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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悠然见南山


  马车驶过官道,车辙滚在干燥的土地上扬起些许灰。已近暮春,三月芳菲还没来得及绽放,山里的翠意却已经先觉察出清阴之浓密。算年年,落尽桐花,寒无力。

  过了张家凹便要转小路,山路九曲蜿蜒,顺着平沙溪一路朝南,再行十日,便可隐隐见着山谷中将开未开的桃花。此处原名叫翡翠谷,后来其主人嫌这名太俗,硬是改成了桃花谷。也不怪他越改越俗,桃花谷这名却是更为应景,盖因惊蛰一过,满山翠枝经那春风一吹,一夜之间便点染得漫山灼灼。此处有江上人家的炊烟,有舞困榆钱,朱门映柳,低按小秦筝;于理来说,便也有酒空金樽,花困蓬瀛。因而上一次朝华来此的时候,被那漫山的芳菲迷了眼,竟也险些迷了路。

  结界力量道越发地弱,马车行至一座石桥边,桥太窄,桥上的牛车将石桥堵得严严实实。车夫遂下了车,将马车停在一边等那牛车先过去。老黄牛一步一慢行,赶牛车的老汉也是个慢性子;朝华瞧得急,险些掀了马车帘子以法力迫其赶快些。

  临衍躺在车里,面色死白,眉头深皱,胸口的血窟窿被纱布盖着,一身被血污了的白衣还没来得及换。

  “能否快些,我这里等着救命。”她怒叱了车夫一句,车夫一耸肩,道:“小姑奶奶,你这是想让我飞过去啊?”金花虫萦在临衍的伤口处若隐若现,朝华撩下帘子,冷声一哼,又把车里的熏香换了一道。

  此香馥郁,名唤“唤魂”,可镇人魂魄十五日。

  那牛车好容易慢腾腾地过了桥,车夫正待一扬马鞭,却又被朝华叫住了。她一步跳下车,问那赶牛车的老汉道:“老人家,前头可有一个叫桃花溪的地方,那里可有一处人家?”赶车的老汉耳朵不大好使,摇了摇头。朝华便又大声吼了一遍,那人一听,连点头,道:“桃花开得好,姑娘去看看去。”

  朝华气急败坏,撩起帘子,却听一声稚嫩的童音道:“小姐姐想去桃花溪?”原来牛车里还坐着个八岁大的女孩。那孩子梳着两个羊角辫,皮肤黝黑,肉肉的小手上提着一篮子迎春花。她见朝华焦急之色,忙跳下车,指着村子西边的一座山道:“往哪里去,还有半日便到了,”罢了又道:“我爷爷听不大清,小姐姐莫要见怪。”朝华见其实在可爱,心一软,给她化了一支牡丹。

  千叶肉红色的牡丹坠在一篮子迎春花里,小丫头甚是诧异,晃了晃脑袋,又道:“小姐姐这戏法好玩。可我不喜欢这大红花,我喜欢蝴蝶。”朝华无奈,便又将那朵国色天香的牡丹幻成了穿花的蝴蝶。牛车渐行渐远。朝华又对车夫嘱咐了两句,待马车便又绕过炊烟袅袅的村子之时,晌午已过,空气中还蒸着些许暖意。

  绕过小丘一路往西,顺溪流往下坡,马被拉得有些急。又转了两个急弯之后,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只见数间草庐闲适而慵懒地安放在一处空地上,草庐跟前有稀稀落落几棵桃树,桃花还没开。再往前便是一股清溪,溪流潺湲,溪上有桥,溪水中的鳜鱼经过一个冬天的孵化,也逐渐长得肥壮起来。

  朝华给车夫塞了几个钱,那人也算勤快,跳上车,将临衍小心平放到一块木板上。朝华走上前去敲了敲门,房前有半亩田,田里草盛豆苗稀,说不上繁盛,若说零落却也不尽然。她又敲了敲门,一边敲一边想,若那人再不出来,自己便信手轰平这座山,这一念一想,门开了,一个懒洋洋的青年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还打着哈欠。

  他一见朝华,一愣;朝华见了他,也是怔忪。这张脸她从未见过。他身着月白色罗衫,身躯羸弱,面容枯槁,右侧的脸上有一块不大不小的晒斑,正在右眼下方颧骨处。他的脸颊凹陷得厉害,不知道的人或许以为此人为饿死鬼投胎,或者至少也该被饿了十天半个月,而便是这样的一张脸上竟还挂了双好看的丹凤眼。他的眼尾微微扬起,目光通透,泛着淡淡茶色。他抬眼盯着朝华楞了半晌,侧开身,往草庐的门框上一靠,懒洋洋道:“哟,九殿下。稀客。”

  朝华亦自怔忪。怔忪且心酸,她想起第一次见他之时,那时他还是驾龙舟,御奔雷,鼓瑟吹笙,举长弓兮射天狼的日神东君。她愣了半晌,心绪起伏万千,许久方才憋出一句话:“你怎的……竟换了这样一张脸?”

  那车夫见二人磨磨唧唧实在心焦,敲了敲车门,催促二人快些。朝华这才如梦初醒,忙哄着东君将临衍抬了,三人一通手忙脚乱,这才将那半死不死的人抬进了屋里。临进屋前,东君朝朝华投去似笑非笑的一眼,此一眼戏谑,令朝华更是无言。

  一通忙完已近晚饭时间,那车夫见二人丝毫没有用餐的打算,自悻悻离去。临衍被他二人摆在屋里一方石台之上,双目紧锁,面如死灰。屋里透出难言的霉味,日光从茅草缝隙间洒落下来,抚在临衍的脸上,又在他的眼睫上勾出小扇形。东君将其打量了半天,啧啧一叹,道:“为何我竟毫不意外?”

  “……闭嘴。先救人。”

  古籍记载东君生得一副风流好皮相,一身青云白裳,援北斗兮酌桂浆。然一身皮相终抵不过岁月摧折,再是煌煌之日神,经历了几世轮回,能存其一二分神力已是实属不易。更何况太强的神力没有适宜的容器也是令人头疼,是以这幅容器虽不说令其十分满意,也好歹是个天赋异禀的,可以将就着用几年。东君命朝华往后院水缸中抬一盆水过来,后者悻悻地去了,他乘机打量了临衍半晌,一时感慨,千头万绪,忽有种时空倒错之感。

  若那人还在,必对生死之事有另一层的见解。他一边想,一边轻叹,顺手剥开了临衍的衣领。纤白的皮肤下是年轻的骨骼与肌肉,生机勃勃。细尘浮在阳光中沉浮,他捂着嘴连咳了几声,想,同是凡人的肉体,为何这具身体却对疾病缠绵之事这般敏感。

  ——对人间山水的温柔也是敏感而感念。他又一叹,将临衍的腰带一抽,朝华正抬着一盆水进了屋,见状一愣,许久后道:“……你,要不要顾及一下我?”东君回过头,瞪了她片刻,双手一拍,道:“行,你的东西,你自己来。”言罢,他好整以暇往门框上一靠,双手抱臂,满脸金贵。朝华瞪了他一眼,见其丝毫没有回避的意思,神色坦然,幸灾乐祸,她不料此人竟七百多年过去还是这副操行,遂叹了口气,走上前,将临衍一件一件剥了个精光。

  他胸口的伤疤焦黑见骨,血已经凝住了,血块周围沉浮的除了朝华的金花虫,还有一股难言的妖气。东君一挑眉,道:“这还没死,当真有趣。怎的搞成了这样?”

  “……一言难尽。”朝华道。后来她将毕方一箭射杀,四方石应声破裂,毕方在里头待了太久,魂魄被此灵力撕碎;王旭勇自然也没能活得下来。朝华有天子白玉圭护体,虽也受了伤,好在魂火无碍,倒是临衍……她一想,又是满腹难言。天下仅此一份的“唤魂”给他用了,若这还救不回他的性命,那……她便又只能将他亲手引到长河里去。

  这般令人痛心疾首之事,还是莫要发生的好。她顺着他健硕的肩膀往下剥开,皮肤胜雪,一身骨肉倒是练得好,丝毫看不出穿上衣服竟是这般骄矜一个人。她一路往下,一双手停在亵裤裤腰之处,满心怪异,回头看了一眼东君。便是她再臭不要脸,这般隐秘还是多少会有些羞愧,然东君见其,手一抖,脸一红,更是好整以暇,双手往胸前一抱,似笑非笑,道:“……你可以趁机验个货。”

  “……”朝华气急败坏,一把拽下临衍的裤子,又白了东君一眼。

  东君见之,不恼不焦,踮起脚往石台上一看,一挑眉,啧啧道:“……不错啊,自古英雄出少年。”

  “……”

  朝华忍无可忍,操起水盆里的毛巾,往东君脸上狠狠一砸,转身就走。

  东君哈哈大笑,待其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好死不死道:“跑什么?你任务还没完,给我回来。”他笑够了,抓起朝华的手,将其强拽到石台边,石台上躺着的人一丝不挂,她只觉一张老脸都给此人丢干了,满心满腹皆是老天不收此妖孽,奈若何,奈若何。东君一晃手腕,不知从何处幻出一把短小的匕首。他将朝华的手一翻,径自在她的手心上割开一道口。

  殷红的血丝旋即沁了出来,东君神色一凛,翻着朝华的手,将其鲜血往临衍身上滴了几滴。血珠滴落在皓白皮肤上,梅雪相合,随着血滴越来越多,血流滚下临衍的胸前,一路顺肋骨趟到石台上。石台表面并不光滑,这般仔细一看,那纵横的沟壑纹路竟是密密麻麻的咒符。朝华的血顺着细细的纹路流淌蜿蜒,待整片石台都逐渐燃起些许火焰似的光的时候,东君拉起她的手,道了声“可以走了”。

  失血不少,她已感觉有些晕,又为东君此奢侈感到痛心疾首。此乃上古神血,一滴可令江海翻滚,一捧可令白骨生肌,他乘机薅得她脸色发白,想来此石台还另有他用。用之作何,不言而喻。然此世间能令人魂魄归体的就此一人,再无他处,遂奸商也好,妖孽也好,她也只能生生忍,生生受,且还得堆着个假笑给人道个谢。

  朝华一念至此,越感唏嘘。她将自己的手仔细以白绢包好,推门而出的时候,天边已是云蒸霞蔚,天边明霞十顷光。天地仿佛被一烛烈火给点燃,山头水边尽是灼灼艳色,令人不可逼视。此情此景,即便她曾在前朝帝都的九枫山上见过,当此时,也不由酝起一股道不明,理不清的钝痛。豆寇梢头旧恨,十年梦,屈指堪惊。

  距她上一次来此拜会故人,足足过了百年有余。而那时候住在这里的人是东君也不是东君,东君还没换上这副身体,她也不曾这般惶然怆然。何为生死?何为时光?何为百年之约,又何为苟延残喘?她不敢想,不敢言说,剪不断,理还乱。头顶上陡然起了一阵风,朝华回过头,只见茅庐的屋顶燃起了一股凤凰火一般艳烈的光。此光为涅槃,她突然想,那是她跳下轮回境之前,辅一回头所看到的九重天上的霞光晚照。

  那日,九重天破天荒地有了些许劈开浓夜的光。她的哥哥,神界太子,也是这般长衫烈烈,一身玄色,站在轮回境的另一端,遥遥看着她。

  那毕方有一事没有说对。九殿下自小得天帝垂怜,得天后与太子宠爱,得天下奇珍异宝,法器灵物,唯独没有自由。

  那轮回境前的纵身一跃,她张开手臂,觉得自己仿佛长出了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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