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偷瓜老人的家里人售卖南瓜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销赃!

他们明知道那些南瓜是“犯罪所得”,却依旧将其进行了转移和代为销售。

这种行为,就涉嫌了本条罪名。

倒是还达不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但至少,成立犯罪是没毛病的。

三年以下!

这真的很刑!

....................

林北本来还头疼应该怎么做才能一劳永逸,帮好朋友彻底解决困境。

投诉举报基层执法人员,并不是上策,也不是一定能奏效的。

面对一群没道德没法律意识,年纪在七十五周岁以上,并且人数众多的老闭灯,还真不能完全怪警察和稀泥。

而是他们想强硬都强硬不起来。

万一出点什么事儿,根本扛不住。

所以投诉举报,只是权宜之计。

林北也没指望这个办法能真正奏效。

但他暂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先走一步看一步。

没想到啊,

这么快就有了惊喜。

对方竟然直接把刀递到了林北手里。

这还有啥好说的?

直接开斩!

七老八十的老闭灯收拾不了,难道还收拾不了那些青壮年?

警察不好对老人太过强硬,难道还不能对青壮年采取强制措施?

而那些老闭灯呢?

基本都是浑身的基础病,年纪也大了,有几个甚至都患上了癌症,活一天就赚一天,一只脚都踩进棺材板了。

他们是真的无所谓。

但他们的儿女孙子辈,能无所谓?

我收拾不了你,还特么收拾不了你儿子孙子啊?

有种你就眼睁睁看着你的后人进监狱!

草!

到时候看谁着急!

所以说啊,没什么无敌的人,只要找到他的软肋,这事儿就好办了。

....................

听了赵栋梁的话,王朝马汉顿时头皮发麻。

好家伙!

这小伙子..........

难道他是天才?

不过有一说一,这个思路确实可刑,非常之可刑!

王朝马汉从个人情感出发,本身对偷瓜这种行为就深恶痛绝,只是能力有限,做不了太多的事情。

但现在情况不同。

既然有了办法,那俩人还是很乐意做点事情的。

“好!”

“我们这就调查,如果属实,绝对严肃处理!”

王朝掷地有声说道。

..........

..........

龙潭乡。

作为一个靠近县城的乡镇,其实还是挺繁华的。

镇子上有一条集市,平时会有很多人在这里摆摊卖东西。

有卖一些简单的日用品,还有卖自家种的瓜果蔬菜之类的。

王永利,五十来岁,是王福奎的儿子。

正戴着草帽,坐在一个地方,面前放着一堆南瓜,看上去卖相都挺好的。

出来摆摊一个来小时,王永利已经卖了一小半。

收获不错。

脸上都带着笑容。

抽着烟,拿起旁边的茶喝了口。

然后“tuituitui”地吐了茶叶沫子。

就在这时,

两个人来到了王永利摊位前。

正是王朝马汉。

“王永利,你这干啥呢?”

作为乡镇派出所的基层民警,王朝马汉不说能把周边村子的人都认全吧,但认识一大半还是没问题的。

王永利就属于他们认识的,最起码能叫得上名字。

听到有人喊自己,王永利抬头,看到是王朝马汉,脸色有些不自然,但也没有表现得特别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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