬去而复返。

不过这次她不是一个人,身旁还有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贼眉鼠眼,尖嘴猴腮,留着两撇小胡子。

脑袋上包着网状绷带,长长的头发被压迫大半,发梢却肆意往外翘着,看上去非常滑稽。

左臂和手上也缠着绷带。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周利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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