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醉酒惹灾祸
丽玛跟着豹子向前走,我跟在丽玛的后面,也向前走。在苍茫无垠的大自然中,动物的直觉和预感,远远超过了人类。人类习惯于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将他们有限的智力都用在了同类的残杀和阴谋中,他们的直觉和预感渐渐泯灭了。
我们向前走着,搀扶着,一步步走向希望,一步步走向生机。对生命的眷恋,对求生的渴望,从来也没有这么强烈过。我什么都不想要,我不想要万贯家产,不想要奴仆成群,不想要显赫地位,不想要万人敬仰,我只想要让我和丽玛好好活着。
我只想要我们好好活着,我们活很多年,一直活到了两个人都是满头白发,一直活到儿孙绕膝,一直活到我们再也活不动,我们还要活到最后那一刻。
我们向前走着,走到了一座山丘下。我们看到一群白色的鸟,哗啦啦从沙丘上空飞过,突然看着这群鸟,这么大的一群鸟,我们兴奋不已,我们泪流满面。
豹子爬上沙丘,我们也爬上沙丘。站在沙丘上,我们惊呆了。
一条淡蓝色的河流,像一条细长的带子,从远方流过来,又流到了另一个远方。河流的两边,长满了绿色的草,红色的花,很多种说不出名字的动物和鸟雀,在河边饮水。这一切,宛如梦境。
我拉着丽玛,大声哭喊着,从沙丘上跑下去。我们还没有跑几步,就像核桃一样滚落了。我们一路跌跌撞撞,我们在跌跌撞撞中大喊大叫,等到滚落到沙丘下的时候,才发现这里距离河流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我爬起身,拉着丽玛,一步一步艰难地走向那条河流,我们已经没有了奔跑的力气。顽强的求生的信念支撑着我们,让我们迈动着双脚。
终于来到了河边,我放开丽玛,滚到了河水里。
河水像温柔的手掌,轻轻地托着我。我躺在河水中,看着蓝天中悠悠飘过的白云,泪水止不住地流。
活着真好。
丽玛从小河中站起来,寻找豹子,可是,豹子已经走远了。豹子沿着河流,向上行走,它可能终于想起来了它走过的道路中,有一条这样的小河。
丽玛看着豹子渐离渐远的背影,她跪倒在小河中,掩面痛哭。泪水顺着她的指缝流了下来。
豹子的巢穴在河流的上游,而人类的村庄在河流的下游。沙漠中,所有动物,包括人类,都把他们的巢穴建在靠近河流的地方。
即使大城市也是这样,大江大河流经的地方,一定会有很多大城市,不是大江大河选择了城市,而决定自己的流向;而是城市选择了大江大河,沿着江河而修建城市。
我们沿着河流行走,走到了第二天,终于见到了一座村庄。
我们得救了。
第三天,我们就走到了那座客栈。那座客栈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男儿有胆客栈。因为整片腾格里沙漠边缘只有这一家客栈,因为这座客栈独一无二的名字,无论是居住在沙漠里的人,还是穿过沙漠的人,都知道这座客栈。
客栈的店家是一个赤红脸面的中年人,脸上是风沙留下的道道印痕,光头在这条路上走镖二十年,他在这里开了客栈二十年,他们彼此都很熟稔。
店家说:“光头他们在这里一直等候了你们好几天,还派人去沙漠里找你们,但是都没有找到,他就走了。他走的时候留话了,要是你们来,就好好招呼你们。”
店家是一个性格很豪爽的人。能在沙漠中长期生存的人,性格不能不豪爽。店家听说我是光头的朋友,他就搬出酒坛,要和我喝酒。我在沙漠中苦苦煎熬了这么多天,具体多少天我也不知道,本以为酒瘾已经被饿干了,没想到一看到酒,口水立即在喉咙里打转。
店家吩咐小儿切了一大片牛肉,烙了两张饼子,要来两个海碗,他抱起酒坛,倒了满满两大碗,他的面前放着一碗,我的面前放着一碗。
我们开始猜拳行令。北方的猜拳,酒令通用,只要是黄河以北的地区,喝酒的时候都是这样行令的。首先喊“高升”,这是一句吉祥语,相当于体育比赛时候的“预备”。然后两人一起喊出从一到九共十个数字,这十个数字后面连着的话,也全是吉祥话:一枝梅、哥俩好、三星照、四季财、五魁首、六六顺、七个巧、八匹马、九长久、十满堂。每喊出一句,必须伸出指头,做出表示数字的手势。如果对方喊出的数字,与你喊出的数字相加,等于你手势表示的数字,那么你就赢了,输了的对方就要喝酒。
北方人,尤其是西北人,性格直爽,几句话过后,觉得很投机,就要喝酒。
店家划拳划得好,酒量也很好。我酒量不错,但是拳法很臭,不到半个时辰,我就一个人喝了大约半坛酒。
酒喝多了,我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站起身来,指手画脚,不可一世,我说我这一辈子走南闯北,见过了无数英雄豪杰,但能够将各种江湖技艺融会贯通,博采众长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今晚喝了半坛子烈酒的我。
我的声音很高,吸引了客栈里的所有人,小二也过来了。
小二说:“我们这家客栈开了二十年,来来往往的英雄好汉我见得多了,简直比见到的毛驴还多。那些英雄好汉们都是绝技在身,你有什么绝迹?”
小二的话一下子把我问住了。我仔细一想,自己尽管熟悉江湖上各个门派,但每一行都不精通。就说杂耍吧,也只会走个绳索,走绳索在江湖上连末等都算不上,根本就说不出口;打卦算命吧,也学艺不精,依靠它糊口都难;倒卖古董吧,连门槛都没摸到,我在做旧行里只是一个小角色;做过老荣,但后来不做了,手艺都生疏了;想做老千,可惜天资不够……目前只是跟着豹子叔,混在镖局里走镖。确实的,我有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我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但是,小二的话已经难住了我,所有人都盯着我,我要拾起这个面子,我丢不起这人。我一看到坐在身边的丽玛,立即有了主意。
我洋洋得意地把丽玛拉起来,让所有人看,我说:“你们还见过比这更漂亮的女人吗?告诉你们,这是我老婆。”
丽玛本来脸上蒙着头巾,喝醉了酒的我一把扯下了她脸上的头巾。丽玛的魅力像阳光一样,辉煌地照亮了每一个人的眼睛。人群发出了一声惊叹。
店小二看到我喝多了,就戏谑地说:“你拐走别人的老婆吧?”
我说:“胡说,我老婆就是我老婆,怎么会是拐走别人的老婆?你们看看,我要抱着亲嘴了。”
我抱着丽玛,嘴唇凑向了丽玛。丽玛看到这么多人看着她,羞得满脸通红。我亲了她一下,她没有反抗,但却不要意思地低下头来。
我洋洋得意地说:“看到了吗?这是我老婆,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也是你们见过最漂亮的女人。我们从沙漠那边过来,穿越了腾格里沙漠。是我带着她穿越了腾格里沙漠,你们说,我是不是男子汉?”
人群轰轰然,有的说是,有的说不是。
二楼的楼梯口,一直站着一个男人,它头上戴着白色的布帽,布帽遮住了他半张脸。所有人都在起哄,唯独他一言不发。
我指着楼梯口说:“楼上的兄弟,下来喝两杯。”
那个人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摆摆手,然后走进了房间里。
我继续在楼下吹牛,我说:“我这一生走南闯北,如今厌倦江湖,我这次来你们这里,是走镖的,走完这趟镖,我就拿着十万银票,息影江湖,找一个世外桃源,和我老婆生一堆娃娃。”
丽玛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她看到我豪情满怀,她的眼中充满了钦佩;她看到我满带笑容,她也笑容满面。
我看到刚才楼梯口的那个人,在房间的窗户后向楼下偷看,我就高声叫喊:“楼上的哪位兄弟,下来喝酒,男子汉大丈夫,光明磊落,胸怀坦荡,怎么像个老鼠一样偷偷摸摸?”
楼上的那个人立即离开了窗口。
我觉得那个人很可笑,像个娘们一样偷偷摸摸,我就笑着对楼上喊:“你不是好汉,不是好汉。”
那个人没有回应。
店家说:“呆狗,你喝醉了,赶快睡去吧。”
我还要和店家喝酒,店家不喝我喝,他让两个小儿搀扶着我走进房间。
酒壮怂人胆。那天晚上,喝了酒的我在楼下胡言乱语,自己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喝酒后的男人都自我膨胀,认为自己很了不起。
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有三只老鼠在一起喝酒,比赛谁的胆量大,第一只老鼠喝醉后,趴在桌子上大哭;第二只老鼠喝醉后,倒在地上呼呼大睡;第三只老鼠喝醉后,拿了一块半截砖,大声问道:“猫在哪里?”
那天晚上,我和丽玛在房间里睡到了午夜,突然被一阵吵杂声惊醒,客栈门外响起了急促的撞门声,还夹杂着叫喊声:“店家,开门,开门。”“不要让喝酒的小子跑了。”
我爬起来,从窗缝向外望去,看到外面密密麻麻全是火把,火把下人头攒动,那些人都戴着白色的小帽子。
丽玛也起床了,她看到那些人,一下子跌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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