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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七十九 匈奴来骑


  磐河以北,森森草原。

  一场刚刚奔袭的战斗,刚刚结束,哀嚎声、戏谑声、狂笑声不绝如缕。

  灰蒙蒙的硝烟弥漫半空,人迹却已消失,来去匆匆。

  良久,这片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批的灰狼,这对它们而言是一场难得的盛宴,都在那里拼命的吞噬血肉,吃到高兴处还仰天发出欢快的嚎叫,在夜空中久久回荡!

  狼群就是草原上的清道夫,连年的征战、杀伐,无数的尸体几乎堆成了山,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全靠这些残忍的掠食者,将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尘归尘、土归土,最后变成养分重新滋润这片养育万物生灵的大地!

  这是一个循环!

  来源于太阳能,智能保护。

  “血染黄沙,骨肉喂狼!”对于信奉长生天的草原人来说,这就是一名战士最终的归宿,是荣耀!

  看着眼前的血腥盛宴,听着近在咫尺的狼嚎,阿奴达咧了咧嘴。

  骑马立不远处的一处高坡上的他,深吸一口气,发出犹如狼王召集群狼般的号角声,连绵不绝。

  紧接着,是连绵起伏的号角。

  随着号角声不断传递到远方,一队队彪悍的草原骑手从夜幕中冲出,全都汇聚在高坡下。

  “嗷!嗷!……”一声响彻云霄的嚎叫却是出自这些骑兵的口中,望天长啸,威震四野,就连草地里面,那些周围徘徊的狼群立刻四散奔逃……。

  普天之下如果说还有什么生物比狼更狠毒,更可怕,那就人

  人,才是这天地间最强悍的猛兽!而匈奴人,则是自诩为猛兽中的猛兽!

  他们或者三五十人一群,或者百十人一伙,转眼间已经聚集了十几个马队,不同马队的骑手们手执兵刃,壁垒森明的互相警惕着。

  在这片灰色的草原地带,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情可言,今天一起并肩浴血的朋友,明天就可能变成敌人。

  而今天的敌人,明天又可能聚在一起把酒言欢。

  在这个用刀子说话的世界里,人们只认实力,谁实力最强,谁的刀子最快,谁的心最恨,谁就是他们的狼王。

  今天晚上,十几支不同的匈奴队伍汇聚在了一起,在这片区域里也算是一大奇观,往日里见面,他们经常是二话不说,拔刀相向的,现在却全都老老实实的等在那里,就像一群等待出发觅食的野狼

  群狼啸天,高坡之上,一名彪悍魁梧的匈奴汉子傲然立于马上,眼望明月,正在静静的思考着什么。

  正是阿奴达!

  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处在一个草原骑手的巅峰时期,满头的乱发用刀子割短后直接束在脑后,显得古朴而野蛮,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

  那是大草原上的刀霜兵戈,留给他的痕迹。

  草原上的骑手大都有各样的伤痕,连年的征战,谁还没负过伤呢,就像那些野狼一样,身上到处都是撕咬过得痕迹。

  在他们看来,这些伤痕,是勇士的勋章,是无上的荣耀。

  只有像土拨鼠一样躲在毡房里的懦夫身上才会是光溜溜的;在草原上男子汉以伤疤为美,没有伤疤的男人甚至很难娶到老婆。

  而斜披在肩头的狼皮大氅,则是草原勇士的象征,左耳上悬挂的金环标志着,阿奴达他还是贵族出身。

  匈奴人尚左,以左为贵,而且非大贵族不可装饰金器,虽然周围也有许多的骑手在来回呼啸驰骋,但人们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才是这里的核心,上位者的气质就是身上的破衣烂衫也丝毫遮挡不住的。

  如今,他们响应着袁绍的号召,前来此处。

  阿奴达的目光深邃。

  袁绍的大名他自是清楚,甚至昔日袁家还对他有所恩情。

  当然了,那并不是他出兵的原因,真正的理由,还是逃不过一个字--钱!

  对于穷苦的草原人而言,袁绍这一次提出来的要求,那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的财物,大到足矣让无数的勇士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反正在这个地方,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

  要知道,平日里为了一口铁锅,一带盐巴,他们都能拔刀相向,何况现在面对的是袁绍给予的丰富财产呢?

  哪怕自诩见识多的阿奴达,不也是同样的激动难耐。

  聪明的狼群在狩猎时,并不是立刻扑上去的,而是派出小股部队尾随跟踪猎物,直到把猎物的情况都弄清楚以后,才会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杀的一击。

  要想在草原上生存,就必须像狼群一样,凶残、狡猾、聪明,最关键的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不过他们试探性的出手并不顺利,几队前去侦察的前哨都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在大草原上,消失就是死亡的代名词,果然,在经过一番搜寻后,在荒野里找到了他们已经被野狼啃食过得尸体。

  这让他在吃惊之余,对这支汉军的实力不禁刮目相看,他派出去的可都是草原上的勇士,个个弓马娴熟,杀伐狠辣,可他们却一个都没有回来……

  独狼不会向自己吞不下去的猎物发起进攻,它会召集伙伴,利用狼群的集体力量去撕碎对手,自负吞不下这支汉军的他,立刻用自己的身份,向附近草原上的所有匈奴军发出了围猎的号令,这才有了今夜大军云集的场面。

  匈奴人是没有兵书战策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打仗的本领全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大自然,因为他们有最好的战术指导老师---狼。

  阿奴达轻轻晃动手中的马鞭,立刻做出了判断,他的战争嗅觉就像狼一样的敏感,从这些零散的讯息中他闻到了一个强大对手的味道,这让他很是兴奋。

  草原汉子活着的意义就是,骑最快的马,用最好的刀,抢最漂亮的女人,还有就是战胜最强大的敌人!

  “草原上的勇士们,一只硕大的肥羊已经出现在你们面前,让我们像狼群一样扑上去,享受最肥美的血肉,用无尽的鲜血和灵魂,向伟大的长生天献上最神圣的祭祀吧!”

  弯刀在手,斜指天空,阿奴达向坡下聚集的上前的匈奴游部,发出了劫掠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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