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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木山府


  今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的更晚一些。

  停靠在树屋外的白马,马蹄下踩着飘落的黄叶。

  “下雪了!”

  张恒伸出手,看着落在手心上又消散的雪花。

  距离消灭黑山老妖,转眼过去了几个月。

  可惜几个月的时间,对轩辕剑决的提升并不明显,张恒依然被卡在百剑齐飞上不得存进。

  唯一的好消息是,他的飞剑能飞的更远了。

  百里内,飞剑转瞬即至。

  这要是用来送外卖,谁能抢得过他,肯定赚大发了。

  “张先生,您的信。”

  中午,有信差来给张恒送信。

  张恒有些意外,他在聊斋世界内认识的人不多,会给他写信的就更少了。

  起初,他以为是崔鸿建写来的。

  但是崔鸿建的信前两天才到,没理由隔了两日再写一封吧。

  “嗯,原来是宁采臣的信!”

  张恒打开信封一看,信居然是宁采臣写的。

  信中说,他自从兰若寺回去后,好运连连,前段日子,更是有大户人家看中了他,想要将女儿许配给他。

  这件婚事,宁采臣的家里人都很满意。

  但是宁采臣有些忧心,因为那大户人家是前几年从外地搬来的,平日里根本不与四邻走动。

  看着是富贵腾达,可谁也不知道他们从何而来,又是哪来的这般富贵。

  原本的,宁采臣不该多想。

  可他往那户人家去了一趟,张恒送他的平安符就烧掉了。

  眼下那户人家催的越来越急,急着把婚事定下,宁采臣却越想越怕。

  不得已,只能写信给张恒,问问他有没有时间往木山府走一趟,帮他看看这户人家是什么来历。

  “木山府,寡妇胡同!”

  张恒合上信,决定过去看看。

  不管怎么说,宁采臣跟他都有点交情,眼下求救信都送来了,不去看看可说不过去。

  “我要出去办点事,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你要照看好家里。”

  临行前。

  张恒向聂小倩再三交代。

  至于树婆婆,眼下她正在冬眠养伤,清醒的时候不多。

  “老爷慢走。”

  搞定了黑山老妖后,聂小倩没有急着去投胎。

  因为张恒帮她看过,她身上罪孽不小,带着一身罪孽进入地府投胎转世的话,少不了要往油锅里走几遭。

  所以她就暂时不打算去投胎了,从张恒那里借了点银钱,在兰若寺的旧址上搭建粥棚,接济旅人,赚取功德。

  几个月下来。

  附近县镇的百姓们都知道,兰若寺已经没有了,取得代之的是一排树屋,还有个在树屋施斋的丑女人。

  当然,聂小倩并不丑。

  所谓的丑女人,不过是她用了障眼法,以免多生事端罢了。

  两天后。

  木山府。

  张恒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木山府内。

  只是眼下这个世道,州府之地也不太平。

  起码木山府是这样。

  一眼看去,街道上满是萧条,十间店铺关了八间,还在营业的少之又少。

  街道上的行人,一个个彼此警戒,带刀佩剑,好似一言不合就会火拼。

  偶尔有流浪狗跑过,嘴里叼着残肢断臂,也不知道是谁留下来的,甚是苍凉。

  “大爷,行行好吧。”

  见张恒骑着白马,乞丐们就像闻到香味的苍蝇一样,目光格外贪婪。

  张恒却没有救济他们的想法。

  因为他以法眼看去,这些乞丐一个个身上夹杂着血光,白天做乞丐,晚上做什么就不好说了。

  “抓逃犯,不要走!”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声大喊。

  张恒回头看去,发现是一名衙役带着四五名刀手,正在满大街的寻找通缉犯。

  “不是你,快滚。”

  衙役手上拿着一沓悬赏公文。

  见到形迹可疑之人就拦下盘查,风格简单粗暴。

  “骑马的那个,不要走。”

  乞丐们四散而逃。

  衙役却没有管他们,因为这些乞丐身上没有油水,反倒是骑着白马的张恒,一看就是一只肥羊。

  “长得还挺英俊,从哪来的,来木山府做什么?”

  衙役带人追上张恒,一边问,一边翻看着悬赏公文。

  “从郭北县来,来木山府访友。”

  张恒骑在马上,还不忘问道:“这位捕头,请问寡妇胡同怎么走?”

  “寡妇胡同?”

  被叫了一声捕头,衙役看上去很高兴,对照了两下悬赏公文,也不觉得张恒跟哪个通缉犯想象,便道:“从这里一直走,第二条街口左拐,然后继续直走,遇到一个拴马桩向南就是了。”

  “多谢捕头。”

  张恒拱拱手,顺着指引而去。

  结果到了寡妇胡同一看。

  这里应该是木山府的平民窟吧,树上吊着干尸,街上满是污秽,八九岁的孩子都没有衣服穿,身上只扎着几条草绳。

  普通人也是面黄肌肉,衣不裹体。

  一些人在街上晃荡着,宛如行尸走肉一般,双眼中一片麻木,看不到一点光芒。

  “这位大爷,看着有点面生啊!”

  越是混乱的地方,越容易滋生蛆虫。

  见张恒走来,几个提刀带剑的地头蛇,拿着刀剑围了上来。

  “嗨,跟你说话呢,装什么哑巴?”

  为首的恶霸见张恒对其视若无睹,一把抽出腰间铁剑,带血的剑尖指向张恒:“你可要试试我的宝剑是否锋利?”

  铮!!

  张恒瞬间拔剑。

  一剑从此人脖颈出划过,血珠不沾剑身。

  “好,好快的剑!”

  恶霸捂着脖子,一脸的难以置信。

  “杀人啦,人杀啦!”

  其人一哄而散。

  铮!

  张恒收剑入鞘,低语道:“我剑利否?”

  “利啊!”

  恶霸摔倒在地,一命呜呼。

  “谁杀人,谁在杀人?”

  这边的呼喊声,很快引来了衙役。

  张恒抬眼看去,发现正是给他指路的熟人,笑道:“捕头,又要麻烦你了。”

  说完,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直接丢给衙役:“把地面洗洗,再把他拉到乱葬岗葬了,省得有人说我管杀不管埋。”

  “哎呦!”

  衙役伸手一接,入眼,银子上有五个清晰的指印。

  这一看,衙役就知道眼前这人自己惹不起,再看看手里的十两雪花银锭,顿时变的眉开眼笑起来:“小人快刀刘,是这几条街的巡街捕快,敢问老爷贵姓?”

  张恒回道:“我姓张,在这寡妇胡同内有一友人,名叫宁采臣,不出意外的话,会在木山府逗留几日。”

  快刀刘一听,赶忙道:“小人在这一片也算有点名头,老爷要是有用得到的地方,可差人来通知我。”

  随便一出手,就是十两雪花银。

  这是金主啊,抱上大腿的话不敢说,多指使自己几次,再赚些银子也是好的。

  “好,我记住了。”

  张恒点头应下,随后又问道:“我杀此獠,不会有麻烦吧?”

  “大老爷放心,一些刀口舔血的杂碎罢了,有今天没明天,回头哪条街有人火拼,将他算进去就是了,像这种人,哪天不死个十个八个。”

  世道艰难,天天都在死人。

  快刀刘虽然是捕快,可也见惯了生死,对此并不在意。

  “张大哥!”

  不等再客套下去。

  迎面见一书生抱着一只母鸡走来。

  张恒抬头一看,不是宁采臣是谁,乐道:“我正愁找不到你家在哪,没想到就看到你了。”

  看到张恒来了,宁采臣大喜:“我母亲让我带着这只不下蛋的母鸡去街上卖,没想到一天下来也没卖出去,我还觉得这是坏事,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这是要我留着母鸡,晚上给张大哥炖汤喝啊!”

  见张恒遇到了朋友,快刀刘拱拱手,拖着尸体走了。

  张恒对此也不在意,翻身下马,与宁采臣说道:“兰若寺内,你吃我半只野鸡,看来今天是你还我的时候了。”

  一听还字。

  宁采臣一拍大腿:“我离开时跟大哥借了一两银子,正好这段时日我给人抄书,小赚了一笔,回头便把银子给大哥补上。”

  张恒对钱财没什么观念。

  听到宁采臣要还钱,不以为意的说道:“钱就不用了,你拿着这钱买点酒菜,晚上请我吃一顿就行,顺便也能与家人打打牙祭。”

  宁采臣穿的干净,衣服上的补丁却也不少。

  由此可见,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算不上优越,想来平日里也吃不到多少荤腥。

  钱他是不会要的,直接拒绝又难免伤了宁采臣的自尊心。

  不如直接买来吃食,大快朵颐,顺带着照顾下一家老小。

  “行,我听大哥的。”

  宁采臣一口应下来,带着张恒往家里赶。

  到了宁家一看。

  宁家以前可能也富裕过,宅子虽然是老宅,看得见的破败,可宅院并不小,有前院,中院,后院三套。

  不过也不奇怪。

  宁采臣出身寒门,是读过书的,而且有秀才功名。

  寒门也是门,换成普通的庄户人家,根本不可能供子孙读书,甚至都没有读书这个概念。

  “采臣,谁来了?”

  听到外面的动静,有花甲妇人从院内出来。

  宁采臣抬头一看,向张恒开口道:“张大哥,这是我母亲,我还有个给人当上门女婿的大哥,平日里不怎么回来。”

  张恒礼赞:“福生无量天尊。”

  赞完,又从乾坤袋中拿出一本经书,开口道:“初次见面,没什么好送,这本太上清静经由我亲手抄写,老人家您就收下吧。”

  宁采臣之母听闻只是一本道经,还是张恒自己抄写的,心想也不算什么贵重之物,当即便收了下来:“多谢道长。”

  张恒含笑点头。

  并没有告诉宁采臣之母,这本道经是他练剑之余写成,笔画中带着剑意。

  虽然不像达摩手书那般,能有佛陀虚影自经文中冲出,却也有震慑群妖,诛杀恶鬼之能。

  将这本书供奉在家里,等闲鬼怪绝不敢踏入一步。

  放在大户人家手中,千金不易,足以奉为传家之宝,保子孙数代不受邪魅所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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