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一百八十一章阴谋(二)
祸起萧墙。
百楼兰的话其实并不难理解。
但宗室血脉这么多年,剩下这点如星火般的血脉,这祸能从哪里起,甚至根本不必去猜。
百楼兰的本意是安人心,不料这么一说,却让两人···更加犹豫了!
“那个管后勤的?”女人不解的问。
百方候这么多年来,一直任百霜岛监事一职,这个职位从未有过变动。
说得好听是协助主上管理百霜岛诸事,实际上,就是来往于大武国和百霜岛,运运一些必要物资,管理仆从的闲职,说是管后勤都夸张了。
甚至听说,这厮去大武国时还逛过青楼,赌场,就是不知真假。
“我倒是知道他,幼时还算有点上进心,不过越大越离谱,在学堂时,若不是因为武功练的尚可,又有身份,差点便要被赶出去,后来娶了三个老婆,窝在女人被子里,整天正事不做。”男人甚至有点想笑。
虽然很信任百楼兰,可他说的也未免过于离谱了些。
甚至一直以来,在族内有这样一种暗暗流传,不敢明说的‘笑话’。
之所以这一代宗室血脉里,百红绫是一个智力低下的痴儿,百方候也不过纨绔子弟,那是因为上苍把所有的天份,一股脑的全加到了主上百君侯的身上。
然而听着这些·····
窗前那个柔美男子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哈哈···好···好吧,好吧,你们两个人呀,也罢,毕竟不止你们两个······”
百楼兰回过头,深深看了两人一眼,虽然停了笑声,但脸上的笑容仍在。
“楼兰你这是····难道·····不可能吧。”
男人有些怀疑人生。
“你们难道忘记了,上次镇北军的事情,不是他力主送粮,让王绝大胜五国联军,这才有了后来霜雪国的事情?”
话是这么说。
可想起百方侯这么多年来的表现,男子说:“他瞎猫碰见死耗子···运气好而已吧。”
总不可能说,那个纨绔子弟能预见到,王绝事后必定疯狂报复,宋严世自己又有一堆善后的事情要处理,霜雪国除了奉献镜月源水给百氏,绝无其他生路。
要做到这样的预测,必须对王绝的性格,镇北军后续的作战能力,乃至整个北地战局,各国连横局面,都要有准确的判断和掌握。
其次,还要对宋严世善后的能力有绝对信心,否则霜雪国万一拿住了什么宋严世的把柄,以此要挟,宋严世在后方大力运作,或许那场灭国大战就打不起来了。
百方侯的眼光能长到那种地步?他有那本事?
想到百方侯这些年来的表现,男子还是觉得百楼兰是不是在···说笑?
女人则似乎更相信百楼兰一些,看他那么笃定,强忍心中疑惑,问:“可楼兰,就算你说的···且当你说的是真的,你不觉得这样更危险吗?他们可是亲兄弟,甚至···这不会是个局吧。”
百楼兰回过头去,看着夜空,默默自语:
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更何况·····
·····
·····
二十年前,百霜岛上,海边的那座孤山。
大队人马完成了诛灭叛徒的行动后,全部围拢了过来,最后也最强的战力白左使终究是寡不敌众,力战而死。
战斗已经停止了,百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还未来得及清算。
然而。
还有两个人没死。
所有人屏息宁神,看着那座孤山,等到最后的结局。
二十多岁的青年携着天子剑,缓缓的走下山,他的剑上···带着血!!
那时候,所有人都明白了,他做了什么。
他走过军队,走过人群。
黑压压的人海,在夜色中,一片又一片的跪下。
有人不穿黄袍,不戴王冠,却仿佛已经登基称王。
百氏的新王。
当时只有一个人没跪,准确来说是跪的比其他人要慢很多。
一个来晚了的少年。
跪倒的人群之中,只有当时年轻一辈里,百君侯之后,最堪称翘楚的百楼兰,他注意到了那个少年。
·····
·····
天若城,南城十三街酒庄密室。
俊美的男人来到圆桌之前,他面带微笑,仪态翩翩,仿佛···不,他本来就是一位贵公子。
“太暗了,我可是正派人物·····”
言下之意就是,你们一帮黑道弄这么暗也就算了,我来你得弄亮堂点。
钱万森摸了摸自己的肥肚子,无奈轻轻一伸手。
忽听‘啪嗒’一声,若是掀开衣服细看的话,可以看见钱万森左臂的肩膀部分,忽然分离!
仿佛常人脱臼一般。
而与此同时,一道劲气竟然从钱万森肩膀处,某个就医理来说,不适合运气的穴位疾飞出去,角度极为刁钻,从肩膀飞出,划过后颈,打在了墙壁上的一处没点燃的火烛上。
密室内更亮了一些。
钱万森顺手一挥,再听‘啪嗒’一声,他如‘脱臼’一般的臂骨,瞬间归位,脸上还是淡淡的微笑,好似没有半点痛楚。
江湖上有分筋错骨的杀人手法,却几乎没人听说过,有人会把分筋错骨用在自己的身上。
百方侯露出了赞赏之色,毕竟对方居然以百氏秘传的‘九五功’为基础,自创内功,并练到‘移骨易穴’的境界,真可谓武学奇才。
虽然按百方侯的意思做了,不过钱万森还是说道:“灯可以点,不过老板呀,恕我直言,你哪像什么正派人物?”
百方侯嘴角咧开,说道:“我很小的时候在学堂,为了气先生,最常看的不是四书五经,古今史学,而是那些个闲书,尤其是武侠,我发现在那些故事里,通常长的像我这么帅的,都是主角!”
既然是主角,那还能不是正派人物吗?
钱万森本想反驳,但就相貌而言,百方侯也不算自夸,甚至相当诚实,只好说了一句:“也不尽然吧。”
百方侯打趣道:“那怎么?难道那些故事里的主角,还能是相貌平平?然后贪财,怕死,心黑,外加没底线,活着的最大梦想就是混吃等死?”
钱万森无奈一笑:“那怎么可能嘛,书局生意我也做过,哪个脑子不正常的傻鸟会写这种主角?”
书不想卖了?
“总之·····”百方侯正欲说话。
钱万森忙打断:“别的先不说,加钱。”
“怎么每次你见面你都是这句话?能不能来点新花样。”
钱万森连连摇头,随后便煞有其事的拿出了他的金算盘,道:“我们来算算帐啊,我此次从北地出来,食宿费,出手费,误工费·····”
“等等,误工费是什么玩意?”
“老板你是知道我的,我资产那么多,炷炷香少说都是千两上下,你听我继续算啊·····”
“别算了,我请你喝酒。”
说着百方侯便从袖中拿出了两个翡翠酒杯,和一壶白玉酒壶,单从盛器来看,恐怕比钱万森请众宗师喝的二十年寒武佳酿还要珍贵。
斟好了两杯酒,百方侯面色收起了嬉笑,认真朝着城中的某个方向,举起酒杯,闭眼肃穆,而后饮尽。
倒是钱万森,从刚刚百方侯斟酒的时候,他就越看那酒壶越不对劲?再看了几眼杯中之物。
这酒怎么那么像酒庄里的镇庄之酒——百年黄武?
不对。
这就是百年黄武!
“不是说好了酒庄和酒楼都算我的吗?你用我的酒请我?快别喝了,你嘬那么一下,就是五十两啊!”
百方侯刚喝完一口,放下酒杯,惊奇的看了一眼钱万森。
钱万森以为百方侯终于明白这酒有多贵,刚想开口加钱,不料百方侯又说了一句:
“啊?才五十两,看你那么紧张,我还以为很贵呢。”
钱万森楞了一愣,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的一个不起眼的‘小道理’。
有钱人和有钱人之间,也是存在差距的。
这种差距,除了在财富上,甚至一定程度上,还会造成认知差距。
所以钱万森心底默默的发出了感慨,和张三之前在心里骂他的一模一样:
该死的有钱人!
就外表看,钱万森年纪比百方侯大上不少,但从谈话听,两人之间的关系像是相识了很久的忘年之交。
绝非一般的熟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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