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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五十七 深陷囵围


  作为曾经以一己之力,帮助董卓从西凉偏荒之地,一路成长到先下天下的最大势力,并且入主帝都功不可没的代表性人物。

  如今的李儒,已然可以毫不客气的自吹一句,他称得上是当世谋算中,出仕的第一人。

  洞察天机,晓阴阳、知天象,这些本领,在那场流星雨过后,他也具备了现实象的能力。

  虽然不可能出现,诸如掐指一算,就能够通晓,前五百年后五百年那样夸张的仙侠世界里面的手段。

  但是至少,这种能力,还是能够帮助李儒的他,在生活中也好,战场上也罢,都能抢先掌握一步先手。

  如今,从他的口中,既然说出来了带有肯定口吻的说法,那么十有八九,有人要倒霉了...

  凝视着远方,李儒冷峻的脸颊上,诡异的露出一抹微笑。

  “呵呵,看来解决掉你的速度,要动作快点了.....,毕竟在你之后,接下来,还有另一个实力不可小觑的敌人啊...”

  微微摇头,李儒眼眸深处,开始闪烁思考的光华。

  瞳孔合实,泛起坚定的光芒。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既然如今局势,已经到了当下这一步,众人都已经不知不觉的入了局。

  那么,索性就让他来亲自动手,快刀斩乱麻,使得这个局的波及范围,变得更为“广阔”吧?

  李儒冷冷一笑,眼瞳中,闪烁着森然杀机。

  在他的眼中,如今他身旁的大部分人,都不过是被利用的棋子罢了,充其量,作用大,和作用小。

  这一次,他要帮助董卓,一举扫平长安城内的魑魅魍魉。

  哪怕,要死上...不少人!

  嘴角翘起,勾勒一抹寒意。

  ....

  再说这边的张济,原本只道高郅此人只是一般的将校,是以心下稍宽,只道杀了这领军之人,便可让敌军混乱,解决掉那些“作乱”的军队。

  哪曾想到,高郅的实力过于强悍,他们以三敌一,居然还被打得左支右拙,还是他心头一动,机智的后退,才借着李德二将的死亡间隔,远离高郅。

  不得以之下,他也只得策马退去。

  好在击溃了他的高郅,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到追杀上。

  不过,对于那人,张济却是印象深刻....

  他的心中,总是隐隐的有一种感觉。

  此子,日后,一定还会再见的!

  而这边的高郅,在击溃了巡逻的张济军队后,继续前行,一路上又收拢了几个逃出来的兵卒,渐渐的,又一次的聚拢到了百来人。

  只是,再接下来他们的路却变得不好走了。

  形势愈发的严峻起来,不知道是不是董卓那边也反应过来了,他麾下的大军,源源不断的开始朝着围猎的范围包拢而来。

  加上这边的高郅,却是不知道自己的具体方向,只觉得周围到处都是西凉军的人马,冲上一刻,便分辨不出东南西北了。

  遭遇的敌人,越来越频繁。

  这些西凉的军队,以百人为一队,互成犄角之势,一方出事,另一方就可以立刻出兵救援;这样的攻守联盟是极难打破的。

  这不,方才绕过一个弯道,便又遭遇了敌军。

  敌将亦是发现了高郅他们,心下一喜,暗道一声:“这是天赐良机,正愁找不到敌人,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手中大刀一摆,便迎了上去。

  高郅见那人自持勇武,居然没有命令兵士们一拥而上,居然自己冲了过来,暗笑了一句:“蠢猪!”同时也在心里轻松不少。

  随着二人之间的距离不断缩短,高郅眼中寒芒一闪,口中大喊了一声:“杀!”身子猛的向后一扭,手中长枪好似一条白链一般向后横刺了出去。

  两马交错而过,高郅在马上的那一旋身扭转,回身一枪,正好刺中那来将的咽喉。

  那来将的刀,才斩到一半,却再也挥不下去了。

  一双死鱼眼愣愣的注视着面前的那根枪杆,喉咙里咕噜咕噜的发着无意义的声音。

  那人只觉得喉咙里插着一根巨大的刺,而且自己费了好大劲吸进来的空气立刻便从喉咙那跑了出去。

  这种情况持续不到几秒钟,来将便觉得意识越来越模糊,然后脑袋一沉,没了知觉。

  战马继续急奔,高郅他的长枪也借着马力拔了出来,可怜那来将,却是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便丢了性命,尸体还被战马抛下,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人的喉咙处本就十分脆弱,那来将被高郅一个回身枪给刺了个正着,整个喉咙被捅的粉碎,一蓬热血直接喷到了他的身上,将那身白色的甲胄都给染成了鲜红色,这家伙死的,可谓是痛苦之极了。

  不过,已经对鲜血免疫的高郅,并不再如以前那般在意了,反手一抹,却顺势直起了身,然后继续向前冲杀。

  那百余士卒见主将战死,此时已升了惧意,待见得高郅居然一人一骑杀奔了过来丝毫不露怯色,而且身上那白甲到处可见斑斑血迹,配上那凶悍的眼神,便好似地狱里跑出的饿鬼一般。

  结果高郅才杀了一阵,这百余兵士便大喊了一声,四散逃了开去。

  没走多远,赫然又遭遇一批西凉军队,这次是数十骑兵,不过并非西凉铁骑,而是董卓夺昔日洛阳的禁军骑卫。

  高郅,故技重演,一人一骑,奋勇当先,径直的冲入那数十骑中大杀了一阵,舞着手中长枪将这些个骑兵尽皆杀退。

  被高郅又趁乱刺死了几个骑兵,夺了他们的战马。

  这一会儿,他已杀了不下四阵。

  不过,高郅如今武力高强,而且久经战阵,尚不觉得如何。

  凡是靠近的敌军,便是一枪招呼下去,在这乱军当中,高郅他这种简单的杀法反而制造了最大的效果,而且枪法本来也颇为适合这种群战。所以这一路杀来,倒还觉得轻松。

  倒是他的身上和脸上,却是都已经为敌人的鲜血给浸渍成了鲜红色,不过呼吸均匀,除了一身血红,衣衫甲胄凌乱不堪之外,却并没受伤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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