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三千多年的老粽子!
嘀嘀——!
纽约道路上,一辆兰博基尼正在车流中急促穿梭,喇叭不停按动,随着疾驰的车身不断回荡。
道路上,很多车主司机对此愤恨异常,有些路怒的更是抄起家伙准备开干,但看到那是兰博基尼都是只能压下心中的火气。
甚至有些NYPD的警察都对此视而不见, 没办法,在这个国度,有钱意味着一切。
“曹,慢点……你脸色看起来好难看。”
副驾驶位上,贝丝脸色微微发白,而身旁的曹归则是一脸的阴沉, 她上次看到曹归这副神情, 还是当初西弗吉尼亚州格温和露西失踪的时候。
贝丝大概回过神来了,手中那个玉瓮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曹,这个玉瓮……”贝丝手中捧着温润的玉瓮,只觉得像是捧着烫手山芋一般。
“古埃及的东西。”曹归沉声说道:“这里面盛着的,应该是某个木乃伊的内脏器官。”
“什么?”贝丝被吓了一跳,直接将这东西丢了出去,但幸好曹归眼疾手快,接住了玉瓮。
如果没猜错的话,他很快就要直面伊莫顿了。
那个活了三千多年的老粽子!
“昨天晚上那个离奇的死亡案……”贝丝脸上一下子变得苍白,跟着曹归,她见识过不少超出科学范畴的东西。
食人魔,吸血鬼,变异怪兽人。
“没错,应该就是被跟来的东西杀死了。”曹归点点头,肯定了她的猜测。
曹归原本是不想带着贝丝来的,此时的伊莫顿应该还没有完全恢复成人形, 看着就瘆人。
但曹归不敢肯定伊莫顿会不会找上贝丝, 所以还是在自己身边安全些。
谈话间, 一片茂密树林中的住宅区出现在视线中。
曼哈顿,昆士区。
这里是不下于上东区的一处高级住宅区, 那位从埃及归来的博士就住在这里。
这里的保安听到车声,看了看监控就不再关注,兰博基尼很符合在这里居住的人的身份,不用拦,万一别人不高兴,谁有发来一份律师函,自己可就完蛋了。
吱呀一声,兰博基尼稳稳当当的停在一栋别墅前,在美帝,有钱人不一定是博士,但博士一定是有钱人。
曹归牵着贝丝的手,直接闯进了那别墅中。
客厅中,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中年人,正龇牙咧嘴的掰着一本黑色的书。
他就是艾伦·张伯伦博士,古埃及文化的研究专家。
“该死的,这东西怎么打开……难道只能用钥匙不成?”张伯伦博士气呼呼的将其丢下。
他尝试了半天,还是没办法将这东西打开,只能像别的办法了。
“喂, 丹尼尔斯, 你在哪……什么?你在酒店里?”
张伯伦气得鼻子都歪了, 我在这里辛辛苦苦搞研究,你们两个保镖竟然跑出去寻欢作乐?
“该死,我限你十分钟内回来,否则我就解雇你!”张伯伦气呼呼的骂道:
“还有,亨德森呢……你不知道?该死的……马上回来,否则我就让我的律师跟你谈谈什么是契约精神……谢特,你们是谁?”
张伯伦正大骂着自己的保镖,突然看到客厅中闯入两个人,吓了他一跳。
电话那头,丹尼尔斯气得哼哼两声,不甘不愿的从床上爬起,虽然他很不满,但是雇主的话他不能不听。
别墅中。
看到这个博士还全手全脚活着,曹归长长松了口气,还好,没来晚。
“谢特,你们是谁?怎么进来的?”
张伯伦厉声喝道,手忙脚乱地开始寻找武器,偏偏他的两个保镖没有一个在身边。
“FBI!”曹归掏出证件,用出了久违的官方身份。
见状,这个文物贩子一下子放松起来。
“该死的,你们就不能按门铃吗?吓死我了。”
张伯伦抹了把汗,不知道为什么,从埃及回来后,他整个人就睡不好吃不好,总觉得有人想害他,想杀死他。
“你们找我什么事?”张伯伦有些焦躁地说道。
曹归瞥了一眼桌子上的****和另一个玉瓮,指着玉瓮淡淡问道:
“这种东西你们找到了多少个?”
对于剧情,曹归其实已经忘记的差不多了,那是童年阴影,曹归没兴趣二次回顾。
说实话,他对这电影印象最深的地方,就是那个卑鄙小人拿着观音的雕像在伊莫顿面前念着汉语:
“求求,菩萨,保佑我~”
字正腔圆,极为清晰,不过对于为什么六芒星会让木乃伊不杀他,曹归在长大后倒是研究了一下。
那是犹太教的标志,在那个时代,犹太人是古埃及人的奴隶,希伯来语是奴隶的语言。
知道这个事实后,曹归一度很惊讶,这可是好莱坞大片,掌握好莱坞六大电影公司的都是犹太人,睚眦必报的他们竟然会允许这种情节存在,真是神奇。
什么?你说犹太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开明大方,不会在意这种旁枝末节?
呵呵,日耳曼人战败后,东斯拉夫人拿走了他们的工业品,盎格鲁-撒克逊人拿走了他们的科学家,而犹太人……他们拿走了《我的奋斗》。
张伯伦博士听到曹归的这个问题,原本松懈的精神再次绷紧,神色戒备的盯着曹归和贝丝扫视。
曹归皱了皱眉头,这家伙怎么反应那么大?
“抱歉,警官,这是我的私人事情,与你无关。”张伯伦脸色一板,很是不悦的说道。
不知死活!
曹归双眼微微眯起,单手一握,黑色硕大的HK P30陡然出现,曹归枪口指着他,微微笑道:
“这位先生,我再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
“现在回答我,这种东西你们找到了多少个?除了你之外的其他人在哪里?”
面对枪口,这位张伯伦博士很滑顺地举起了双手,滑顺到曹归都有些怀疑他是不是有法国血统。
不过很可惜,他是个白人,不是黑人,目测应该不是法国人。
“四个,我们一共找到其中一人在埃及时已经死亡,包括我在内还有三人。”张伯伦博士连声说道。
曹归眉头一皱,一人死在埃及,一人是在纽约酒店,这说明伊莫顿已经杀了两个人,再有两个,他可就完全复原了。
“你家有没有养猫?”曹归问了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
“啊?”
“回答我!”曹归枪口怼在他身上
“有有……在二楼,养在我的书房。”
“贝丝,你去找……”
哐!
然而话音未落,狂风席卷而来,一声巨响,大门竟被硬生生吹开。
曹归三人豁然转头,外边绿意盎然的环境中,莫名出现一抹黄色,眨眼间,黄沙翻卷,化作一个土黄色的木乃伊落在曹归三人面前。
“喀喀喀……****竟然也在……”
木乃伊上下牙齿碰撞,发出了一句如同指甲刮黑板的声音。
“啊——!”
贝丝惊叫一声,连忙躲到了曹归身后,这个木乃伊实在是太瘆人了,浑身上下都是土黄色的骨架,只有几缕腐烂的破布挂在他身上。
但是,他外表竟然长着一张白森森的死人皮,没有眼皮,脸皮,却长着眼睛和舌头。
腐朽破败的气息扑面而来。
曹归双目眯起,不愧是活了三千多年的老粽子,压迫感十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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