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归途(捉虫)
凌晨三点半的大街上,万家灯火尽灭,人已经稀稀疏疏,路上幽黄的灯光倒在马路上,将水气与委屈蒸腾上来,惹得她眼眶发酸。半夜不仅是浪荡游子的狂欢,更是伤心人诉情的时候。
这个时间的这条路,是用不甘和委屈造起的,无力作砖石,不甘作水泥,委屈作柏油,嘲笑作灯光。
秦归晚。
她的名字是母亲起的,是母亲生她那天父亲疏忽值班未归,待刚到手术室门口就看到大门关闭。
母亲一人熬过了整个生产,是她期待的女孩。
听父亲说,她生产完看着我的笑,让我再一次陷入初恋,这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刻。
秦归晚很羡慕爸妈之间的爱情,那是一种超过了皮相,超过了生活的爱情,是灵魂上的相互理解和融合。
父母的那个年代,虽然大众提倡自由恋爱,可真正敢去做的毕竟是少数,这个缘分就在于,父亲是朋友亲人荐给母亲的,而父亲则是惊鸿一瞥,在胡同太仆寺街的三岔口卖糖人的前面看到了拿着糖人的母亲,然后便是寻找打听,一找便找了四年。
他本来是不信一见钟情的,可那时他信了。
就像心里有个声音,对就是这个人,没有错了不用再找了。
人生能有几个四年。
中国这么大,会有多大几率?四年里他总怕自己找不到她,也想着若是没有这个人怕是以后便会凑凑合合寥寥草草过了这一生。
四年,四年足以让一个青涩大男孩变成风度翩翩的少年郎,让那个笑起来都会眯起眼睛的女孩变成一位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
母亲有这样一个长情的人陪着不离不弃,她真的感到母亲很幸运,好幸运。
秦归晚拉着行李箱,蹲在地上,暗叹自己人生不如意。
一个29岁的女子这时本应该都有了自己的家庭,想起来父母还是而立之年就有了自己,可现在的自己不仅没有一个如同父亲一样长情的爱人还没有一份像样的工作,就在今天竟然还被王洲带着他的新欢赶了出来。
半夜就是让委屈的人发泄的时候,眼眶的酸痛带着内心无奈一起冲向泪腺,呜呜咽咽。
这些事是没办法对自己父母说的,是她一意孤行觉得王洲可以给她幸福,放弃了自己在故乡的高薪工作,自愿放下身段为他洗手羹汤。白嫩细致、养尊处优的手就这样开始变得满布细纹,就连手指都粗了不少。
是她错了,她从头就错了。
她怎么就会被所谓爱情冲昏头脑,放弃自己的一切去追随一个只会构想蓝图,说一套做一套的男人?!
她不禁想自己是不是把脑子在考研以后就扔到了考场上。
这五年本应是她人生中最美的五年,五年前她还是如花一般的少女,就这样被饥饱不定折磨了几年后的她,已经不是她了。
她抱住自己的双腿坐在马路牙子上。
地上好冰,外面好冷。
没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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