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收服妙喵,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也许是因为想要一直和你在一起吧!」听到这话,妙喵顿时呆在了原地
它怔怔地看向面前的这个人类,然后张张嘴,问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喵妙?」(我们以前见过吗?)
「嗯?」胡杨微微一愣。
妙喵:「喵妙…………」(只是看你的样子,好像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认识我了,但是我却不认识你…………
感受到妙喵的意思,胡杨陷入了沉默。
他在妙喵的身边坐下,为它撑着伞,与它一起看向远方水汽蒙蒙的城市与阴暗的天空。
他们之间就这样安静地坐着,一时间,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世界仿佛都只剩下那哗啦啦的雨声。
过了许久,胡杨才问道:「你很喜欢那个城市,对吧?」
妙喵轻轻点了点头,表情有些难过:「喵
妙。」(但是我控制不好自己的力量,总是会伤害到大家。)
胡杨:「所以,你为了不影响到大家,离开了城市,独自一人来到了这里。」
妙喵低下头,抱着膝盖,没有再说话。
又过了一会,它听旁边的人类说道:「我帮你找到控制身体里那股超能力的方法。」
妙喵呆呆地看向他:「妙喵?」(你可以做到?)
「当然。」胡杨笑了笑,说道:「我是一名训练家,训练家的首要职责就是让宝可梦学会掌握身体里的全部力量。」
妙喵张了张嘴,它怔怔地看着面前的人类,在他那温柔的目光中,妙喵轻轻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胡杨并没有立刻拿出精灵球,而是对妙喵说道:「回去和遥香市里的大家告个别吧!很多人都在担心你。」
妙喵点了点头。
于是,为了解决困扰自己许久的问题,妙喵回到了城市,与那里担心自己的人们进行了告别,然后与胡杨一起离开遥香市,踏上了旅行。
人们在路口眺望着妙喵离开的方向。
妙喵一边走,一—边回头望去。
见状,胡杨说道:「不用担心,等你能够完全控制身体里那股能量之后,我会带你回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妙喵轻轻点头。
身后的遥香市越来越远,逐渐消失在了视野当中。
中午。
胡杨在路边搭建营地吃午饭。
他将古月鸟、耿鬼、沙奈朵、闪电鸟、波加曼、巨金怪、莱希拉姆、酋雷姆全部从精灵球中放了出来。
罗丝雷朵又回到了宝可梦好莱坞,在那里继续着自己的演员大业。
这次前往卡洛斯,胡杨身边只带了这些宝可梦,但是有呆智研发的精灵球传送机在,他会定期更换身边的宝可梦阵容。
看到那么多只宝可梦,妙喵被吓了一跳,身体里的超能力立刻不受控制地扩散了出来。
好在关键时刻,耿鬼打开了通往异次元空间的通道,将那股超能力全部给吃了进去。
「喵妙?」见到这一幕,妙喵不禁有些低落。
它的力量又失控了...还差点伤害到这个人类,他会讨厌自己吗?
然而,它想象中的那一幕并没有出现。
胡杨打开背包,从中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汤匙,放到了妙喵的面前,对它说道:
「从现在开始,你就要正式进行特训了,我为你制定了两种特训方式。
第一种,尝试将你的超能力灌注到这汤匙当中,当你让它们发生弯曲的时候,那么你就成功了,注意,不是用念力强行折断,而是用你的超能力注入进去,直到它承受不住自然折断
。」
「第二种,与我身后的这些宝可梦随机进行对战,在对战中消耗你体内过多的超能力,这样能够有效地抑制住你体内超能力的爆发,听懂了吗?」
面对解决自己身体异样的办法,妙喵向来是非常认真的。
它将这些话全部记在心中,接过那些汤匙,然后又看向胡杨身后的那群宝可梦。
浑身散发着寒意的酋雷姆、让人感觉到温暖的莱希拉姆、看不透的耿鬼、身上蕴含着强大超能力的沙奈朵...
这些宝可梦的实力看上去都非常强大,但
是只要能够让它控制住那股力量,无论是什么困难它都会努力去克服!
妙喵的神情变得极为坚定认真。
望着这一幕,胡杨并不意外。
宝可梦。
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妙喵就是这样的一只
后来,在不断地对战与努力之下,它不成功让汤匙弯曲,还成功进化成了超能妙瞄学会了精准控制身体里的那股力量。
看着坐在那里用汤匙特训的妙喵,胡杨默默点了点头,开始专心煮起了午餐。
既然已经遇到了妙喵,那么接下来,他准备前往古香镇。
算算时间,那场拍卖会也快要开始了。而宝宝暴龙的化石就在那场拍卖会上。
宝宝暴龙,那是一只栖息在一亿年前,从化石中复活而来的宝可梦。
它能够用强有力的大颚咬碎任何东西,即便是现代产的汽车,在它的嘴里也像是薯片一样嘎嘣嘎嘣就被嚼坏。
宝宝暴龙的原型是幼年的霸王龙,虽然名字中带着一个「暴」字,但它的性格实际上却并不暴躁,而更像是一个爱撒娇的宝宝。
但因为它的力量过于强大,有时候即使宝宝暴龙只打算逗着玩,也会让训练家受重伤。
在一开始的时候,胡杨就因为这种事而受过伤,还为此住进了医院。
吓得宝宝暴龙内疚自责了许久,直到他出院也不敢凑过来和他玩。
不过,现在那些应该都不是问题了。胡杨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他感觉自己有点像漫威里的死侍,身体无论受到多大的伤害,都可以快速地恢复过来。
这就是最终兵器给他带来的改变。
很快,午饭准备完毕。
胡杨喊来努力练习的妙喵,让它来吃午饭。
妙喵跑过来,随即便发现面前的食物都是它最喜欢吃的。
黄金煎鱼、能量方块、一杯牛奶和三明治。
那份黄金煎鱼,是它当初来到这座人类城市的时候第一个吃到的食物。
那时候它饥肠辘辘来到了一家餐厅,餐厅里的老奶奶很善良,看它饿倒在了地上,便为了做了一条鱼。
那条鱼也就是黄金煎鱼,虽然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吃到过,但它却将这个味道永远地记在了心中。
而现在,面前的这份黄金煎鱼,无论是外表和气味,闻上去都和它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是巧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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