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孤臣孽子
任弘是置所小吏出身,对邮传制度十分熟悉,知道大汉的公车按照拉车马匹多寡、优劣,一般分为四等:置传、驰传、乘传分别是四匹上、中、下等马拉车,一匹马或二匹马拉传车为“轺传”。
当年傅介子出使西域归来,以及任弘从金城郡回长安,都只有资格坐驰传。
除上述四种外,还有特级传车,谓之“六乘传”,为汉文帝从代国前往长安时所乘。
而霍光给刘贺准备的,乃是自大汉开国以来前所未有的“七乘传”!规格之高,一来突出其钦定的嗣君身份,二来也意味着得快马加鞭。
急性子的刘贺确实不像谨慎的汉文帝,接到玺书的次日,因为带的人马太多,张罗到正午才离开昌邑,下午脯时,也就是四点左右便抵达定陶,赶了一百三十五里路。
他好似是将整个昌邑王宫的从官都带上了,洋洋洒洒两百余人,或乘车或骑马,规模庞大,引发了沿途骚动。因为大热天赶得及,马也一匹接着一匹死在路上,最后还是郎中令龚遂力谏,刘贺才不情不愿地让人将疲倦不堪,已经无法跟上队伍的五十多名侍女、郎官、谒者留在定陶。
眼看还早,又赶了百余里抵达冤句县,本来习惯了驰逐的刘贺还想继续走,一来是刘德有点受不了了,年过五旬又为了服丧一天没吃饭的龚遂甚至中暑晕厥,二来连备用的马匹都死得差不多了,只能停在冤句更换。
队伍太过庞大,而冤句小县也,置所区区几十个人忙张罗吃食草料,又要派医工照顾中暑的龚遂、刘德,手忙脚乱。
在这当口上,任弘正就着清水咽粗糙的麦饭,刘贺却遣其亲信,谒者名千秋者来请他过去。
“昌邑王找我有何事?”
“西安侯去了便知。”
任弘想了想后,擦干净嘴,将佩剑卸下来不带,又喊了杨恽同行,不可不防啊,眼看天就要黑了,万一安某人要给他整一出林教头夜闯白虎堂,这场戏就不好演了。
进了刘贺居住的单独小院内,案几上倒是没有酒食,但有一口正在冒热气的“温鼎”,温鼎乃青铜三足器,上端是一个肚大口小的容器,便于盖上盖子,下端连接着一个炭盘,其实就是后世的火锅,任弘在长安就用这东西涮过羊肉。
未来的海昏侯脸依然很黑,见任弘来了十分热情:“寡人在昌邑就极好以温鼎为炊器,去年起便听闻西安侯府庖厨乃是一绝,其中一道菜便是以红铜制鼎,涮以羊肉,再蘸着胡麻捣制的酱食用。”
“西安侯国产的胡麻酱在梁、齐、楚地都很受诸侯豪强喜爱,刚一到摊上就被抢光,寡人好不容易派人购得些许,尝过之后果然极妙。”
用二人都喜欢的美食作为开场白,套了半天近乎后,刘贺起身招手道:“今日寡人服斩衰之丧,三日不食,带着它也没用,只能空着肚子喝点温汤,想要以水代酒,与西安侯说说话,听你讲讲西域和河湟的事迹。”
任弘才不信刘贺真能像龚遂那样饿两天,多半仆从们偷偷带些鱼肉食物进来,自以为隐蔽,却逃不过丙吉和他的眼,可这又是哪出?
他却不坐,目光瞥向刘贺身旁的那人,却是安乐,看任弘的眼神,依然是得意而无畏。
任弘一拱手:“大王应该知道,我与昌邑国相是何关系吧?”
刘贺轻咳一声:“是有些误会,寡人今日请西安侯来,就是想要为汝等解开,国相,快向西安侯敬酒赔罪!”
安乐心里是不愿意的,都怪那中尉王吉,虽然被留在昌邑国处理后续国事,得晚点才能赶到长安,送刘贺出城时却不忘唠叨。叮嘱刘贺要对四位使者敬重些,其中“西安侯国之骁将,大王切不可轻慢”。
于是昌邑王便一拍脑袋,来到定陶后,见任弘看向安乐的眼神总冷冷的,手还摸着剑,竟自作主张,想要为安乐和任弘解仇。
安乐却不以为然,他现在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反杀此子,毕竟看起来,任弘在朝中毫无依仗,还得罪过霍家,被霍夫人记恨。
两千户列侯?军功赫赫?当年魏其侯窦婴的食户难道比他少,平定七国之乱的功劳比他小?一旦窦太后去世没了靠山,还不是被田蚡轻而易举弄死了!
但既然昌邑王执意,安乐少不了装一下,起身慢悠悠地举装水的樽,端到任弘面前。
任弘却不接。
“误会?”
任弘摇头:“不是误会,是仇雠,居大父之仇,当与居兄弟之仇同,虽然可以入仕,然弗与仇人共国,更何况同席?弘今日街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否则……”
西安侯虽然武艺不行,但别人不知道啊,真当他是能仗剑横行的勇士,此刻眯着眼睛盯着安乐,还真有点虎视之意。
安乐不由后退了几步,看了一眼任弘腰上,没带剑,这才再度硬气起来:“否则如何,君侯还要当场将我杀了不成?”
“我大汉有律令,若己伏官诛而私相伤杀者,虽一身逃亡,皆徙家属于边!当年郭解少时以躯借友报仇,尽管逃过一时,但是法网恢恢,最终还是被孝武皇帝下令族诛。”
安乐接下来的话是说给刘贺听的:“更何况,西安侯读书读得不透啊,儒经里说,父无辜被杀,子复仇可也,然父有罪被诛,子仇,推刃之道也,我当年举咎任安合法合理,孝武皇帝做了最后裁决,下狱审讯诛杀了他。西安侯该怨,就怨大汉律令和孝武皇帝,恨我这个尽忠职守的小吏作甚?”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从安乐那张有些得意的脸上说出来咋就这么欠揍呢。
更何况大汉复仇成风,谁跟你讲理智?任弘只知道,想要在江湖上混,孝孙就必须演到底。
但虽然民间鼓励,律令却禁止,除非舍得一身功业,否则确实没法学匹夫们,直接仗剑杀之。
“止!”
这时候,刘贺眼看二人非但不能解仇,甚至当场吵了起来,连忙制止了他们,他今日就想做个和事老,便亲自勺了两盏热水,一盏递给安乐,一盏给任弘:“二卿皆是国家重臣,今后是要同朝共事的,何必如此呢。“
“大王此言有理,我愿和解。”
安乐立刻接杯盏放到嘴边,任弘却仍不动。
刘贺走到他面前,将盏递了过去:“再过些时日,寡人就要称朕了,西安侯难道连天子的面子,也不给么!?“
任弘看着刘贺,他本性不算坏,甚至有些少见的人情味,但就是太天真。
这小年轻十多年来生活在温室里,要啥有啥,也从来没和人耍过心机,不懂社会人心险恶啊。
他莫非真以为,名为天子,就真的有天子的权势?若这世上的事,都是名与实符,那刘弗陵也不会含恨而终了。
权力存于人心,信则有,不信则无,只要霍光一天还在,权柄和杀人的剑,就都攒在其手中。
所以,我不给你面子又如何?
任弘接过杯盏,当着刘贺、安乐以及身后杨恽的面,将其倒在那温鼎的炭盘里,将其浇灭:
“亲始死,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大王为大行皇帝服子丧,非但不能食,连火也不能点,这次请记住,下回不要再犯了。”
言罢一作揖,扔下满脸尴尬的刘贺和大喜的安乐就往外走,只到了门口才故意停下,回过头道:“昔日伍子胥为父复仇,春秋大之,有时候至亲之仇,哪怕天子之令也无法化解。”
任弘的话提高了音量,连外头的奴仆都听得到:“所以,别说大王如今还不是天子,就算已登基佩皇帝玺绶,将天子剑架在我脖子上,这解仇之水,弘也不能喝!”
……
出了刘贺居住的小院门后,外边天色已大黑,刚才的事惊动了整个驿置。
刘贺那些随着他鸡犬升天,正得意洋洋,全无礼仪尊卑的随从们这会却不说话了,愣愣地看着任弘,觉得此人真不怕死,竟敢开罪未来的天子。
而从长安跟来的几名郎卫则对任弘侧目,作揖时不敢视之。
任弘倒是一眼看到,对面楼上,和他一样穿着齐衰孝服的光禄大夫丙吉,在负手看着这一幕,方才的一切都没逃过丙吉的眼睛,未来也会传到霍光耳中。
而等出了驿置大门,任弘去远处露天的旱厕撒尿时,杨恽却默默站到他身后,嘀咕起来一段话:“孟子曰,人之有德慧术知者,恒存乎疢疾。独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虑患也深,故达。”
“意思是,只有孤立无助的远臣和贱妾所生的庶子,正是他们持有警惧不安的心理,经常操心着危难之事,深深忧虑着祸患降临,所以能往往能明晓事理。”
这个聪明过头的家伙,看着一脸淡定的任弘笑道:
“道远,让我来猜猜看。”
“你莫非是要故意开罪新帝及安乐等藩邸众臣,与之彻底结怨,借此来斩断退路,好做大将军一个人的‘孤臣孽子’么?”
任弘白了一眼杨恽,此时此刻,这家伙的脸嘴,与他们弘农杨家的后代杨修像极。
“杨子幼。”
“嗯?”
“你知道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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