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楔子
“吃完饭,去溜达溜达,别老坐着,也不看看自己,现在站着,还能看见脚面吗?”
“嗯。”
“出去顺便把垃圾带上丢了。”
“嗯。”
“我上辈子估计就欠你们老秦家的,这辈子来还债,伺候你们俩大爷。”
“奶奶,哈哈哈,我妈说胡话呢,这儿就一个大爷,我还是小孩儿呢。”
“乖孙,你妈没说胡话,按过去老话儿讲,你就是我们家的小少爷”,坐在沙发上的母亲乐呵呵地对小孙子说道。
“小兔崽子,还学会编排你老爹了?咋地,翅膀还没长硬就要夺权?是,你是小孩,吃完饭咋不帮你老娘去洗洗碗?碗一丢,嘴一抹,就知道玩游戏,整个儿一个小爷。”
……
屋子里的一家四口,在妻子的唠叨声里,显得温馨而又甜蜜,吃过晚饭,妻子在忙碌地收拾厨房,儿子在忙着游戏。做为一家之主,族谱记载为秦琼秦叔宝后人的秦朗秦大爷,此时正坐在阳台,悠悠地吸着烟,眼睛眯眯着,看着窗外。
吸完烟,秦朗摸摸有点发福的肚子,眼看步入不惑之年,一个农村娃,从大学毕业后只顾埋头赚钱,现在,老婆孩子热炕头,全有了,身体倒有点发福了。
穿好衣服,顺便拎起门口的垃圾袋,溜溜达达出门去溜腿。眼看离垃圾桶不远,童心未泯的老秦同志,又怀念起自己的球技,想把垃圾袋当足球,手中垃圾袋略略向上扬起,抬起一脚,就想踢进垃圾桶。
“啪…”
“噗通…”
“咣…”
可爱的老秦,估计由于多年没有锻炼的缘故,华丽丽地踢偏了,垃圾袋完好地落地,而秦朗自己呢?一个后脑勺着地,直挺挺的躺在了地上,秦朗感觉后脑勺生疼,眼前金星乱冒,无意识的用手摸了一下,拿到眼前一片血红,在秦朗昏迷前,沾着血的右手软软的垂落,按在胸前,刹时间一团白光罩住了秦朗,一闪而逝,只留秦朗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
“嘶!”
不知躺了多长时间,脸上传来一阵火辣辣的感觉,刺醒了躺在地上的秦朗。一脸迷茫,摸摸隐隐发痛的后脑勺,一个包,顺手按了一下,疼得秦朗倒抽一口凉气,回手一看,手上一片黑红色,头皮肯定是破了,又结了疤,血估计是止住了!
转眼四顾,天是蓝的,青山绿树!垃圾桶呢?高楼大厦呢?车水马龙呢?钢筋混凝土的世界哪里去了?难道入了地府?环境还这么优美?不对,不对,肯定是脑袋磕懵了,幻觉,一定是幻觉!
秦朗又仰后倒下,躺倒在草地上,打算休息一下,缓一缓。
“嘶”
后脑勺的疼痛又把秦朗唤回了现实。不对,肯定不对,一定出事了!
惊得秦朗一骨碌站起来,想走两步。可是紧接着,脚下一个拌蒜,又跌倒在地上,低头一看,脚丫子捅在裤脚里,裤脚上踩着一双似船的大鞋,伸手一拨拉,裤子长了三,四十公分,鞋子大了不知几个号,一双白嫩的手?又是哪来的?衣服松松夸夸套在身上,小肚腩没了。秦朗越想越不对,张嘴大叫一声:“鬼啊”,又差点吓晕了过去。
两腿一软,双手撑地,又慢慢坐在地上,回手给自己一个嘴巴子,疼,又掐了大腿一把,还是疼。这不是梦,也不是幻觉,一切真真实实地表明,这是现实!望着蓝天白云,望着青山绿树,一切是那么地真实。
“这是哪里?这是哪里啊?老天爷!”明明出门溜个弯,一脚“足球”就送我到这?一时间脑袋里千回百转,乱成一团浆糊。老天爷!这个玩笑别开了,好吗?出门溜个弯,把自己溜进了荒山野岭?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切那么美好,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就结束了?我的老母亲,我的漂亮老婆,我的胖儿子……
不知过了多久,太阳晒的脸皮热辣辣的疼,加上后脑勺的疼痛又把秦朗唤回了现实,先不想了,面对现实,再考虑发生了什么吧,明明一个一米八六的中年老男人,怎么就变成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孩了呢?感觉和初中二年级儿子一样大。这一切还能回去吗?难不成贼老天让我赶上了网文中的“穿越”?
挺直的白毛杨,成堆的白骨松,低矮的蒿草,站在山坡上极目远眺,巍巍大山,一片青绿,秦朗能确定,自己应该是在北方,陕甘一带,因为前世,秦朗带着老婆孩子去陕甘交界游玩,那里到处都是白毛杨树。想到这里,秦朗又双手抱头蹲到了地上,眼泪忍不住地长流。母亲、妻子、孩子……一切都在哪里?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在秦朗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后,对地处何方已经大致有了猜测。可从傍晚晕迷,到现在差不多日头正午,也不知过了几个日夜,肚子饿得咕咕叫,人总是要先活着,才能考虑其它的。现在,乐观的秦朗拋去一切杂念,不得不面对生存问题。
整理一下自己的物品:大几号的运动鞋,长可拖地的运动裤,一件穿在身上可以盖住屁股的深灰色圆领套头运动衫,脖子上有一块自记事起就戴着的玉牌,据说是祖传的,胳膊上还有一块太阳能户外表,裤兜里似乎有东西,赶紧摸出来一看,一把折叠式瑞士小军刀连带着一个户外多功能打火石挂件,秦朗做为一个假户外迷,这两样东倒是随身把玩,可惜一次也没有真正的用到过。一次性火机,一盒烟!不对,脚底下似乎还有一包白色物体—一袋垃圾!
缓缓地坐到地上,右手默默地拿出一根烟,送到嘴里,左手无意识的拿起打火机,对着烟点着,秦朗深深地吸了一口,往日丝滑的烟气,现在吸到嘴里,吞到肺里,呛得秦朗止不住地干咳,鼻涕混着眼泪水,顺着秦朗的下巴尖儿拉出了一条丝线,而秦朗的嘴里则满嘴苦涩……
这个贼老天爷啊,玩死人,连个手机都没带!做为一个资深历史迷,手机里可是有好多历史资料的。别人穿越都是系统加空间的金手指,你给我整到这荒山野岭,就送我一袋垃圾。
现在这个时候,垃圾都是珍贵的,秦朗视若珍宝,赶紧打开垃圾袋看看:三个发芽的土豆,四个蔫巴辣椒,还有四个蔫巴西红柿,外带一些晚上做完饭后的蔫巴菜叶,胖儿子玩坏的百倍放大镜,一盒快过期的消炎药,哎?怎么还有一把有豁口的斩骨刀呢?败家娘们儿,菜刀剁骨头有个豁口就丢掉了,晚上回去家法伺候!
这时候秦朗又沉默了,美丽贤慧的媳妇儿,可爱的胖儿子,又跃上心头,眼睛止不住的酸涩。默默地把垃圾袋中的东西倒出来,发芽土豆装进去,西红柿装进去,辣椒装进去,几十颗中午吃西瓜剩下的西瓜子,也一个个捡起来装进去,还是几颗香菜根,小葱根也装进去!两层垃圾袋仔仔细细的包好系住,这可能就是自己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的根本!
袖子太长,挽起来,重新系好裤子松紧带,裤脚一层层卷起来。蹲下去,仔细重新系好鞋带,不至于一走路大几号的鞋子掉了。秦朗一手拎着垃圾袋,一手拿着菜刀,辨认了一下方向,开始寻找这个世界的安身立命之所。
心里默念,贼老天,老子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活出个样儿来给你看,决不屈服!
老子一定要,弄明白到底怎么回事!
老子一定要找到回家的路!
【作者题外话】:大家好,我是石头;
本人业余爱好,喜欢历史,大神的书看了许多,以前很多大神的书,反复的读,一遍又一遍。
近两年,慢慢的变得没有书看了,好多书,翻一章,直接就劝退人的,实在是看不下去。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由于写作必要,一些历史人物,可以提前或延后几年出现,是必要的,但是一些最起码的称呼什么的,都不对,就比较出戏,容易劝退读者了。还有一些发明,也是一样,可以有技术积累,突破,可是再积累五百年都出现不了的东西,你为了爽文,整出来,实在是看不下去。
本书想表达一些东西。
一个思维正常的现代人,在古代活下去,应该问题不大,但和人家一个精英朝代的那些老狐狸斗法,赢面也不太大。
古代皇权至上,在贞观之治李二这里,好混,因为他尊重人才。
也难混,因为现代的一些思想,知识,太超前,太妖孽。
想想李二,为了皇位,皇权,连自己的哥哥弟弟都下杀手,连自己的亲爹都可以送入冷宫,在封建帝王的心中,皇权至高无上,为了那个位置,他可以舍弃一切,毁掉一切,你一个妖孽,能让你装X打脸,一路潇洒的活下去?
几个千古一帝的人选之一,始皇帝,刘邦,朱元璋杀功臣,莫不如是!
唯独李二这里是以防为主,防什么?大家心里便清楚了。
所以,石头选择李二的贞观朝开书。
石头觉得,换作任何一个现代人,处在李二的角度,一个妖孽,只有三种结果:造反,被杀或者被帝王控制,为人家服务。
人家宁可发展的慢一些,或者社会倒退,也不会让你的声名威胁到皇权。
所以,这本书最难的是怎么能隐藏住自己,又对当时的朝代,有一些改变或推动。
社会是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构成,帝王将相,他们不光有朝堂斗智,战场斗勇,一样也要过日子的,还有柴米油盐。
本书节奏会慢一些,没有那种为了吸引眼球而刻意制造的无脑式装B打脸情节,石头尽量让一些东西以合理的方式出现。
石头笔力欠佳,只希望能写的相对真实一点,不让大家那么出戏。
重申一下,本人只是业余爱好点历史,难免有些错误,大家指出来,本人会虚心接受错误,并会一一改正。
谢谢大家的支持,收藏,评论。
石头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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