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 51 章
夜风习习地吹, 两人牵着手,不停地走。
走到熟悉的巷子口,沈岁进顿住脚, 别扭又小声地说:“松开吧?一会我怕被人看见。”
这一片有太多熟人了。
单星回松懒地问:“你怕被人看见?”
被看见又没什么。再说, 他才回北京没两天, 谁认识他啊?
沈岁进这回较真了,抗议地挣了挣自己的手:“别闹了。”
她还没想好呢……
真的要谈恋爱吗?沈岁进十五岁的时候, 就曾经认真思考过关于初恋的问题。
高一那年, 薛岑和游一鸣的地下恋情, 彻底浮出水面。他们甚至百无禁忌,当着沈岁进的面互相咬对方的脖子。
沈岁进有点看不下去,嘲笑他们:“啃鸭脖呢这是!公共场所, 你们注意点影响啊?!”
薛岑一点儿不要脸面地说:“嫌碍眼啊?那你主动避一避哈!”
真是不拿她当外人。
沈岁进那时候就想过,谈恋爱真有那么好吗?游一鸣平时是个闷种儿,可能别人在他面前埋个地雷, 他都不带理会一眼,选择径直跨了过去。可就是这么一个,仿佛对万事万物都失去兴趣的人, 居然在薛岑的身上, 付出了巨大的热情。
游一鸣身上,有一种莫名的淡淡忧愁气息, 这种忧伤且疏离的气质,很难让人想象, 他是怎么一步步在薛岑的手里, 沦陷为当街和薛岑互啃脖子的光明磊落少年。
薛岑这姐们儿, 可太牛了!
要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句老话, 可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薛岑不仅把游一鸣由里到外地改造了一番,更是将他抽筋剥骨,重塑了一副骨架。
沈岁进记得,最初认识游一鸣的时候,印象里,他总是含胸低头,背也是微微的驼,好像从来没正大光明地挺胸在路上走过。可渐渐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游一鸣脸上的笑容变多了,就连原本微含的胸,都挺身逐渐打开,甚至走路的时候,身上有了一股正慢慢腾升的朝气。
沈岁进不得不承认,恋爱确实是有魔力的。它或许会彻底改变掉一个人的本来面貌。让不自信的人,重新捡起自信;也或许,会让原本自信的人,逐渐拆盔弃甲,丧失自己原来的美好。
她最想谈恋爱的时刻,大概就发生在,段薛岑和游一鸣那段热恋期间吧。
他们上哪都爱捎带着她,就连去小放映室看盗版光碟,都得组个三人行。
不为别的,就因为沈岁进那一两年的情绪,特别低谷,甚至可以用糟糕两个字来形容。
薛岑想着,沈岁进之所以没有之前那么快乐,是因为原本她和单星回、陆威的铁三角,现在就只剩下她一个了。于是薛岑就铁了心,要给她重组一个铁三角的局。
可新的铁三角局,显然是不成功的。
薛岑和游一鸣这对校园地下党,尽管很多时候已经克制住了,但沈岁进还是忍不住吐槽:我是真的不想再吃你俩的狗粮了!哥、姐,下回你们该约会就约会,千万别叫上我了成不?怪受罪的!撩拔得人心,被狗尾巴草挠了似的,特别蠢蠢欲动,也想来一场这样纯粹的校园恋爱。
人就是这样,看见别人有的,自己也就馋上了。
可惜那时候,沈岁进实在对周边的男生看不上眼。好像大部分初高中的男生,都是这样吧?特别幼稚,一点儿都没有女生的早熟和细腻。
沈岁进实在想不出,自己会和周边的任何一个男生,在这种年纪,发生所谓的爱情。
当然,她曾偷偷地把单星回,列入过自己的恋爱对象备选目标。她还记得那年去芦花荡写生的路上,站在公交车站边上,自己生平第一次,被异性的荷尔蒙气息所电到。
少年干净修长的手指,指腹轻轻擦过自己的耳廓,她整个人就开始不听话地烧。
那种第一次怦然心动的感觉,让沈岁进毕生难忘。最原始的心动,包含着一种少女最珍贵的萌动,是清甜而值得珍藏的。这种感觉,一生之中,仅发生于十几岁的时光里,再往后的年纪,就基本和这种单纯纯粹的情感绝了缘。
谁三十好几,还会这样,轻易被一个少年不经意的动作所撩动啊?
沈岁进的犹豫,落进了单星回的眼里。
他依旧握着她的手,只不过语气更温柔了,带着一点诱哄的味道,“你还没想好吗?不急,下星期你不是去瑞士,刚好我也报名了公路赛车的夏令营,等你回来,我们再来好好讨论这个问题。”
那得两个星期以后了。沈岁进正掐算着时间,半个月,没信心自己到时候会不会想好。
单星回琢磨出了她表情里的迷茫,有点头疼地问:“你不想谈恋爱吗?”
现在大学生谈恋爱可太正常了。别说大学生,有些小学生,都开始早恋了。
沈小姐,难道想被小学生都比下去吗?
单星回打小做什么,都会比别人快一步。别人刚学着背三字经,他就背完了唐诗三百首;别人还在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地背诵九九乘法表,单星回已经对一千以内的加减乘除,烂熟于心。可到了恋爱上,他偏偏比别人慢了好几步,是个瘸腿的光杆司令,立不住脚。
“对一个人有好感,我不觉得是一件什么羞耻的事情。相反,我甚至还觉得这种感觉特别美好。”是的,截止目前为止,在他人生最低谷的两年,就是靠着坚持给沈岁进写信,才撑了下来。
初三转学去香港,单星回把自己过得像一个混球。厌学、约架、逃课去制霸篮球场,把他之前作为一个好学生的形象,彻底打破了。
初三毕业,一个女生给他告白,点醒了他,即使这样破罐子破摔的混球形象,也依旧值得被一个人喜欢表白。所以,无论你是谁,天之骄子,又或者是班级里,老师口中一文不值的恶棍混蛋。在这个年纪,喜欢一个人,就是纯粹的喜欢上了,并不管他优不优秀。
优秀不是评判爱情会不会发生的标准。
如果爱情只配发生在,被贴了优秀标签的人身上,那这世界,绝大部分的人,恐怕都要成为大光棍。
也是在那时候,单星回第一次想明白了,自己对沈岁进的情感。
她是睥睨人间的公主,生来就拥有普通人这一生都无法企及的高度和财富。单星回潜意识里,从来不觉得,自己这样的普通人,会和高塔上的公主,发生些什么惊天动地的,灰姑娘性转版的童话故事。
性转版的话,他在故事里该叫什么……灰小伙?
好滑稽。
虽然自己家,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似乎不是那么准确。但对比起沈岁进他们家,家徒四壁这四个字,可以说,就不那么过分了。因为这种难以跨越的物质隔离,让单星回曾经一度泄气,自己是不是不该再去打扰沈岁进。
单星回犹豫挣扎了几番,最后还是对自己说:你要不要试着给沈岁进写信?无论写点什么,像那年,他嘲笑校门口,给沈岁进递情书的男生一样,专写一些狗屁流水账,没准她还能当个看呢!
他给她写的第一封信,就是自述视角的剧情第一章。
男主人公叫胡小刀,十几岁的年纪,初生牛犊不怕虎,跟着家人,扛着全部的家当,远渡重洋,准备去全新的领域开疆拓土。
胡小刀去到别的州,遇上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听不懂这里的人说方言。甚至在客栈点一碗清汤面垫垫肚子,胡小刀的中原口音,都会被当地老板耻笑。他点的是面,老板偏偏要坑他,给他上了一份巨贵的叉烧肉。
不气馁的胡小刀很勤奋,来到这没多久,就开始跟着一个私塾老师念书,准备打好文化基础,以便将来行走江湖多个心眼。可惜,天资聪颖的胡小刀,再次遭到老师的暗算,私塾老师的亲属,居然和胡小刀父亲有世仇,胡小刀的私塾之路,在老师的疯狂夹攻之下,没几天,就彻底歇菜了。
关于胡小刀的故事,单星回用一封封写给沈岁进的信,连了两年之久载。
故事没能迎来真正意义上的结局,骤然而止于胡小刀行走江湖的爱马——胡小花之死。
胡小花,是胡小刀的江湖浪子父亲,在胡小刀五岁的时候,突然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从京城给胡小刀顺的一匹小马。
胡小刀给这匹马,取了个名字,叫胡小花。
胡小刀家里,就他一个孩子,平时他就跟胡小花这匹马称兄道弟。胡小花死的这一年,并不死在自己的家乡,属于客死异乡。胡小刀伤心欲绝,从此苦练神功,成为了一位人人景仰的文武大游侠。
这个故事,从始至终,都没能迎来一个真正的女主角。
剧情中,花费笔墨最多的女性角色,是一个叫山溪的姑娘。如果按照着笔分配比重的标准,来评判本剧的女主角是谁,那么这位和胡小刀从小青梅竹马的山溪姑娘,应该就是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了。
胡小刀的一生,似乎都在寻找,这位少年时失散的姑娘。
可惜一代大侠胡小刀,直到故事尾声,都没能等来他的山溪姑娘。烈马胡小花的死,让胡小刀对这世间的情感,不再有执念,他选择了放下,选择继续远走江湖。
连载两年的故事,信中的胡小刀,一路升级打怪,直至成为江湖里巅峰一样的所在。但故事里,关于胡小刀最后到底怎么样了,没有给出任何明确指向的结局。
单星回花了整半天的时间,才把那些信,按照时间顺序,全部理好。完整的胡小刀故事,被他理得一章不少。
段扬那臭小子,对这个胡小刀的故事,简直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一直追着单星回问:“二哥,你给这胡小刀安排了一个什么结局啊?他找到山溪,和山溪姑娘见上面了吗?”
单星回往他头上,捶了一记爆炒栗子;“谁让你拆我信了?搞得我的信一团糟,光是理顺就得大半天。”
段扬嘿嘿挠着头上的包:“真不是我拆的!我来书房的时候,箱子里最上面,就是一封被拆掉的信,我瞄了眼居然是,就一封封接着往下看了。天!二哥,你写也这么能耐,要不你试试当武侠作家吧?别鼓捣什么物理了,没准儿金庸都能被你比下去!”
故事倒是其次,其实单星回最想找的,是他写给沈岁进的第一封信里,那张黑水笔素描。
夜风有点凉了下来,不那么烫皮肤了。
单星回站在两人即将离别的分岔路口,对沈岁进提议说:“你要去看看,我给你写的信吗?”
沈岁进想起来他昨晚兴冲冲来找自己的样子,是曾经问过自己,有没有收到他的信。
沈岁进:“你给我写过信吗?”
她一封都没收到嗳!可能是搬了家,换了地址吧。不过这块邮局的人,应该认识她家呀?换了地址,稍微一打听,就能改送去锦澜院。
单星回拽着她的手,调了头,钻进老平房方向的那条巷子里。
他还真是一时半刻,都舍不得松手啊?
沈岁进盯着他牵着她的手,噘起了嘴,想说能不能体谅下她腿短啊?走那么快干什么。
沈岁进路过自己以前的家,“嗳”的叫了一声,让单星回停下。
她伸长脖子,往敞开的院门里探头张望了一下。
“现在这里谁住啊?”
“不清楚,没打过照面。”
“哦……看这院子,收拾得还挺齐整,应该是户勤快的人家。”
“沈岁进,你要进我家吗?”
沈岁进想了下:“不了吧……”
如果今晚单星回没牵过她的手,她可能会像以前一样,大大方方地走进去,就跟之前平常串门一样。
单星回家,她可太熟悉了。他家书房,曾经一度是她放学后必须报道的点。那时候,她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和单星回一起窝在书桌前看书、写作业,偶尔拌嘴,吵吵闹闹。
今天有点儿心虚,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干脆就不进去了。
单星回想想也好,省的一会儿他看见他大舅,万一自己暴脾气冲上来,吓着沈岁进。
转头温柔地对她说:“你就站在这等我,我很快出来。还有,记得稍微走动走动,老呆在一个地方不动,容易招蚊子。”
沈岁进在路灯下催促他:“你进去后快出来。梅姨让我今晚早点回家。”
单星回点点头,拔腿就往自家的院子里走。
大概回来得晚,屋里的灯全部都熄了。打开书房的灯,单星回看见书桌上,他姥姥给他留的一碗倒叩着盘子的凉糕。
捧了整理好的一箱子信封,单星回抱去给沈岁进。
沈岁进站在路灯下,百无聊赖地踢腿转着圈。
看见他手上捧了一个大纸箱,惊愕道:“不会吧……里面都是你写的信?”
单星回笑了笑:“是哦,沈小姐请笑纳。”
沈岁进几乎快两眼一黑,这些信,都看完,她得看到什么时候?大概要天荒地老吧!
单星回准备送她回家,就一路替她捧着纸箱。
“里面第一章你仔细看啊,第一个信封里面还有一张画。”
沈岁进被他说的好奇,“什么画?”
单星回特地说:“等看完了这个故事,你再看看去看那张画。”
沈岁进:“故事?”
本来还有点期待,他给她写了什么了不得的一打告白信,结果只是一堆的故事?
沈岁进觉得自己对单星回,果然得降低点心理期待。
嘴贱的人,哪儿那么容易在她这屈就啊?
单星回:“太长,你每天可以睡前看一点,推一点进度。”
沈岁进盯着纸箱里快溢出来的信封,问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给我写的?”
单星回大大方方地说:“初三毕业那年。有时候来灵感了,我能给你一个星期写好几封。”
哦……“那会儿我早就搬去锦澜院了。不过这邮差也真怪,咱们这片区,家家户户他都熟呀,没道理不知道我搬家了。况且,这信怎么现在,又全到你手里了?”
单星回没好脾气地说:“我们家房子,这么多年我舅舅住着呢,一声招呼没跟我妈打!这信还全被他截下了。估计碰上送信的人问他了,他看见上面的寄件人是我,就让邮局的人往后送他那。”
沈岁进震惊了:“我知道你家这么多年一直有人住,但不知道那人是你舅舅……还以为你家把房子租出去了,我的天!你亲舅舅吗,这事儿他也干的出来?”
单星回哼了一声:“提他就来气。我妈以前就没少被他祸害,我姥爷就惯着他儿子。”
沈岁进对这种奇葩亲戚简直匪夷所思。沈岁进的亲戚里面,就很少有这种奇葩。两个姨妈和姑姑,对自己都特别好。有时候沈岁进和姨妈们撒撒娇,她们还会专程上北京来看她。
沈岁进说:“你姥姥不是挺好的吗,怎么你姥爷和她不一样,他们夫妻俩不同心啊?”
单星回:“我姥爷重男轻女,以前还不让我妈接着上学呢!我两个舅舅读书成绩没我妈好,我姥爷还把他们供到高中。我妈初中没毕业,我姥爷就让我妈早点休学去给家里挣钱。我也挺讨厌我姥爷的,糊涂蛋,拎不清。这么老了,不图清净,他图啥?还想着管他那两个不成器儿子,自己老了没能力帮衬了,就专门盯着我妈,想让我妈出力!我妈才不听他的,就让把我爸推到我姥爷跟前,做挡箭牌。所以我爸在我姥爷眼里,那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抠门吝啬的自私鬼,阻碍他两个儿子飞黄腾达。”
沈岁进听得一愣一愣的,有这么离谱的姥爷吗?
沈岁进想起自己的外公。当初为了和自己爹,争她的抚养权,处心积虑准备了很久。不仅给她在苏州买了房子,找好了学校,甚至连她的家教老师都找好了,对她上心的不得了。
外公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三个女儿明面上一碗水端平。但其实人难免会有私心和喜恶,除了自己最钟意的,还能兼顾到其他孩子的感受,已经算是做得不错了。
沈岁进知道的,外公最喜欢自己的妈妈,因为妈妈聪明好学,还特别喜欢给外公做点心。连沈岁进都嫉妒了,在她的印象里,她妈妈是很少下厨的。结果外公和她说,她妈妈没结婚、还在苏州上学的时候,放了假,最喜欢在家里鼓捣苏式的精致小点心。因为外公是老苏州人,从小吃着松鹤楼的小点心长大。
到了沈岁进的家门口,单星回把纸箱递给她,让她早点休息。
本来想约她明天一起上市场里买空调,可沈岁进让他再等等,于是他改主意,明天先上中关村把电脑先买了,再把网线和宽带拉起来。
q/q上有个姓刘的讨嫌精,必须先解决了。
单星回:“进去吧。明天我有事,后天吧,我们约后天。”
沈岁进:“?我们需要这么频繁的见面吗?”
单星回痞气地质问:“不然呢?你家和我家,才隔了几条巷子。谁这么近距离搞恋爱,还天天精神柏拉图啊?”
沈岁进一阵无语,却隐隐又觉得很对……不对!谁和他搞恋爱了啊!她同意了吗她。
“后天不行嗳……”
“你有事儿?”
没事,但是必须现场编出一个事来,显得她档期很满不好约。
“后天我去图书馆学习下学期的专业课。”
“那我陪你去图书馆。”
“嗯……我想想……”
单星回识破了她这是故意在使坏,伸手掐了一下她的脸颊。
原本打算狠狠掐一下,让她长长记性,以后不许推三阻四的拒绝邀请。可手指刚一触摸到她颊边的肉,单星回整个人都被柔软了下来。
女孩子的脸,怎么这么软啊?软软嫩嫩,比刚剥了壳的水煮蛋还要细腻光滑。
改为轻轻小捏一下,嘴上恶声恶气地警告:“后天我来接你,几点?不准再耍花腔了啊!”
沈岁进识相地说:“八点半吧。一般我晨跑完,回家洗个澡吃完早饭,也得八点左右了。那会徐阿姨已经出门上班,我爸也去实验室了。”
单星回一阵无语:“我有那么见不得人吗?”
沈岁进礼貌性地微笑:“你是没见过薛岑早恋,被她爸关起来的样子。整整一个月,薛叔叔天天在家盯着她,不让她出门半步,自己班都不上了。”
单星回提醒她:“我们算早恋吗?成年人,见鬼的还有早恋这一说?”
沈岁进一想:是哦……都成年了,自己这张老脸,都不好意思仗着未满十八岁,称自己是早恋了。
沈岁进忍不住喷笑了出来:“你快回去吧,也不知道谈恋爱是不是天天这么晚回家,跟贼一样,净挑夜班儿上。”
单星回临走前不忘耍帅,把手插进裤子口袋,姿势闲适极了,“我看着你进去,我再走。”
沈岁进觉得再和他磨下去,两个人能磨到天亮。
救命,也没人跟她说,谈恋爱是这种告个别,都能拉扯磨叽个半天的情况。
沈岁进下了决心,甩甩头,把纸箱环抱在胸前,轻声且甜地说了句:“再见。”
然后蹑手蹑脚,走进了家门。
家里的人,看起来像是已经全部都睡下了。
回到房间,轻轻合上房门,听到“啪”的落锁声,沈岁进才把神经彻底放松了下来。
屋内梅姐已经帮她开上了空调,进门就特别凉快。
把箱子放在地毯上,沈岁进盘腿坐下,随手翻了翻里面的信,粗略数了数,肯定上百封了。有的信封还特别厚,估计是里面的信纸页数比较多。
拆开了最上面的一封,沈岁进打开信纸,单星回熟悉的字体,让沈岁进傻傻笑了一下。
很难相信吧,那么个大学霸,居然字写得比小学生还丑。
段女士曾经也纳闷:“小学一年级,他还得过书法大赛的一等奖呢!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这字写得,比狗啃了还磕碜。”
单星回就是这样,随性松懒,不喜欢刻意地追求什么工整。你真要他好好练一手好字,他倒是也能给你写出来,只不过他就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不练就坚决不练,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沈岁进替他捏了把汗,幸亏他念的是理科,这要是读文科,得吃老大亏了。一张卷子,一上来,字迹不工整,咵的一下,先给你扣三分的卷面整洁分。
一目三行扫下来:胡小刀?这名字真够江湖风的,确实符合一部武侠的主角名字。
信纸的最后一页,附了一张素描画。
沈岁进一眼就认出,画中捧着画盘在画画的少女,就是自己。
这是单星回什么时候画的?有点儿像是她初中的时候,还带点婴儿肥的模样。
这人画画还真是写实派,把她的脸,画瘦点,会死啊?
沈岁进觉得看他写的字,实在费眼睛,就决定先去洗澡,等洗完澡,再出来继续看。
这一晚,沈岁进坐在地毯上,拆遍了他的信封里,那些迟到多年的信。
她不敢相信,所有信纸,摞起来快有五十公分那么高,而她居然熬夜通宵一口气地看完了。
沈岁进侧躺在床上,准备抓紧看完剩下的几页。
窗外的鸟,都开始在空旷的清晨鸣叫了,沈岁进看得眼睛酸胀,总算看到了最后一页。
全文最后一句是:一代游侠胡小刀,失去了挚爱的手足胡小花。有生之年,唯一所剩心愿,就是能再见山溪一面。
沈岁进觉得这个结尾好平淡,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居然通宵达旦地看完了这个奇怪的故事。
还有,山溪这个女主角,压根儿也没在整篇故事里占据多大篇幅啊?顶多活在胡小刀的回忆里。整篇,胡小刀的琐事儿也太多了,连胡小刀每天吃了什么,都要流水账地记上。
窗帘没拉严实,屋外靛紫色的天光,透过两片窗帘之间的缝隙,穿透了进来。
沈岁进看着摊了满屋满床的手稿,不知怎么,一眼扫到了那张素描画。
这让沈岁进觉得,对比起平铺直叙的寡淡故事情节,所有信封里,最亮眼的,恐怕就是这张画着她的素描手稿了。
沈岁进拥着被子,从床上挺起身子,去捡起散落在被子上的那张素描。
整个人放松地往后倒,再次舒适地陷进了柔软的席梦思里。
举起双手拿着画,借着床头柜明黄色的台灯灯光,沈岁进再次认真欣赏起这张素描。
她的眼睛,像是雷达一样,一下子捕捉到了,素描右下角的三个字落款:赠山夕。
山夕,是岁?
她的名字吧……
然后沈岁进整个人像是被高压电触过一般,整颗心脏开始剧烈颤动——
山夕、山溪……
“一代游侠胡小刀,失去了挚爱的手足胡小花。有生之年,唯一所剩心愿,就是能再见山溪一面。”
沈岁进突然爆哭。
眼泪不听话极了。
天!这些年,她究竟都错过了什么?
单星回一封封地给她写信,她却一封没有收到。
直到此时此刻,她才恍然大悟,自己看了一整晚胡小刀的故事,那个胡小刀就是单星回;而自己,就是胡小刀那个,至死都在一生追寻踪迹的青梅竹马——山溪姑娘。
这个故事,他为她写了整整两年。
沈岁进大哭,爆哭。
两年!他是怎么在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坚持下来的?
胡小刀从中原,举家迁去外州,开始了他从一只菜鸟,逐渐完成了他一代无坚不摧大游侠的梦想。其中曲折,遭受过歧视、有过彷徨、有过无助、有过无人谅解、有过难以排解的孤独。这些在沈岁进当时读来,稀松平常,只觉得这主角必经的荆棘之路,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
可知道主角居然就是单星回自己,那些经历,在沈岁进眼里,一下全部不一样了。那成了单星回,有血有肉的痛苦和欢乐,是真真切切、真实发生在他身上的人和事。
距离最早一封信的时间,已经过去快四年了。
整个故事,开始在沈岁进的脑中进行重组和诠释。
到最后,她竟绝望地发现,其实文章一开头,胡小刀的背井离乡,就隐喻了单星回的远走。而胡小花,竟指的是陪伴了单星回整个童年的花卷。
故事里的胡小花,客死在了异乡——所以花卷是在香港,为它这短暂的一生,划上了句号吗?
一打高五十公分的信纸,写的全是单星回自己的人生。
他在把他的心,彻彻底底地剖开来给她看。
而她,在漫长的时光里,一直被屏蔽了信号,听不见、看不见他任何的心声。
沈岁进的心快痛死过去了,为什么那些最艰难最彷徨的时刻,她没有及时地收到这些信……
而全文的结尾,胡小刀有生之年唯一的心愿,竟是能再见山溪一面。
她就是那个山溪姑娘啊……
傻而不自知。
窗外鸟鸣幽幽,沈岁进把自己压抑的哭声,躲藏进被子里。
那种被人一生所追求着,放在心尖上挚爱的珍重,让她潸然满面、痛哭不已。
原来被人好好爱着、珍惜着,是一种这样既叫人酸胀、又让人感动的感觉。
她好想此时此刻,就大声地告诉单星回——
其实她也是的,她一直都这么喜欢着他。
山溪姑娘不是对胡小刀没有感觉,而是山溪姑娘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胡小刀的任何音讯。
她失望地以为,胡小刀,再也不会记得她这个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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