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我是沈云
“留下来学武?”老刘头呵呵,“这我可说了不算,得看你的天赋。还是那句话,你先养好伤再说。”八字才一撇的事,他是不会先说出来的。这是他一贯的做派。
也就是说,自己暂且可以住下来喽。沈秋宝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本来就没指望能立刻拜师学艺,闻言,心稍安,赶紧点头应下:“哎。”
早饭熟了。老刘头让沈秋宝自己在厨房里先吃,而他自己则用竹篮提了早饭,去正院给馆主大人和傅雷送饭。
不出半个时辰,傅雷提着竹篮送老刘头回来。此时,沈秋宝已经吃完饭,蹲在豆角地里抓菜虫——后杂院,三间小木屋的前面是一块小空地。老刘头将它们开成了菜地,见缝插针的种上了豆角、南瓜、青菜和韭菜。
“云小弟,你腿上的伤还没好利落,不可太操劳。”傅雷冲他招手,“过来,我给你看看伤口。”
“好咧,傅大哥。”沈秋宝慢慢的挪出菜地。
院里有一口老井。井台有两尺来台,是用长青石砌成的。傅雷扶着沈秋宝在井台上坐下,捋起他的左裤腿儿,轻轻的拆开纱布。
“嗯,伤口结疤了。”傅雷满意的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的白瓷胖肚瓶儿,给他上药,嘴里叮嘱道,“这两天长新肉,伤口会有些痒。你千万要管好手,不要去挠它。”
瓶里装的是一种淡黄色的油状药液。涂在伤疤上,清清凉凉的,舒服极了。沈秋宝惬意的眯缝着眼睛,连连点头:“嗯,我听傅大哥的,不挠它。”
上完药,傅雷又重新给他包上新的纱布,把药瓶儿递给他,吩咐他以后自行涂药:“每天涂两次,早晨起来,晚上睡觉前,象我刚才那样涂一次药就行了。疤子没有落之前,不能沾水。”
沈秋宝捧着药瓶,抬头瞪大眼睛问道:“傅大哥,那,你以后还会来看我吗?”从老刘头那里,他知道,能否留下来学武,全凭馆主大人一句话。而他又见不到馆主大人,所以,要想留下来,唯有博取老刘头和傅雷的喜欢。他们若是喜欢他,将来才会在馆主大人面前替他说好话。
长姐以前说过,喜欢都是相处出来的。他要是连傅大哥的面儿都难见上几次,后者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
当然,他也没有刻意做假。几天的相处下来,他心里很喜欢傅大哥,是真心想亲近他。
大眼睛黑溜溜的,清澈得有如上好的琉璃,清清楚楚的映着小家伙的亲近与信赖。傅雷愣了一下,笑道:“上午,我要练功。下午要跟师父学配药。中午才有空过来。”
师父向来要求严格,前些天,如果不是给云小弟上药,上午的时候,他休想走出练武堂寸步。今天,他也是借着送餐具的由头,才跟师父请到一刻钟的短假——学武的生涯,刻板又辛苦,十年如一日。不给自己找点乐子,日子怎么过呀!以前,他就喜欢往老刘头的后杂院里跑。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在井台上干坐着,也是一天之中难得的轻闲时光。现在,后杂院里新住进来了这么有趣的小家伙,他便更加管不住自己的腿。
只是,一次两次的,师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天天如此的话,师父那里肯定不好交待。
我得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才行!
看着小家伙乖巧伶俐的样子,他突然想起昨天师父与老刘头的对话:老刘头很喜欢小家伙,又加之觉得对他有愧,是以,为其向师父讨个学武的机会。而师父也动了侧隐之心,有松口的迹象。
心中一动,他计上心来,笑眯眯的问道:“云小弟,你识字吗?”
捡到小家伙的第二天,老刘头就问清了小家伙的来历,立刻一五一十的禀报了师父。当时,他就跟在师父身边,是以,他知道小家伙是个父母双亡、被亲人抛弃的山民孤儿,唯一的姐姐也极可能在后山喂了狐妖。以小家伙这样的身世,又小小年纪,应该是还没开蒙的。在其他武馆里,大师兄通常都是要替师父教导底下的师弟师妹们。可他们拳馆总共才他这一个弟子,他这个大师兄一直都只是摆设。哇呀呀,好想过过大师兄的瘾!师父没有发话,不能教武学,但是,他可以先教小家伙识字啊!
果然,沈秋宝老老实实的摇头:“不认得的。”
在牛头坳村是有族学的。不过,族里规定,族中男丁要年满六岁才能开蒙。他还没到年纪。好吧,就算他到了年纪,听爹娘的意思,也是不会送他去开蒙的:一来,去族学开蒙要交二十个大钱和三斗白米。若是还要接着学,翻了年,还要每个月交十个大钱;二来,识字是为学武做准备。寻常的山里娃哪有学武的机会?人们通常都认为,不学武,光识字,一点用处也没有。所以,又何必在上面浪费那么多的银钱和时间呢?在牛头坳村,除了族长爷爷他们那一房,其他人家都很少送娃上族学。
而他也没少听族长爷爷家的族兄们抱怨,说,识字很难,一点儿都不好玩。故而,以前从来没有动过识字的心思。
但是,现在不同了。
他要学到一身的好武艺,才能给爹娘、奶奶报仇,自然要找机会先识字。
傅大哥这么问,难道是要教我识字?想到这里,他满眼期待的望着傅雷,请求道:“傅大哥,你能教我识字吗?”
好聪明的小家伙!傅雷挑眉:“你想学吗?”
“想!从心底里想学!”沈秋宝双手在胸前抓握成拳,使劲的点头。
“扑哧”。傅雷被他认真的小样儿给逗乐了:“行,以后,每天中午,我过来教你识字。”
没想到,傅大哥的心肠比庙里的菩萨还要好,一求就应。沈秋宝喜欢的拍掌叫了起来:“啊,太好了!谢谢傅大哥……”
他太高兴了。如果不是傅雷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按住,肯定当即就蹦了起来。
“你摸乱动,小心扯坏了伤口。”
“傅大哥,是从今天中午开始吗?”
“呃,好吧……”
老刘头听到外面的欢呼声,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井台上,一大一小两个小子都是乐不可吱的样子,他也禁不住摸着胡子呵呵轻笑:“两个憨娃……”好多年,他都没有在拳馆里听到这么欢畅、轻松的笑声了。
回到正院,傅雷如实禀报了馆主大人。和他意料的一样,馆主大人同意了,不过,只准他过去半个时辰。理由是:助人没错,但是,傅雷不能因此而耽搁了自己的课业。
“翻了年,你就要参加武试。现在不抓紧,到时怎么过得了?”馆主大人如是说。
能有半个时辰,傅雷已经很知足了。
午饭过后,他在拳馆的故纸堆里翻找了半天,终于寻出一本叫做《识字歌》的旧书,兴致勃勃的去后杂院教沈秋宝识字——在最辉煌的时期,刘家拳馆开辟了“图文阁”。里头收录了数百册入门级别的武功典籍和药书。这些书以识字为主,内容浅显,通俗易懂,学徒们可以随时借阅。只可惜,自老太爷过世后,拳馆江湖日下,学徒流失严重,图文阁首当其冲。因无人看管,各种书籍流失、破损严重。传至现任馆主大人手里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杂乱的故纸,堆在正院的西厢房一角化灰。
“当年我开蒙时,除了这本《识字歌》,师父还给我准备了笔墨纸砚的。只是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匀不出多余的来。只能给你准备一枝毛笔。”傅雷有些难为情的递过来一枝旧毛笔,“你暂且用水代替墨,在地上练字。”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小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地上这样练字的。”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却是很满意了,如获珍宝的双手接过旧毛笔,“我真的很喜欢。”
真是个乖孩子。傅雷暗中吁了一口气:“那,我先教你写名字。”说着,他又从沈秋宝手里拿过毛笔,沾了水,在泥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下“沈云”二字。
写完后,他特意提醒沈秋宝观察自己拿笔的姿势。然后,把笔递还给后者:“你拿好笔,我握着你的手,再教你写一遍。”他不知道该怎么教徒弟。当年师父是这么给他开蒙的,他照搬过来,应该没错。
“嗯。”沈秋宝两眼亮晶晶的,极力压制住满心的激动,学着他的样子握笔。
他比傅雷想象中的更伶俐,简直是一教就会,初上手,毛笔握得象模象样。
本来还想着要提醒他几处握笔的要诀,见状,傅雷默默的咽下了那些话,握着他的手,一边写,一边念叨着笔顺:“点、点、提……”
不一会儿,“沈云”两个字再次出现在泥地上。
沈秋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啊,我会写字了!这就是“沈云”!
虽然已经在很多人面前,他已经用过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只将这个名字当假名,从来没有当过真。直到此时此刻,“沈云”二字出现于他的笔下。这一刹那,他突然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沈云,我就是沈云!
我要努力学识字,将来还要学武,学到一身的本事,成为象馆主大人一样的武师。
我要做能为爹娘、奶奶报仇的武师沈云!不要再做那个什么也不懂,任人欺负,连长姐也不能保护的山里娃沈秋宝!
所以,从今天起,沈秋宝沦为过去。
我叫沈云!
我是沈云!
“会写了吗?”傅雷松开手,问道。
沈云傻了眼:“啊?”
点、点、提……呜呜呜,太长了,没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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