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偷瓜老人的家里人售卖南瓜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销赃!
他们明知道那些南瓜是“犯罪所得”,却依旧将其进行了转移和代为销售。
这种行为,就涉嫌了本条罪名。
倒是还达不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但至少,成立犯罪是没毛病的。
三年以下!
这真的很刑!
....................
林北本来还头疼应该怎么做才能一劳永逸,帮好朋友彻底解决困境。
投诉举报基层执法人员,并不是上策,也不是一定能奏效的。
面对一群没道德没法律意识,年纪在七十五周岁以上,并且人数众多的老闭灯,还真不能完全怪警察和稀泥。
而是他们想强硬都强硬不起来。
万一出点什么事儿,根本扛不住。
所以投诉举报,只是权宜之计。
林北也没指望这个办法能真正奏效。
但他暂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先走一步看一步。
没想到啊,
这么快就有了惊喜。
对方竟然直接把刀递到了林北手里。
这还有啥好说的?
直接开斩!
七老八十的老闭灯收拾不了,难道还收拾不了那些青壮年?
警察不好对老人太过强硬,难道还不能对青壮年采取强制措施?
而那些老闭灯呢?
基本都是浑身的基础病,年纪也大了,有几个甚至都患上了癌症,活一天就赚一天,一只脚都踩进棺材板了。
他们是真的无所谓。
但他们的儿女孙子辈,能无所谓?
我收拾不了你,还特么收拾不了你儿子孙子啊?
有种你就眼睁睁看着你的后人进监狱!
草!
到时候看谁着急!
所以说啊,没什么无敌的人,只要找到他的软肋,这事儿就好办了。
....................
听了赵栋梁的话,王朝马汉顿时头皮发麻。
好家伙!
这小伙子..........
难道他是天才?
不过有一说一,这个思路确实可刑,非常之可刑!
王朝马汉从个人情感出发,本身对偷瓜这种行为就深恶痛绝,只是能力有限,做不了太多的事情。
但现在情况不同。
既然有了办法,那俩人还是很乐意做点事情的。
“好!”
“我们这就调查,如果属实,绝对严肃处理!”
王朝掷地有声说道。
..........
..........
龙潭乡。
作为一个靠近县城的乡镇,其实还是挺繁华的。
镇子上有一条集市,平时会有很多人在这里摆摊卖东西。
有卖一些简单的日用品,还有卖自家种的瓜果蔬菜之类的。
王永利,五十来岁,是王福奎的儿子。
正戴着草帽,坐在一个地方,面前放着一堆南瓜,看上去卖相都挺好的。
出来摆摊一个来小时,王永利已经卖了一小半。
收获不错。
脸上都带着笑容。
抽着烟,拿起旁边的茶喝了口。
然后“tuituitui”地吐了茶叶沫子。
就在这时,
两个人来到了王永利摊位前。
正是王朝马汉。
“王永利,你这干啥呢?”
作为乡镇派出所的基层民警,王朝马汉不说能把周边村子的人都认全吧,但认识一大半还是没问题的。
王永利就属于他们认识的,最起码能叫得上名字。
听到有人喊自己,王永利抬头,看到是王朝马汉,脸色有些不自然,但也没有表现得特别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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