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没有愁来没有烦
“咳咳~”
鲁妙子咳了几声,从一旁闪身而出,道:“没想到连三大宗师都不怕的吕公子,今日竟然输给了小女,这可真是……啧啧!”
吕云澄道:“知道么?我这个人很少赌,每次赌,都一定会赢。”
“哦?”
“不是我的赌术有多厉害,而是每一次赌输了,我都会毫不犹豫的掀桌子。”
“吕公子刚才似乎已经认输了。”
“面对一个绝色佳人,自然不能太过斤斤计较,但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来嘲笑我,那就别怪我不懂尊老爱幼了。”
鲁妙子尴尬的咳了几声,道:“你还是先想想,怎么对付我女儿吧,当年我就是输了一盘棋……”
才高之人必有傲气。
鲁妙子才高绝世,曾经也是眼高于顶的人物,只是因为输给商青雅一盘棋,自此留在飞马牧场,也因此而有了商秀珣。
商青雅活着的时候,他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
他一定会更加后悔。
齐天大圣拿了月光宝盒回到过去,换来的是更深的悔恨,鲁妙子又能如何?
“吕公子,你有没有因为某件事情而后悔过?”
“没有,我从不为任何事情感到后悔,因为那根本就无济于事。
曾经我也看过一个像你这般伤心的人,我给了他一坛酒。”
“什么酒?”
“那坛酒叫做‘醉生梦死’,喝了之后,可以忘掉过去的一切。”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酒?”
“酿酒的人说,人世间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一定会非常的开心。”
“那个人喝酒了么?”
“没有。”
“为什么?”
“伤心人说,当一个人不再拥有的时候,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而且根本就没有‘醉生梦死’,那只是一坛水。”
“水?”
“越想忘记什么,就会记得越清楚,喝酒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喝水。”
“我第一次听说,喝水可以忘记过去。”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等到心冷如铁石,就什么都忘了。”
“咳咳~”
鲁妙子又咳了几声,道:“还好,我这些年喝的是酒,是茶汤,不是冷水。”
“行了,别的话我就不多说了,你这里有山楂么?给我来一点。”
六果酿的其中一果就是山楂,鲁妙子这里当然有山楂,还是又大又红的上等山楂。
只不过这个时代的人多是把山楂晒干了入药,或者用山楂干泡水喝,鲁妙子也不知道吕云澄要山楂做什么。
“你要山楂做什么?”
“我要做一样天下间最好吃的东西,要不然商场主为难我,我是反悔呢反悔呢还是反悔呢?”
“天下间最好吃的东西?”
“天下最好吃的,冰糖葫芦数第一,不说废话了,你去给我拿点山楂,还有糖霜。”
鲁妙子好奇的去库房里拿了山楂和糖霜。
由于是给商秀珣吃的,鲁妙子特意挑了最好的山楂,就是要看看吕云澄能做出什么宝贝来。
翌日清晨。
卫贞贞拿着一把薄如蝉翼的短刀,为山楂去核。
当初吕云澄从狄青麟和宫九身上分别得到一把短刀,狄青麟那把给了花满楼,是花满楼的“眼镜”,宫九这一把则给了卫贞贞。
卫贞贞性格温柔如水,因此这把刀名为——温柔。
用这样的宝刀去核,在任何武者眼中都是浪费,卫贞贞却毫不在意。
她虽然得吕云澄相助,练成了水属性的长生诀,但并不喜欢练武,反而和无双一样,比较喜欢做饭。
这把刀在宫九手中是杀人利器,在卫贞贞手中却是去骨去核去刺的厨刀。
过不多时,卫贞贞把一大盘山楂的核去好,用竹签子穿了,随后去厨房拿了小锅,开始熬糖。
商秀珣昨日赢了一局,心中得意,又听闻吕云澄要做“天下间最好吃的东西”,早早过来观看。
到了之后却发现,吕云澄什么都没做,忙里忙外的是他的那个小侍女。
“喂,你不是要给我做天下间最好吃的东西么?怎么干看着不动手?”
“前期的事情贞贞就可以做,我负责最后面的。”
“哼!我就要吃你做的!”
“你确定?”
商秀珣猛地反应过来,道:“差点中了你的计,管他谁做的,好吃就行,这不就是山楂和糖霜么?真的有那么好吃?”
“当然,这可是我家乡最有名的小吃,你知道石清璇尚秀芳么?”
“石大家和尚大家之名,我自然是知道的。”
“我家乡有一位和她们一样厉害的大师,小时候学艺累了,就用冰糖葫芦激励自己,发誓以后出了名,赚了钱,就拿这个当饭吃。”
“既然是大师,怎的如此俗气?”
“人家卖艺赚钱,既不蒙人,也不骗人,凭本事吃饭,干干净净,何来一个俗气?”
“吕公子说的对,是秀珣失言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糖已经熬好,马上就能吃到了。”
卫贞贞会熬糖,但并不会裹糖衣,吕云澄拿过穿好的山楂,在小锅上轻轻一转,山楂裹上糖衣,变得晶莹剔透。
然后“啪”的一下摔在早已备好的木板上,轻轻一拉,糖葫芦前方拉出一小块糖片。
吕云澄一边做糖葫芦,一边唱起了歌。
“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着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可甜里面它透着那酸;
糖葫芦好看它竹签儿穿,象征幸福和团圆,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没有愁来没有烦……”
歌词并不文雅,但朗朗上口,商秀珣从未听过这种调子,觉得颇为有趣,坐在一旁安安静静的听。
吕云澄一连做了十几串,穿好的山楂都已经做完,糖稀也成了浓稠的糖浆,便让卫贞贞倒入一点油,炒一块“糖色shǎi”。
糖色是烹制菜肴的红色着色剂,烹制某些需要上色的菜的时候,使用糖色会让菜红润明亮,香甜味美,肥而不腻。
商秀珣对于糖色没什么兴趣,拿起一串糖葫芦,对着最大的那个山楂咬了下去。
入口先是甜,然后是酸,酸味和甜味混合在一起,好似打开了全部的味蕾,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再吃一颗。
商秀珣胃口大开,嘎巴嘎巴几声,一串糖葫芦已经下肚,伸手抓向了另外一串。
吕云澄笑道:“味道如何?”
“不错,这东西真的很不错,没想到这么平常的东西,吃起来竟然是如此的美味。”
糖霜不算什么贵重物,山楂简直是万人嫌。
富家子弟可能偶尔吃几颗解解油腻,穷苦人家的孩子十有八九是不愿意吃山楂的。
因为山楂是酸的,比较开胃,越吃越饿,一直吃确实能吃饱,但是“倒牙”,没等吃饱就已经吃不下去了。
商秀珣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两样如此平凡的东西,合在一起竟然能化腐朽为神奇。
要说比肩御厨花费三天三夜时间做出来的大菜,那绝对是胡说,但在“小吃”方面,确实是绝品中的绝品。
吃着吃着,商秀珣也跟着哼起了歌。
“山里红它就滴溜溜的圆,圆圆葫芦冰糖儿连,吃了它治病又解馋,你就年轻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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