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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次送她回家


我名赵晶,年方十八,面如冠玉,风度翩翩,世间之事,无一不知,无一不晓,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家徒四壁。我出生于山顶的村庄,自幼便与各种农具为伴,是个在农村长大、勤劳能干的男子汉。曾有同窗戏称我为山顶洞人,那我自称元谋人总可以吧。

  她名黄雅兰,生于繁华闹市,自幼深受父母宠爱,家境颇为殷实。我们就读于同一所初中,她年长我一届,是当之无愧的学姐,肌肤胜雪,貌若天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追求者如过江之鲫。她一心向学,故而一直单身,直至高中毕业,春心萌动,渴望爱情,而如此出类拔萃的我,终于被她慧眼识中。后来,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偿所愿,与美人携手。

  曾经的我,挥霍了宝贵的三年初中时光。那三年,我白天与周公相会,晚上则和宝哥一同在网吧通宵达旦,沉浸于各类经典网游的世界。

  在初中时,我偶然在升旗仪式上瞥见了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孩子。她身着校服,轻盈地从我身边走过,只那惊鸿一瞥,我的心便如小鹿乱撞,心跳骤然加速,仿佛要跳出胸膛。心情也如春花绽放般美丽。听闻观赏美女能让人心情愉悦,果不其然!她犹如耀眼的明星,瞬间将我电倒。好美,好有气质,我喜欢极了,总是情不自禁地偷看她,关注她的一举一动,费尽心思了解她在哪个班级。即使只是交个朋友,我也心满意足。倘若能与她谈一场恋爱,我甘愿打断肋骨熬汤给她喝,哈哈。

  尽管面对美女时,我都不敢存有非分之想,毕竟自己有几斤几两,我还是心里有数的。要知道,在学校里,不少大哥也喜欢欣赏美女。谁要是和漂亮女生在一起,多半会遭人殴打,被当成下马威。我可怕被人揍了,我这英俊的脸庞怎能受伤呢?而且,追求她又谈何容易。

  不过,我一直自认为很有女人缘。那些面容姣好的女孩子都与我相处得十分融洽。我还打听到,她是阿皮班里最勤奋好学的女孩子。只可惜我家一贫如洗,连饭都吃不饱,又哪有资本去追求女孩子呢?怕是出去一下,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有女朋友还得花更多的钱。初中的三年,我基本都是在网吧和我的网络游戏中度过的。没有谈过恋爱,现在想想,当年的自己真是傻得可笑。要是积累一点恋爱经验,那该多好啊。

  直至高二暑假的  7.23,我才首次与女孩有了亲密接触——牵手。初中时的我懵懂无知,只知暗恋他人,却不懂当自己被他人暗恋时对方有多痛苦。我甚至曾拒绝过几个追求我的女生,告知她们我俩没戏,我只想好好玩游戏。青春就这般被网络游戏消磨殆尽,着实可惜。还有几个女孩为了追我,竟一同陪我去网吧玩游戏,我可真是奇才啊!虽然我不赞成早恋,但也可适当与女生交流心得,毕竟男女搭配,事半功倍。当然,初中时我也有关系很好的女同学,如同闺蜜。至今我们仍有联系,感觉如兄弟一般。我甚至想与她结拜,雷兄,你意下如何?

  在我即将升入高三之时,雅兰恰好毕业。高三这一年,尽管每日忙碌不停,作业堆积如山,单词背了就忘,文言文艰涩难懂,数学题更是如天书一般,但有你陪伴的每一天,我都无比开心、满足,无比怀念,又无比向往。这是多年后的感慨,若不是与你多年后重逢,我也不会写下这篇自传日志,勾起我深深的回忆。

  清晨,我在学校上自习课时,收到你的消息:“我在东湖公园,你放学过来吗?”我思索了一下这个位置,发现它并非我家的方向,而我又骑着自行车,感觉有些没面子,尽管百分之九十九的学生都骑自行车。于是,我回复说看看吧,放学后再定。没想到竟然是你先约我见面,那时的我,真是害羞至极。

  下午放学后,我一到家,就立刻登上  qq  询问雅兰:“你在哪呢?”她说:“我现在在我们高中附近的一家叫大高雄的奶茶店。”我回答道:“好的,你等等,我马上到。”

  我搭乘了一辆摩托车,从中心客运站出发。到达圣湖路的一家大高雄附近后,我便坐在他们学校门口的一块圆石头上。曾经有一段时间,据说坐这种圆石头可以缓解痛经,许多女生都跃跃欲试呢,哈哈。我给雅兰发了信息:“朕到了,快来接驾。”

  那时,有两个保安在旁边一直盯着我看,似乎在猜测我的来意。大约十分钟后,一个脚上穿着黑色人字拖鞋,身着黑色紧身运动服的长发美女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是她吗?她变了,变得如此成熟,宛如一颗熟透的柿子,甜美可人,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突然,我的电话响起。我刚接起电话,还没来得及说话,只见她从我身后绕过来,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然后大跨一步,在我面前吐出一个字:“喂......!”如此突兀的行为,我差点就爆出一句“傻逼”,但我随即换了个说法。这几年不见,你愈发漂亮了,以前头发没这么长,现在却如小龙女一般,秀发飘逸,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你将近一米七的个头,比初中时高了几公分,而我也只比你高半个头而已。若是你穿上高跟鞋,咱俩就一般高了。

  我冒昧地问了一句:“美女,我们是去开房呢,还是去开房呢?”你却回答道:“帅哥,我们回家吧,出来一天了。”其实我本想去吃点东西,但你坚持要回家吃。于是,我只能送你回家了。我们从圣湖路走到了初中校门口,然后继续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边走边聊,两个有点害羞的人都低着头,不敢看对方,仿佛是在约会,又好像不是。只是简单地送你回家而已。就这样,我们走过了一两条街。路上有好几个美女,我竟然一个都没看。你指着其中一个说是谁谁谁,我也不理会,不认识,管他呢。

  我们都穿着人字拖,穿着黑色上衣,好巧啊。我们聊了今天去了哪里,玩了什么。你说改天要介绍同学和闺蜜给我认识,我说好的,我不怕,我很勇敢。就这样走着走着,我不小心碰到了你的手,我很紧张,你也很害羞。毕竟,我们都是恋爱中的新手,没有经验。没谈恋爱之前,还自以为是情圣,真正接触时却无从下手。这让我想起了陈奕迅的一首歌《十年》里的故事。两个男女朋友多年后重逢,女的坐上的士,而男的在开出租车。他们一路上没有说半句话,女的一直在跟朋友打电话,讲述着这十年的辛酸和泪水。不知道过了多久。十年来经历的事,都讲得差不多完了。目的地也到了。她下车了。男人没有跟他说话,强忍的泪水,涌现不出。女孩说,我把这十年的经历都告诉你了。而你就不想跟我说一句你好吗。男孩默默不语。你好,美丽的女士,请付一下钱吧。我手忙脚乱地收了钱,连方向盘都握不稳,便如落荒而逃的兔子一般,仓促地离开了。其实,他有太多的话想说,却又不敢说出口。终于,上天眷顾,让他再一次遇见了她。这一次,他已心满意足,觉得无需再用言语表达。既然无法拥有她的怀抱,那就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这片刻的美好,一边让泪水肆意流淌。

  我就这样硬着头皮拉着你的手,走到了她家附近。我鼓起勇气说:“做我女朋友吧,我们也见过面了。”她只是轻声说道:“我考虑考虑吧。”我不想错过这次机会,因为我已经感受到恋爱的气息扑面而来。我告诉她:“你可要好好想想,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哦。”那时的我,也是帅气逼人,魅力四射,有不少女孩追求。但我对她们毫无兴趣,只钟情于游戏。然而,现在的情况不同了,你的美如惊鸿一瞥,让我心动不已。这下事情可严重了,我一定要追到你,让你成为我的女人。我信心满满,这一次,我一定能成功。在初中时,我就总是偷偷地注视着你,而现在,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盯着你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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