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文臣丁忧时间
群臣的劝谏,没有改变朱由检的心思。
对改革丁忧制度很坚定,朱由检知道守丧三年这种事情,是不可能适应变化越来越快的工业社会的。后世甚至有很多人,连葬礼时间都抽不出来,需要仔细琢磨。
所以他向群臣道:
“天子服丧二十七日,出自哪条道理?”
礼部尚书来宗道道:
“此为前汉文帝遗诏,历代因之。”
“最初是应服丧九个月的,改为十五日;应服丧五个月的,改为十四日;应服丧三个月的,改为七日;一共三十六日。”
“后来确定以日易月,以二十七月,定为二十七日。”
朱由检继续道:
“汉文帝和他之后的皇帝,难道都是不孝吗?”
“守制二十七日,是否符合孝道?”
这话杀伤力太大,群臣当然不敢说这么多皇帝都是不孝,来宗道道:
“天子以日易月,二十七日便是二十七月,自然不是不孝。”
朱由检道:
“既然如此,朕以天子名义,授权臣民同样以日易月,你们觉得如何?”
群臣没想到这一点,更没有想到皇帝把身为天子的权柄下移,心中既是激动,又感受到了皇帝的坚定——
连这种天子特权都授权给臣民了,可见文臣的丁忧制度,在皇帝看来非改不可。
很多臣子其实并不愿服丧三年,对此心中暗喜。也有些人认为不妥,认为皇帝不该把权柄下移,袁可立道:
“陛下,国不可一日无君。”
“天子以日易月,是国家大事需要。”
“臣子怎么比得上天子?请陛下收回此命。”
朱由检却很坚持,说道:
“臣子当然比不上天子。”
“但是在前线主持战事的臣子,同样不可缺少。”
“像是朱燮元,本来奢安之乱就要平定了,结果因为他丁忧离职,事情出现变数。”
“朝廷因此又花费了几百万的钱粮,十几万人马也不知还要征战多久,还不知要死多少人。”
“因此死难的人、多消耗的钱粮,要落在很多大明百姓身上。”
“难道你们以为,朱燮元该丁忧吗?”
当然不该丁忧,否则群臣就不会同意夺情朱燮元了。袁可立道:
“这样的臣子重要,陛下可以夺情。”
“何况陛下已设立提督,即使总督丁忧离任,也有提督署理。”
朱由检微微摇头,说道:
“夺情若是容易,就不会产生那么大的争议了。”
“朱童蒙夺情的事情,到现在还有臣子上疏弹劾。”
“但是他身负延绥巡抚重任,那个地方已经有了民乱,怎能骤然离任?”
“每次都因为夺情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实非朕之所愿。”
否定了夺情的事情,朱由检道:
“至于设立提督,只是为了补救。”
“提督署理事务,怎么能和总督完全一样呢?”
“更何况,朱燮元、傅宗龙接连丁忧的事情,难道不应该引以为戒吗?”
“万一总督、提督同时丁忧,应该让谁替代?”
“还有各地有军务职责的巡抚,难道都配上提督,就是为了防止他们突然丁忧?”
对此无言以对,袁可立也觉得大明实在太倒霉了点,两个有能力解决奢安之乱的大臣接连丁忧,朝廷又对接替人选举棋不定,导致奢崇明、安邦彦恢复元气,还要再打几年。
作为从地方升入朝堂的大臣,袁可立并非不通权变之人,否则他就不会同意夺情朱燮元、傅宗龙二人。对于皇帝的话,没有继续反对。
而且朱由检接下来的话,更让他险些跳起来,知道丁忧制度的改变,已经势在必行:
“朕心里还有一种担心,那就是以后如果继续实行丁忧三年的制度,会有看到机会的逆贼,暗中谋杀主持战事的大臣父母,逼他们丁忧离职。”
“这样的话,主持战事的大臣父母就危险了。”
“把父母置于这种危险之中,难道就符合孝道吗?”
“武将不用丁忧,就是这个道理。”
“对于有领兵职责的大臣来说,他们的父母一样危险,所以他们的丁忧,要和武将一样。”
这种恶意揣测的阴谋论,说得很多大臣不寒而栗。
甚至有些人想到某些主政大臣突然丁忧的事情,猜测他们的父母是不是被人谋杀。
一时间,那些想要反对的,也不敢说出反对的话。他们担心自己坚持丁忧的话,会被皇帝斥责把父母置于危险。
在这种纠结的心理中,吏部尚书房壮丽站出来打圆场,说道:
“《礼记》子夏问曰: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辟也者,礼与?”
“孔颖达疏:人遭父母之丧,卒哭之后,国有金革战伐之事,君使则行,无敢辞辟。”
“陛下说的是同样的道理啊!”
“有领兵职责的大臣,确实不该丁忧。”
“只要陛下有旨意,他们就该继续征战,而且不能推辞。”
群臣纷纷赞同,默契地没有再说其他文臣的事情,也没有说文臣不该和武将等同,而是引用《礼记》这一条,认为有领兵职责的臣子,只要皇帝下达旨意,那就不用丁忧。
不过对皇帝说的授权臣民以日易月,他们还是反对。普遍认为不应该把天子权柄下移。这在他们看来,违反纲常道理,天子以日易月的特权,臣子不能觊觎。
朱由检其实也不想把天子特权下移,甚至还想过用丁忧的事情拿捏臣子,以便把某些不合心意的臣子赶回去。但是为了保障有领兵职责的文臣丁忧制度改动,他只能以最激烈的态度,表达自己看法。
如今在群臣通过这一点后,他从善如流地没有坚持,把自己最后的想法道了出来:
“朕以为臣子可仿照钦天监官员旧例,奔丧三月代替三年,称为以月易年。”
“天子以日易月,臣子以月易年,这些都是权变。”
“未来若有身负要职的臣子申请,朕会特旨授予钦天监加衔。”
“民间任其自便,允许以月易年,只要守制三个月以上,便不能指责不孝。”
定下这个制度,群臣无语的同时,大多表示同意。
二十七日时间太短,在这个交通不便的年代,连赶路时间都不够。如果群臣同意这点,估计会被指责没有孝心。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都要被人非议。
但是三个月时间就比较宽裕了,足以在大部分地方赶个来回,展示自己孝心——
很多臣子其实并不想守三年之丧,只是碍于物议,必须展示孝心。他们对皇帝的做法,其实心中暗喜。
有了皇帝的特旨,还有钦天监官员的旧例,外人即使指责,声音也不会大。皇帝都说了会特旨给奔丧官员钦天监加衔,谁还能反对钦天监奔丧旧例?
朱由检把钦天监纳入内廷,此时就显出了作用。通过钦天监加衔,掌握了文臣丁忧时间——
未来只要有文臣想缩短丁忧时间,就只能投靠皇帝,以便获得特旨,丁忧以月易年。
《明史》:惟钦天监官奔丧三月复任。
《大明会典》:凡钦天监官。洪武十九年、令不守制。后许奔丧三个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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