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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 谁又不苟且呢


  因为黄秋艳的强势回归,那位可怜的老寡妇只好失业了。

  算算工资,再给她点路费,打发她从哪儿来的再回哪儿去吧。

  从此黄秋艳开始了她相夫教子的贤内助生活。

  接送孩子,洗衣做饭。

  男人辛辛苦苦在外面干了一天,晚上回到家来,老婆已经做好了热乎乎的饭菜。

  吃过晚饭,孩子睡了,两口子搂搂抱抱,双双对对钻进被窝。

  尽享床笫之欢。

  然后温柔乡中香甜入梦。

  这肯定会让吴新刚由衷感慨,有老婆真好,有个完整的家,真好啊!

  他和黄秋艳的这些情况,富贵也是听大锤姐说的。

  毕竟大锤姐自从吴新刚离开之后,也是比较失落的。

  所以对吴新刚一直十分关注。

  早上去菜市场上货,都要去曾经的相好那里吃上几个煎饼果子——免费的,还得多加王中王和鸡蛋。

  其实还是大锤姐对吴新刚念念不忘。

  有时候吃完了,挨着吴新刚还是延宕着不走。

  末后实在该走了,先拿俩鸡蛋和一根火腿肠,在吴新刚案子上摆个造型,这才坏笑着离开。

  后来黄秋艳又回归了,吴新刚又过上了幸福的家庭生活,这些大锤姐知道得一清二楚。

  富贵把这些情况跟大仓详细描述一遍,大仓听得是连连摇头,最后他不由得感慨道:

  “吴新刚这辈子,那是毁他娘给毁开门,毁到家了。”

  “怎么讲?”富贵问道,“吴新刚的老婆浪--女回头,一家三口团聚,这是好事啊。

  只要黄秋艳以后消停了,安安稳稳跟他过日子。

  再说他那小摊子真的挺挣钱。

  他的日子应该会越来越好吧?”

  “关键的问题是,黄秋艳能消停得了吗?”大仓冷笑:

  “咱们以前听的那个单口相声珍珠翡翠白玉汤,你忘了?

  朱元璋在他要饭那会儿,都快要饿死了,多亏了两个要饭的给他弄了一锅汤,把他给救活了。

  那是些什么东西?不过就是些馊了的饭菜,烂菜叶子,臭豆腐一类的,放锅里搅啦搅啦给他吃。

  他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美味,为什么?

  不就是因为人在快要饿死的时候,那就饥不择食。

  不管好坏,只要是能吃的东西,能垫饥能救命,那就是无上的美味。

  现在黄秋艳不就是这么个情况吗?

  她走投无路了,在沪海这样的大城市既没有工作,手里也没多少钱了。

  她想活下去都是问题。

  这种情况之下,别说吴新刚还挺能挣钱,就是吴新刚没多少钱,只要先能够暂时给她一个庇护所,那就已经很好了。

  就她现在肯定会感到很满意,但是过了这一阵儿呢?

  等她缓过劲儿来,她还觉得跟着一个摆小吃摊的人,老老实实过日子是很幸福的吗?

  那是不可能的!

  就像朱元璋缓过劲来以后,甚至当了皇帝,你再让他去吃烂菜叶子,臭豆腐,他怎么可能吃的下去。

  黄秋艳生了一颗当皇帝娘娘的心。

  你让她跟着吴新刚,就像要饭一样的身份摆小吃摊,在这样的繁华的大都市里面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她受不了。

  她是一只高贵的凤凰,也许落水了刚爬上来的时候,感觉爬到野鸡的窝里晒晒挺暖和,挺舒服,能让它缓过来。

  但是等她缓过来了,等过了这一阵儿,她发现了新的机会。

  那就是吴新刚再一次噩梦的开始。”

  富贵一拍大腿:“对呀,你说的太有道理了。

  刚开始的时候看到吴新刚在菜市场卖煎饼果子,差点儿没把黄秋艳给笑死。

  她觉得干这一行简直就是丢人现眼,还不如要饭的。

  她现在不嫌弃吴新刚下贱了,只不过就是因为走投无路,没地方去了,暂时找个安身之处。

  对对对,太对了,她既然认为卖煎饼果子很丢人很下贱,不可能因为方成利破产了,她没地方去,就让她的看法改变了。

  所以说,她这只是从表面上不嫌弃吴新刚,等缓过这股劲儿来,她肯定得想办法离开这个下贱的地方,远离干着这个丢人工作的男人。

  这么说来的话,吴新刚的苦日子还早呐。

  等到下一次黄秋艳不老实的时候,不知道吴新刚能不能受得了?

  会不会因为三番两次的被她给坑了,让他觉得没法活了,或者他会跟黄秋艳拼命啊?”

  “切!”大仓不屑的一笑:

  “我算是看明白了,吴新刚这个人就是属地瓜秧子的,架不起来。

  等他再一次被黄秋艳给坑了的时候,他既死不了,也不会跟对方拼命。

  他就是个软蛋。

  而且你以为咱们能看透这个问题,吴新刚自己看不透吗?

  他虽然没有咱们旁观者看得明白,但是他心里大体还是有个数的。

  只不过他这人就是太苟且。

  你看去年的时候,他在外面卖煎饼果子,回到出租屋,只能面对父母孩子还有那个老寡妇。

  从本质上说,他还是一个光棍。

  时间长了孤枕难眠。

  你可以替他设想一下。

  如果来的不是黄秋艳,而是换了另外一个女人,愿意在这里留下来。

  给他洗衣做饭,晚上陪着他睡觉,他要不要?”

  “他肯定要啊!”富贵又是一拍大腿,“你小子说的太对了,换了我我也要。

  一个人睡觉根本就睡不着,睡不踏实。

  没结婚的时候没这种感觉,自从结了婚,再让我一个人睡觉就不习惯了。

  看来那小子跟我一样,被窝里没个女人搂着睡不着。

  只不过他老婆不老实,三天两头的跟他出幺蛾子,弄得他三天两头打光棍。

  肯定靠得慌也憋得慌。

  要不然的话,就我大姨姐那个脾气,一般人也受不了她。

  可两个人不也是在一块儿那么长的时间吗?

  看来啊,一个人如果情况不好了,对什么东西的要求都会放到最低。

  你说这是不是就是书上所说的苟且偷生啊?”

  “好了好了,你不要再乱用成语了。”大仓赶紧冲他摆手阻止:

  “反正吴新刚也知道,黄秋艳不大可能从此收心,安下心来一心一意跟他老老实实过日子。

  但是吴新刚也有侥幸,觉得万一黄秋艳真的从此就收心了呢?

  而且她的年龄越来越大,过上几年人老珠黄,而且还有孩子的牵绊。

  也许她就不会再有别的想法了,就老实了呢?

  退一步说,万一黄秋艳以后再有别的想法,又有去傍大款或者是干什么的,到时候再说呗。

  至少眼前他不再是孤枕难眠。

  这就是苟且,但不是偷生啊。”

  “好吧,我没文化,你小子喜欢自学,你比我有文化。”富贵有些不服气的说道:

  “既然这样的话,那咱们就没理由笑话他。

  他现在一个人过得也很苦。

  好容易黄秋艳又回来了,反正是权当白捡一个老婆,不要白不要,不用白不用。

  看样子如果换了咱俩人,咱们也会留下她啊。”

  “我看你小子也就这点出息了。”大仓瞪了富贵一眼:

  “难道你就真的不知道苟且是什么意思吗?

  苟且就是得过且过。

  只要眼前能过得去,就不考虑以后的事。

  难道你就没有替吴新刚考虑考虑?

  现在他们的三个摊子比较挣钱,一年挣十几二十万,这收入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那是相当的可观。

  如果他有决心,不要留下黄秋艳,只要他咬紧牙关这样干上三年。

  你觉得他不能在沪海安个家吗?

  那时候他想找个老婆——当然沪海本地的他找不到。

  他回老家什么样的找不到啊?

  回老家找个老实本分的,经历过坎坷的二手女人,然后带着老婆到大城市来。

  这就是一个安安稳稳的家庭,幸福一生啊。

  总比为了眼前的快乐,苟且的留下一颗定时炸弹好得多吧?”

  富贵又是把大腿一拍:“哎,你说的对,是这么个理儿啊!”

  “滚蛋吧你。”大仓气的站起来了:

  “你别再拍你那条驴大腿,再拍我怕你骨折了。

  你刚才不是说,你的大姨姐嘱咐你,等我再来的时候让我过去看看她,她找我有事吗?

  我到食堂去一趟,然后我就该回去了。

  老子还很忙,没空陪着你瞎哔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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