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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烧烤乃是文明之母


  “乐哥,可以吃了吗?”

  一口十印的大铁锅摆在沙滩上,锅里翻腾的熊肉块足有拳头大小,白色的肉汤倒入足量火锅底料后,立时就变成了诱人的红色。

  于乐拿长柄勺舀了些汤尝尝,又倒进去一包精盐,味道果然好多了。

  问话的是药叉将宝贤,手里抓着一个硕大的瓦盆,使劲地吸着鼻子。鱼肚将威查抓着同样的瓦盆,状态比宝贤也强不了多少。

  “用这个。”于乐取出乾坤袋掏了掏,掏出四个不锈钢菜盆来,口径在三十公分左右,集市上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比宝贤和威查手里的瓦盆还是小了一圈。

  那是他们的饭碗。

  “好东西!”宝贤连忙接过菜盆,蹲在河边上洗刷了一番,毕竟还沾着一些黄绿色有味道的粉状物。他倒是把四个都洗了,其中一个洗得格外尽心。

  “威查兄再切些肉来,要熊肚腩那片的,最好是肥瘦相间的。切小块!哎哎,小块!不能超过拇指大!不是你的拇指,是我的拇指!”于乐又吩咐威查。

  吩咐得费劲了些,威查还是听懂了,并且惭愧地纠正错误,遵照执行。

  站在大锅前面,于乐拥有说一不二的权威,“嗯,就这么大,穿在签子上,哪吒兄也来帮忙!”

  对威查和宝贤来说,切成于乐拇指大小的肉块困难了些,他们的拇指都有于乐的手腕子粗了。往铁签子上穿就更困难,好在还有哪吒。

  这边煮着肉,于乐在旁边放出烤肉架,就着锅底柴火点燃了木炭,用火钳子夹到烤肉架里,不一会儿礼成。

  哪吒等三人饶有兴致地看着于乐操作,巨灵神当然还要忙着劈柴烧火。

  “好了,可以吃了!”于乐收了一把穿好熊肚腩肉的铁签子,指了指大铁锅。

  巨灵神三人一拥而上,用长柄杓往不锈钢菜盆里舀,而后吹吹打打地大快朵颐。

  “于兄,你这是……炙肉?”哪吒没着急过去吃。

  见天大锅煮肉,吃多了也腻,虽然味道好极了,虽然广寒宫里一小锅要十枚功德币。

  “啊……炙肉!凡间叫做烧烤的。”于乐把熊肉串蘸调料里腌了腌入味,随后就放在炭火上烤了起来,香味随着青烟飘散,于乐拿毛刷刷了油,手抓孜然粉辣椒面撒上。

  炙,从肉从火,肉在火上,六书造字之会意。

  吃炙肉,尚在人类学会用火之前。

  人文之初,天雷引发地火,林中有小兽逃跑不及而被烧熟,却未到完全碳化的程度。

  火灭后,原始人循味捡了来吃。

  咦,好好吃哎!

  我们自己弄点火来烧一烧呢?

  于是,烧烤诞生了。

  原始人就这样学会了用火,彻底摆脱了茹毛饮血的蒙昧阶段,文明之火从此蒸蒸日上。

  所以说,烧烤乃是文明之母,不爱吃烧烤就是数典忘祖。

  诗经云,有兔斯首,燔之炙之。

  乐府云,饮醇酒,炙肥牛。

  诗经与乐府,都是由民间歌谣生发的。

  最早的民间歌谣,却不是四言的诗经。

  “断木,续木,飞土,逐肉。”

  这就是华夏史上最早的歌谣,名叫弹歌,收集在吴越春秋里。

  原始人的语言非常简单,词汇量也极少。地上长的植物都叫“木”,石块土坷垃都叫“土”,地上跑的野兽都叫“肉”,毫不花哨,直指垓心。

  这首二言歌谣,大意就是砍断竹子,做把弹弓,射出石块,打中了野兽。

  下面怎么没有了?

  忙着炙肉去了,太好吃了,不特么唱了……

  所以说神仙们对炙肉并不陌生,军旅中人就更不陌生,可是从来没闻着这么香啊?

  宝贤和威查争先恐后地蹿了过来,手里还抓着不锈钢菜盆,盆沿明显有些变形了,煮肉含在嘴里忘了嚼。

  “乐哥这手艺,啧啧!”宝贤赞曰。

  “手艺好,调料也好,啧啧!”威查耿直赞曰。

  “几位兄台请用!”于乐每人分发了两串,自己也尝了尝,比老山叔的手艺还是差了些,勉强也能吃了。

  吃着大块炖肉,就着小块烤肉。

  于乐又掏出了五桶大桶装的琅琊台白酒,河边野餐掀起新高潮。

  大桶酒相当于早些年的散酒,味道只是一般,酒精度却在五十度以上。十升装的琅琊台,小卖店里卖三十元左右,实在是价格便宜量又足,农村老汉都喝这个。

  “好酒!”宝贤抓着三两装的玻璃杯一饮而尽,脸上居然泛起了红晕,“嘶——”

  “有那么厉害?没喝过酒似的!”威查不服,同样一饮而尽,脸上也是同样的红晕,“我了个去啊!嘶——”

  哪吒则学着于乐,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眼前猛地一亮,“好酒!嘶——”

  神仙们坐享无尽岁月,又没有多少正经事儿要干,凑堆儿喝酒再正常不过。

  当年孙悟空获封齐天大圣,却是有官无禄无差使,每日介会友游宫,交朋结义。见三清称个“老”字,逢四帝道个“陛下”。与那九曜星、五方将、二十八宿、四大天王、十二元辰、五方五老、普天星相、河汉群神,俱只以弟兄相待,彼此称呼。今日东游,明日西荡,云去云来,行踪不定。

  其实也就是整天四处蹭酒喝。

  然则仙界白酒,脱胎于黄酒,味道美则美矣,灵气也充足,度数却是不高的,哪有老汉酒这么生猛?

  烤肉毕竟太小块,还是大块炖肉比较过瘾。

  尘忆和威查及宝贤,各种抱着一个大桶,咕咚咕咚喝得威猛无畴。

  没过多久,居然全都四仰八扎地睡到在了沙滩上,鼾声如雷,一个比一个响。

  于乐与哪吒则在慢慢地品酒,就着烤肉,其实也是两三口一杯,并不算太慢了。

  “于兄海量!”哪吒挑了个大拇哥,小脸通红,逐渐地也是不胜酒力。

  “习惯罢了。”于乐憨笑以对,一会儿居然也喝掉了大半桶,五六斤的样子。

  于乐其实是不喜欢喝酒的,却也从不推辞,更是千杯不醉。

  这大半桶下去,感觉也并无异样。

  想来巨灵神等人,其实没喝过这么高度的白酒,一时间却是喝傻了。哪吒喝得慢一些,状态也就好一些。

  “真是人间好物事!”哪吒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与千年前确实不同。”于乐笑笑。

  “多谢于兄!这三个夯货丢脸了!”哪吒有些惭愧。

  “都是性情中人。”于乐由衷地赞赏。哈哈,总算有个长处,喝酒能放倒神仙了,于乐觉得,就算喝完这一大桶,其实也不会怎么着吧。

  “不如就到这里?”

  “就依李兄。”于乐也跟着站了起来,一地的炊具餐具,想来也有人收拾。

  “这些物事,烧烤架对吧,我买了,于兄且开个价来。”哪吒个头小,却是胸怀大。

  “些许杂物,送与李兄了,改日再来!”

  于乐清空了乾坤袋,尚有十五箱方便面,这是赶集时顺道从几个小卖店里凑的,各种品牌都有,想来巨灵神也不会介意。

  委托哪吒把方便面交给巨灵神,于乐便返回了人间。继而飞赴御马监收取天马粪液,天黑后飞到藏马山上空,不分青红皂白地遍洒。

  没准儿就有人半夜到院子里方便,感觉到了毛毛雨,抬头却见满天星斗。然后抹抹头发,确实是湿了啊,顺手舔一下还咸……

  此时囧神令背面的地图上,已经有了六个坐标点。

  南天门,慧山,广寒宫,御马监,月宫,都偏在囧神令的下部。酆都却孤零零地偏在上方,隔得挺老远的。

  或者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

  从直线间距看,御马监到慧山最近,却也要驾着祥云飞行将近一个时辰,这是陈抟每日上下班的通勤时间。

  从御马监飞到广寒宫,则要一个时辰有余。

  而于乐从凡间转移到上述任一个地点,往返都是十分钟左右,大差不差的。

  其中机理如何,于乐无从知道,却也选择了每次单飞,而不是从一个坐标飞到另一个坐标。

  时间效率且不说,万一在天界飞翔,再有什么意外呢,空难多恐怖。

  凡间才一日,仙界十二天。

  于乐每日介都要跑一趟御马监,数千匹天马大小便,每天都是一座小山,十二天下来便是一座大山。

  送宁无双开学时,于乐在首都两日没能来,御马监差点被淹了。于乐告罪后连跑了三趟才算清空。

  “小六,哥给你带了个好东西!”于乐刚从御马监的落脚点出来,便见到了照例身穿大红官袍的孙小六。

  “于乐!”孙小六的小脸永远是兴奋的,“带什么好东西了?”

  “走走走,去天马河。”于乐拽着孙小六的毛毛手,腾空驾云离去。腾空前没忘了把乾坤袋扔给陈抟。

  商佾和陈抟对视了一眼,也跟着飞了过来,搭乘的是陈抟的乌云。腾空前也没忘了把乾坤袋扔给土行孙。

  “等等我啊!”土行孙抱着乾坤袋连蹦带跳的。

  “夯货!你且指挥力士装粪!”商佾面无表情地训斥了一句。

  “是,是!”土行孙委屈又恭敬地站定,待商佾和陈抟飞远了,这才恶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老子乃堂堂土府星君!比御马监管事还高了何止三级!管事都不入流,遑论监承……”

  见有力士贼眉鼠眼地看过来,土行孙赶紧伸脚把痰搓了,“夯货!你看什么看?给老子装粪去!”

  慧山的麻将聚赌,终究是不能无限举办下去,御马监也总有些正事儿要做。

  土行孙投诚了于乐,于乐却也不能带着他下凡,所以土行孙无处可去,也就兴高采烈地跟到了御马监。

  虽然无编制无俸禄无地位,还有干不完的杂活儿,总是不需要再为一日三餐而犯愁了吧?

  上回这么消停并幸福着,还是跟婵玉在一起的时候吧?

  婵玉啊……

  天马河廊桥上的凉亭里,于乐取出一套烧烤家伙事儿,装配好,教给孙小六如何使用,也就是边说边示范。

  现打猎当然来不及,不过于乐离开南天门时,扛走了一块熊肚腩肉,差不多有小半吨的样子,也够吃了。

  “就知道乐哥忘不了哥几个,嘿嘿。”陈抟嬉皮笑脸地凑了过来。

  “我俩也跟着管事大人蹭点好处,嘿嘿。”商佾谨慎地赔笑。

  孙小六待要斥责陈抟,听了商佾的话才晴转多云,没好气地吩咐一声,“陈抟来切肉,商佾来穿肉!”

  “哎哎!”商佾与陈抟连忙近前,一个切肉,一个穿肉,倒是比巨灵神等人利索得多。

  于乐在御马监待着很自在,就跟在凡间也差不多了,心情放松又愉快。

  在南天门时却要警醒些。

  巨灵神憨直厚道可靠,威查是个混不吝愣头青,宝贤贪财憋坏心眼儿,最让于乐提防的却是李哪吒。

  正太身子正太脸,恬淡无害不多话,于乐却是没来由地感觉,李哪吒不简单到底。

  至少不是动画片中那个“我们的朋友小哪吒”吧。

  从前看小人书也好,看动画片也好,总是对哪吒喜欢并崇拜。

  可是仔细想来,哪吒杀了龙太子剥皮抽筋,射死石矶娘娘的碧云童儿,割肉还母,剔骨还父,分明就是个狠人啊!

  看封神榜时,便能感觉哪吒是个彻底的混蛋纨绔,从娘胎里就坑爹,出生后坑爹的本事更大。李靖没被哪吒坑死,算是他求生欲望强烈,求生手段高明,当然也是法律不健全。

  待到割肉剔骨后,哪吒又对李靖恨之入骨,一直欲除之而后快,所以李靖才成了托塔天王。

  玲珑剔透舍利子如意黄金宝塔,释迦摩尼赐予李靖防身,专克三太子造反。

  如果哪吒好相与,李靖何必一直塔不离身呢,上厕所都得端着塔,也是神仙手法高明。

  龙太子冤不冤,李靖冤不冤?

  借句时髦的话来说,这原生家庭里没有爱,哪吒身心有伤痕。

  相对来说,宝贤那点儿小算计,简直就是幼儿园小朋友跟老师玩心眼吧?

  总之于乐觉得,从南天门那儿混点儿黄金,实在是不划算呐。

  即使目前来看,李哪吒对于乐有着明显的善意。

  于乐也只好做出贪图黄金的样子来,变着法儿给他们倒腾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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