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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人在江湖,必须搞事


  小李飞刀。

  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吕云澄没有改变“剧情”,就是想要看看这门绝学。

  在《武林外传》世界,吕云澄得了飞刀门的秘籍,也有一手好飞刀。

  但小吕飞刀和小李飞刀却无法相提并论。

  吕云澄扔出的飞刀只是一种暗器,小李飞刀却是信念。

  正义的信念。

  仁者无敌,正义必胜,所以小李飞刀也必胜。

  即便只是斩杀诸葛雷,并没有用全力,这一刀的锋芒也足够让人惊心动魄。

  能死在小李飞刀之下,诸葛雷这辈子也算值了。

  ……

  “李兄,咱们到了分别的时候了。”

  “吕兄,江湖其实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

  “我从来都没有把江湖想象的美好,只是想去找几个真正的高手试剑,江湖路远,有缘再见。”

  “有缘再见。”

  看着吕云澄的背影,铁传甲道:“江湖,要乱起来了。”

  李寻欢喝了一杯酒,道:“江湖,从来都没有安定过。”

  每一个混江湖的人,都会背上一个包袱。

  包袱里有声誉、财富、地位、朋友、声色、醇酒,也有负担、横逆、中伤、挑拨、暗算、杀戮。

  名气越大,包袱就越重。

  包袱越重,越难以卸下。

  一个江湖新人想要成长,不可避免的要把一些人的包袱打开,把里面的东西抢夺过来。

  你抢我,我抢你,你杀我,我杀你,无穷无尽,无休无止。

  这就是所谓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情仇难却,恩怨无尽。

  李寻欢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离开了中原,去往关外。

  现在他回来了,吕云澄和阿飞要一剑成名,本就混乱的江湖,必然要再起波澜。

  ……

  如果问古系武侠世界最不缺的是什么,那一定不是高手,而是酒。

  既然有酒,那就一定有酒馆。

  吕云澄就在一家酒馆中。

  酒馆的老板是个身材发福的老人,据说小李探花十年前出关的时候,就在这家酒馆喝过酒。

  吕云澄来这家酒馆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金丝甲。

  金丝甲并不在诸葛雷身上,而是在诸葛雷身边那个名叫洪汉民的趟子手身上。

  除了吕云澄,没有人会关注这么个小人物,竟让他悄无声息的逃了出来。

  不过他的运气已经用完了。

  吕云澄靠着从追风那里学到的追踪术,轻而易举的找到了他。

  “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能防住刀砍剑刺,防得住我的掌力么?”

  不等洪汉民说什么,吕云澄的右掌已经印在了他的胸口。

  大旗风云掌——风起云涌!

  “砰!”

  洪汉民如同树叶一般,被吕云澄一掌轰飞,肋骨断了大半,骨茬刺入到脏腑之中。

  还没等落地,便已经失去了呼吸。

  吕云澄伸手在洪汉民身上抓了两下,取下金丝甲,道:“贪心不足蛇吞象,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折腾这些做什么。”

  店老板端着一壶酒,战战兢兢的走了过来,道:“大……大侠,喝一杯吧。”

  “没心情,你自己留着喝吧。”

  “我……小老儿如何有资格喝……”

  话未说完,店老板的右拳已经轰向吕云澄肋下。

  功力精纯,气力完足,比起碧血双蛇那种货色,强了不知多少。

  有这等功力,当然不是无名之辈。

  店老板名叫孙魁,绰号“紫面二郎”,据说他在二十年前,勾搭了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杨大胡子的妻子“蔷薇夫人”私奔。

  不过吕云澄知道,孙魁并非为了感情不顾一切的好汉子,而是一个倒霉鬼。

  蔷薇夫人早就和“妙郎君”花蜂有私情,甚至有了身孕,卷了一包金银,和花蜂跑路。

  花蜂是烂人中的烂人,本想抛弃蔷薇夫人,卷钱跑路。

  怎奈蔷薇夫人看钱看的很严,他没寻到机会,又实在舍不得那些金银,便撺掇蔷薇夫人勾搭孙魁,借孙魁之手逃离杨大胡子的追杀。

  换而言之,这货就是个倒霉透顶的接盘侠。

  当然,蔷薇夫人和花蜂也没讨得了好。

  花蜂被斩去双腿,养在地窖里,每日的食物是一碗不加盐的猪油拌饭,养成了一个大胖球。

  蔷薇夫人在最美丽的年岁,跟着孙魁在这小酒馆隐藏二十年。

  她的容貌变化并不算大,腰肢却已经胖成了水缸。

  孙魁早就受够了蔷薇夫人,也受够了平淡无味的隐居生活,有机会获得金钱、名望、美人,自然不会放过。

  没人会防备一个谨小慎微的酒馆老板,他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成功了。

  由于花蜂的原因,他非常厌恶长得俊的,尤其是吕云澄这种笑眯眯的小白脸。

  孙魁出手没有任何留力,他的眼中满是凶狠和贪婪,似乎要把吕云澄生吞下去。

  “锵!”

  泪痕出鞘,轻轻一个上撩,孙魁的右臂便永远离开了他的身子。

  铁血十二式——逆流捧沙!

  一剑废掉居心叵测的刺客,大多数人都会下意识的放松警惕,尤其是初出茅庐的少年郎。

  这是一个绝好的刺杀机会,至少蔷薇夫人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她出手了。

  伴随着一声轻响,淬了剧毒的金钗刺向吕云澄的后心。

  吕云澄上撩的宝剑向下画弧,随即向后一刺,在蔷薇夫人惊骇的目光中,洞穿了她的喉咙。

  左掌挥出,一招“风举云飞”拍碎了孙魁的心脏。

  把金丝甲放入包裹,去孙魁的卧室翻了翻,翻出一包金银,转而又去地窖里找出花蜂,一掌拍死,随后快步离去。

  吕云澄出门带了灵药,带了食物,却没带多少钱,孙魁的这些存款,足够挥霍一阵子了。

  林仙儿到达酒馆的时候,只见到了四具尸体。

  梅花盗是林仙儿炒作搞出来的,她要用这股热度维持自己的名声,而且她很喜欢被人追逐的感觉。

  金丝甲是重要的道具,没想到被一个无名小子夺走了。

  “呸,废物!”

  林仙儿恨恨的骂了一句,转身离开。

  林仙儿并没有失望太久,三天后,她便知道金丝甲在哪儿。

  这个江湖上,会炒作的不止她一个,吕云澄也会,而且比她做得更好。

  吕云澄用从孙魁那里搜出的金银买了一间大宅,随后在门口放了个告示:

  试剑,生死各安天命,能胜我者,以金丝甲相赠。

  金灿灿的宝甲就悬在正堂门口,看的周围的江湖人百爪挠心,恨不得立刻就把金丝甲夺走。

  但他们做不到。

  最近几天,想要夺取金丝甲的江湖人不下百人。

  有人正面抢夺,有人联手围攻,有人声东击西,有人扣帽子泼脏水。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仅仅几日,江湖中热度最高的人,便从林仙儿变成了吕云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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