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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一开始,谁都想天长地久


  袁谭和曹昂一直聊到三更才入睡,当夜袁谭虽为曹昂准备了房间,但二人聊开心了,言犹未尽,袁谭根本不让曹昂走,于是二人最后是抵足而眠。

  曹昂刚开始完全不适应与一个男人同床,可实在碍不住袁谭的热情。不过到最后他被袁谭的诚挚打动,倒也不觉得如何。

  不得不承认,袁谭是个可以相交的朋友。

  第二日一早,二人一同起床,吃过早饭,袁谭就拉着曹昂去看他骑马。

  袁家硕大,府中竟然修了专门的校场。而且这校场还不小,跑得了马,拉的了弓。曹昂看了,不得不感叹,能在寸土寸金的洛阳城内如此奢侈地修建一处小校场,也就只有百年世家的袁家能这么豪横了。

  袁谭这个人,虽然世家子弟,但好兵事,乐于游侠之道,每天除了必修的功课,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这校场之中。

  “昂哥可会骑马!”

  “跟着家里的师傅学了一些,勉强能骑一些。”

  “那就试试!”

  袁谭的建议让曹昂有些心动。他练骑马一直是在城外的庄园之中,平日在家并不方便,毕竟不是谁都像袁家一般修得了校场。

  此时袁谭给曹昂选了一匹只有两岁马龄的幼马,这马尚未长成,体型不大,正适合曹昂这个年纪的人骑。

  “昂哥,试试这匹骅骝,这是凉州那边人送的,说是来自波斯,还不到两岁,性格倒还温顺。”

  曹昂虽不懂马,但见此马色如华而赤,龙颅而风膺,虎脊而豹章,烈烈赤鬃,一看便知不是凡品。

  曹昂知道袁家门生,遍布天下,各地巴结袁家的,更是车载斗量,不知凡几,所以有什么好东西都不奇怪。

  此时曹昂身量还不够,只能踩着一个马奴的背上了马

  这马奴看起来不到十岁,不过曹昂观其身姿矫健,手指尽是老茧,一看便是善射之人,于是便随口对袁谭说道:“此马奴虽年幼,但壮士也。”

  袁谭笑道:“昂哥看上了?”

  “只是觉得他应该是个好骑手!”

  “这小子是从匈奴逃过来的,如昂哥所料,别看他年少,但骑马射箭的本事可不差,还是个好马夫。昂哥若是看上了,我便送给你了。”

  曹昂一笑,没有多言。

  曹昂很清楚,袁谭这种人,性格强势,不管他真心假意,你若拒绝,他反而会觉得丢脸,虽不能怎么曹昂,但容易迁怒旁人。曹昂不想因为自己随口一句话,如王敦拒酒,石崇杀美一般,害这马奴丧命。这样的壮士,即使要死,也应该死在战场之上。

  二人上马,袁谭也让人给定徐和袁熙各找了一匹马。

  袁谭在前面,而曹昂带着定徐、袁熙在后面。

  袁谭刚开始还顾着曹昂他们,后来便越跑越快。他虽然年少,但马术是真好,双手控马,竟然可以做到驰奔。

  曹昂虽然羡慕,但没那个胆子疾驰。他本就年少臂力较弱,一旦拉不住马掉了下来,容易丧命。

  而袁熙更差劲,只能让一个马奴在前牵着。

  倒是定徐这小胖子,天生的猛士。他虽然年纪最小,但身量比袁谭还高,骑在马上,猛夹马腹,便追了上去。

  袁谭见定徐追上来,也满脸的战意,竟然决定和定徐较量一番。

  二人几乎是并肩而行,策马狂奔,互不相让。直到围着校场跑了整整五圈,看得曹昂都心惊胆战,才叫住定徐。

  若袁谭摔了,他要吃不了兜着走。

  好在小胖子听话,曹昂让他停他便停下来。

  袁谭见小胖子停下来,还有些不尽兴,便抱怨道:“昂哥,怎么让定徐停了下来,我们还没分个胜负呢?”

  曹昂说道:“徐哥年少,策马五圈已经是极限,若是再跑,怕是抓不住缰绳了。”

  袁谭倒是知道这小胖子比曹昂还小,于是不再多说。

  不过袁谭是真喜欢上了定徐,若非定徐是曹操义子,他肯定开口要人。

  袁谭见曹昂不怎么敢骑马,便邀曹昂去射箭。射箭最高明的是骑射,而骑射最高级的是左右驰射,能长于骑射的,基本上都是幽州、并州、凉州三地的良家子,董卓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膂力过人,双带两鞬,左右驰射。

  这种本事之高级,就是关羽、甘宁这种级别的猛将亦不擅长。

  作为世家子,一般学的骑射是骑马、射箭,是不会学专门的马上射箭的。不过袁谭爱好这个,一直在学习。

  当然他知道曹昂不会马射,为了大家都能参与,便提议进行步射。

  曹昂之前骑马失了分,不想在射箭上让袁谭看轻,便选了一个三斗弓。三斗弓拉力约为后世十千克左右,曹昂勉强能拉开。

  此时离着靶子三十步,曹昂屏气凝神,用尽全力将弓拉开,然后目光如炬,两臂如担山一般,整个人似一部机器。

  只见曹昂一松手,这箭飞驰而出,稳稳地射在靶子上。

  曹昂又连开两箭,皆是中靶,其中一箭还射中了红心,引得众人喝彩。

  曹昂虽然力量较弱,但是准星好,熟练掌握了射击技巧。而力量是可以练的,等他长大之后,必然是射箭行家,所以一些袁家的武术师傅也纷纷赞叹。

  一旁的袁谭用五斗弓射了三箭,只中了两箭。他力量虽大,但技巧掌握的并不好,所以效果还不如曹昂。

  不过袁谭对这个结果并不在乎,反而为曹昂的技术赞叹。他这个人性格大气,不像君子,反而像大丈夫。

  对袁谭来说,他越来越喜欢曹昂了,一个能文能武还有见识的曹昂,正是他最得力的帮手。

  曹昂一直在袁家住了五日才走,而这五日的时间,二人成了真正的挚友。

  ······

  曹昂走了,那匹矮马却留下了。袁熙不敢留着,当天便送往袁荧的住处。

  袁荧看着马脖子上那串相思子,没有多言,也没说收与不收,只是让袁熙将马送到马厩,跟其他马养在一起。

  袁荧后来一直没有去看这匹马,也没有去骑,仿佛不记得了一般。只是后来马厩登记家中马匹的时候,袁荧的侍女花锄将这匹矮马的名字登记成了“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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