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宝鼎为聘,魔兵为凭(中)
史飞龙问及提亲的时间,灭劫顺口道:“自是越快越好。”
因此次来峨眉乃是私事,史飞龙只带了掌棒龙头及三个七袋弟子相随,共是五人。
掌棒龙头闻言道:“若是立刻便去,沿路却要小心——我们来时,听得湖湘一带兄弟说,鞑子有个威顺王死在了苗疆,因此那老鞑子的两个世子,名唤什么别帖木儿、答帖木儿的,领了一万鞑子兵,要杀进苗疆替老鞑子报仇。”
常遇春大笑道:“怕他不来!我师兄有意大举,正要杀几个有名有姓的鞑子祭旗!师兄,我们都随你去迎亲,把队伍也带上,若遇不着时,算那两個王子命好,若是遇上,嘿嘿,算他命里该着!”
史飞龙听罢十分惊讶,不由问道:“你们已开始招兵买马了么?如今有多少人?”
叶孤鸿道:“一千出头。”
史飞龙闻言愈惊,同掌棒龙头面面相觑,常遇春看出他们心思,哂笑道:“史帮主,夫战者,胆气为上。你莫小瞧我们兵少,若是真个相遇鞑子,常某定斩了他主帅人头,让你过目。”
史飞龙皱眉道:“莫非你们这一千军,都是重甲铁骑?”
叶孤鸿笑道:“大哥取笑了,别说峨眉养不起这等兵马,便是真有重甲铁骑,大山里如何铺陈的开?我们的兵,只是寻常民兵罢了,不过这几日我细看了他们操练,精锐虽谈不上,令行禁止四个字,倒是当之无愧。”
掌棒龙头叹息道:“令行禁止听着虽是不错,但毕竟是十倍的鞑子,玉侠岂能小觑了他?”
叶孤鸿把手向常遇春几人一指,笑呵呵道:“兵以将为胆,我峨眉如今虽然缺兵,却是不缺猛将,我这几个师弟,都是万人敌!当年汉末,刘皇叔凭借关张二人,便能以数百众大破数万黄巾,我的师弟们,亦不逊色关张。”
常遇春、花云闻言呵呵大笑,其余徐达、汤和等虽然内敛些,也都不由扬眉吐气,胸脯子挺得老高。
掌棒龙头却仍有不信之色,但是叶孤鸿毕竟是他们帮主的把兄弟,遂摇摇头不再多说。
史飞龙心中暗道:我兄弟这几年走得太顺,明教神鹰教汝阳王府那些势力,都在他手上吃了大亏,他毕竟年轻,大约也不知战事艰难,还道和江湖厮杀差不多,哎,此时我说什么他也难以听见,说得多了,反而坏了兄弟间交情,反正以我等武艺,纵然大败,也难有性命之险,且陪他走这一遭,真若吃了败仗,挫掉他的义气,我才好慢慢劝说。
遂点头道:“罢了,你心中既有主张,老哥哥还有什么好说?哈哈,且去接老婆要紧。”
常遇春等人欢呼道:“正是如此!师兄的老婆们要紧,元兵不过是小爷们脚底下的泥。”
让史飞龙几人歇息了一日,第三日上,峨眉派的队伍缓缓开出,除了七怪,方文、方武也一并前往。
他两个先前也都参与了练兵,按刘基说法,虽然难为方面大将,做个斗将还算称职,叶孤鸿还要看师父的面,自然将他二人带上。
算了算人手,叶孤鸿索性将队伍分作十队,朱重八、花云、吴良、吴祯、汤和、徐达、常遇春、方文、方武,各领一队,余下百余人,则亲自带领。
又有净玄、净虚、净空、净慧四大女尼,奉灭劫之令随行,至于其他俗家女弟,怕她们跳脱惹出事来,因此一个不带。
这时已是九月中下旬的天气,阳光虽好,却无燥气,风吹到脸上凉爽的紧,所谓秋高气爽,正好行军。
一行人有路走路,有河渡河,走得十余日,渡过长江,进了贵州地界。
他们所行的路线,乃是当初叶孤鸿和东华子去五仙教所行的旧路,正是彝、苗二族反复厮杀的犬牙地带。
叶孤鸿故地重游,一路只见新添了无穷荒冢,又有许多大小村寨,有的尚还完好,只是不见人烟,有的则烧成残垣断壁,直是满目疮痍。
叶孤鸿叹息一番,同众人商议道:“我们若是人少倒也无妨,只是这么多人,都持枪披甲,太过显眼,如今不论彝、苗,这么多年恶战下来,怕是都成了惊弓之鸟,我们却要格外小心——自今日起,我亲自领一队兵哨探在前,你们都好好跟在我身后。”
朱重八顿时叫道:“师兄,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按派中论你是师兄,按军中论伱是主将,如何有你去哨探之理?这桩差事,让给师弟吧。”
叶孤鸿摆手道:“师弟,你的好意我心中尽知,只是我有两个说头,第一,这里道路,我来往过几回,勉强也算识途老马,第二,彝族奢香夫人,苗族杨家父子,我都打过交道,真有个缓急,也有说话的机会,因此让我在前最是合适。”
朱重八只好应道:“也罢,只是师兄,若是混战,却不比江湖厮杀,你把甲着上。”
当年峨眉大败明教,前来帮忙的丐帮离开时,被王保保调动元军伏击,峨眉、武当两派给高手赶去相帮,一场大战,得了三百余副残破战甲,一直收在库里。
后来刘基得知,连忙聘请匠人修补整齐,除了朱重八等人外,许多训练时表现出众的兵卒也都赏了一副,其余人则是就地取材,造了竹甲披挂。
特意留给叶孤鸿的,却是当初元军千户束里不花的铠甲。
束里不花的铠甲极为完整,乃是一套细鳞铁甲,此人是被史飞龙一记重掌拍死的,史飞龙掌力从那些铁鳞缝隙投入,将他胸脯打得塌陷一片,然而盔甲本身并无损伤。
叶孤鸿从善如流,果然让朱重八、汤和帮他着了战甲,骑在高大的乖乖背上,倒是威风异常。
他此前将蛇骨剑给了二徒弟,此刻腰间所佩,乃是灭劫携回那口泰山派的阔剑——概因峨眉制式长剑剑身细窄修长,对于叶孤鸿而言不够压手,索性就用了此剑。
马鞍边特意挂了得胜钩,上面一条长枪,正是当年杨正衡所赠的蚩尤佛肚枪。
如此又行数日,期间先后遇上了两队彝兵,各自都在数百人上下,见了叶孤鸿等人装束,反应都是一般,不分好歹就要厮杀。
叶孤鸿也不啰嗦,只按住兵马,独自策马撞入对方阵中。
他也不杀人,舞一口连鞘铁剑,当作铁鞭招呼,使得却是季筱蓉家传金鞭——
这门鞭法他曾见季筱蓉演练,招数大开大合,以他武艺,看了两遍便已了然,如今使出,便似数十年勤学苦练一般。
一路打翻众多彝兵,强行擒了对方战将,这才肯说话,说得话也都是一模一样:“回去对你们奢香夫人说,我是七年前顺元城外救她的书生,屡试不第回到故乡,听说她在和苗人打仗,遂带一只兵马前来帮她。”
那些彝将本不愿相信,但是叶孤鸿本事强绝,却不下杀手,由不得他们不信,呆呆望着叶孤鸿队伍开走,立刻派人回城报信。
不出两日,坐镇顺元城的奢香夫人已然得知,“曾救她一名的书生带了兵来帮她打仗”,便似晴空响个霹雳,一时间震得目瞪口呆,一双因久居人上而显得威严凌厉的凤目,情不自禁眨了几眨,渐渐流露出久违的温润和娇羞来……
“去点三千兵马,我要出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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