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又被踩了一脚
张军跟王宝庆聊了一上午,当天晚上他睡得很不安稳,甚至做梦都梦到自己在战场上,化作他们之中的一员,勇猛无前地冲上阵地,到最后被敌人击中,倒在阵地上。
他惊一身冷汗,睁眼已是早上六点钟,窗外有不知名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叫着,一派宁静祥和的样子。
早上七点半,张军准时挤上公交车。
公交车上,依旧很多人。
过了一站,在上车的人群中,张军很轻松地就发现了刘叶彤,她把那一头黑亮的长发扎成了一个马尾,上身穿了一件纯白色半袖,下身白底淡蓝碎花宽松长裙,整个人看起来青春靓丽。
大概还是第六感比较敏锐的缘故,在张军看向她时,她几乎是同一时间也看到了张军,这个不要脸的男人还冲她笑了笑,她想起这张英俊的脸昨晚还在梦中出现过,就觉得自己的脸上有些发烧的感觉,忙转过了头。
又过了两站之后,该换车了。
两人都下了车,张军主动走过去搭话。
“认识一下呗,我叫张军,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咋的?你不会又要让我赔你衣服吧?”刘叶彤用眼角瞥了他一眼说道。
张军挠了挠头发,只能没话找话,“你看我像是这么小气的人么?你在机电部工作啊,那可是个好单位啊。”
刘叶彤往一边挪了几步,跟张军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才问道:“你到我们单位办什么事呀?”
张军心想,这可是个打听那位刘副部长的好机会,虽然这小姑娘看起来不太好忽悠的样子,但总要比陌生人强吧?
他面露诚恳之色,“我主要是找刘副部长办点儿事。”
听到他说“刘副部长”这几个字时,刘叶彤的眼睛明显亮了几分,却又很快探头看向街头,像是在看公交车来没来的样子,而后很自然地问道:“你找他办什么事啊?嗯,不好讲出来就不要说了,不过我跟你透个底,他那人最是正派,你最好别动啥歪心思。”
张军正愁怎么打听刘副部长的个人情况呢,这姑娘就主动告诉了一些,这让他有些小激动,连忙追问道:“那他平时工作忙吗?”
“忙,忙起来连家都顾不上。”刘叶彤的话里隐隐透着一种无奈。
张军倒是没注意这个,又往刘叶彤身边凑了几步,问道:“我怎么样才能见到他?”
刘叶彤再次挪开,始终跟张军保持着距离,同时回了他四个字:“心诚则灵。”
张军无语,好吧,就当没问。
两人一前一后,上车,下车,又走到机电部大门口,走在前面的刘叶彤转过身,咬了咬牙,说道:“你能不能过一会儿再进来?你这样紧跟着我,会让人误会。”
张军有些不明白,“误会?误会什么呀?”
刘叶彤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满面怒气地走到张军面前,又是一脚踩在他的脚背上,这一次不光是踩了,还左右揉了两下。
张军疼得弯下了腰,一手指着刘叶彤,“你这么狠毒,小心将来嫁不出去。”
刘叶彤踩了张军这一脚之后,心情莫名其妙地好了起来。
刚才等公交时,两人还算能和平相处,可等到上了公交车,刘叶彤才发现,在塞得满满的车上,又上演了昨天的一幕,她仍然窝在某个不要脸的男人怀里,动弹不得。
好在今天没有小偷光顾她的挎包,可是身后有个东西顶着的感觉让她又羞又气,偏偏这个臭男人还一脸无辜的样子。
这让她刚刚对这个家伙产生的些许好感又消失殆尽了。
现在总算是找个机会报复了一把,所以,她心情变好了,哼着歌走进了办公大楼。
他们两个人在大门口的这一番互动,被三楼办公室里的刘金贵看了个一清二楚。他刚才是抱着侥幸的心态起身看向门口的,之前还瞧了一眼墙上的那个表,没错了,就是这个时间段。
还真让他看到了昨天那个小伙子,同样被自己家那个宝贝踩了一脚,他还看到了女儿进楼时,脸上明显带着笑容,这可是个不得了的大新闻。
他连忙抓起电话机的话筒给老伴那边拨了过去。
“你猜我今天又看到了啥?”
“我发现你最近是不是精神不太好啊?这一早上的就打来电话,让我猜来猜去,昨天也是这样……唉,不对,你今天不会是又看到咱家叶彤跟哪个小伙子眉来眼去了吧?”
“看到了,看到了,还是昨天那个小伙子,这一次我看清了,人长得那叫一个帅气,一表人才啊,我还看到咱家姑娘进楼时脸上笑得像朵花似的。”
“你这么一说,我都想去看看了,那小伙子呢?去哪儿了?是你们单位的吗?”
老伴这么一问,刘金贵才想起来,自己光是激动了,那小伙子是谁还没搞清楚呢。
这时,秘书曲诏敲门后走进来。
刘金贵便挂了电话。
曲诏从衣兜里掏出昨天张军给他的那支钢笔递了上去。昨天他忙起来之后,竟然忘了这个事儿,后来是想起来了,可是他一想起那个帅气爽朗的家伙,心里就隐隐的有些不痛快,所以,就当作是真的忘了。
今天早上给部长送来也是不得已,主要是他看着这只钢笔似乎不太一般的样子,没敢太过于耽搁。
刘金贵接过那个条状的红布包,有些疑惑地看着曲诏。
曲诏忙说道:“刘部长,这是昨天一位从南淮来的人送给您的,我看着不像是什么贵重东西,倒像是有什么纪念意义,所以就接了下来,转交给您。”
刘金贵看了曲诏一眼,才打开那个红布包,一只破旧的钢笔“当啷”掉在铺着玻璃板的办公桌上。
刘金贵定定地看着那支钢笔,颤抖的手慢慢地伸过去,拿起来,反复地看着,眼睛里竟然渐渐地泛起了雾气。
这只钢笔明显是被烧过的,笔身的塑料筒有一半都熔化过,铁皮制作的笔帽上也有斑驳的印迹,似乎是见证了一段或荣光或暗淡的岁月,很有些沧桑感。
过了好一会儿之后,刘金贵强行按下心中的那股激动,问曲诏:“这支笔是谁送来的?人呢?”
曲诏注意到了刘金贵的表情变化,这也是做秘书最基本的功力了,他的直觉没错,这支钢笔应该是有些事故的,那么昨天那个家伙送这支笔来是什么目的呢?
他没时间多想,小心地回答刘金贵:“刘部长,昨天那人只是说让我转交给您,然后就走了,我再也没见他来过。”
曲诏有意无意地隐去张军今天可能还会来的事儿,在心里安慰自己,毕竟那家伙说是要来,谁知道是不是随口那么一说,这种人他见得多了。
刘金贵的视线始终没离开手中的钢笔,对曲诏说道:“如果他再来的话,一定要带他过来见我。”
“好的,刘部长,我会留意这个人的。”
说完曲诏退了出去。
刘金贵眼前逐渐模糊,那支钢笔像个时光隧道一样,将他带回了青春岁月中。
在东北某个偏远的村庄里,一起下乡到这里的来自天南海北的年轻人之间建立了革命友谊,不管是谁是谁,大家走到一起不容易,所以他们开始了相互照顾、相互扶持着的艰苦生活。
他和那个来自东省的李西风因为年龄最大的缘故被编进了一组,负责马场的草料,两人之间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
有一天深夜,早料堆着了火,他们两人在扑火时掉进青储饲料的大坑里,他被烟呛得昏了过去,如果不是李西风拼了命的将他拉出去,他早就化做一堆白骨了。
出来后,发现上衣兜里别着的钢笔,就是眼前这一支,被烧得不像样了,他本来是打算扔了的,可是李西风却把他扔掉的钢笔又捡了回来,说是留个纪念也好,就当是青春岁月的洗礼了。
没想到这个东西竟然出现在这里。
两人几乎是同时返城的,之后便失去了联系,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刘金贵看着那只钢笔久久不语。
刘金贵的思绪还回荡在过去的岁月里,而他的秘书曲诏却正经历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曲诏刚才从刘金贵的办公室出来后,遇到了一楼接待室的工作人员跑上来找他,“下面有一位要见刘部长,您看是见还是不见?”
曲诏习惯性地板着脸,“是什么样的人?”
“挺年轻的,二十多岁的样子,好像昨天来过。谈吐穿着都很一般。”
二十多岁,昨天来过,这两个信息在曲诏的脑中综合起来,他觉得有必要下去看看。
跟着工作人员来到接待室,他果然看到了昨天那个年轻人,正在跟另外一名工作人员谈论着现在最流行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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