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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八十四章 人生的滋味


  伊丽莎白则是跟在曾云风的身后确认道:“船长,你已经找到了东西了,你会带我们离开的,对吧?”

  对于伊丽莎白的无知和幼稚,曾云风并不在意,反而抬了抬眉头,做出一副凶恶的表情,“是,我可以带你们走,可是你们可以为我带来什么呢?”

  伊丽莎白突然愣住了,“你已经把我的朗姆酒都拿走了。”

  旁边的格里斯艾伦立刻接话道:“被以为我们不知道,那可不是你们的朗姆酒,那是在这大洋上航行酒商的朗姆酒,是他们存在这里的,再说,我们可是海盗。”

  海盗两个字让伊丽莎白浑身透了个机灵,她嘟囔着低声骂道:“该死的海盗。”

  这时,杰克斯派洛凑过来说道:“很高兴认识你们,不过...”这次杰克斯派洛没有再想着与曾云风握手的打算,而是用手在头上撇了一下,表示敬意。

  曾云风点点头,杰克斯派洛继续道:“我能看得出来,你的船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而且对面的火力很凶猛,对吧?”

  “所以你们要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可是那艘火力凶猛的船不会轻易放过你们的,可我却知道这里最近且最安全的休整地点,那绝对是你们必须要去的地方,我可以为你指路。”

  曾云风却是笑了笑,旁边的格里斯艾伦同样接话道:“我们有海图,也知道最近的港口在哪里。”

  杰克斯派洛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随即又说道:“好吧,罗耶,说说你究竟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杰克斯派洛他看得出来,这位独眼龙的船长对他很是好奇。

  只要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产生好奇,就没有他杰克斯派洛办不到的东西,他自认为绝对可以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眼前的这位船长带他们离开,而不是留在这个荒岛上等死。

  曾云风嘴角微微勾了勾,他就在等杰克斯派洛的这句话,好不容易遇到杰克杰克斯派洛,不狠狠地朝他要点儿东西怎么行呢?

  曾云风指了指杰克斯派洛的怀里,杰克斯派洛愣了愣。

  “我要你的罗盘!”

  “我的罗盘!”杰克斯派洛摇摇头,“不,那不可能,那是我最珍爱的东西,我不能给你。”

  曾云风又摇了摇头,退了一步道:“我不需要他太长时间,你需要把它借给我两年,在你最用不到它的时候,借给我两年。”

  杰克斯派洛摸摸自己的胡子,暗自思忖,用两年罗盘的借用时间来换从荒岛上离开,毫无疑问这是值得的。

  杰克斯派洛立刻伸出了左手,贱兮兮地说道:“成交!”

  曾云风笑眯眯的说道:“成交!”说着握了下杰克斯派洛的左手。

  杰克斯派洛被握了一下如同触电一般,赶忙将手缩了回来,手指来回的伸展,嘴里嘟囔道:“你的力气可真大!”

  船上的船员将一些打坏的食物拉下船来,在海滩上举行了一场篝火晚会,同时借着朗姆酒祭奠那些已经逝去的海盗,剩下的就是一场逃离了生死的狂欢。

  夜晚天空的星辰如同一颗颗碧玉挂挂在天穹之上,时不时的还闪烁几下。

  杰克斯派洛喝了一口朗姆酒,瘫坐在沙滩上椰子树的树荫下说道:“你去死亡之岛了!”

  曾云风点点头。

  “你拿了那些金币!”

  曾云风再次点点头。

  杰克斯派洛沉默,曾云风伸出手穿过椰子树的阴影,白森森的骨头落在了月光之下。

  杰克斯派洛看着曾云风手上的骨头,说道:“受到诅咒了!”

  曾云风也点点头。

  杰克斯派洛愣了愣,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独眼龙如此淡定,要知道,这可是血咒啊。

  而曾云风则是饶有兴趣地在月光之下将自己的手掌来回翻转着,看着自己手上的骨节,他从来没有如此清晰地见过自己手上的骨节。

  而手指在没有肌肉以及经络的情况下还可以动,这让曾云风更加好奇。

  “很神奇的诅咒,不是吧?”曾云风看着自己的手骨感觉像是在看一件艺术品。

  杰克斯派洛摇了摇头,耸耸肩,“看来你这个人很乐观。”

  曾云风这时靠在椰子树上说道:“不乐观不行,在海上如果不能自已排解,岂不是要把自己憋死?”

  杰克斯派洛看着曾云风的侧脸,在树荫之下,他只能看见曾云风那闪着光的眼神,笑着说道:“伙计,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

  曾云风却是抬了抬眉头,“不,你不会想见我的,这一次就算是个意外,下一次你绝对不会有这么好运的,你每一次见我也许都会要付出代价。”

  杰克斯派洛朝自己的嘴里灌了一口朗姆酒,显得有些醉意上头。

  “我,杰克斯派洛,还从来没听说过谁可以让我轻易付出代价。”

  曾云风却是摇摇头,“戴维琼斯在找你,你知道吗?”

  戴维琼斯四个字一出,杰克斯派洛脸上的表情陡然之间就僵住了。

  “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个消息?”杰克斯派洛他眼神中有些惶恐。

  曾云风则是笑盈盈地看着他,“因为你是一个没有船的船长,你一直在找自己的船,根本没有时间去打听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

  杰克斯派洛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像是在排解自己心中的恐慌,他对戴维琼斯这个名字十分的在意。

  曾云风则是抓起手中酒瓶,将朗姆酒咕嘟咕嘟地灌了下去。

  朗姆酒是加勒比海古巴之地特产的一种酒,它是用蔗糖的糖酿造的,准确的来说,它是一种糖酒,颜色也各有不同。

  朗姆酒酒精度有的也不低有的能达到五十多度,但喝起来还可以,最起码在加勒比海也是这样,只不过现如今的他却喝不出滋味。

  曾云风很好奇,为什么自己在树荫下喝酒就可以到肚子里,虽然他感觉不到九的任何味道。

  对于这点曾云风感到很奇怪,他不知道酒水去哪了,是被身体消化了吗?更奇怪的是这个身体它几天已经没有排便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消化系统还在不在。

  可是只要自己的身躯不出现在月亮之下,这些东西就不会从身体里露出来。

  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而且身体里的血液也如同这些被喝进去的酒浆一样被禁锢在身体里,只有当某些东西穿进胸膛或身体的时候,才能带出来一些血液,这就让曾云风觉得更有意思了。

  他觉得这种诅咒是把人身体的感官以及很多东西封印在某个地方,这让他感觉这并不像一种折磨人致死的诅咒,而是一种他所了解的特别邪恶的封印术。

  诅咒封印了人们的寿命、感官、生命、肌肉、血液,可是如果说能够打破这种封印,又可以将这其中的一些东西释放出来,那么这件事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通过月光可以消除身上的肌肉神经,可是手却可以动,这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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