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九章人各有志
邬行风没有说话,而是认真的打量着面前这个放荡不羁,不守规矩的家伙。
他昨夜回去仔细研究过秦羿,这人看起来不守规矩,又狂又浪,但实则是个很有原则,做事密不透风的人。
老鬼在女儿国稳坐使者大位近二十年了,谁敢碰其锋芒,而这家伙,先是杀人得到了女王的庇佑,如今又主动巴结国师,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恩赐,一夜之间成为了红人。
秦羿这步棋走的颠覆了兀逊等人的想象,也给这些隐而不发的家伙一个契机。
邬行风自认看人极准,唯独秦羿让他看不穿,他甚至猜不透秦羿到底想要图的是什么。
“秦老弟,在女儿国要的就是实力,而我们以兀爷为首的团队无疑是两馆最强的,你也看到了,我们在这里可以尽情享乐,尽情狂欢,加入我们,一酒泯恩仇,大家一起富贵,如何?”
邬行风端起酒杯,铿锵有力道。
“明白了,你们是来劝我入伙的?”
秦羿把玩着酒杯,懒洋洋道。
“没错,兀爷觉的你是个人才,大家一起共事,可得富贵,所以真诚邀请秦兄加入。”
“只要你来,你就是八大金刚之首,邬某甘居次席,奉你为兄!”
邬行风道。
“条件很诱人,老子也想每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有美女相伴啊。”
“只可惜,你们给兀逊当狗,他又给老鬼当狗,说到底,还是被人压一头的奴才命。”
“你告诉兀逊,等他什么时候当上了鬼使,再来跟我谈吧。”
“不过,就怕他还没做上鬼使,老子捷足先登了,嘿嘿,我不介意他给我当奴才的。”
秦羿眨了眨眼,痞气笑道。
“放肆!”
这回连龙塔也坐不住了。
“这么说,秦兄是瞧不起我们,执意要与我们为敌了?”
“我很好奇,你现在得罪了女王,又得罪了我们,你凭什么在女儿国待下去?”
邬行风强忍住怒气,冷笑问道。
“应该还要再加上一个,老鬼!”
“我凭什么,当然是我自己!”
秦羿无比自信的笑了起来。
“好一个凭你自己,那咱们就走着瞧?”邬行风脸上弥漫着毒蛇一般的阴森笑意。
“酒不错,谢了!”
秦羿一口闷干,把酒杯倒扣在桌上,扬长而去。
一个人要想在逆境中求生存,必须得有对手,兀逊就是抬高秦羿的踏脚石,他可以与任何人合作,唯独不能与兀逊。
再者,兀逊的儿子兀傲就是惨死在他手上,这可是一笔血仇,一旦秦羿身份公开,誓必生死相向。
望着秦羿消失在门外的背影,邬行风脸上的笑意僵滞,化作了满脸的寒霜。
“砰!”
“竖子猖狂,不得好死!”
他手中的酒杯应声而碎。
“人各有志,不必强求!”
兀逊自里边隔间缓缓走了出来,无可奈何叹道。
“兀爷,属下无能,劝服不了秦羿。”
邬行风满脸愧色道。
“怪不得你,这人的野心很大,他的目的是抢夺老鬼的位置。”
“话说回来,他比咱们有种啊。”
兀逊冷然道。
在女儿国老鬼是除了国师之下,最有权势的人,掌管所有的奴隶,尤其是拥有出海特权,是无数人羡慕的皇差。
兀逊这些年几乎网罗了二号馆所有的高手,名义上他才是奴隶之王,但无奈他一日不能挑翻老鬼的宝座,他就得给人当奴才,顶着奴隶的头衔,像条狗一样被呼来喝去。
“行风,让你准备的事情如何了?”
想到这,他双目一寒,沉声问道。
“很快就能成了,到时候就是兀爷力克老鬼,荣登大使之时。”
邬行风自信满满道。
“很好,一旦我成为鬼使,你就是二号馆的奴主,我必保你前程无量。”
兀逊许诺道。
“多谢兀爷,能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
“弟兄们,让我等祝兀爷早登鬼使宝座。”
邬行风激动不已,举杯同邀。
众人皆是大喜,纷纷相贺。
“行风,这小子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也不能留着。”
“你得想办法收拾他,他一天不死,我心里总觉的扎着根刺,不痛快。”
兀逊与众奴隶饮了一番后,狠辣道。
“嘿嘿,兀爷放心,我已经找到了致他于死地的法子,有两套方案。”
“第一套是不能让他白死了,姓秦的现在声威正盛,这时候谁要在斗兽场上干掉他,那就是万众瞩目的大英雄。”
“这个造势的好机会,可不能错过啊。”
邬行风道。
“有道理,不过我身为斗王,去挑战一个白银,未免有些太掉价了。”
“你们中间有谁愿意的,可以试试。”
兀逊道。
“哼,老子早看姓秦的不顺眼了,兀爷,我跟他打。”
“还有我,这小子太猖狂了,要不揍扁他,我就不叫龙塔。”
龙塔与涂远同时应战。
“好。涂远是黄金斗士,龙塔是大师斗士,你们两个都是擂主,可以一战。”
“不过,斗兽场的规矩你们是知道的,只能以下挑上,所以你们得想个法子,让他们主动来找你。”
兀逊道。
“兀爷放心,这只是第一套方案,实在不行,我还有一道杀手锏,必定可置他于死地。”
邬行风嘴角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意。
……
秦羿离开迎春楼,颇是大感头疼,找不到司马复,回去没法向司马青交差。
眼下最重要的事是干净把修炼提上来,应对兀逊等人的挑战,在没有找到药泉之前,秦羿唯一能走的就是炼体一途了。
秦羿的炼体术,采取的是地狱莽荒一派的路数。
莽荒一族居住在地狱最幽寒的八寒地狱,是赫赫有名的战斗民族,族人个个都是狂猛无比的勇士,有无穷无尽的气力,生饮魔兽、妖兽之血,凶残无比。
他们拥有地狱里最强的肉身体质,不修炼任何功法,更不需要炼气,靠的就是强悍无比的力量与金刚一般的肉身,碾压一切。
一个普通的莽荒族人能跟一个四丈夜叉的力量媲美,遇到莽荒之王这样的战神,甚至可以单臂举山,一人冲杀千军万马,无往而不胜。
莽荒族认为,人的气力可以无限增长,肉身可以无限的增强,而且力与强度都是能够炼出来的,只要每次以数倍于己身的苦训不断的训练,便能持续增长气力与肉身强度。
莽荒族的人,从六岁起便开始了苦训,训练之法无比的残酷,待到成年时,便已经拥有了惊人的气力。
然而,这种法子的弊端也很明显,相当于以训练提前透支本元来换取力量,容易短命。
在地狱,妖、鬼、以及各种地狱异族的寿命大多在千年以上,莽荒族最长寿的大概也就四百来岁,也就相当于中年丧命。
不过这难不倒秦羿,在女儿国只需三万斤的气力,几乎便可以通杀兀逊等人。至于击杀老鬼、国师,就不是炼体术能解决的,那必须是借药泉,催发真气以后的事了。
他目前也就五千斤左右的气力,还差六倍,秦羿有把握在一个月内突击到三万斤。
而要做到这些,他离不开两样东西,一是兽血、炼场,再就是丹药。
想到这,秦羿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还是得去黑珍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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