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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知遇之恩


  见阿周站出去后,屏息凝神,紧跟着跨出一步,学着阿周的样子恭恭敬敬地对着熙王和杨胜行礼。

  “殿下,是小人与弟。”阿周不卑不亢,听不出一丁点儿的紧张。

  心里很是佩服阿周的定力,要是唤作她,不尿裤子,也得说话结结巴巴的,断然不会像阿周现在这样镇定自若的。

  不过,怎么感觉当阿周的弟弟这么别扭呢?她分明觉得自己比阿周老一些呢!

  咬着唇瓣,一动也不敢动,她现在连这个时代的基本礼仪都不知道,而且还是在未婚夫的眼皮子底下撒谎,怕是很难蒙混过关吧?

  想着阿周说这个熙王平日里很少出门,心中还是略略放松了一些。

  “你叫什么?”熙王不耐烦地将视线从哆哆嗦嗦的花心身上移开,他见阿周颇有气节,唇畔扯了扯,笑问道。

  “此人名唤丘腾,那个稍小的,叫丘生。”没等阿周说话,杨胜便开了口。

  熙王侧头瞥了杨胜一眼,面不改色,继续问道,“丘生?”

  垂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花心感觉自己双腿发软,再坚持下去,可能会跌倒在地上。

  没有听到阿周回答,花心知道,她这个奴隶又是犯了君子病了,真是迂腐不堪。

  可她,若是一开口,岂不是真的要暴露了?

  “丘生,殿下在问你话呢。”见花心一直低垂着头不肯发言,杨胜忍不住开口提醒。

  花心硬着头皮抬起头,她咧嘴粲然一笑,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是,殿下,我名丘生。”

  这个名字真的一点儿也不好听。

  熙王突然被花心的笑容晃花了眼,他原本瞧着阿周体格健壮,面容镇定,非常喜欢,另一边这个弟弟,胆小如鼠,又低又瘦,只是见到贵人便缩成一团,所以很是厌恶,可现在花心这一抬头,却是笑靥如花,虽说皮肤蜡黄,像是吃得没有营养,但这双眸子就像是中秋时的圆月一样皎洁明亮,一尘不染。

  果然还是个孩子。

  “你们兄弟二人可愿留在府中?”熙王沉浸在花心灿烂的笑容中,他淡淡地问道。

  什么!这是故意的吗?

  没等阿周说话,这一次花心抢先说,“殿下,杨公子乃我们兄弟的救命恩人,常言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若我们兄弟报了杨公子救命之恩,定来殿下府中肝脑涂地,还望殿下成全。”

  这一通话说的很快,也很有条理,倒是让熙王瞬间一怔,完全忘记了方才对花心战战兢兢,胆小如鼠的印象。

  站在庭中的花心对熙王前后的细微变化浑然不觉,她只知道,说什么也不能留在熙王的府中。

  现在的妆容是杨胜请来的化妆师画的,但如果杨胜走了,自己又不会画这样的妆,立马就会被打回原形,少不了又要被杀头,到时候可就真的没有人会再冒着危险救自己了。

  “既然如此,本王也不好强人所难。”熙王皱着眉,尴尬地笑道。

  就在花心因为熙王松口的这句话而暗自窃喜的时候,身旁扑通一声闷响,阿周却已经跪倒,以头点地,给熙王扣了一个响头。

  这……他为什么要跪。

  花心莫名其妙地看着阿周,却听到阿周说道,“丘腾甘愿留在王府,报答殿下的知遇之恩。”

  什么?

  忍着差一点就要脱口而出的脏话,花心瞠目结舌地看向自己的奴隶。

  知遇之恩?熙王什么时候对你有知遇之恩了。

  心里暗骂了好几句,可阿周还在继续说,“救命之恩与知遇之恩都不能忘,腾心中惶恐不安,只能出此下策,我弟丘生年纪尚小,也该去外面闯荡一番,便由我留下,报答殿下的知遇之恩,望殿下成全。”

  “这倒有趣,你们兄弟二人都叫本王成全。”熙王苦笑不得地看着这兄弟二人。

  双膝一弯,花心也跪倒在熙王的面前,额头紧贴在地上,在这凝重的气氛中,不敢吭声了。

  “殿下能够看重你们,乃是你们的造化,那便让丘腾留下效忠殿下吧。”杨胜轻笑一声,直接打破这片刻的宁静。

  花心松了一口气,这个杨胜果然还是她的救命恩人啊。

  熙王无趣地挥了挥广袖,向着那个手拿官验的中年男人用目光示意,“阿承。”

  阿承会意,他从掌心的两份官验中挑出了丘腾的那份收在袖袋里,而后走上前来,将丘生的官验递给了花心。

  花心收下自己的假身份证,老实地站起来,走回了队伍中。

  阿周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一定是一整个晚上思前想后的最终结果,也许他是觉得自己不是他要保护的人,所以便想留在熙王府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吧。

  原本还有些想把自己的事情全都告诉阿周的冲动,可现在斜眼看着从地上爬起来后,站在另一边负手而立的阿周,心中反而平静下来。

  因为暴露了太多的破绽,他笃定她并不是花家的三姑娘,所以才要放弃夫人的嘱托,为以后谋个好出路。

  反正熙王又不认识他,他现在还有了新的身份,要是踏实肯干,再得到熙王的赏识,以后发财也是有可能的吧。

  杨胜见状,慢悠悠地站起身来,对熙王仰面笑道,“我在你府上打扰了好些时日,如今家父修书,不敢耽搁,便就此告辞。”

  “杨兄言重,我那栖风院随时欢迎你回来。”熙王也站了起来。

  两大美男就这样长身站在廊下,花心忍不住抬眼瞧去,杨胜这厢如斧刻刀削的五官精致得不像话,生得风流韵致,才子一般,而那厢熙王皮肤细腻得像是白玉一样无暇,隐隐有光泽流动,墨发随意地飘散在风中,不扎不束,十分飘逸,浓眉大眼,萧萧肃肃,天质自然,好不潇洒俊逸。

  这是两种风格不同的帅哥啊,简单来说,杨胜属于那种五官好看,挑不出任何一丁点的毛病的那种妖孽,而熙王则是那种五官可能略逊一筹,但完全以气质取胜的类型。

  大饱眼福,就算是再死一次,也算是值得了,穿越以前,她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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