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第 126 章
老爷子搓下一小把瓜籽给儿子尝,“一郎,你瞅,个顶个饱实得很呢,爹寻思着这向阳花籽儿吃着怪香,榨成油以后,肯定不比那豆油差!”
周一郎看着眼前大片的向阳花,心里升起无限的希望来,今年开春的时候他可是在禹北大力推广了这玩意儿。
当时心里并没有多少底,只是听那运回向阳花的商人说这东西在欧逻巴国很好种,什么地里都能长,便让人拿禹北大片贫瘠的土地做了尝试。
毕竟对禹北的老百姓来说,吃饭才是头等大事,不能为了推广这玩意儿占用太多的正经农田。
如今看来,当真不错。
甚至更进一步,周一郎还想到了光种出来不行,得想办法形成种植、榨油、售卖一整个完备的产业。
就如同南方的织造业一样,一旦形成一个大的产业,将可以带动整个禹北地区的商贸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亦可以解决禹北大批没有土地的流民的生计问题。
从更长远来说,以禹北为核心,扩散到北方两大省份,使整个北方成为大乾朝的产油中心,再以此为基础带动整个北方的商贸,一旦北方发展壮大起来,就可以不断外扩同化西北游牧的蛮族,长久以来困扰大乾朝的西北边防问题将迎刃而解。
还有就是西北的那条丝绸之路,亦可以重新利用起来,既然可以用瓷器从欧逻巴国换回有价值的向阳花,同样亦可以进行别的贸易,为大乾朝换回所需物资,亦或是白银来。
只不过这贸易往来,需要大量的运输,这禹北的路不行,必须得花大力气修!
可修路的银子从哪里来
禹北经历两季大旱,已经是半死不活,不能指望当地的财政,指望朝廷更是想都别想,你禹北修路要银子,我南州亦想修路呢,凭什么就要给你禹北拨银子?
最主要,朝廷也没有多少银子。
想得远了,全是问题。
干就完事儿,遇上什么问题再解决什么问题。
周一郎心里高兴,眉眼间一片舒展的笑意,老头儿见儿子高兴,自己心里也美,他这个老子还是有点儿用的,念书不如儿子,但种地来说,儿子不如他这个老子。
周一郎自然也看得出来,自从爹来了庄子里住,比在府里的时候笑模样儿多了,整个人都显得年轻了不少,爹种了一辈子地,对土地的感情是他所不能理解的。
一路说笑着到了周家的果园,果园里除了桃树,还种有苹果树和梨树,以及少量的枣树,都是前边的人家原来种植的。
这时候还没有后世的那些种植技术,就连基本的人工授粉都没有,完全是土生土长,长成啥样是啥样儿,桃子结得数量不算多,卖相也没有后世那般好,周锦钰手无意按在树干上,系统立即给出了相关的信息。
周锦钰大致扫了一遍,注意到一句话:桃树喜欢松软透气的沙土地,且喜旱怕涝。
显然这里是不适合种植桃树的,不过周锦钰并没有多嘴,眼下水果可是稀罕物,米贱果贵,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一旦果树的种植技术和产量得到大幅提升,必将会有更多人选择改农田为种植果树来谋取更大的利益,到时候大乾朝的粮食短缺问题会更加严重。
身为穿越者,本身已经占了很大的便宜,周锦钰并不想为了自家的一点儿便宜不顾别人的死活。
他不是圣人,但是也做不到对生命熟视无睹,禹北老百姓因为没有粮而活活饿死的惨状仍旧历历在目。
他这只小蝴蝶是不能随心所欲的扇动翅膀的。
不过这大乾朝的粮食问题确实急需解决,如果能弄来玉米和红薯的种子就好了,这粮食的产量提高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变相促进爹的田税改革。
但是这玉米的原产地是美洲大陆,与大乾朝远隔了千山万水,若想弄到,并不容易。
不知道这会儿玉米有没有从美洲大陆传到欧洲,若是传到欧洲就好办多了,从西北边境出发,通过中亚西亚的丝绸之路,即可到达欧洲。
若是还没有传过来,比较便捷的方式是走海运到达墨西哥,可是大乾朝的造船技术不行,怕是航行不了这么远。
还有一条路是往北走,经过俄罗斯,再穿越白令海峡,到达美洲大陆,现代还没有全球变暖的问题,理论上白令海峡应该是冰封的,只是这条路显然很难走。
想来想去,还是走陆路,到欧洲去碰碰运气比较合适,既然向日葵已经从美洲传到了欧洲,这玉米说不定也一样。
这红薯就好办多了,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去菲律宾碰碰运气说不定就能弄到。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饭要一口口吃,先让爹把这些向阳花给消化了再说。
从内心来讲,能不折腾周锦钰绝对不折腾,他只想独善其身,被爹宠爱着,当爹的好儿子,躺平挺好的。
他只是一个凡人,改变世界这种事儿让那些有能耐气运之子来,他不是,他不行。
只是他没想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这个天选之人竟然是自己亲爹,爹干得这事儿是要改变历史呀。
上阵父子兵,不能让爹孤军奋战,他得帮他爹一把呀。
周一郎瞅见儿子跟那儿发呆,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钰哥儿想什么呢。”
周锦钰回过神来,咧嘴儿一笑,“爹,你抱我到树上呗,我可以骑着树枝摘上面的桃子,上面的更大更红。”
“叔叔,我会爬树,我也可以爬到最上面的树枝上帮你们摘”贺景胜说着话撩开袍子往腰里一系就要往上蹿,周老爷忙从身后拽住他。
“可使不得,贺小哥儿,咱可不敢上树,摔到了可了不得,你们俩娃子都不准上去,爷爷上去给你们摘。”
周一郎那能让老爷子上,忙拦住他,“爹,我来吧。”
周老爷子:“没事儿,我来。”
周一郎拉住他,“爹,你腿还没好利落呢。”
大郎老爷子就不多说了,但是小儿子老头儿就有点儿不放心,“一郎,你行吗?”
一郎无语,这是桃树又不是参天大树,以他的身高登着树杈就可以够上面的桃子,有什么不行,他这么大人了还能摔下来不成。
扫了一眼四周,大中午的,没人。
周一郎把衣袍的下摆系在腰间,一只脚踩住树杈部分,单手拽住上面的树枝,往上一蹿,整个人稳稳地站在了桃树上。
小时候跟着大哥什么树没爬过,区区一个桃树,这么矮,力气都不用废的,就是桃树叶子有点儿扎脸,桃毛儿也烦人。
老爷子把竹篮递给一郎,一郎仰着头,挑上面的捡,上面的果实结的少,反而大,又接受的阳光多,确实看起来比下面要红一些。
就是一不注意就被桃枝上的桃子蹭到脸,扎人,还痒,若不是亲儿子想吃上面的桃子,这活儿周一郎绝对不干!
挑挑捡捡,摘了一大竹篮子鲜桃,几人回了田庄,周一郎用清水洗了好几遍脸还是觉得脸上有桃毛一样,很不舒服。
中午给做饭的是田庄里的庄户媳妇儿,不会弄什么台面儿上的大菜,家常便饭比一般人强点儿。
好在食材新鲜,倒也吃得下去。
老头儿瞅着儿子有一筷子没一筷子的夹两口,看不惯,一郎这嘴打小就挑食,现在倒好,给养得更刁了,这么好的饭食都舍不得多吃几口,还没有大孙子吃得香呢。
周锦钰的确不挑食,贺景胜也不挑,老头儿给孙子和外孙女分了一只鸡腿儿,另外一只大鸡腿儿夹给了胜哥儿,让孩子自己拿着啃。
自家养的大公鸡,专挑着个儿大精神的宰,十几斤重,膘肥肉壮,一个大鸡腿儿足有成人一个半手掌大,夸张得很。
贺景胜在家从来没有这样拿着啃过,吃相不好,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但周爷爷满脸热情,他又不好意思不接,小心地接过来,一时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老头儿还以为小孩儿怕吃不完,忙道:“娃,吃不完就给爷爷剩下,不碍事。”
贺景胜忙道:“谢谢爷爷。”
周锦钰看出贺景胜的为难了,他一时亦不知道如何解围,帮胜哥儿解了围,会让满心热情的爷爷难堪,可若让胜哥儿抱着个大鸡腿啃,着实又有点儿为难人家,胜哥儿是大家族里出来的,不似自己这般随意惯了。
这时,周一郎从贺景胜盘子里拿过鸡腿笑道:“爹,俩孩子都正换牙呢,你瞅咱们钰哥儿的小门牙刚掉,啃着不方便,撕开好一点。”
老头儿哈哈一笑,“是哩,是哩,还是一郎想得周到,撕开,给撕开,给俩娃撕小块儿一点儿。”
“知道了爹,你别光忙乎他们俩,一会儿菜都凉了。”
周一郎垫着干净的帕子把鸡腿上的瘦肉撕了一小盘儿放到贺景胜跟前。
周锦钰本想把自个儿手里的鸡腿肉撕下来,分到爹和爷奶的碗里,又看了坐自己对面儿的姐姐一眼,见姐姐好像并没有意识到把鸡身上最好的鸡腿肉分享给家里人的意思,自己便也没有分,省得让姐姐尴尬。
兰姐儿其实倒不是舍不得分自己碗里的鸡腿儿,只是她脑子里压根儿就没有为别人着想这根弦儿,凤英和离后,觉得亏欠这个唯一的女儿,自然是百般疼爱和付出,周家人也都可怜这个没有爹的孩子,周锦钰有的,兰姐儿基本都有,周锦钰自身性子又好,对姐姐也多有谦让。
兰姐儿习惯了凤英对她无条件的付出,也习惯了周家人处处以她和钰哥儿为先,是真的没有意识到,爱是相互的,自己得到了爱,也应该去爱家里人,想着家里人。
倒是贺景胜,找了双干净的筷子,把自己盘子里的鸡腿肉夹给周老爷子,周老太太,还有一郎,“爷爷,奶奶,叔叔,这鸡肉太香了,你们也一起吃。”
周老爷子可喜欢死这个没有少爷架子又知道尊敬长辈的小娃了。
兰姐儿看到比自己小许多的胜哥儿给家里人分鸡肉,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小脸儿有些发烫,想要把碗里的肉分出去,又觉得这会儿分已经没有必要了,羞愧得很。
周一郎在旁边儿把几个孩子的动作看得分明,心里微微叹了口气,不是所有孩子都像自家钰哥儿这般,生来就像是来报恩的,兰姐儿其实是个好孩子,被大姐的溺爱惯坏了,可能真的不适合高嫁。
吃过午饭,周一郎本想着带两个孩子睡个午觉,不成想自已的脸上、手上痒得越来越厉害,刚才吃着饭就觉得很难受,这会儿非但没有缓解,,竟是起了一片片的小红疹子。
周一郎知道定是那桃毛惹的祸,这种情况越抓越严重,也只能忍者等它自己消下去,只是饶是他自认为自制力颇强,还是控制不住想伸手去抓,这种痒被疼痛还令人烦躁。
周锦钰注意到他爹脸上的不对劲儿,凑近了一瞧,看到爹的脸上起了好多针尖儿大小的红疹,竟然像是过敏了。
爹好像并没有出现过食物过敏的情况,今天中午饭桌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或是容易引起过敏的东西……
桃毛儿!
爹一定是对桃毛儿过敏了,周锦钰内疚死了,自己刚才吃饱了撑的要去够那高处的桃子,把爹的脸害成这样儿。
要是光手上过敏还好说一点儿,这疹子长在脸上,若是到了明日早朝的时间还下不去,就爹这个要面子又爱美的脾气,可怎么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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