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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三章 人靠衣裳马靠鞍


  将沈云介绍给众人后,洪天宝挥手:“都散了吧。”

  “是。”齐伯等人都各忙各的去了。

  “你先去屋里歇一歇。过会儿,我再来喊你。”洪天宝搓着双手,从心底里笑了出来,“中午我们出去吃牛全席,为你接风洗尘。”

  看他这副样子,明明是自个儿馋了。沈云笑着应好。

  等洪天宝离开后,他推开东厢房的门,顿时,一股裹着腊梅香味儿的暖流扑面而来。

  啊,屋里竟然烧了地龙。沈云有些意外,站在门口,环视屋内。

  屋子宽敞明亮,分为内外两间,收拾得纤尘不染。

  外间的正中央摆着一张竹制的八仙桌,四张高背竹圈椅围在其四边。每一张圈椅的上面都摆着厚实的秋香色弹墨靠背、坐褥;

  绿漆木格子窗上的窗户纸全是新糊上去的,白生生的,透着米浆的香味儿;

  窗下摆着一张黑色长条案。案头文房四宝俱全,还有一只小小的三足镂空铜香炉。屋子里的腊梅香味儿便是从这香炉里发散出来的。

  长案的后面也有一张一样的高背竹圈椅。后面的墙上挂有三只八宝大葫芦。

  内门上挂着猩猩红毡帘。沈云走过去,撩起门帘。

  里间和外间差不多大。没有床,窗下砌得的是火炕。

  炕上铺着厚实的石青色棉褥子。火炕一边挨着墙摆着一个崭新的朱漆矮虎腿五斗柜。柜子的上面叠了三床锦被。

  火坑的正中摆着一张同色的小桌子。桌上的那只大包裹甚是眼熟。沈云定睛细看,原来是他的行囊。不用说,肯定是赶车的罗叔早早的送了进来。

  屋子的里边摆了一张喜鹊登梅的大绣屏。

  沈云有些纳闷:我一个爷们,屋里摆张女里女气的大绣屏做甚?

  他走到屏风后面一看,忍不住摸着绣屏的木框笑了:在这里,红漆马桶、洗漱用的铜盆、大澡盆、雪白的澡巾子等,皆是一水的新物什,摆放得井井有条。

  原来屏风的后面是洗漱区。这样的布置,既方便又精致。再观整个屋子,无一处不是如此。可见洪天宝他们是用了不少心思。

  看到那个大大的柏木大澡盆,沈云有些心动,伸手去贴胸口挂着的百宝囊——这次出来,他无意之中发现了百宝囊的另一个好处。出发前,他烧了开水放在百宝囊的一只大瓦缸里。不想,接下来的五天里,他都是用的滚烫的水,跟刚烧开的没什么两样。自那以后,只要缸里的水用完了,他都会再烧满满的一大缸。这一路上,也多亏了有百宝囊伴身,即便是在冰天雪地里,他也随时能用上热开水。

  现在,百宝囊里还有一小半缸热水,刚好可以用来泡个澡。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齐伯的声音:“沈爷,小的送热水来了。”

  沈云连忙从里间出来,打开外间的门。

  齐伯挑着满满一担热气腾腾的热水站在门廊的台阶下面,仰头笑道:“沈爷长途奔波,想来是累了。小的挑担热水过来,给沈爷解解乏儿。”

  “有劳。”沈云向他道了谢,下了台阶帮忙提水。

  齐伯赶紧的让了一下。然而,他的反应哪里比得过沈云?只觉得两个肩头骤然轻松了。他定睛一看,就这么眨眼的工夫,沈爷已经从两个铁钩上解下来了两桶水,一手提着一只,上了门廊!

  好一双快手!回过神来,他啧啧的伸出了一双拇指:“沈爷,厉害!”

  沈云回头冲他笑了笑,提着两桶水进了屋。过了一会儿,他又出来了,将两只空桶还给齐伯,问道:“齐伯,你也是这样给天宝兄送热水的吗?”

  齐伯闻言,笑意淌了一脸:“爷惯着小的们,和小的们一样,也是自己去厨房打水的。”

  果然如此。沈云点头:“那以后我也一样。你只要告诉我厨房在哪里就行。”

  齐伯伸手指了指对面西厢房方向:“沈爷您看,就是那边的后罩屋。”顿了顿,问道,“沈爷,现在离吃晌午饭还有一两个时辰呢。厨房里,阿花新做了点心,要不要给您送些过来?”

  沈云摆手:“不用了。来的时候,与天宝兄在路上喝了一壶茶,现在还不饿。齐伯,需要什么,我会跟你说的。”

  “是。您尽管吩咐就是。”齐伯这才挑着两只空桶子往厨房方向走了。

  沈云回到屋里,关上门,自去里间洗澡。

  半个时辰之后,洪天宝过来敲门。沈云已经收拾得妥妥当当,连头发都擦干,重新梳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没有准备大毛的衣服。”洪天宝见他穿着一身半旧的青布夹棉袍,得意的将手里抱着的镶银鼠毛的黑色羊皮大麾和一顶同色的羊皮帽塞给他,“这是我才来的那一年冬天置办的。不是什么好皮子。后两年置办的,皮子要好一些,却大了好多,你穿太肥。这两样,你先凑合着穿。吃过午饭,我陪你去新做几样。”

  “我又不冷。”沈云抱在手里掂了掂,“死沉死沉的,我穿不惯。还是棉袍穿得舒服自在。”

  洪天宝哼了一声:“我也知道棉袍穿着舒服些啊。在家里,我也是怎么舒服怎么穿的。但去外面,这样不行啊。在仙都,你穿个半旧不新的棉袍出去吃饭,小二连坐都不给你看。”说着,指了指他手里的羊皮大麾和帽子,“这两样也是寻常货色,去吃个牛全席勉强还行,要是穿着去衙门找钱师尊的那位老友,那里的门房都不会给你通传。”

  “都这么势利?”沈云讶然。

  洪天宝呵呵:“这叫‘人靠衣装马靠鞍’。”

  好吧,他所说的一点儿夸大的成分也没有。

  沈云换上皮大麾和皮帽子后,在屋里走了几步。

  天,又热又觉,难受死了!

  最后,洪天宝拗不过他,只得任他脱了下来,换回了原来的青布夹棉袍。

  接着,两人依旧坐了老罗的马车,穿过小半个东城区去吃牛全席。

  在那饭庄里,沈云都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因为洪天宝穿戴不俗,腰带上还别着有功名的人才能佩戴的玉饰,再加上长得虎背熊腰,油光水亮,所以,跑堂的伙计竟然将他当成了洪天宝的长随,刚开始时,只顾着满脸堆笑的向洪天宝点头哈腰,却连个正眼也没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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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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