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古诗十九首》
他们唱完后,旁若无人,举起瓷碗,碰得砰然有声,然后一饮而尽。
我给他们的碗中斟满了酒。
大排已经示警叫人,这是她的地盘,她手下的虾兵蟹将,少说也会有上百人,强龙难压地头蛇,一场大战不可避免就要爆发,可是,熊哥和三师叔居然对酒当歌,意气风发,他们好像不是在强敌环伺的险境中,倒像是在风轻沙白的春江花月夜里。
熊哥问三师叔:“古典诗歌,浩如烟海,老兄最爱哪一本?”
三师叔说:“《古诗十九首》。”
熊哥和三师叔都是文武全才,熊哥出身于富豪之家,后为晋北帮的三当家。三师叔是江相派的探花郎,没有一定的文学修养,怎么能看懂江相派的传世秘籍?前面我写到过,江相派的《英耀篇》、《扎飞篇》、《阿宝篇》都是用文言文的江湖黑话写成,没有一定的文言文基础,是看不懂这些江湖秘籍的。
《古诗十九首》,我只是小时候在私塾里听先生说过,先生说这本古典诗歌集,悲观厌世,小孩子是不能阅读的,阅读之后,就会变得颓废。
熊哥和三师叔在谈论《古诗十九首》,想来大排应该插嘴了,那一天在西去的路上,大排向我卖弄他的古典文学,让我敬佩不已。可是,今天,在熊哥和三师叔兴趣盎然地津津乐道时,大排却不说话了。难道说,她那些妙语连珠的说辞,是专门用来行骗的,其实她自己外表清丽,内心草莽。
熊哥问:“老兄最爱哪一首?”
三师叔说:“我最喜欢的《行行复行行》:行行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每次在心中默咏这首诗歌,心中就愁肠千结,想起了这位朋友。”
熊哥说:“如果我没有猜错,老兄这位朋友一定是佳人。”
三师叔点点头。
听到熊哥这样说,我震惊不已。三师叔只是念出了一首古诗,熊哥就能够猜出是思念佳人。看到三师叔点头,我更为震惊,三师叔在我的印象里,是一个浪荡公子,好色成性,御女无数,而他这些年里,居然心中还装着一个女人。
熊哥问:“这位佳人现在在哪里?”
三师叔说:“远在万里之外。当初,我们是在中原认识,私定终身,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回教中人,因为信仰不同,我们只能生生分来。我一赌气,漫游四方。可是,几年过去了,我还是难以割舍开她,就回去找她,可是她已经远去西域。我又去西域找她,人们说他已经远走波斯。波斯距这里何止万里之遥,而且,我一个汉人是不能前往波斯的,就只好作罢。”
熊哥说:“老兄是个有情有义的真男儿,我敬你一杯。”
三师叔端起酒碗,一饮而尽,一滴泪水从眼角悄然落下。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我万万没有想到,大敌当前,他们居然谈起了古典诗词,谈起了自己的情感经历。我更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三师叔这样一个风流倜傥的探花郎,居然新藏一段刻心铭骨的爱情往事。为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他们大声谈笑,大声唱歌,该哭就哭,该笑就笑,丝毫也没有在意大排他们就在身边,也丝毫也没有在意大排的援军就要到了。他们眼中,根本就把大排和她的那些乌合之众当回事儿。
三师叔问熊哥:“你最喜欢《古诗十九首》中哪一首?”
熊哥说:“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一首。”
三师叔说:“时光匆匆,白驹过隙,当年的少年,早就生满华发;当年的少女,早就儿孙绕膝。人生苦短,转瞬即逝,何不把握现在,及时行乐。”
熊哥说:“是啊,聪明的人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只有那些脑袋里一坨狗屎的笨蛋,才总是勾心斗角,想着怎么算计别人;才总是打打杀杀,夺得一点虚名。”
熊哥话中有话,我知道他是说过大牌听的。我看到大排看着窗外,急切地等待着援军赶到。这个玩嫖客串子的,可能也有古典文学基础,只是不知道她能不能听懂熊哥和三师叔这些人生哲理。
看着熊哥和三师叔满肚子的人生惊讶和感悟,再看看大排和她手下那些白痴一样的地痞流氓,感觉双方真有天壤云泥之别。
他们说完了《古诗十九首》,已经喝完了一坛子酒。熊哥对着楼下大声喊:“店家,店家,添酒,添酒。”
店家自从大排带着这些地痞流氓出现后,就一直躲在厨房里,不敢露面。他早就想逃走了,但是又放心不下自己的店面;不逃走吧,又担心双方打起来,殃及池鱼。他思来想去,觉得还是躲在厨房里最安全。
现在,熊哥要他添酒,他不敢走出来。
熊哥拨拉着桌子上的两叠大洋,说:“呆狗,你去一楼抱两坛子酒上来,这两叠大洋,就在厨房里,给店家做酒钱。”
熊哥出手真阔绰,这两叠大洋,最少也能买二十坛子酒,而现在却只用来买两坛子酒。不过,这些大洋也不是熊哥的,是那个早早起身准备买马的财主家的,熊哥只是顺手牵羊。
我把两坛子酒搬到楼上,拿着两叠大洋去厨房。店家看到大洋来了,兴奋得满脸通红,他结结巴巴地对我叮咛:“甭给人说我在这里。”
我再度走上楼梯后,熊哥说:“呆狗,端油灯过来。”
我好奇地问:“要油灯干什么?”
熊哥说:“当今豺狼当道,恶犬环立。官府只想着收银子,却不想着把豺狼和恶狗赶开,世道如此黑暗,不点油灯,我怎么看的清路面。”
我知道熊哥这一席话只是借题发挥,他既然要油灯,那就一定有他的用意。我走到厨房里,把油灯端上了二楼。
熊哥又拨拉着桌子上的一叠大洋说:“呆狗,隔壁院子里晾着一件棉衣,房间有人说话,院门口也有人,你把那件棉衣拿上来,把这叠大洋留给人家。”
这叠大洋,最少也能买十几件这样的棉衣。我弄不明白熊哥为什么一定要那件棉衣。
我走到窗口,双脚勾住窗棂,头上脚下,一探身。就抓住了隔壁的房檐,然后,我在屋脊上行走,悄然无声,像一只灵猫一样。隔壁的房间里有人,但是他们看不到我,院子门口有人,但是他们听不到我。我走到屋脊尽头,沿着屋角走到了房檐前,然后又用双脚夹住,一荡身,就落在了院子里。
院子里绷着一条绳子,我把棉衣取下来,穿在身上,把大洋放在地上,然后走到屋角,头下脚上,倒走上了屋檐,然后双脚勾住屋檐,腰身一挺,就翻上了房顶。我存心要让大排看看我的手段,所以这一套动作做得行云流水,水到渠成。
可是,我不懂熊哥要油灯和棉衣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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