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胃口真好
和往常一般,乌拉那拉氏仍然是眉心带着一丝褶皱,但是却仍然雍容,一颦一笑,尽显大家风范,让尔芙有一种想要抱大腿的冲动。
乌拉那拉氏简单的问了问几个孩子吃的香不香,睡的安不安,又交代了天气凉了,要给孩子们添衣服,便让大家各自散了。
尔芙刚要起身,便听见乌拉那拉氏说道:“侧福晋,我和你有些体己话要说!”
“是,妾身遵命!”尔芙眼中滑过了一丝不情愿,但是语气却无比愉悦的应了声,略带着几分僵硬的转过了身,福身一礼。
正要走出门口的李氏等人,有些好奇的打量了一眼尔芙,心里头盘算着,往外走去。
乌拉那拉氏是康熙三十年进阿哥所伺候的,宋氏和李氏则是先后在康熙二十九年春秋进阿哥所伺候的,比乌拉那拉氏早进了阿哥所一年,所以在乌拉那拉氏进阿哥所的时候,李氏已经是四爷的心上人了。
而乌拉那拉氏进了阿哥所,四爷虽然并不与其亲近,但是却也给了该有的体面,阿哥所内的大小事情也都由其做主。
嫡福晋乌拉那拉氏也是个冷清的性子,对阿哥所里原本的两个格格总是淡淡的,不亲近,也不疏远,对待四爷也是勤勉的,从未让四爷的后院起过火。即便是去年原来的二阿哥弘昐无故过世,李氏大闹了一场,更是一口咬定是嫡福晋做的手脚,也并未让乌拉那拉氏在四爷跟前没了脸面,反而让四爷有心疏远这位自进阿哥所就宠着的格格。
若不是李氏正巧去年诞下了弘昀,四爷有心给弘昀提提身份,还真不一定还会不会给这位格格请封了。
而自打四爷出宫开府,虽然府里头的女眷也多了两位,但是也没叫嫡福晋亲近谁。
今天,乌拉那拉氏主动留尔芙说话,让府里头的几位格格,脑袋都飞速的转了起来,有一种从奔腾到酷睿I7的感觉。
尔芙更是心颤颤,飞速的在心里头回忆了下自己入府这段日子的所作所为,生怕犯了什么忌讳,一不留神就丢了小命儿。
不过尔芙这个家伙一贯是个没心眼儿的,虽然也有些小聪明,但是也做不到面不改色,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一张小脸忽而惨白,忽而泛青,倒是让乌拉那拉氏看了个新鲜。
尔芙努力的回忆了进府几个月的作为,发现她除了吃了点不合时令的东西,外带着请安晚了几次外,倒是没有别的错处,当然也不排除无意中得罪了乌拉那拉氏,所以尔芙这一张小脸仍然布满了不安,半欠着身子,重新坐回了原位。
乌拉那拉氏觉得尔芙这幅样子颇有意思,唇角不自觉的勾起,让尔芙更加怕怕了几分。
福嬷嬷是伺候嫡福晋的老人,瞧见自家主子有些失态,忙轻咳了两声,叫过了一旁的丫鬟,重新奉上了温热的茶水。
乌拉那拉氏也自觉失态,端起了茶碗,微微遮掩了下唇边的笑意,抿了两口温茶,这才缓了缓神,柔声说道:“妹妹出身瓜尔佳氏,还有府里头的伊格格伊尔根觉罗氏,都是满族的老姓了,祖宗也都是在那片白山黑水出来的巴图鲁,理应是该亲近几分。
可是我瞧着妹妹这性子,倒是不常和人走动的,平日里可有什么打发时间的好法子么?”
尔芙一时间摸不清楚乌拉那拉氏的意思,再加上心里头总有一种当了小三的不安,遮掩的擦了擦头上的细汗,说道:“妾身自小就不善弓马骑射,连家里的额娘也觉得妾身不似满族家的姑娘,平日里也没什么喜欢的事情,大多数的时候也就是看看话本子。
早先的时候,家里头的额娘还特地给妾身请了教养嬷嬷,可是妾身这性子太懒怠,这规矩倒是学的并不好,针织女红,更是提都提不起来的,倒是让额娘好一番惦记。
说句大不敬的话,妾身进宫大选前,阿玛额娘便已经想要在家里头给妾身选个普通旗人嫁过去了。”
尔芙这一番话,那可是在心里头转了几个圈,虽然意思不明显,但是尔芙的意思就是我没有能力,我不会琴棋书画,不会针织女红,连寻常满人家女子会的弓马骑射也不会,您就不必担心我来跟您争宠了,快放过我吧!
可是乌拉那拉氏是自小就被康熙帝指了婚给四爷的,自小在府里头学的就是如何掌家和皇阿哥相处之道,更是精通各类宅斗、宫斗的技能,没有尔芙的直肠子,自然不能领会尔芙的意思,只当尔芙是谦虚之言,倒是没有当真。
如果尔芙要是知道嫡福晋这么想她,那一定会特别狗腿的爬上前去,抱着乌拉那拉氏的大腿,摇头摆尾的说一句:妾身很像一个精通琴棋书画的才女吧!
只是尔芙并不了解现在的时代,虽然满族人出身草原,与汉族女子有些不同,但是自打满洲八旗入关,汉学一直侵袭着满族八旗上下,连皇上上朝、官员上疏,也都是多用汉语,而满洲女子自然也想汉族的女子学习着,除了普通旗人家,没有能力请各类师傅的,一般想尔芙这样出身官员之家的上三旗秀女,那也都是各个满腹诗书经纶、精通茶道、能歌善舞、抚琴作曲的。
当然乌拉那拉氏也真的没有想到,出身满族八旗上三期的尔芙是一个穿越而来的盗版货,这盗版货还是个低仿版本的,唯一精通的便是吃,而这个吃还不是珍馐美味,往往都是街边随处可见的小吃。比如煎饼果子、肉夹馍之类的学生快餐,比如清炒肉、爆炒肝尖这样子的家常菜。
不过这些都不在乌拉那拉氏的考虑范围,不管尔芙是个多么提不起来的阿斗,那也不关她的事,今天乌拉那拉氏留瓜尔佳氏尔芙说话,也不过就是因为她是嫡福晋,而这个侧福晋还没和四爷圆房,她这个嫡福晋,需要安排一二罢了。
Ps:绾心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最爱的便是学校附近的一个肉夹馍的摊子,也许是因为学校食堂太过难吃的关系,那时候只觉得那肉夹馍便是人间美味。
本来大学时代的生活费便不多,而肉夹馍这种又抗饿、又好吃的东西,那绝对是大家的首选午餐,那去得慢了,保证你连一个肉夹馍的饼子都看不到。
现在回想起来,大学时代的绾心,那也曾经是一个为了吃能撒腿狂奔的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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