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第 84 章
月光洒下清辉, 夜风吹来,带着舒爽的凉意, 寂静的胡同里, 墙根儿底下传出窸窸窣窣的蟋蟀声。
周二郎蹲下身子把带来的小外衫给儿子套上,周锦钰道:“爹,我是不是该上学了?”
上了学, 他以后想要发明出个什么新玩意儿就有了合理的说辞。
“钰哥儿想去书院了?”
“嗯。”
“那我们下个月就去。”
“嗯?”
“书院爹已经帮你选好了, 就是胜哥儿所在的瀚墨书院,离翰林院很近,爹下衙的时候就可以顺道接上你回家。”
贺景胜所在的瀚墨书院, 无疑是安京城最受贵族子弟欢迎的启蒙书院, 官私合办,左邻国子监右边儿翰林院, 占地百余亩,环境十分优美,主要招收十二岁以下的学童。
之所以受欢迎,除了一流的硬件设施, 师资力量亦是强悍得一批,除了经常有隔壁国子监名流大儒过来串讲, 书院自己本身的讲师也俱都是饱学之士。
更特别的是人家不搞“应试教育”,除了四书五经经史子集以外,天文地理,琴棋书画无所不涉, 八岁以下的小童还设有类似什么打竹马、摸瞎鱼儿,吊龙尾等等各种各样的游戏课程。
除了学费贵到就连普通官宦人家都承受不起,几乎没什么让人不满意的,当然, 除了贵,人家亦是有门槛的,需要通过入学测试,资质不过关者不予录取,除非你对书院有“特殊贡献”。
周二郎不指望儿子入仕,做学问只为明事理懂世故,与人交往有底气,自我独处有寄托,瀚墨书院再适合不过。
他本来没想这么早送儿子入学,但一来他精力有限没办法专心教子,另外父教子,偶尔为之还行,若当成任务来干,不妥。
进入到八月份,夏日里的燥热散去,一派秋高气爽,正是秋季狩猎的好时节,八月十五前,皇家每年都会举办为期七天的大型狩猎活动,君臣同乐,声势浩大,周二郎作为天子近臣得以随行,皇帝特准他可携带家眷。
这里的“携带家眷”有特殊意义,非是指女眷,除了贴身伺候皇帝的妃子宫女,狩猎不允许带女眷,一是没必要,二是各方面都不方便。
让你携带家眷,意思是允许你带上家族中的优秀子弟,若在狩猎场上表现出色,皇帝可以当场提拔任命,算是一种变相的封赏,这也是除了科举、世袭之外的一条晋升捷径。
这对周二郎来说已经不是普通的恩宠,毕竟能携带家眷随行的莫不是朝廷重臣。
周二郎简在帝心,众人妒忌眼红,却也不得不承认周凤青的能力,人家新官上任就干了件前无古人的大事儿!
北方两个大省足足旱了一个多月,后来天降甘霖,在一定程度上虽说缓解了灾情,但大幅减产却是不可避免。
两省巡抚上折子诉苦,说是按照今年的粮食产量怕是要饿死不少人,若再不减轻赋税,恐民不聊生,百姓怨声载道。
麓东,禹北两个大省的赋税在大乾朝财政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减是必须要减,可这减多少却是为难,毕竟朝廷的重要的经费不能随意缩减,亦不能加重其它省的赋税来填补窟窿。
关于减免比例的问题,朝堂上众大臣各持己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皇帝自己也头疼,大乾朝这才刚刚建立不久,一个操作不好,前朝余孽就有可能趁机搞事情。
烦躁之际,永和帝想起自己刚刚提升的福将——翰林侍读周凤青,召来御书房,想听听他有什么见解。
周二郎在南州府书院读书时就懂得利用书院的资源博览群书,到了翰林院有了更好的资源更多的时间,自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他深知八股文不过是敲门砖,足够的专业能力才是立身之本。
对皇帝的问话,他提出趁此机会以麓东、禹北两省为试点进行赋税改革,把以前的按人丁收税改为按拥有土地数量收税,这样一来不但减轻农民负担,亦可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更有利于大乾朝人口增长。
永和帝原本只想解决眼前的问题,没想到周凤青直接给他来个大的,此计之谋划深远当真功在当今利在千秋!几千年来的人头税被推翻,若推行得当,君臣当载入史册。
这一刻,永和帝对待周二郎的心态不自觉发生了微妙的改变。
皇帝隆宠,众人奉承,虽是从五品的官员,地位却隐隐超越翰林院一把手姜茂林,就连太子殿下亦对他尊重有加,周二郎愈加感受到权势带给自己的好处。
大哥肯定要带着去,不为别的,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纵马驰骋享受狩猎的快感,周二郎有点儿犹豫要不要带着钰哥儿去见识见识,毕竟要一下子出去七天,不知道孩子能不能适应。
周锦钰还没有见识过古代的皇家狩猎,贺景胜为他描绘的场景相当精彩,央着要去。
云娘不大赞同,去了万一要闹病,孩子自己受罪,也耽误大人的正事儿。
“钰哥儿,你爹不是去围场玩儿,他还要办大人的正事儿呢,不若明天娘带你和姐姐去逛瓦子,好不好?”
周锦钰想说“我让大伯带着我。”,对上云娘不赞同的目光,他又把话咽下去了,他能感觉到娘最近一段时间对他的亲近,亦清楚她是为他好。
周锦钰压下不情愿,轻轻点了点头。
周二郎看他小嘴儿瘪着,眼角儿失望地耷拉下来,小可怜的,揽到怀里安慰他,“今年爹也是第一次去,对那里的一切都不熟悉,等明年爹再带钰哥儿去。”
“我听爹娘的。”
周锦钰小手儿捂住嘴巴,假装打了个哈欠,道:“爹,我困了,想睡觉。”
说完他便把头埋入周二郎胸前,小手儿搭上周二郎的肚子。
孩子要睡觉,丈夫明天一大早要早起,朱云娘熄灭了床头的烛灯。
黑暗中,周二郎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肚皮上有只小虫子在偷偷爬来爬去,是钰哥儿的手指头,人家一点儿没有乱爬,清晰的在他肚皮上写下两个字“想去”。
周二郎憋住笑,抓住儿子的手,在他手心儿里写了个“好”。
等周锦钰睡着了,周二郎轻手轻脚爬起来,点灯。
“怎么又起来了?”云娘还没睡着呢,问他。
周二郎:“有端王给的药随身带着,应该问题不大,明天让孩子跟着去吧,胜哥儿去,他不去,到时候人家孩子回来各种兴高采烈地显摆,我们钰哥儿该难过死了,我给孩子收拾一下明天要带的衣裳。”
“你歇着吧,我来。这季节早晚温差大,又是在郊外,你不清楚需要带哪些衣裳。”
朱云娘说着披了外衣起来,道:“夫君说得也是,钰哥儿最近一段时间的脾胃养得挺好,半个多月没有出现过积食儿肚子胀,他实在想要去,那就去吧。”
两口子起来收拾衣物,去那儿不用想也知道洗澡不方便,能不能洗都不好说,里衣外衫、披风鞋袜以及帽子周二郎都让给带上。
第二天天不亮,周二郎和大哥就都起床了,卯时就要统一去集合,起得太早,周锦钰吃不下,周二郎硬逼着喝了小半碗儿鸡蛋羹,吃了半块儿小包子。
收拾妥当,兄弟俩带上钰哥儿,骑了马出门,周二郎在南州府学院,骑射是必修课,骑马不在话下,周大郎没有学过骑射,但没有他骑不了不敢骑的马。
贺家有自己专门的马场,两匹马都是贺武给提供的好马,周二郎是文官,考虑到周大人玉树临风要面子,贺武给弄了匹看着高大威猛实则温顺小媳妇性格的枣红马。
大郎跨下的马则是匹十足的烈马,当时去马场选马,贺武跟大郎开玩笑,说:“敢不敢试试我这儿最烈的马?驯服了归你。”
周大郎不能开口,就用手指了马厩里的一匹黑马,没有周二郎那匹高大威猛,甚至有些瘦骨嶙峋,但周大郎从那马的目光里看出了十足的野性和高傲。
贺武吃惊,没想到周大郎眼光如此毒辣,他说的烈马正是这匹,他驯了半个月都没有能驯服,甚至这马还闹起了绝食,骑他一次,两天不吃不喝。
要知道它可是一匹马,不是可以反刍的牛,更不是可以储存粮食的骆驼,这玩意儿就是一个直肠子,白天吃的草料甚至不够它夜间的消耗,要不怎么说马无夜草不肥呢。
就见周大郎径自走过去,与那匹黑马对视片刻,缓缓伸出大手抚摸上马背,那匹马开始暴躁,周大郎不管,一边与它对视着,大手轻轻抚摸着马背进行安抚,过了一会儿,他伸手解开了缰绳,牵着马出来。
在贺武和二郎惊诧地目光中,大郎抚摸着马匹,纵身一跃,翻上马背,黑马一声嘶鸣,前腿儿腾空而起,大郎轻轻拍了拍马脖子,任由黑马如何折腾着想把他甩下来,都岿然不动。
不打它,亦不用缰绳去勒它,只随着黑马剧烈的动作调整自己的坐姿,或轻拍几下马脖子,或抚摸马背上的鬃毛,偶尔大手抚上黑马的额头,拍一拍马耳朵……
傲娇暴烈的黑马不但从周大郎的目光中看到了同属于强者的震撼力,亦感受到了周大郎对它的真诚,它似乎也知道自己要么死要么被人骑,如果非要一个主人,眼前这个凑合凑合也能看,再怎么也比上一个骑它的人强,
关键这个主人不聒噪,前面那个没玩没了的“驾!吁——!”,老子在自己的地盘儿是老大,马落平阳给你骑就够委屈了,你还敢吆喝!
周大郎让小侄子双手扶住皮质马鞍前面的扶手,一手圈住他,防止孩子一会儿忘记扶着给摔下来。
周锦钰骑过驴,这马还真没骑过,有点儿小兴奋,一只手扶着马鞍子,一只手轻轻抚摸马背,有点儿心疼,幻影太瘦了,牵回来七八天了,他和大伯每天好吃好喝给伺候着,一点儿肉没见长。
周二郎感觉这马当真有性格,牵回来以后,坚决不同自家驴子共用一个食槽不说,除了大哥和钰哥儿喂它,谁喂都不吃,不知道的还以为它要成精了。
不过大哥看起来是极为喜欢的,一天也舍不得让幻影跟自家驴子挤一个棚子,找了七八个人一天就把马舍给盖起来了。
大哥难得对什么东西如此稀罕,挺好。
到了集合的场地,小孩子们统一坐马车,有专人看护,原本秋季狩猎没有小孩子什么事儿,这不是太子不受宠,皇帝最宠爱的几个皇子年纪都小么,大臣们便带了自家小的过来给凑个气氛组,再者与皇子们结下童年友谊实在不是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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