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番外五
两人婚期订在了八月, 江槐刻意选的日子,在他们生日之前,盛夏, 似乎明媚得得一丝阴霾的天空,和八月炽热的阳光。
婚宴在檀州临江阁举行, 婚礼原本预计是露天, 明霜因为怕晒拒绝了,改为了室内。这场人来人往, 檀城名流圈子几乎来了大半,明霜从小惯于这种场合,一点不觉得生疏拘束。
她是这场婚礼上最耀眼的明星,许端端是伴娘, 穿着粉色的婚纱礼服,明霜人缘很好,卢思佳也抢着想当伴娘,可惜伴郎只有一个, 为了平衡人数, 最后还是让许端端当了,明霜穿着婚纱和伴娘团合了好几张影。
她今天格外漂亮妩媚,蜜色的波浪卷发,修身掐腰的婚纱, 显出无比窈窕的身段来,双腿修长洁白。
至于江槐,他纵容明霜惯了,即便是他们的婚礼,他是此生唯一一次当新郎,待人接物这些琐事都由他做了, 明霜只需要玩得尽兴,然后之后和他一起上台宣誓。
司仪说的那些套话听得明霜耳朵起茧,又走神了,她从小随着明立诚,学会了那套见人说人话,见人说鬼话的两面派,从来都看不起这些仪式和套话,耳畔隐约听到司仪在问,什么是否会一生一世爱她。
江槐声音落在她耳边,很认真坚定,他说,“是。”
阳光从那扇巨大的玻璃窗页里照入,不远处,檀州江潺潺流淌,他白皙清俊的侧脸染上了一层暖色光晕,黑眸干净又认真,认真地握紧了她的手。
明霜看着她,直到听到司仪问,“明小姐,您是否可以做到一生一世,无论贫富鬼贱,无论祸福,都爱他?”
礼堂内一时安静了下去,似乎所有人都在等明霜的回答——
时间似乎过得很快,又似乎过得格外漫长。
“是。”她没看江槐,轻声答了句,漂亮的脸上没有表情,便瞬间感觉到身侧男人握着她的手力气陡然加重。
她认识江槐八年,分分合合,期间发生了无数曲折故事。
然后,这么久,江槐想在她这里得到的,她从来没有满足过的,其实,不就是那一句话么?
婚礼请柬设计也是江槐一直顾看的,大红底色上,江槐先生x明霜小姐,一行字格外显眼,看起来很俗,但,明霜想,俗得倒是也兴高采烈,热热闹闹。
似乎都笼着一层热闹幸福的辉光,
明霜被江槐握着手,一直在走神。这完全是她人生计划之外的事情,她人似乎分成了两半,一半留在实体里,一半是她以前的灵魂,脱出躯壳在冷眼看着这场婚礼。
可是,站在她身侧的人,是他,是江槐,世上也只会有一个的江槐,她能怎么办呢?
江槐注意到了,他抿着唇,握紧了明霜的手,无论用了什么办法和手段,无论用过了多少年,最后,这只小鸟,在他这根树梢上停滞了下来。
“来,新郎官,来喝一杯。”檀城风俗,婚宴上男方被灌酒依旧是个惯例了,江槐平日性子清冷,给人距离感,加上如今的身份地位,来灌他酒的不至于,不过,来叫新郎官喝酒的却也总少不了。
明萧便是其中之一,他端着杯子,唇挑起一缕笑,“妹夫,来,喝一杯。”
李恒远和徐天柏他也来了,他们是明霜发小,李恒远当了今天的伴郎,明霜人缘好,男性女性朋友都多,都在目光炯炯盯着江槐,如若不是还有些顾忌他的身份,估计这些人早上来,不管不管和他拼酒了。
明萧杯底甚至是白酒,能闻到辛辣呛鼻的味道。
江槐平日除去应酬,基本滴酒不沾,从小到大,他喝酒最多的一次是十八岁时,追明霜去了酒吧,随后,直接进了医院。
两人同居后,明霜想给他养身体,极少给他喝酒。可是,今天是不同的日子,江槐没有犹豫,接过了明萧递过的酒杯。
他唇沾到酒液,喝下去半口,明霜忽然劈手夺走了那杯子。
明萧挑眉,“?”
明霜白腻的手指把玩着杯子,“怎么,我不让他喝,不行?”
“霜霜。”江槐低声说,“没关系的,我能喝。”
“不让你喝就不让你喝。”明霜眼睛生得黑白分明,睁圆了看人时,很像某种名贵娇贵的猫咪,“你不听我话了?”
她直接就着江槐喝的位置喝完了那杯残酒,将杯底对周围一亮,唇一弯,“我们今天这不兴这套,他不喝,要想喝来找我。”
“霜霜。”江槐握住她纤细的手腕。他不可能叫她给她挡酒。
“江槐,你身体是我养出来的。”她凑到他耳畔,用只有他们能听到的音量,“你没有决定权。”
“喝坏了,你赔我?”她声音很轻,“你赔不起。”
江槐长睫微垂,听了这话,心尖似乎也颤了颤,握紧了她的手。
见明霜夺走酒杯,周围人都安静了,很快,不知道是谁鼓了第一声掌,随后,徐天柏自己喝完了那杯酒,高声说,“哎,看我们十五多宠自己男人。”
“是啊!”
“对。”
“江哥,真幸福啊。”说话的是个年轻晚辈,口不择言了点,但羡慕却是真的。
明霜极为漂亮,极为无情。这两点,是她身上最出名的两个标签,外表是灼热璀璨的,内心却是万里冰封的长河。
能得到明霜的青睐和宠爱,谁不羡慕呢?
尤其之前,坊间有些据说这只是两家之间商业联姻的传闻。说明霜很会玩,不愿收心,江槐忙于工作,不在意儿女情长。谣言在这一幕后彻底不攻自破了。
“这丫头。”徐天柏和李恒远凑在一起,低声说,“真栽了。”
他们和明霜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在她婚礼上,第一次见到明霜这么对一个男人。
他们想起多年前那个穿着校服的少年,再看到如今眼前男人,情绪都极为复杂,作为知道他们这么多年的知情人。
江槐穿着正装,身姿颀长,清颜如玉,和明霜肩并肩站着,这样一个男人,甚至不需要刻意和周围人相比,他便是最出挑的。
李恒远其实也算是眉清目秀的年轻小帅哥,但是,站在江槐身边,江槐甚至根本不用刻意打扮,他也被完全压了过去,显得极为黯淡无光。
江槐五官细看,更像母亲于嫣,是不折不扣的大美人,一身如覆霜雪的清冷气质却是随了江家人。
女眷视线几乎都落在了江槐身上,帅哥这时代如今比美女稀缺很多。
“怪不得霜霜愿意结婚了。”明霜的好友桌上,林清晓安静坐着,听一边另一位女生笑,“以前,那是因为没遇到这种级别的帅哥吧。”
曾经沧海难为水,有这么一个老公,明霜以后估计也可以收心了。
“他们是高中同学。”陈璇也坐在这桌,眼下见这一幕,极为感慨,朝那个女生解释,“认识很久了,现在终于走到一起了。”
江槐和明霜结婚的消息,自然他们檀附的校友圈里也早传开了,但主要还是因为江槐。明霜毕竟只在檀附念了一年,江槐当年实在太出名,不过他为人低调疏冷,总是独来独往,极少有人敢去接近。
不少男生戏称,知道这消息,不知道当年多少曾暗恋过江槐的女生要心碎了。
毕竟,天上月,山巅雪,那么悬挂着,没人染指,还可以有个指望,如今被摘走,又是另一番感觉了。
那双修长的手,和明霜的手紧紧相缠。
江槐心情难以形容,在这场浩大的婚礼上,他凝着她的侧脸,心中满溢的情感似乎到了一个顶点,多年绝望的求而不得,换来了一个这样宛如梦中的婚礼。
明立诚表情也很复杂,明霜今天出嫁了,她是他的独女,他牵着明霜的手,交给江槐时,她飞快挣脱了他的手,丝毫没有不舍,便轻车熟路,很骄傲很习惯地,把自己的手伸给了那个男人。
明立诚恍然想起,他上次抱起女儿,已经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似乎是喻殷还在的时候,明霜还才六七岁,在花园里野,摔伤了腿,明立诚正巧谈完一幢生意回家,于是顺势背起来了女儿,带她回家。
女儿小小的,手臂环住他的脖颈,很轻地叫他爸爸。
再后来……他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想不起来了,什么时候再背过女儿,他的商业版图越来越大,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
明霜成长为少女后,模样漂亮,性格也出挑。因此,明立诚和她相处,便是带她去往各种觥筹交错的宴会,教她说各种场面话,提前把她早早带入那个戴着假面的大人世界。
如今,江槐握住了她的手。他垂眸,和她轻声说了句什么,明霜唇很浅地弯了弯,对他回了句话。阳光洒落在这对漂亮的新人的身上,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
两人新房是江槐购置的那套别墅。
今晚,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
闹洞房这些都被省略,回家的,只有新婚夫妇小两口。
白天来了太多朋友亲人,许多需要应酬的关系,婚礼上,其实,她和江槐说话的时间反而很少,只来得及看了几眼他,算是囫囵记住了江槐当新郎官的模样。
白天气温高,江槐爱洁,自己没洗干净,是断然不会给明霜碰的。很神奇的是,他对她却没有要求,只对自己有。
明霜走去二楼池子,她可没什么避讳,见到江槐背影,他乌发湿着,水珠正缓缓顺着背脊滑下,隐约看到那行她的名字,青黑的,扎眼的,贴在那具白皙如玉的身体上。像是贴入了骨肉中,清纯又艳冶。
她直接走进了池子,伸手想抚上那行字,被江槐捉住了。
她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唇角一勾,笑容有些坏,明知江槐不想要孩子,故意调笑道,“……哥哥,你要努力点啊,你们江家等着你开枝散叶呢。”
隔着一层朦胧水雾,他纤长手指撩起湿漉漉的乌黑额发,垂眸看向她,视线晦莫,明霜被那一眼看得背脊一阵发酥。
“我会努力。”他沉沉看着她,“都给你。”
明霜脸微微涨红,整个人似乎要被那双乌黑的眸子吸进去,江槐那么清冷安静的性格,配合她说起这种不着边际的荤话时,竟然是这样的感觉。
见他沉沦,见他跌落神坛,染上污浊。
给她带来无比快意。
江槐穿着喜服,和平日里穿正装的模样完全不同,那具身材,都被遮掩在了织金描红的繁复吉服之下,江槐坐在床边,乌黑的发梢弥漫着淡淡的湿意,以及一股淡淡的清爽的雨后雪杉香。
是明霜给他挑的,或者说,为她享用的。
他那双修长白皙的手,被捆覆在床头,捆得严严实实。
明霜陡然想起,当年和江槐同桌时,她见得最多的,便是这双好看的手,握着笔,在稿纸上写下一串数字,少年声线清冷,给她讲题时,却极有耐性。
他该握笔,做一些皎洁端严的事情,而不是在如今这样的场景里。
明霜眸光落在他的衣襟上,衣裳半解,露出一缕肌肤,入目皆是无暇的冷白。
……
红烛燃香,一滴汗珠顺着他直挺纤秀的鼻梁滑下,“哥哥,出声。”她说,“给我一个人听。”
第二天,明霜一觉睡到了中午。
正午阳光撒入。
江槐竟然还没醒,抱着她,搂在他怀里,睡得安静满足。明霜身上清爽,依稀记得最后是江槐抱她回了浴室。
江槐睡觉很轻,那行乌黑浓长的睫毛动了动,随后便睁开了眼。
“江槐。”明霜看向他,短促笑了声,“你就不怕把我弄死了?”
“这新闻可够劲爆了。”她长长的卷发发披散下来,躺在被窝,懒洋洋看着他。
他耳后微微红晕,直起身子,给她掖好被子,然后从床边拿过一件衣服,晨光从窗帘夹缝照入,满是她留下的痕迹。
除此之外,手腕上的淤肿尤为明显,他失控后力气竟然会有那么大,明霜以前从没见江槐失控过,自然也不会知道这点。
她盯着江槐看,他动作僵了一下,还是由着她看。他现在一整个都是她的了。
“哥哥,我拿走了你身子。”明霜拿腔拿调,“之后是不是要对你负责了啊?”
“嗯。”江槐已经收拾停当了,垂睫看了她一瞬,从善如流。他蹲下给她套好袜子,随后把她打横抱起,去盥洗室。
明霜盯着镜子里自己的脸,懒洋洋刷着牙,她面颊白里透红,眼角眉梢含着淡淡的妩媚。
“凭什么对你负责。”她像个小恶魔,哼唧了声,“你找别人去。”
江槐从身后拥住她,那股淡淡的雪杉木的味道又涌上,他埋首在她颈窝,声音残余着一点晨起,被满足后淡淡的沙,“霜霜,我只找你。”
两人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明霜饭也不好好吃,拿着叉子戳着煎蛋,又像个小猫咪一样,往他身上赖,去乱闻他,“江槐,你身上的香味是不是该没了?”
他从不用香水,但是明霜一直说他很香,她柔软的鼻尖在他身上乱蹭,蹭来蹭去,他呼吸变化了点,眸底漆黑,但是依旧任由明霜在他身上作乱。
“因为是那种香。”明霜抬起头,冷静地说。
江槐,“……”
他皮肤原本白皙,面上浮起的微红便格外显眼,清瘦的下颌一侧,还有个被她咬出的印。
黑衬衫把那些剩余的都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外头依旧光风霁月,清冷疏离。明霜算是看透这男人了。
新婚后,明霜蜜月的第一天,几乎都交给了沙发,她把江槐使唤来使唤去,说都是他的错,然后一步路都不愿意多走。
江槐甘之如饴,他喜欢照顾她,喜欢她依赖他,从少年时代就就可以看出端倪,那时他便认为,只有这样,明霜才不会离开他。
他办事极有计划和条理,已经早早把公司事务都处理好了,甚至还留了两套应急方案。随后便不再过问那边了,江槐公私事情一向分得清楚,他这二十天,是完完全全都应该属于明霜的。
明霜性格概括一下的话,便是静若处子,动如脱兔,要么在外疯玩,安静起来也是真的安静。
她看了半天电影,玩了半天游戏,晚上又叫江槐给她念小说听,这是她最近新发现的一个享受方式。
江槐声音很好听,低沉清润,让人想起雪水淌落山涧,是一把极干净的好嗓子,从她认识他开始,那会儿他变声期已经早结束了。当然在另一处场合时也是,她才发现自己有点声控。
明霜躺在江槐怀里,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面颊抵着他胸口,听他念书。
直到十一点半,江槐合上书页,在她面颊亲了一口,商量的语气,“明天出发,今天早些睡?”
他们蜜月旅行第二天开始,十二点的航班,江槐连她的作息也考虑到了。昨天之后,他对她那种病态的眷恋似乎更重了些,如今,他修长的大手缠着她的小手,十指相缠似乎还觉得不够,又把她往自己怀里带。
“我不睡,我要听,你继续念。”明霜才不管这些,她是夜猫子。
从很早以前开始,她混乱的生活习惯,和江槐规律的作息几乎是两个极端,都是他来就着她。偶尔有不得不早起的事情,他会耐心地哄她,然后被明霜借机占便宜,答应无数不平等条约。
他纤长的手指停留在自己领口,声音变了些,尾调含着一点隐约的哑,“宝宝,先睡。”昏黄的夜灯下,男人模样依旧顶级的清俊,气质却似和昨晚完全不一样了,她感觉他身上冷香覆过,在她耳边低低说,“……给你听。”
明霜转眸看着他,眨了眨眼,一双猫儿眼水洗般清亮,飞快关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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