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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第一百八十二章百方候与钱万森


  “既然是现在能找到最好的,将就用来当做祭酒吧。”

  只见百方侯自己喝了一杯,还往地上洒了一杯,看的钱万森心碎,同时听出了百方侯话中的意思,问:

  “祭酒?”

  百方侯抬眼,将酒杯放回桌上,说道:“已经确认的消息,凌君死了。”

  钱万森楞了一愣。

  虽然结局所有人之前都预料到了,但真确认的时候,还是难免震惊。

  这天下第一的人物,竟就这么匆匆死了。

  但仔细想想,古今多少‘天下第一’不是这么死的呢?

  如那高行文,白世玄,活着的时候都是声名赫赫的绝代人物,死的时候不过就是一捧黄土便埋了,高行文被贬之后,其宗族更将他的名字从族谱里除去,连墓碑何处,都没几人知道。

  定心冷静下来后,钱万森眸中厉色一闪,忽然说了一句:“死的好!他死了,省了我们一番功夫,毕竟按你的计划·····”

  百方候打断道:“我知道,按原计划,百霜岛那边一动手,大武国这里,我们安排的人立刻下手,不惜一切代价···杀掉凌君!!”

  一直以来,尤其是最近亲眼,就近处见到了凌君隔空追凶,断案,还有那一目十行,字字不忘的神异本领,百方候清楚的认识到了,百晓堂加上天下第一神捕,简直是太可怕了。

  这天下能短时间内找出红绫的,恐怕也只有他了。

  他不死,即便能带走红绫,也是在做无用功。

  至于这些年来为什么不动手,是因为杀他必招百君侯侧目,其次是,自己实力不足,其三则是太早杀掉凌君,且就算真能带走红绫也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那样一来,百君侯还有充足时间去找红绫。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自己一直等的也是这个时间点,百君侯如今命尽,只有两年左右的寿数,再失去凌君这个神捕,只要事成,便再无其他忧患。

  “那你怎么·····”钱万森看向有些沉默的百方候。

  “杀他是因为他不死,红绫的处境就不是绝对安全,但是·····”

  百方候默默想起,不久前,自己在百晓堂和凌君见面时的那一幕。

  自己当时‘好心’说为他请鬼医,却不料那老人家说了一句:

  大夫们常说,治不好的病,那就是命,我倒是不以为意,纵然这世上有妙药可医百病,可人终究难逃一死。

  病不是命,死,才是命!

  百方候端起了酒壶,似有惋惜:“说来当年凌君要是真继续留在朝堂上,没了高行文这棵苍天巨树,我断定,以他的行事,下场一定是宋严世的刀下鬼,但说句心里话,就个人而言,我一点都不想杀他。”

  凌君给百方候的感觉,其实和武七学有些像。

  明明都是聪明绝顶,能力卓绝的人,肯定不能说他们笨,但总觉得他们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可这种格格不入,又是他们这种人的魅力所在,柳风和百子罗对凌君死心塌地,双狼和李行也逐渐被武七学折服。

  莫名其妙,又很是合理。

  这个世界,果然很奇怪。

  自己也因为听到了凌君病死,而莫名其妙的松了一口气,像是在庆幸···庆幸不用自己动手杀他。

  钱万森缓缓坐下,也不知是嘲笑还是打趣:“老板啊,你这话听着可是虚伪,人家活着,千方百计想杀他,死了又在这伤春悲秋的,真要有心,活着的时候给人家多发工钱啊。”

  百方候想了想,点头承认:“确实虚伪,不过·····这世上有那么些人,他就是不要钱啊,我能有什么办法,当年父亲开给高行文的,那才叫天价。”

  可人家不要啊。

  钱万森当然知道,不过他顺着话头,指了指自己。

  这就很明白了。

  百方候哑然失笑,说:“好吧,那些高尚的人和高尚的人站一队,我们两个虚伪对虚伪,也可以凑一桌,世上事,难不成真是安排好的?”

  钱万森又矮又胖,一张油脸可谓难看,年纪也更大,和百方候这样的美男子坐一起,缺点就更明显了,但他们谈话间透出的,完全就是两个同辈人之间,甚至是知己之间的意味。

  看着钱万森,百方侯内心稍觉欣慰,缓缓为自己斟了一杯酒,也为他斟了一杯,说道:“十五年有了吧······”

  钱万森点了点头,自嘲一笑:“不,准确来说,是十七年,没遇见你前的我,虽是出生富庶,但终究是一个出身贫贱的小妾生的庶子,所谓色衰爱驰,我又生的这副模样,大房的那些人·····呵呵。”

  百方侯也是回忆起来,露出一个笑容:

  “宋严世说过一句话,我特别喜欢,别看那老鬼阴毒无比,但有些话,确实禁得起琢磨,他说过,天下事有危才有机!”

  二十年前百氏内乱,各大首脑人物死的太多,诛杀叛徒之后,自然就是新一轮的权力争夺,只是碍于百君侯,没人敢真的火拼而已,但也已经无力顾及江湖混战,这便是所谓的危。

  金万阁崛起于二十年前,但真正成长为第三黑道的爆发阶段,是从十五年前开始。

  这其中的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只知道那时候,钱万森接掌了阁主之位。

  钱万森说道:“就现在的情况而言,你当年的选择没有错,黑天门和暗楼虽然强,但不是好的合作对象。”

  百方侯点头道:“是的,这两家是很强,强了几百年,在余仙死的黑道联盟里地位也是举足轻重,否则当年余仙死也不会同意,黑天门老门主的请求,教他那个儿子,但他们和百氏的合作已经很多年了。”

  有堂堂百氏家主不选,为什么替我卖命?

  和他们合作,随时都可能被卖掉。

  风险太大,所以百方侯不会选择他们,同理,百方侯知道族里的‘那个人’也一定能看到这个层面,所以不可能和那两大黑道有交集。

  百方侯又道:“而百晓堂内部对江湖门派是分级别的,超过百年的,有大量地阶高手的,他们会尤其关注。”

  百年不倒,必有隐秘。

  地阶高手多,则未来可期。

  钱万森又了点了点头,赞道:“明智。”

  所以百方侯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江湖势力,只能继续往下看。

  金万阁当时还只有八十年的历史,做的都是赌坊,放债,收债的生意,没什么高手,武功心法也只是寻常。

  但时年不过十几岁的百方侯,终于还是在那个混乱江湖上找到,并选定了金万阁。

  无他言,一个字——人!

  百方侯看中的金万阁虽然弱,但是他们有人,有一群看中江湖大乱,但不仅不惧,反之又极有奋进之意,又不失谨慎的弟子。

  百方侯缓缓说道:“父亲说过,人,就是一切大业的基础。”

  如当初和陆高升畅谈的那个掌阁使孔方,二十多年前,就是门派里的一个刚入门的小弟子,诸如这样的人,当时在金万阁还有不少。

  如果没有这样忠心耿耿又不乏干将的班底,钱万森和百方侯两人再怎么谋划,也不可能在十五年间,一举把金万阁带到今天的地步。

  钱万森问道:“所以,你下注了。”

  “是的,我下注了。”百方侯颔首道:“当时你们钱家作为一郡最大的古董商,说来金万阁那时也只是你们众多黑道合作伙伴中的一个。”

  然而意愿很美好,意外也很快。

  凌君出现了,他被百君侯招揽,暂代了百晓堂堂主。

  百方侯那时立刻就意识到,他必须将金万阁的势力增长放缓,甚至完全从增长,转为积蓄力量。

  目的是避免被凌君盯上。

  百方侯道:“那想来应该是我人生中最正确的决定之一,而且最重要的是,我那时手里的实力也还不够,准备也不足。”

  钱万森此刻阴阴一笑,道:“看来我猜的没错,这果然你早就想好的计划,虽然凌君确实是一个意外,但我相信,即使凌君没来,百晓堂终究是百氏的眼睛,实力犹在,你不会太快将金万阁发展起来。”

  百方候同意道:“都被你看穿了,不错,也正是如此,我才要争取到百霜岛监事这个闲职。”

  一个闲职,留守百霜岛,百澄明等人看都不会看的闲职。

  但在百方侯看来,这才是‘要职’!

  百氏族人的寿命太短,各处产业不能避免用外人,但就高层而言,百氏还是更偏向于自家人,比如百玲,再比如百子罗就是有能力,又有百氏族人这个身份,很年轻便成了主事。

  百霜岛,就是一座百氏之中,所有未来可期的年轻人的‘摇篮’。

  一切目的,都是为了给金万阁给开路!避开百晓堂的眼睛,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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