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留下来
“算了算了,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这里面一看就有门道,要么宅斗阴私,要么仇家追杀。
无论是哪种,都不是她一个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能管的。
叹了口气,起身便要离开。
刚走出两步,她又停住了脚,就让他这么死在这里,她余生只怕都要良心不安了。
“罢了罢了,先带回去再说吧。”她喃喃道。
然后便将小男孩背到了背上,还好,不算太重。
之后她便加快脚步往家里走去……
“哥哥,娘怎么还没回来呀,天都黑了。”李如玉蹲在地上担忧地问着自家哥哥。
“丫丫别担心,娘应该是路上耽搁了。”
李谦摸了摸妹妹的头,安慰道。
“是这样吗?”小丫头将信将疑。
李谦没再说话,只是深深蹙起的眉头暴露了他的担忧的心情。
突然,门口传来了动静。
兄妹两人赶紧跑了过去,“娘!”
果然是江秀,只是她背上还背着个人。
“娘,这是?”
“进去说。”
江秀示意他们关上院门,然后快速进了屋子。
刚进门就撞见了刘氏跟公公,“秀娘你这是从哪儿背回来个娃啊?”
把孩子放床上后,她才跟大家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我也不知道这孩子的身份,留他在那,他肯定会没命的,我就先带回来了。”
“秀娘,你做得很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么小的孩子总不会是大奸大恶之人。”
李忠义刘氏他们是善良的人,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让江秀自己安排便不管了。
江秀打了盆温水,然后便给小孩子擦拭起了脸跟手。
洗干净后,她才看清了小孩子的面容,长得很是好看,特别是粉粉嫩嫩的脸,像个小姑娘一样。
她将小孩身上带血的外衣给脱了下来,又找来了便宜儿子的外衣给他穿上。
脱衣服的时候,从他身上掉下来了一枚玉佩,江秀捡了起来,玉佩触手温润,上面还雕刻着龙纹。
一看就价值不菲,再看这孩子衣服的料子,都是丝绸,反正非富即贵。
江秀将玉佩放了回去,他身上没有伤,就手上几处擦伤。
给他包扎好伤口后,时间已经不早了。
李如玉一脸好奇的盯着床上的人,“娘,这个好看的小哥哥是谁啊?”
“不知道,路上捡的。”
“那他怎么不醒啊?”
“他太累了。”防止女儿再问,江秀赶紧打发她去睡觉。
小丫头虽然还像问些什么,但到底不敢忤逆娘亲,便恋恋不舍的走了。
只留下李谦,江秀刚才就注意到了,那枚玉佩掉下来的时候,自己这便宜儿子明显有轻微的情绪波动,虽然只是一瞬间。
她敢肯定,便宜儿子绝对是认识这枚玉佩的,或者是玉佩的主人。
江秀紧紧盯着他,想从他脸上找出些蛛丝马迹。
可惜,一无所获,要是有读心术就好了。
“娘,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许是盯太久了,李谦突然抬起头来与她对视。
“没,没什么,想问问你认不认识这人。”
李谦笑了笑,“娘说什么呢,我都没出过村,怎么可能认识这人呢。”
“好吧,时候不早了,你也去睡吧。”江秀挥了挥手。
“嗯,孩儿先休息了。”
等走出了院子,李谦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他捏紧了拳头,终于又见面了。
……
第二日,江秀早早就起床了,将买的鸡崽子扔进鸡舍,她就去厨房做饭了。
面昨晚就发好了,今早刚好可以用,她手脚麻利,很快馒头就上锅了。
粥也煮上了,考虑到还有个病人,她又用细米熬了一罐子粥。
等一切准备就绪,就听见如玉火急火燎的跑了过来,“娘,那个小哥哥醒了。”
她洗了洗手赶紧跟着过去了,大家都在,刘氏正在抹眼泪。
那小孩子确实是醒了,一见到江秀,他立马起身深深向她作了一揖。
“多谢夫人相救。”
“你不用行如此大礼!”江秀赶紧扶住了他。
她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孩子,虽然穿的李谦的旧衣服,但是依旧能看出气度不凡。
举手投足都透出一股不属于农村人的风骨,精致冷峻的眉眼没有半点小孩子的稚气。
“你是谁家的孩子,需不需要我们帮你联系你家人?”
江秀问起了他的家人。
他摇了摇头,没说话。
“你爹娘呢?”
“我娘死了,我爹,我爹也死了!”江秀察觉到,说起他爹的时候,他眼中带着恨意。
看来又是家庭伦理大悲剧,她叹了口气。
“你还有其他家人吗?”
那孩子犹豫了一下,又拱了拱手,“夫人,我叫沈恪,家里……我家里已经没人了了。”
说道这里,沈恪声音有些哽咽。
江秀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想到那些追杀他的人,估计是仇杀之类的。
“那你还有什么亲戚吗?”她又问。
沈恪垂下眼眸摇了摇头,“只剩我一人了。”
“娘,小哥哥真可怜,不如我们留下他吧。”如玉小丫头轻轻扯着江秀的袖子,哀求道。
“是啊,这孩子怪可怜的,家里人都没了,这世道一个人可怎么生存呢,咱们留下他吧。”
刘氏也帮腔。
江秀看了看大家,又看了看沈恪,“你愿意留在我们家吗?”
沈恪一下子就跪下了,“多谢夫人收留。”
“那好,你就留下来吧。”
一听沈恪能留来,如玉高兴得直接跳了起来,刘氏也很满意。
江秀悄悄看了眼一直无动于衷的便宜儿子,见他并没有什么不满,才放下了心来。
“好了好了,大家先吃饭吧。”
“好哦,吃饭了,小哥哥我们吃饭去吧。”说着李如玉拉着沈恪就去饭厅了。
江秀见状忍不住摇了摇头,这孩子也太自来熟了吧。
饭桌上,大家其乐融融。
“我们农村就这个伙食,也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
江秀给沈恪夹了个馒头,沈恪是大户人家的公子,以前吃的肯定精细很多。
“已经很好了,我吃得惯。”沈恪咬了一大口馒头狠狠道。
从他决定留下来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不再是以前的沈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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