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凑巧
裴熙告辞之后,秦琬才嘟起嘴巴,不大高兴地说:“阿耶就顾着与裴旭之说话,不理裹儿了。”
秦恪听了,不由失笑:“你这小醋坛子,真是……”
这位皇长子殿下想了半天,却找不到一个形容女儿此时行为,又不带丝毫便已的词,只得宠溺又无奈地笑了笑,蹲下来,盯着女儿的眼睛,温言道:“皇室的图书虽丰,洛阳裴氏的藏书却也是天下闻名的。裴熙博闻强识,不经意间便引经据典,侃侃而谈。有些典故和妙句的出处,我竟也不曾知晓,如若有幸,得他允许,借阅或背诵一二,岂不是一场美事?”
秦琬也喜欢读书,听见父亲这样说,立刻忘了心中小小的不愉快,连连点头,拍掌道:“好主意!”
秦恪笑着摸了摸秦琬的脑袋,有些惋惜地说:“洛阳裴氏的藏书虽多,却远远及不上颍川陆氏的天一楼,只可惜,颍川陆氏的规矩太大,天一楼鲜少对外人开放,更不会因皇权富贵而折腰。”
秦琬听了,心中微微一动,刚想辩驳两句,秦恪却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问:“程方呢?让他去送大夫回县城,顺便抓些药来,怎么这么久都没回来?”
程方自不知秦恪和秦琬都在担心他的安全,他站在“回春坊”的门口,望着那块字迹有些斑驳的牌匾,眉头已拧成一个“川”字。
回春坊是彭泽唯一的一座医馆,找大夫,抓药材,样样都离不了它。正因为如此,回春坊的一切,都只能用“贵”来形容——大夫的诊金贵,药材更贵。明明是医术平平的大夫,明明是不算珍贵的药材,只因处在了这缺医少药的地方,价格竟比京师还高上不少。
在这里,老百姓手头上纵有几个余钱,也会攒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又或是买田置地,很少有一头疼脑热就去看病的道理。绝大部分的百姓生了病,都是选择硬抗,若非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去回春坊——若去了那儿,无论病好或者不好,基本上都会落个倾家荡产,无奈之下只得自卖为奴婢的下场。
如此一来,在这座县城里,真正能看得起病的人少之又少,回春坊库存的药材储备也理所当然地不充足。这就导致今日,程方特特来回春坊,为那些受伤的兵士抓药,结果回春坊的掌柜告诉他,补血益气的药材还剩一些,处理外伤的药材,已经被人买空了,如何不让程方惊讶?
回春坊的伙计收了程方十文钱的报酬,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将事实这么一倾倒,让程方知道,将这些药材买空的人,并非一次性这么大的手笔。事实上,那位须发皆白的老人家隔三差五就会来一趟,购置不同的药材,本不算太引人注目。只可惜彭泽县买药的人本来就不多,药铺的掌柜记在心中,粗粗算了一下,发现这些药材的分量不轻,效用呢,既能治外伤,也能治内伤,还可益气补血。偏偏这么大的用量,显然不止用到一个人的身上。
联想起长江上水匪的传闻,回春坊的掌柜和大夫们免不得心惊肉跳,唯恐此人真是水匪的一员,专门在这偏远的地方购置药材,以免惊动官府。他们也想说服自己不过杞人忧天,但这世上哪有用量这么大,还只买药,不求医的稀罕事?故回春坊的几位掌柜和东家商议之下,决定渐渐减少对药物的收购和炮制,待那人再次前来,就卖少一点给他。如此,逐次累积,总有一天能苦着一张脸对着对方,表达自己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好从这种糟心事中摘出来。
程方机敏而谨慎,像他这种人,做事周全,却也往往极容易多想。他见此情状,本能地觉得有些太巧,心中感到不妙,却又知道,代王妃沈曼都将压箱底的宝贝给拿了出来,只为救治那些为他们浴血奋战,伤痕累累的兵士们。为笼络这些人,急需儿子傍身的沈曼连腹中孩儿的生死乃至自身的安危都拿来做赌注,若是她那边没出岔子,程方这边却捅了篓子……光是想想那副场景,程方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面对此情此景,纵明知山有虎,他也只能向虎山行了。
根据回春坊伙计和几个闲帮所指的路线,程方出了县城,往西方绕。走了大半个时辰,好歹见着一个村庄,便上前询问坐在村口纳凉的村民,有无见过一个慈眉善目,须发皆白,手上领着一大堆药包的老者。
“哦,你说得是住在村西又往前走的孙老道吧?”一个精壮的汉子听见程方问起这么个人,好心地提醒道,“那老道看上去一副神仙的模样,做事却有些神神叨叨的,总说这家风水不好,那家地势不旺,唬得咱们布施了钱财,按照他所指点的修改了一番,却也没见自家怎么旺。若你想找他做法事,还不如去东边的石头观,或者西方的铁柱寺,那两位才是真正有大本事的!”
程方听了,还没说什么,另一个眼珠滴溜滴溜转,一看就太过轻浮灵活的人接过话头,说:“没错没错,那个姓孙的老道士可不像什么好人,跟着他的小道童,一个个长得俊哟!那眉眼,那身段,年纪小小,却勾得我这颗心都酥了!”
此人话音刚落,便有一人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嘿嘿,老王,你心是酥了,身子骨更酥吧?”
此言一出,几个村民都捧腹大笑,被称作“老王”的汉子涨红了脸,怒道:“你们,你们——”
“想去占人家便宜,却被他们打了出来,你这身子骨……酥还是不酥?”
谈到这个话题,几人越聊越兴奋,越说越荤。程方强忍着听了半晌,意识到没什么可用的线索之后,才朝他们口中的“村西”走去。
说是村西又往前,听上去很近,实际上离王家村距离颇远。又走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程方才来到一个篱笆围成的简陋小院面前,便见一个约莫八九岁的半大少年拿着笤帚,正在清扫庭院的落叶。
听见了外人的脚步声,少年抬起头,看了程方一眼。
程方面上未显,心中却倒抽一口冷气。
也不是说这个少年生得多么倾国倾城,举世无双,单论眉眼,他也就是清秀罢了。偏偏这么一抬眸,一眨眼,不经意间便流露出难以言喻的风情。婉转轻柔,欲说还休,眼波流盼之间,脉脉情意流淌,端的是勾魂摄魄。
这样的做派,程方只在一种人身上看到过,那就是——戏子。
戏子作为下九流的职业,自然让人鄙薄轻贱,但若真想在这一行中混出头来,也实在不容易。莫说戏班之间,剧种之间的争夺,就连角儿的明争暗斗,也时时刻刻都在上演。但无论如何,努力能弥补差距,天资却摆在那里。程方眼前的这个少年,应当就属于天资极好的那一类,若能被名角收为弟子,好生培养,三五年后,指不定会名声大噪,红遍大江南北。
不,应当说,这个少年,已经被好好“培养”过。只是他才学了一些皮毛,情意能放却不能收,才会惹来那些地痞流氓。
少年见到外人,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笤帚,又抿了抿唇,过了好一会儿,才问:“你是谁?”
程方还没回答,就听不远处传来一个警惕的声音:“小六,他是谁?”
这位深受代王妃新任的大总管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年纪稍微大一些,大概有十一、二岁的少年快步走了过来。这少年的眉目也很清秀,身段修长,四肢却异常矫健。观其脚步,似是学过一些粗浅的外家功夫。
两个被精心培养,不知为何来到此地的戏子——程方以最精确的眼光,做出了判断。
“在下程方。”他微微一笑,朗声道,“特来求见孙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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