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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让他出丑挺好


  然后扭头对小姨说:“小姨,我跟你学好几段戏了。

  前些日子唱给大哥听,他说我唱得不好。

  今天晚上当着你和姨夫再唱一段,你们三个人一起评价一下。

  看看我到底唱得好不好?”

  “切!”程院长冷冷地说道,“唱给他听都是多余,你不是说他不喜欢听戏吗!”

  刚刚认下外甥女的时候,小姨除了对外甥女的各种好以外,末后还想到要教她唱京剧。

  英子不想学,她对京剧不感兴趣。

  因为她六岁之前的记忆很零碎,大了以后就基本忘了。

  六岁之后在梁家河长大,全家人没有一个喜欢京剧的,她没有环境的熏陶,也就无此兴趣。

  可是小姨不甘心啊。

  作为自己的外甥女,下一步都要当亲生女儿养的。

  岂能不懂京剧,而且对京剧还不感兴趣!

  进一步说,英子的爸妈可都是专业的京剧演员,他们的女儿要是不会京剧,那就属于失了传承。

  现在一看外甥女不想学京剧,小姨就开始忽悠她:

  “英子,你忘了小姨当初是怎么发现你的吗?

  不就是你们学校汇演,我第一眼就把你认出来啦!

  那天你们的表演,就数你唱得好。

  你嗓音条件相当好。

  以前没接触过京剧,是因为没有那个环境。

  现在住到小姨这里来了,小姨可是你最好的老师。”

  “可是,我又不想当演员,我学那个干嘛啊!”

  “当一个兴趣爱好啊!”小姨循循善诱地说,“有这样一个兴趣爱好,多好啊!

  你想想,同事聚餐,同学聚会什么的,你来一段,多出彩啊!

  还有,你不是跟你大哥最亲嘛,没事的时候给你大哥来一段。

  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享受!”

  “那还是算了吧!”英子摆手说,“我大哥根本就不喜欢京剧,一点都不感兴趣,我要是给他唱,能把他给药死!”

  “他不敢兴趣,是因为他以前没听你唱过。”小姨锲而不舍地说:

  “英子,我跟你说,一个女人最大的魅力,就是才艺双绝。”

  “小姨!”英子生气了,“才艺双绝说的那不是ji女吗!”

  “不不不,”小姨摆手道,“你误会了,才艺双绝,可以理解为绝世美女。

  一个女人要想有魅力,仅仅长得漂亮是远远不够的。

  要是长得漂亮,又很有才,这样气质一下子就上去了。

  如果长得漂亮,很有才,而且还很有艺术天赋,那这个女人的魅力可就厉害了。

  比方说林徽因,不但漂亮,还有才,而且很有艺术天赋。

  从前跟徐志摩、梁思成等人表演剧目,林徽因的魅力让所有男人为之倾倒。

  所以说,一个女人单单长得漂亮,相当于一块鲜美的猪肉。

  但是一块生猪肉是很难下口直接吃的。

  要是有才华呢,就相当于添加了上好的作料,炖煮了出来,那就很好吃了。

  如果再进一步,鲜美的猪肉让最好的厨师,用了上等的作料烹饪出来。

  这才是最好的美味。

  你说对不对?

  我再举个例子。

  比方说影视剧歌曲,比单纯创作的歌曲,在感染力方面要强很多,而且很容易广为传唱。

  这是为什么?

  因为但凡看过这部剧的,肯定是被剧中人物所感动,被剧情所吸引。

  影视歌曲跟剧中人物和情节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所以你以后再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那些让你感动的人物,吸引你的剧情,随着旋律一下子又浮现出来了。

  也就是说,感染你的已经不仅仅是旋律和歌词,同时还有记忆中的剧中故事。

  这就让影视歌曲除了自己的优美之外,还有了附加值,一加一大于二,增加了艺术的感染力。

  所以说,英子啊。

  你长得这么漂亮,又有才华,要是再加强艺术修养。

  你的魅力一下子就提上去了。

  你最亲你大哥,有时候看到你大哥心情不好啦,不高兴啦,你给他来一段。

  真的能让他忘却烦恼的。”

  所谓“打蛇打七寸”。

  程院长这一番话,尤其是跟外甥女说,加强艺术修养是为了取悦大哥。

  于是忽悠大获成功。

  英子从那以后只要有空,就认真刻苦地跟着小姨学戏,学拉京胡。

  上次大哥回到沪海,在俩人的小家里,英子穿上戏服,把自己的脸描画得红通通跟猴子腚似的。

  自拉自唱给大哥表演了好几段。

  果然如小姨所说,演出大获成功。

  看着大哥被震撼得目瞪口呆的样子,英子实在是太有成就感了。

  成功以后,英子跟小姨学戏就更刻苦了。

  不得不说,基因这东西确实强大。

  古人所谓“其父善游”,虽然意思是讽刺妇人的无知,但是当今社会来看,其实很有道理。

  小鸡刚破壳就会往后刨。

  小猪下生就会往前拱。

  这都是写在基因里的东西。

  英子的艺术细胞早就写在基因上了,这就像一款软件,早就安装在电脑上了。

  只不过还没安装驱动而已。

  现在被小姨带着学戏,名师出高徒,被窝里的师傅,学了一段又一段,那就是安装了驱动。

  到现在为止,英子已经是骨灰级票友的水平。

  小姨很清楚自己的闺女到底是什么水平。

  今晚英子说大哥嫌她唱得不好,其实就是在刺激小姨。

  让小姨不服。

  小姨今晚大获全败,心情糟糕透了。

  英子的激将法根本就没管用。

  你大哥说你唱得不好?

  那就权当咱们唱得不好呗。

  他说好不好的,咱又不在乎。

  英子一笑,知道小姨现在很生气,三言两语没那么容易融化她。

  她继续说道:“小姨,我给大哥表演了几次,自拉自唱。

  他不但说我唱得不好,还说我拉得很难听。”

  “你懂什么?”这下程院长有些受不了了,她毫不客气地盯着小梁质问道:

  “你一个连京剧是什么都不懂,一点都不感兴趣的人。

  有什么资格对别人指手画脚?

  英子拉京胡,从零开始,是我手把手教她的。

  你敢说她拉得不好!

  你拉得好,你来一段啊!”

  “小姨!”英子就像为了小姨好似的,装作偷偷的样子戳戳她:

  “自从我给大哥表演,大哥说我拉得难听以后,他也开始学拉京胡了。

  他买了一把京胡挂在家里,没事的时候就锯拉呢!

  虽然我没听大哥拉过,但我感觉,就大哥那聪明的脑袋瓜,他要学的东西,肯定是一学就会。

  而且还能做得很好!”

  “你拉倒吧!”这话让小姨的怒火那是蹭蹭直冒,“他拉得好,让他来一段,我和你小姨夫倒要欣赏欣赏这位天才,学了几天的京胡啊,就敢在关公门前耍大刀!”

  要是吃饭以前,英子说夸奖大哥的话,小姨会感到很欣慰。

  可是刚刚把你小姨夫珍藏的酒都牺牲掉了,不但一点收获没有,反而让这小子更加明确地表达了不能娶妹妹的心志。

  这小子都这样了,你个小妮子还帮着那混账说话。

  咱们没那么贱吧!

  既然你想让他出丑,那么欢迎之至。

  就让一个自学了几个月的拉京胡的,在表扬艺术家面前来一段。

  英子还真是大胆啊,一看小姨要求大哥来一段,立马跑去把小姨的胡琴给拿了过来。

  一脸的兴奋:“大哥,你拉一段,要是拉得好,你就拉着,让小姨表演一段!”

  什么?

  让这个从前对京剧一点不感兴趣,嘛都不懂,仅仅自学了几个月拉胡琴的小子,他给表演艺术家拉着,让艺术家唱?

  小姨不由得跟罗副市长对视一眼。

  两口子眼里全是悲哀。

  情人眼里出西施,但也没见过“西”到这种程度的吧?

  知道你喜欢大哥,但是也不能喜欢到大哥拉泡屎都是香的程度啊!

  看来,闺女还是不碰南墙不回头。

  让你大哥在这里出点丑,给你点教训,让你清醒一下也好。

  程院长很无所谓地抬手示意:“很好,梁琴师,你先拉一段,我听听拉得好,再跟你配合!”

  梁琴师肯定知道妹妹的心思。

  她就是不想让自己这么带着尴尬走了。

  所以才让自己拉胡琴,活跃一下气氛。

  当然,最好是把小姨的热情也给带动起来。

  这样气氛一热烈,心里即使有疙瘩,也就烟消云散了。

  英子还真是良苦用心啊!

  好吧,那大哥就拉一段。

  英子口口声声说不知道大哥拉得好不好,其实那只是谦虚。

  大哥自从妹妹自拉自唱给自己表演以后,真的是买了一把胡琴,在家练习。

  没错,就是练习。

  或者说复习更为确切。

  他捡到的记忆当中,其实有对于京剧的兴趣爱好。

  而且那位工科专家的老头,在京城的票友圈儿里,那还真是骨灰级的。

  只不过大仓捡到记忆的时候已经十八岁。

  他从小就没有喜欢京剧的家庭氛围,对那个调调根本就不感兴趣。

  也就是说,记忆中骨灰级票友的兴趣跟他自己的没兴趣,两种思想在一个人身上产生了冲突。

  或者说排异反应也可以。

  只不过这些思想方面的事,不是什么危及生命的大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理顺,就把对京剧的兴趣爱好那事给压下去了。

  上次被妹妹自拉自唱的表演给震撼到。

  发现表演中的妹妹真的是大放异彩,高亢婉转的歌喉,就像钢丝刷子一样一遍一遍洗刷着他的神经。

  这一下子就把他那骨灰级的兴趣爱好给唤醒了。

  他突然发现,有这么一个爱好挺好的。

  而且妹妹练得这么好,只要他把自己技艺复习过来,以后可以跟妹妹配合啊。

  自己拉着,妹妹唱。

  有共同的爱好,多好啊。

  通过这几个月的练习,他已经完全恢复到了骨灰级的水平。

  技艺上去了,自信心肯定也是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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