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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快乐是不可能的。

        她只希望这群傻逼去吃屎。

        文一一气喘吁吁的拄着一根木棍,艰辛的走在林中的小路上,耳边全是法尔的魔音灌脑。

        “不会吧,你这样就走不动了?说你是半个狗头人真是太高看你了,你的实力只有四分之一狗头人啊。”

        你懂什么!社畜只需要从楼下走到地铁站而已!

        “你这样的体质怎么做仆人?不会还要我们照顾你吧?”

        那真是对不起了!谁能想到你们竟然是靠腿旅行的呢!落后的异界人!

        “喂,你脸色看上去好差啊,你不会要晕倒了吧!”

        文一一喘着气,一点都不想搭理法尔,甚至已经没力气生气了。

        昨天凭着意志力走了一整天,今天大清早又被叫醒,啃着硬邦邦的饼子,吃完还没消化几分钟就开始继续赶路……她真的不行了。

        没错,她的本意确实是想要改变恶棍四人组的悲剧命运,可是如果有人告诉她,改变别人命运需要每天徒步行走10小时以上,她当场就会放弃。

        什么旅行青蛙的剧本啊,明明别人拯救男配的剧本都不是这样子的啊!

        想到自己看过的拯救悲惨男主男配的小说,文一一泪吨吨吨的流。

        如果不是穿越,她现在还躺在床上吃零食玩手机,怎么会遇到这样的苦,她不要拯救这么讨人厌的男配了,让他们都去死吧,她要回家呜呜呜……

        内心哭哭啼啼吐槽时,文一一感觉自己手中的拐杖被人抽走了。

        ——难道这群人还要看自己没有拐杖跌跌撞撞的走路吗?!这也太坏了吧?!不可能这样子吧?!

        ……不,等等,如果是他们的话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文一一越想越觉得真实,不由悲从中来。

        结果还没悲两秒,就身体一轻,被人背了起来。

        “哎?”文一一惊讶的看着眼前金色的发丝,还有发丝间若隐若现的皮肤。

        这是斯梅德利。

        他就是《为送信》这本小说的起因。

        在整个故事的开端,他作为一名流浪剑士,为了救男主角罗伊死去,而罗伊为了将他最后的遗言与信送给远在王都的朋友,跋山涉水来到王都,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自己根本不认识人。

        因为死的很早,所以描写他的笔墨也寥寥无几。

        【孤狼一样的剑士,手中的长剑破破烂烂,就像是被人遗弃多时。

        可这样的剑,却挡住了魔族看似无可匹敌的一击。】

        “很累了吧,好好休息一会。”斯梅德利说道。

        “没关系,我还能走!”文一一手忙脚乱的想从斯梅德利的背上下去,奴役比自己小的男孩子让她的良心都痛了,“你也一直在走,也很累吧?”

        可是四分之一狗头人自然是没能力挣脱秒杀狗头人的剑士的。

        斯梅德利笑着说:“没关系,你还没有我的剑重。”

        文一一低头看向了斯梅德利腰间的佩剑。

        和其他三个人的佩剑不同,斯梅德利的佩剑并没有金色的花纹,刀鞘而是非常简单朴实的棕色,刀柄是简简单单的黑色,看上去就如同武器店每一把最低等级的‘单手剑’一样。

        事实上,这把剑本身的价值就足够买下任意一个武器店了。

        使用了稀有而可重新塑性的奥雷合金,每隔一年就会实际测试,根据斯梅德利本人的情况重新调整外形和重量。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了他亲自手刃自己的友人。

        虽然刚才还在心里怒骂傻逼,但是被斯梅德利背起来之后,文一一的内心一下子又软了。

        斯梅德利!呜呜呜斯梅德利不愧是恶棍组的良心!

        哪怕是看在斯梅德利的份上,她也要改变这几个人的命运!

        充满了斗志的文一一开始拼命回忆剧情,想要找到破局的解法。

        在《为送信》开头,其实恶棍组的四个人已经由于各种原因分道扬镳。

        那个用红色刘海盖住了半张脸,名叫飞岚的少年与《为送信》男主角一样,是人族与魔族的混血,由于他的身份,他从小被家人冷暴力,被周围人霸凌。

        即使成为王国大贵族法尔的朋友,也有数不清的闲言碎语传入耳中。

        由于本人的长相关系,飞岚对女人和爱情没有任何期待,好不容易有一个清纯小白花接近,用真善美触动了飞岚的心。

        在飞岚想求婚的前夕,他才知道小白花是为了接近大贵族法尔才勾引他的。

        ……然后飞岚就喜闻乐见的黑化了,黑化之后当场叛变人类阵营,靠着黑化强十倍的设定在魔族阵营一路向上爬,对人类大杀特杀。

        结果在剧情开始之前,被法尔和斯梅德利杀了。

        以生命为代价救了男主角罗伊的是斯梅德利,他是剑圣的传人,是四人组中良心最高的一个,杀了朋友之后再也无法使用手中的剑,孤身一人离开了王都。

        直到看到了和朋友飞岚一样同为人魔混血的男主角罗伊,这才重新拔出了手中的剑,救了男主角的同时自己也心满意足打出gg。

        而恶棍组剩下的两个人也在之后发生了分歧,彻底反目成仇,一番交手之后,恶棍组从此就剩法尔一个人了。

        在看《为送信》这本小说的时候,文一一最喜欢的就是恶棍组里的法尔。

        有钱有权长得帅,虽然有些自我中心,但是从一开始就帮助人魔混血的主角罗伊,给了他证明自己的机会。

        最大的优点是还是单身,根本懒得理女角色,总是不给女角色面子……结果这个最大的优点,真正接触时不说没有展示,甚至开始反向刷好感。

        理解了啊,虽然有钱有权长得帅,但是这张嘴真的是讨人厌!

        活该他单身!单身一辈子吧!

        想到那个叫自己大婶的臭小子,文一一内心不由产生了一丝阴暗的想法——让他那么惨似乎也不错?

        ……不行啊文一一,你不能因为自己讨厌被叫大婶,就丢弃自己的良心啊!这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小说,而是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努力一点啊!

        趴在斯梅德利背上的文一一努力思考恶棍组拯救计划起来。

        首先就是阻止飞岚的黑化,飞岚黑化是因为那个假装傻白甜的小白花,只要不让小白花接近飞岚,或者揭穿小白花的真面目,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文一一脑补着自己的计划,忍不住困的迷迷糊糊的,忍不住睡了过去。

        她就睡一下下,只一下下而已。

        ……

        法尔凑近了熟睡的文一一,拔出腰侧的佩剑直接戳到了她额头前,发现对方是真的毫无反应,顿时震惊:“不是吧?真的睡着了啊?开玩笑吧?你可是把要害完全暴露了啊!再怎么能伪装也该有点动作吧?”

        “也许她真的只是有难言之隐的普通人。”斯梅德利将法尔的佩剑推开,“别总是怀疑别人意图不轨,法尔。”

        “不可能,她肯定是有目的的,她的眼神一看就是认识我们!”法尔一口咬定。

        斯梅德利叹气:“知道她有目的,为什么还要答应让她跟着我们?”

        “与其让她在背后做小动作,不如放在身边,”布雷迪笑了一下看向法尔,“我猜你要说的是这个,对吧?”

        “不光如此。”飞岚补充,“我们也真的很需要一个仆人,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没有换洗衣服了……所有的衣服都被法尔洗坏了。”

        “我怎么知道衣服怎么洗!”法尔嚷嚷着抗议,“从小到大,还没人让我洗过衣服!我明明都抗议过了,为什么学院的实践考核不能带仆人和自己的钱!明明有钱有权是我的优势!”

        “因为学院的实践考核需要一定的公平性。”布雷迪温和的说,“你需要锻炼一下动手能力了,大少爷。”

        “???”法尔一脸问号,“你好意思说我吗?你自己不也是把学院配发的食物全部烤焦了?”

        布雷迪笑容一顿:“啊……”

        “还有你!”法尔瞪斯梅德利,“斯梅德利,要不是你相信了骗子的话,我们不至于连学院给的启动资金都没了,只能靠着打狗头人挣路费!”

        斯梅德利露出歉意的表情:“抱歉,但是那位小姐看起来太可怜了。”

        “再追究责任已经没有意义了。”飞岚打断了朋友之间的互相揭底,“我明白法尔的意思了,不管这个人到底是什么目的,总之,她能洗衣服会做饭就行。”

        “没错,今天你背着她走,等到休息的时候,就让仆人大婶来做饭吧。”法尔双手合十,“我真的不想啃面饼了,我想吃点正常的食物。”

        “那我去打猎,找点兔子之类的猎物。”斯梅德利迅速接上,“不管怎么说,她应该会烤肉吧?”

        “……我的要求很低,只要能吃就可以。”

        对视之间,四人达成了一致。

        是的,比起可能会发生的偷袭,不知深浅的阴谋,果然还是吃饭的事情更重要。

        只要能让人吃一顿正常的饭,把行李里面两套换洗衣服洗干净,无论是什么阴谋他们都能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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