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酒楼暗争斗
那个人仓皇逃遁,逃出了很远,才敢回头来看我们。
何为善问:“你们真的要去见大排?”
熊哥说:“是的啊,怎么了?”
何为善可怜巴巴地说:“我这肚子吓得慌,腿脚也不听使唤。”
熊哥笑着拍拍何为善,说:“大排这群乌合之众,在我眼中视同草芥。你不敢去就别去了,回去告诉你们高买,说我今晚去拜访他。”
何为善如奉赦令,赶紧开溜了。
有三师叔在,我不怕;有熊哥在,我更不怕。晋北帮三兄弟虎豹熊,个个都是响当当的纯好汉,不但武功超众,而且计谋超群,今天,我呆狗就豁出这上百斤的毛重,去会不会这些天一直和我们为难的大排。她党羽众多又怎么了,她爪牙遍布又怎么了,熊哥说不怕,我也不怕。
熊哥气昂昂地走在最前面,他高视阔步,趾高气扬,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我们跟在他后面,像一排出行的鸡群。
其实我们只有三个人。但是三个人从街道上走过去,威风八面,惹得一路上的人都在驻足观看。
我们走上了一家酒楼。
熊哥粗喉咙大嗓门喊道:“店家,来三坛好酒,切三斤牛肉。”人家要酒,是以两来计算,而熊哥要酒,是以坛计算。一坛酒,少说也有十几斤,上百两。
店家过来了,他疑惑地看着熊哥:“三坛酒,三个人,你们喝得了吗?”
熊哥从腰间把布袋解下来,仓啷啷倒出了半桌子的大洋,那是他黎明时分踏旱青拿走一户财主的买马钱,这些钱足够买一百坛好酒。他大声喊道:“担心我们付不起酒钱吗?”
店家看到桌子上堆积了这么多钱,欢天喜地跑到楼下抱酒去了。
三坛好酒很快就抱了上来,熊哥将三坛酒放在桌子一边,将码好的一堆大洋放在另一边。
三个人拿着一袋子大洋来喝酒,这个消息一下子传遍了整条街道,人们呼啦啦涌进酒楼里,小心翼翼地站在楼梯上,提心吊胆地看着我们。熊哥抱起一坛酒,倒进了三个粗瓷老碗里,然后,他端起来一碗,对着三师叔说:“状元郎身入江相派,但视钱财如粪土,纵横江湖,来去如风,快意恩仇,我喜欢。喝!”
三师叔端起粗瓷老碗,和他对喝。
熊哥又给自己的老碗里倒满酒,他端起来看着我说:“呆狗身在江湖,心如明镜,善良淳朴,爱憎分明,我喜欢。喝!”
我急忙端起老碗,和熊哥对喝。这种酒是农家酿造的纯粮食酒,度数不高,入口醇香,回味悠长。确实是好酒。
熊哥嫌一碗一碗倒酒太过麻烦,他高声叫道:“店家,端十八只碗来。”店家颠着碎步晃悠悠地抱来了十八只粗瓷老碗,熊哥将三张桌子并在一起,一字排开了十八只碗,然后全部斟满了酒。
围观的人群发出了一阵惊呼。
熊哥不但豪爽,而且还是海量。
突然,人群中发出了一阵骚动,楼梯口的人纷纷跑下楼梯,从楼下上来了五六个小年轻,他们用阴毒的眼睛在二楼扫了一圈,最后眼光落在了我们身上,他们撅着嘴巴,凹着眼睛,竭力装出一种很拽很牛逼的样子。
大排的人到了,但是我们都装着不知道。我们继续端起碗来碰杯。
那五六个小年轻坐在二楼窗口,坐成了一排,他们一齐垂着手臂,岔开膝盖,一齐用很装的眼睛看着我们。他们的衣袖里一定藏着棍棒之类的东西。
楼下的喧哗声突然又停息了,上楼梯的咚咚的脚步声再度响起,楼下又上来了五六个人,他们依然是那种很拽很装逼的样子。最后上来的是一个英俊少年,穿着黑色西装,冷漠的脸上都能刮出一斤铁锈来。我一看,那是女扮男装的大排。
这五六个人坐在了楼梯口,坐成了一排。
这两拨人看似平平淡淡的一坐,其实很有章法,分别堵住了我们逃跑的路线。但是,今天跟着熊哥和三师叔,我就没有想着逃跑,我就是拼得粉身碎骨,也要保护熊哥和三师叔的安全。
三师叔看到大排来了,他不动声色,只是把靠在桌腿的布袋子向自己挪近了一点,那里面装着他的弓箭。熊哥看到大排来了,他却更来劲了,说话的声音更响了。
熊哥说:“两位兄弟,江湖上有种阴阳人,不知道你们是否听说过?”
三师叔会意地笑了。我一听就知道熊哥话里有话,借题发挥,就故意大声回答说:“没听说过。”
熊哥说:“人人都是父母所生,但是这阴阳人,不是父母所生。”
我问:“那是谁生的?”我看到三师叔依旧笑眯眯地。
熊哥说:“这阴阳人,男不男,女不女,人不人,鬼不鬼,一会儿变成了男人,一会儿变成了女人,专门在人间作祟。有一年,我路过西宁府,西宁府就有这样一个阴阳人,他们听说我会捉妖,就请我去。这个阴阳人,夜晚睡在一家破庙里,那天晚上,我端了一盆子狗血,藏在门口,看到阴阳人过来了,就兜头一泼,阴阳人倒在地上,马上现了原形。你们猜,阴阳人的原型是什么?”
我故意说:“不知道啊,是什么?”
熊哥说:“是狗,阴阳人都是狗,穿上人的衣服,装模作样,把自己当成人,其实还是狗,不但它是狗,而且,它爹它娘都是狗,它家祖宗八辈都是狗,它家世世代代都是狗。”
三师叔听得哈哈大笑,我也笑出声来,偷眼一看,看到大排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但是,她又不好发作。
一连喝了十碗酒,熊哥喝得热汗淋淋,满面红光,他站起身来,一阵趔趄,差点跌倒,我急忙上前扶住他,熊哥说:“喝酒这才刚开始,怎么会醉呢?到江湖上打听打听,我熊三哥喝酒,什么时候醉过?今天我高兴,遇到了两个好兄弟,就要好好喝一场。”
熊哥说他没醉,但是他脚步踉跄,让人担忧。熊哥在楼上摇摇晃晃地走着,走到了大排的面前,他好像突然发现楼上有这么多人,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他对大排说:“这位小哥,仙居何处?我看你好面熟啊。”
大排哼了一声,一脸倨傲。旁边的打手想上来,大排伸手制止了他们。
熊哥突然伸出拉住了大排的黄色领带,让大排没有任何防备,他说:“这位小弟系着黄领带不好看,应该系着花色的。我认识一个人,和这位小弟很像,不过她是一个骚娘们,她床上的男人换得很勤,比换袜子还勤。我在她家的房梁上呆了半年,她居然不知道。她家的床上,摆着一个合欢枕头,这个女人的大腿根,有颗黑痣。”
大排听到熊哥这样说,突然变了脸色。她确实喜欢换床友,而且换得比袜子都勤;她家的宁式雕花床上,确实放着一个合欢枕头,是用玉石雕成的一男一女抱在一起的枕头;她的大腿根确实有一颗豌豆大的黑痣。
大排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努力搜索着自己的床友中,是否有这样一个人。好像没有的。如果没有,那么他就真的在自己家的房梁上躲藏过,见到过自己的赤身。
趁着大排在努力搜索,熊哥一转身,回到了酒桌边,他高声说道:“这个骚娘们和我也有一腿,一夜风流后,她送给我这把匕首。你们看看,就是这把。”
熊哥好像变戏法一样,手中多了一把匕首。匕首打造得很精致,还镶着宝石。熊哥把匕首从刀鞘里抽出,冷光四射,是一把好刀。
大排面如土色,她下意识地摸向自己腰间,空空如也,她用来防身的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怎么会跑到了熊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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