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就像两个小傻子
一等功臣李海退出现役后,被安置在国营耐火材料厂工作,担任保卫干事。
那还是一个崇尚英雄的年代,十五的月亮,血染的风采,还在广为传唱。
厂宣传科一位美丽的姑娘爱上了李海,次年两人喜结连理。
李海敌后作战,杀敌无数,却从未受过需要手术的重创。在侦察大队里,被人称为小福将,甚至可以奇迹称之。
离开战场后,李海却经常梦见鲜血残肢,以及各种严酷的战斗场景,从梦中惊醒后多是大汗淋漓,浑身悸动,坐在床上抱紧双腿,全身缩成一团。
逐渐发展成精神衰弱,几乎无法睡眠,严重地影响了工作和生活。
好在国营大厂足够宽容,妻子也是极尽温柔地照料,李海的身体状况慢慢地好转。
这时,李海打听到老班长转业进了沧海市警察局,便兴冲冲地赶来找他。
单位倒是找到了,老班长的人事关系也在。李海却被告知,张江同志已经两年多没来上班了,下落不明,连工资都没回来领过。
李海只好怏怏而返。
后来,经济发展变成了社会第一要务,发展才是硬道理。军队建设要先放一放,有条件的部队可以经商办企业,弥补经费不足,军人逐渐地变成了较低收入的阶层。
和平年代不需要英雄。
这么多年都没打过仗了,白养着那么多军队干嘛?
军队和军人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也影响了社会上对复转军人乃至战斗英雄的观感。
英雄的光环褪去了,类精神病的烦扰虽然有所减轻,却不知道何时才能根除,到底能不能根除。
童话里的爱情故事,到底是抵不过琐碎的日常,恩爱夫妻逐渐地产生了矛盾。
又一年后,国营耐火材料厂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宣布破产。
上千工人下岗再就业,其中当然也包括李海夫妻。
婚后五年未曾生育,夫妻经友好协商分手,互道祝福。
恢复了单身的李海又一次赶往沧海,此前他几乎每年都来一次。
这一次,老班长还是没有找到,李海却意外地遇见了老首长,当年侦查大队的副大队长。
副大队长也转业进入了沧海市警察局,并且官运亨通,时任刑警大队大队长。
战友永远是战友。
老首长请李海吃了个饭,了解到李海的生活状况,便让他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工作。
李海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侦察大队的侦查员变成了刑警大队的侦查员。
结果,老首长却给李海安排一个特殊的任务……
这些年来,李海还是一直在寻找老班长的下落,却一直是毫无收获。
老班长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没承想,却只是在相距不过百公里的藏马山脚下开了一间破破烂烂的路边店……
“班长!”
战时流过血,平时流过汗,从未流过泪的李海,此时泣不成声。
甚至瘫坐在冰凉的土地上。
老山叔眼角含笑,嘴角颤抖,哆里哆嗦地坐在李海对过。
十八年又是一条好汉。
十八年过去,无须寒暄,还是当年的兄弟。
“好,好!”老山叔费力地摸出两根烟来,好容易含在嘴里点燃,又把一根塞进了李海的嘴里。
于乐拉着姜晚离开越野车,白浮云默默地跟随,三人蹑手蹑脚地往厨房走去。
小朵揉着眼睛从后面绕过来,惊喜地扑进姜晚的怀里,“姐姐,昨晚你干什么去了?”
对于乐就持怀疑的目光,我好像错过了什么?
而后打量着新来的姐姐,感觉冷冰冰的,小朵有点害怕。
还是哥哥比较可靠,所以小朵很大度地原谅了于乐,分出一只小手来抓着他,我们是一起的。
新来的姐姐果然怕了,很努力地朝着小朵微笑。
小朵咧了咧嘴,不动声色地转开了眼睛。
却终于发现了院子里相对而坐在地上的老山爷两人,诧异地叫道,“那是谁,怎么坐在泥地上了,就像两个小傻子哎!”
姜晚蹲下身子,刚想教育小朵,于乐却摸了摸小朵的脑袋,“是啊,就是这些小傻子,保卫了祖国的和平安宁。他们是民族的英雄!”
“那是不是很伟大?”小朵呼扇着大眼睛。
“很伟大!”于乐郑重地点头。
小朵一溜烟地蹿了过去,“老山爷,你俩很伟大,你俩和平安宁,你俩是民族的英雄!别哭了好不好,小朵给你们糖吃!哦,我忘带了……”
“这就是你收养的孩子?”李海泪眼巴拉地抬头看向小朵,裂开大嘴笑了笑。
小朵却被吓得后退了一步,老山爷扶住了她,“跟亲的一样。”
“就是亲的!”小朵撅着嘴巴。
“是啊是啊,都是亲的!”李海一骨碌爬起来,伸手去扶老山叔,“班长,这些年我找你找得好辛苦,有酒没?”
“开饭店的,还能没有酒?”老山叔一巴掌拍开李海,腾地站了起来,一戳一戳地走得飞快。
“就你这……好大的饭店!”李海笑声讥讽,却看着老山叔的走路姿势,悄悄地叹了口气。
就是这一枪,本应该打在我身上的一枪,让老班长提前离开了前线,变成了革命伤残军人。
也不知道这些年他是怎么过来的,老班长只比我大了五岁啊,怎么长了这么多的白头发?
“于乐,赶紧去弄两只鸭子!小晚,配几个菜,我来炒!”老山叔兴冲冲地吩咐。
“哎!”于乐和姜晚赶紧答应,分头去行动。
白浮云却是默默地跟上了于乐,直到走出院门后才问道,“师父,我们就住在这种地方吗?”
“是不是很艰苦?”于乐加快了步伐,实在不行的话,你还是回去吧。
“只要跟师父在一起就不艰苦。”白浮云说得理所当然。
“你跟你师娘住在这里,师父我住在山上。”于乐的脸皮抽了抽。
“师父,我也要住在山上!”白浮云需要学习的世俗规矩果然不少。
“师父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于乐的脸皮继续抽。
也只好走得再快一点儿,顺便看看白浮云能跑多快。
白浮云果然奋起直追。
也得亏此时天刚蒙蒙亮,路上还没有行人,否则看见了风一般飘过的两人,还不得给跪了?
人还是遇到了,就在自家的池塘边上。
“爹?”于乐嘿嘿傻笑了两声。
“乐乐?”老爹坐在马扎子上回过头来,相当的意外。
昨晚二蛋坏笑着跑到家里来,说乐哥进城去拜见丈母娘去了,可能会晚点回来吧,更可能就不回来了,嘿嘿,那不还得在丈母娘家里住几天的?
老爹老娘皆大欢喜,兴奋了大半宿,这事儿可能真就成了,小晚那是多好的媳妇儿!
不着急回来啊,十天八天的都无所谓的!
老爹到底还是惦记着鸭子,一大早就跑过来看看……
“你咋着急回来了呢,你不是跟……”老爹说到这里紧急刹了车,心底下“咯噔”一声。
山路上居然跑过来了一个很白净的小伙子,应该是追着乐乐过来的吧?
这是个男的,这是个男的,这是个男的!
昨晚上乐乐到底是干什么去了……
“爹,这是浮云!”于乐当然看懂了老爹的眼神,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一时间却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总不能说我收了个徒弟吧。
女徒弟!
“大叔!”白浮云面带微笑很有礼貌,声音也是清脆悦耳。
“哦,好!好……女孩子!”老爹上下打量着白浮云,原来是虚惊一场。这是个大嫚儿,不是男的,不是男的就好啊!
不过,怎么一个晚上的功夫,乐乐就换人了?
也好,换了就换了吧,只要乐乐高兴就好。
不过,乐乐还是有点儿,还是有点儿,这大嫚儿为什么要穿男人的衣服啊?
也好,这大嫚儿皮肤白个子高,生的孙子也得是白皮高个子吧。
Ps:书友群,17285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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