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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版权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王崎抬起手,指了指天边黑色的月球:“你看,我只是个有辱斯文的工匠——而我这次的活儿,就是把那只巧手给做出来。”

  这话一出,宙弘光就摇摇晃晃的走了两步。他只感到天旋地转。但是,他瞬间就站稳了身子,问道:“这就是格物……这就是格物?哈哈哈哈哈哈……原来在你眼中,我们也属于‘物’吗?”

  王崎指了指自己:“我自己都是‘物’呢。”

  宙弘光眼中居然焕发出了新的神采:“原来如此……这一切都在你的预料之中?”

  王崎笑了:“只不过是有一些预想,觉得文道多少也应该给予一些反应罢了。”

  “你这么肯定,文道一定会给予你想要的‘反应’吗?”不知为何,王崎明明是斩断了毓族的一条坦途,但是宙弘光却丝毫没有文心破碎的迹象。正相反,这个年老的外星文人,身上爆发出了新的生机。

  他是文人。

  “文学的终结”对他而言,确实是灭顶之灾。

  但是,也是机遇。

  或许,就是跳出过去的世界,抵达新境界的机遇。

  老者指着月球,道:“诚然,那里面的诗句,近乎无穷无尽。但是……这里面的绝大多数,其实都没有被毓族阅读吧?”

  “你们想要阅读随时可以阅读啊。”王崎眨眨眼:“以长生者……也就是你们圣人的手段,去趟月球并不难吧?”

  何止是不难?王崎在月球上发现过无数介于“垃圾”和“文物”之间的东西——在毓族文人看来,自己的月球,根本就是踏青的好去处。

  “但是,它们现在没有被阅读过,毓族完全可以当它们不存在……”

  “它们存在被阅读的可能性,所以文道没办法当它们不存在。”王崎笑了:“如果非要等其他人读了之后,文道才奖励文气,那文章落成之时的异象,不久成笑话了吗?”

  “那是文道的规则……”

  “所以,左相大人是要摆脱文道的规则吗?”

  王崎直白的诘问刺入宙弘光的新龙。年老的毓族张开嘴,想要说什么,但是却只是吐出了一股空气。

  什么也没有。

  毓族是不能离开文道进行创作的。五十三万年来,所有的创作都是“文道”。

  实际上,此时此刻的宙弘光已经明白了什么,可他也不敢说出口。

  即使是真相,他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到时候,说不清就是整个遇阻对他的攻讦。

  王崎看着宙弘光的目光带上了一丝怜悯。他眼神扫了扫周围,似乎是看空气。

  但是宙弘光明白。他目光所及的,是众圣的感知。

  ——明白了么,你们只是在娱神。

  ——五十三万年,你们所有的行为,都是在取悦“文道”。

  ——文道的规则不一定是“文学”的规则,但是毓族在如何喜爱文学,也只能依赖文道的规则。

  他仿佛理解了王崎的目光。

  一瞬间,宙弘光所有的困惑所有的雄心以及所有的紧张都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则是前所未有的哀伤。

  如果是往常,他会将这种哀伤寄托在诗歌上吧。但是,他已经没办法写诗了。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想写。

  这就是毓族的命运。

  哪怕在心灵上,他跳出了过去的桎梏,但是对于整个种族来说,却没有多少的意义了。文道不给予文气,那么这一重“超脱”就不存在意义。

  “五十三万年,其实你们只搞懂了文道的一条规则——相同的文字,不会两次赋予文气。”王崎道:“这在你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吧?”

  “难道说不是吗?”子虚易愣了。

  “当然……不是。”王崎笑了,他第一次发出无节制的畅快笑声——很明显包含嘲弄的意味:“哈哈哈哈——仔细想想,这一条准确的‘规则’,本身就与你们追求的‘情感’存在冲突啊。这是律法的规矩。”

  文道之中,很自然的包含着“版权法”的理念。

  这乍一看应当是自然而然的吧?毕竟,抄袭者又如何有资格封为圣人呢?

  但是,违和感却就在这里。

  “我族也有类似的规矩啊。”王崎停下笑声,喘了口气:“当大众需要更多的作品,当作品被具备了正面的社会意义,一个文明,就自然而然的会开始鼓励创作者进行创作——艺术面向市场的时候,财帛就必然会出现。哦顺便提一句,对于你们来说,这个‘财帛’可以替换成‘文气’。作者们认为他们应该拥有复制自己作品的权利。版权概念随之产生。”

  幼帝愣愣的问道:“保护这个……‘版权’,难道不对吗?”

  前世的记忆实在是太过混乱了。王崎记得一个“艺术家反对版权保护”的故事【指斯派德·罗宾逊《忧郁的大象》】,一个叫亚伦什么什么的黑客【《互联网之子》亚伦·斯沃茨,因反对“知识产权”而被联邦政府“迫害”并最终自杀】,以及北欧的某些盗版支持政党。他一时之间竟无法分清这些人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虚构作品当中,甚至没办法分清这些不同个体或群体是为什么反对版权保护的理念。

  但是,他不会为此词穷。

  王崎点了点头:“当然对啊——但是,版权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这句话过于直白而粗俗。但是没人会去为此而指责王崎了。

  版权只能保护表达,因为作品的相似度是可以衡量的。但是,作者的思想无法在法律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衡量。

  如果用音乐来说,那就是“翻唱”与“变奏”吧。

  同样的歌谣,同样的乐曲,在不同的演绎者手中,可以表达出截然不同的意味。同样的一段旋律,或许有些人会用它表现理想的慷慨激昂,而有些人则会用它来表现爱恋的美好。

  而同样的事情,也可以放在文学上。岳飞一曲《满江红》,那是千古忠义。而若是同样的句子,出自秦桧之手,那这首词怎么看都透着慢慢的虚伪。若有人说谭词同写了“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那这诗自然是慷慨激昂的——可实际上,它的作者叫汪精卫。

  但是在法律面前,岳飞写的《满江红》与“如果存在”的秦桧《满江红》,必然是“一样”的。

  “表达”与“思想”,实际上是分开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律上,还存在着“无意识抄袭”的罪名。

  披头士的主吉他手兼主唱之一的乔治·哈里森在1971年被指控抄袭。他的作品《My  Sweet  Lord》被指控抄袭一首叫做《He's  So  Fine》的歌——这是地球历史上第一次闹上法庭的“音乐抄袭”案件。

  而最终的结论,则是哈里森曾经听过原告的歌,然后忘了它。而在创作的时候,他又无意识的引用了这一首歌的旋律。

  而这个案件甚至烧到了披头士的每一个成员身上。查克·贝里和约翰·列侬的《Come  Together》被指控抄袭《You  Can't  Catch  Me》。小野洋子则被指出《Yes,  I'm  Your  Angel》与三十年前一首老歌重复。

  到了八十年代末,欧美流行乐坛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狩猎场——每一个有名望的音乐人都在猎人的目标之内。

  ——你不可能记住自己听过的所有旋律。如果你不自觉的引用了,哪怕是用来表达与原作者完全不同的思想,那么在法律上,这就是“抄袭”。

  甚至于说,被认定是“无限可能”的幻想类文学,同样存在这样的困扰。

  范·沃格特《太空警犬之旅》与《异形》,1980  年科幻作家本·波瓦和哈兰·艾里森《碧露》与《未来战警》……

  文学之中,甚至存在一个词语,叫做“文本间性”。其提出者茱莉亚·克里斯蒂娃甚至认为,仅从文字上看,并不存在完全原创的作品,一个作者读过的书,听到的话,也不可能完全隔绝于其文字之外。

  王崎张了张嘴,没有说完。他只能朦胧的记得一些例子。

  但是,毓族五十三万年积累的文化,却使得宙弘光迅速的理解了王崎所说的一切。即使没有多少例子,他也听得懂。

  “实际上,和左相您的对话呢,我就确认了,毓族的文论,是无法完全否定‘客体论’。而在客体论成立的前提之下,‘保护表达’就显得很怪异了。”

  王崎如此说道。

  宙弘光则跌坐在地上。

  毓族面对两重绝望。

  第一重,是“发明”与“发现”的绝望。

  人族的学者,目标一直都是“发现”。他们从不认为自己能够发明物理定律。而他们的终极目标,则是穷尽道路——最好让后世再没有可以研究的东西。

  而若是有人将天人大圣的数据库摆在他们面前,他们绝对会无比喜悦——因为他们“发现”了,署名的不是自己。

  而毓族却一直都是“创作者”。

  因为,他们明白,“创造”是“无穷”的,而“发现”则是有尽的。这是两重不一样的概念。

  尽管文化上的“热寂”,理论上是不会到来的。

  而第二重,就算他们能够越过第一重绝望,建立客体论,他们对文道的信仰也必然会崩塌。

  他们便从自由的文人,变成了“文道”这尊神的祭祀。

  而悖逆了“文道”固有的意志进行的创作,将不会有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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