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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1章 战争序曲(十六)


第1621章  战争序曲(十六)

        这天夜里两支骑兵的对战或许开启了东亚地区的一次新纪元,它代表着骑兵燧发火枪在东亚头一次大规模应用到了正面战场。

        或许这次作战在后人看来,不过是一次攻方打得并不合理,守方守得也一言难尽的烂仗;或许骑兵火枪的表现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或许是因为地形和时间的缘故,整场仗打下来显得战局混乱、战果寥寥……但无论如何,它依然开启了一个新的纪元。

        火枪骑兵的新纪元。当然,实际上这应该加上一个限制,因为这个新纪元只能限定在亚洲范围。

        如果从整个世界来看,随着本世纪40年代德意志黑衫骑士的崛起,骑枪(冷兵器)与手枪(火器)之争就贯穿了整个世纪下半叶的欧洲。

        16世纪末期最优秀的西班牙军事理论家当属博纳迪诺·门多萨,他的主要著作包括写于今年(1592年)的《1567-1577年间尼德兰战争史》和尚未动笔(写于1595年)的《战争理论及实践》。

        门多萨也是一位久经沙场的将军,是圣地亚哥骑士团的骑士,他曾在阿尔瓦公爵麾下与尼德兰人作战。他坚持认为骑枪是比火枪更有用的骑兵武器,他说一个120人的枪骑兵连,如果能够分成数个小队从多方向同时向敌人发动冲锋,那么他们可以击败一支为数500人的装备火枪的骑兵,当然如果有一定数量使用火枪的骑兵在侧翼支援枪骑兵的话就更好了。

        门多萨还指出,之所以有这么多人青睐火枪,是因为火枪骑兵对人员和马匹的素质都要求较低,因此更便宜,更容易组建的缘故。至于骑兵应采用的队形,他认为指挥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队形的深浅宽窄,但纵深与正面之比不宜大于1:3。

        另一位出名的骑兵将军是出生于1550年的乔治·巴斯塔。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当上了骑兵团长,带了40多年的骑兵部队,后来做到驻巴尔干地区神圣罗马帝国军的统帅。巴斯塔晚年也写了一本论骑兵的专著《轻骑兵作战法则》,于1612年在威尼斯出版。

        书中的主要观点之一,就是他认为火枪骑兵是优于枪骑兵的兵种。不过,尽管巴斯塔作为一名将军的丰富经验无人可以质疑,但他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学者和作家就很难说了。

        在他的书中,下断言太多而论证则过少,论证的章节中时常能找到互相冲突的论据,甚至连一些基本概念都有所模糊。如他经常将持骑枪的重甲骑兵和持短矛的轻骑兵混为一谈。巴斯塔这本书遭到了一个钻研骑兵战术的军事理论家冯·沃尔豪森毫不客气地猛烈攻击。

        沃尔豪森早先是但泽的民兵统领,后来做过莫里斯亲王的顾问。与德拉诺这样的将军不同,他没有带兵打过大仗而是专注于军事理论研究和教育事业。但他是16世纪末17世纪初,德意志地区乃至全欧洲最有名的军事理论家,也是欧洲最早的军校之一锡根军校的创办人。

        沃尔豪森著作颇丰,其中影响比较大的就包括出版于1616年的《骑兵兵法》。这本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巨细无遗地涵盖了一名骑兵指挥官从征募、训练到战术、战略等等方面所应了解的知识。

        由于沃尔豪森在军事教育界的影响力,以至于围绕推崇他及其著作的人竟然搞成了一个学派。其中有个英国人约翰·克鲁索,他于1632年在伦敦出版了《骑兵军事教程》一书,基本上就是沃尔豪森《骑兵兵法》的英文复刻引介。

        沃尔豪森是老式法国骑兵战术坚定不移的支持者,书中处处可见对巴斯塔及其理论的批判和嘲弄。

        这个情况比较神奇,当德拉诺和塔瓦纳等前一代法国统帅都更钟情于手枪骑兵,并且枪骑兵事实上在17世纪初已经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淘汰了之后,沃尔豪森却近乎狂热地提倡复兴法式战术。

        他认为,骑兵应该手执重骑枪以小单位排成不超过两排的横队发起冲锋,并认为在队形之间应该留出20~30步(约30~50米)的间隙以防止前排倒下的阻绊后面,也方便在第一阵冲锋不成功时前排人员向后撤离。这样就几乎完全推翻了密集纵队的原则,他认为这种纵队由于自相牵绊踩踏造成的伤亡甚至要比敌人造成的更大。

        但是,无论是战场上的表现也罢,理论上的争执也罢,都不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

        社会和经济的剧变才是关键因素。

        重装枪骑兵的主要来源是骑士阶层,当然不是说所有的枪骑兵都是骑士,但是“穷文富武”的道理古今中外皆宜,骑士们主要为贵族子弟,又自侍从时代起便练武,并不缺乏练武的时间和金钱。

        到了中世纪晚期,甚至侍从的装备可以赶上真正的骑士,所缺的仅仅是个头衔而已,但是众所周知,中世纪的骑士阶层起源自查理马特的采邑体制,即国王向贵族分封土地,而贵族则为王而战。

        大贵族到小贵族再到骑士,随着文艺复兴的到来,传统的封建采邑经济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很多骑士为了生计甚至抛弃了贵族的尊严当起了强盗。而随着骑士阶层的瓦解,贵族子弟更多地转入中下层军官,手持骑枪的骑士于是也慢慢退出了西欧的历史舞台。

        就像《皇帝的刺刀》所述:骑兵自身也经历了一场转变,他们放弃了使用骑兵矛,或者说是冷兵器,重骑兵为手枪骑兵所取代。

        后者的主要武器是转燧或是火绳手枪,他们的战术是半旋转:“一个骑兵团向预先选定的目标行进,每排骑兵冲上前去,击发手枪,射击步兵团或骑兵团,接着撤走,重新装填弹药,下一排骑兵冲上前去进行射击。”

        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这其中的道理不仅欧洲适用,在亚洲尤其是东亚也一样适用。

        一个训练水平极高的骑士显然来之不易,就好比京华的骑丁虽然是严格挑选、严格训练而来,但如果要指望他们的马术比蒙古人还好,马上近战的能力比蒙古人更强,那显然是强人所难——人家蒙古人几岁就泡在马上了,整天出行都靠骑马,而汉人十几岁可能才头一次骑马,平时也把马匹看得极其珍贵,能不骑马就绝对靠自己走,这怎么可能去比马术?

        所以,大明只有用火枪骑兵才能与蒙古人的弯刀骑兵竞争,这里竞争的并非仅仅只是科技水平,更重要的是成本优势。火枪本身当然比弯刀更贵,打起仗来花费也更高,看起来成本并没有优势,但它胜在“成军优势”,即培养优势、组成优势。

        况且由于生产力的差距,越是人口众多,越是制造业发达,这种优势也就越大。

        用一个在后世已经不太好听的战术来形容,那就是大明的火枪骑兵可以玩人海战术,而蒙古人的弯刀骑兵却肯定玩不起。原因在于大明如果愿意,其火枪骑兵的增量可以膨胀到惊人的地步,而蒙古的弯刀骑兵存量基本固定而增量太小,那么一旦损失过多,尤其是存量损失大过了增量,就会导致军力崩盘。

        当然,这个理论高务实明白而高江并不明白,他并不知道火枪骑兵在自家老爷眼里并不是非要打赢蒙古骑兵不可的。此刻的高江只考虑一件事:如何把土默特军接应出去。

        鉴于京华一直以来在各条战线的战绩都很光辉灿烂,高江当然也把战胜对手视为第一考虑,所以他此刻的计划是趁着夜色偷袭的优势,先行击败察哈尔军,然后安安心心地把土默特大军接应走。

        一开始的时候,这个计划执行得似乎还挺顺利的,尤其是京华骑丁们冲出榆树林打出第一波次火枪射击的时候,还算密集的骑兵火枪差点直接把察哈尔前军打懵了。

        虽然由于战场宽度等因素的限制,第一轮火枪射击实际上只有不到两千骑兵完成,但是因为对方毫无防备,在发现遭到偷袭之后也没法在深夜里快速完成阵型转换,以至于京华骑丁命中的目标居然高达四百余,实际创造了三百左右的伤亡,但是察哈尔骑兵并没有崩溃。

        汗庭精锐到底是有几把刷子的,坐镇中军的布日哈图更不是省油的灯。这位蒙古汗国的执政、图们大汗的军师第一时间判断出来者的身份肯定是京华骑丁——因为明军骑兵一般不会打完一轮火枪之后居然选择停住前进的步伐,开始在马上进行填装而准备第二波火枪射击。

        如此在意火枪的发挥,那是高务实当初指挥步兵的风格,明军骑兵的两种主要作战风格都和这个打法不沾边——辽东李家军的习惯打法是先用一支小规模精兵顶上去与敌军缠斗,然后主力大军看准机会加入战场一举奠定胜局;

        马家军、麻家军等宣大系骑兵则更有蒙古范,喜欢先用轻骑兵远程射击(无论火枪还是弓矢),待敌人迎击之时回撤,然后开始周旋,进行游走式射击,等敌军阵容走形再以精兵直取中军。

        这两种战法无论哪种,都不太可能出现眼下这般当场填装弹药,准备下一轮射击的情况,这打法只有可能是京华的骑丁。

        布日哈图非常果断的下令:前军靠河回撤,中军打“右勾拳”,斜斜地往东边绕袭。他们被要求一边以弓矢乱射争取打乱京华骑丁的节奏,一边绕到京华骑丁的背后去,做出一副要包抄对方的态势。

        老实说,如果京华骑丁的武器装备与黑衫骑士类似,那么此刻高江的指挥显然有很严重的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也就是停下来装弹这一条。

        此时欧洲火枪骑兵的代表是黑衫骑士,黑衫骑士的作战单位通常是300-400人的中队,排成紧密队形,保持20-30的横列。前排的骑兵开火后,向两侧分开,退到阵列后方重新装填弹药。

        这种行进间射击战术本来是西班牙步兵的发明,以此保证不间断的火力。等到对方的阵形被轰击松动后,骑兵中队一拥而上,用佩剑和枪柄驱散敌人。

        从战术思路上来看,黑衫骑士的思路很清晰,就是在双方短兵相接之前保证火器的不间断火力。这个思路与高务实指挥步兵时几乎一模一样,本质上都是确保火力的连续性,提高单位时间内的火力密度,显然是正确的。

        但有一个问题,步兵和骑兵的机动性是不同的,装填难度也不一样,所以步兵可以搞密集阵型下的三段击,而骑兵要想照搬却明显难得多。并且,如果骑兵真的这样做,那实际上就把自己变成了骑马的火枪步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和步兵几乎没有区别,然而骑兵的单位密度不可能达到步兵的程度,故其火力密度也就不可能有步兵那样高。

        换句话说,这样做的骑兵纯属扬短避长。

        德国的黑衫骑士用的武器是手枪,射程有限,威力也有限,但因为是手枪,故在装弹量因为技术原因无法提高的情况下,他们可以采取一人配N把手枪的办法提高备弹量,相对提高火力密度。

        然而京华骑丁并不配备这种只能打一枪的手枪,京华的骑枪是在步枪基础上改进而来的,大致特点是枪身略短、精度下降,同时重量减轻、枪体强度提高,并调整了人体工程学设计,使之方便加装更长的刺刀之后进行近战。

        用枪柄式刺刀近战绝非最优选项,所以京华的操典规定:火枪骑兵一般只在追击残敌时使用刺刀,与敌近战肉搏则需换上雁翎刀。

        显然,雁翎刀是用来打斗的,尤其是针对使用弯刀近战的蒙古人。而刺刀之所以用于追击残敌,是因为在这种时候通常默认敌方已经没有抵抗之力,不会反击了,所以“刺”就成了最简洁明了的杀敌手段,不仅无须多余动作,也不浪费体力。

        高江此时的指挥看起来有一个大问题,他实际上也在把京华骑丁当做骑马的步兵来用。然而问题在于他们是骑兵,而且时间还是在晚上,如此原地装填不仅放弃了速度优势,而且火力密度也上不去。如果按照杀伤力而言,这样的指挥还不如提前让他们下马去摆个阵,干脆就当步兵用。

        布日哈图显然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缺陷,所以他命令骑兵绕袭,打一个“右勾拳”,要对京华骑丁进行包抄歼灭。

        但高江从少年时代就进入京华骑丁体系,这个道理真的不明白吗?当然不是,虽然他和他的部下没有数把火枪可以“一枪打完换一枪”,但他们却另有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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