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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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传奇顾南城去世的消息一经通报,瞬间席卷全球,震惊了整个国际金融圈。
顾南城是谁?那是拥有亿万身家的世界首富,年纪轻轻就掌握了整个亚洲的经济命脉的商业霸主!
若论显赫,无人能出顾家左右。顾南城这个名字,一度成为了金钱与权利的化身,自然也就扮演了媒体眼里,话题中心的这个角色。一举一动,皆受万人瞩目。
这样的男人,容貌,气质,身家……放眼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是活在经济杂志封面和报纸上的传奇人物。
传言中,他虽然有着富可敌国的财富,却因妻子难产去世而鳏寡半生。
顾南城有多少财富,至今仍是个谜。无数的经济类报道曾说过,他是个天生的掠夺者,在商战中攻城掠地所向披靡,年年刷新业界高峰。
男人都想成为下一个顾南城,女人都幻想能得到他的青睐。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几乎被神化了的传说!竟然在他四十多岁的人生中的某一天,生命戛然而止,徒留一阵唏嘘。
随着顾南城的去世,股民不安,股市一度暴跌,瞬间蒸发了几十亿,给世界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动荡,也造成了盛世集团内部的危机爆发。
外界的一切,顾倾城是不知道的,就算知道了,也没有心思去管。
此刻的她躲在孤独的城堡里,把头窝进抱枕里,后背弯曲成一道弧度,像只蜗牛一般将自己藏起来,所有的悲伤隐藏在长长的睫毛下。
长而密的睫毛,遮挡住她幽幽的眼眸,让人看不透她在想什么,只觉得里面好空洞,仿佛什么东西也没有,只触及到一片悲凉。
地上散落了一地的空酒瓶,因为客厅里最多的就是酒,对面墙壁有着偌大的酒柜,一排排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名酒,各式各样,品种齐全。
林暮晨从来没看见过这个样子的顾倾城,整个客厅的窗帘严严实实地拉着,不留一丝缝隙,整个空间都是完全密闭的,异常沉闷。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像是破碎了一般,没有一丝生机。
那是人在绝望后才会有的平静和淡然。
“倾倾。”
林暮晨握住她的手,掌心紧紧包裹住,他想让她感受到温暖。
顾倾城机械的抬起头,眼眸里溢满了痛苦,“暮晨,他死了·······我没有爸爸了······”
“暮晨,以后我就是孤儿了······”她说着,眼泪就掉下来了,呆呆的,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一样,“可是我才二十三岁啊,我还那么年轻,怎么就会成了一个孤家寡人呢?”
顾倾城红唇勾着一抹似有若无的笑,只是这笑容里没有温度,“你说,是不是我真的命中带煞,所以才会一直失去?”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人活着就必须经历一个又一个得失的过程,不要总是看着已经失去的,而忽略了拥有的。”
林暮晨拿她没有办法,最后干脆地抱着她,因为她失去了太多太多,“倾倾,你失去再多,我都在你身边。”
他心里担心,她有些太过于冷静了——
顾南城去世后,从宣布死亡到火化,她没有掉过一滴泪,淡漠的像个局外人。她封闭自己的喜怒哀乐,她的眸子是凉的,声音是空的,说她是个人,其实更像是一缕游魂。
可是,在这样的夜里,在他怀里,她哭了。
豆大的眼泪,一颗颗砸下,犹如断线的珍珠。
但在林暮晨的眼里,那些不是眼泪,而是硫酸,一滴滴地砸在他的心里,不断腐蚀他的心。
他想要安慰她,可是一切语言在生离死别面前都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喉咙就像是被棉花堵住,胀涩发疼,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极力压抑内心涌起的酸楚,只能用力的抱着她,让她感受到他。
他用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抿着唇,声音很轻,“倾倾,你还有我,又怎么会是孤家寡人呢?”
顾倾城听着他的话,淡淡的笑,却有眼泪无声淹没了悲恸。
顾倾城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她只知道,她如果不哭出来的话,过往记忆带来的痛苦会在刹那间把她活生生的给撕裂。
她甚至觉得从她眼里流出来的,不是眼泪,而是火辣辣的鲜血,烧得眼睛模糊不清。
她哭得声音沙哑,她揪着林暮晨的衬衫衣领,空茫的眸子没有焦点,泪水沿着她的颊畔缓缓滑落。
顾倾城敛眸低垂,望着错综复杂的掌心,宛如她的命运,迷失太远,早已无处安放。
“你知道吗?年少时,有一次我无意中知道母亲因我而死的时候,那一刻我觉得很冷很冷,就像现在一样,孤独像羊水一样包裹着我。
原来我竟是背负着害死母亲的罪孽而生,所以暮晨,我从来不过生日,也不敢过。
圣经中有这样一句话,大水不能熄灭,众水不能淹没,暮晨,这便是我的原罪。
这些年他虽然疼我爱我,可是内心深处也必然有意难平。
我出生前,他给我取的名字是Angel,意为天使。他曾经一定很期待我的到来,可是却因为我的到来而让他失去了爱人,从而鳏寡半生。
他还未过半百,却离我而去,暮晨,我不是天使,而是恶魔。”
她低着头,林暮晨看不到她的表情,却看到一滴泪就那么突兀的砸落在地面上。
晚风撩动了她的长发,露出一张苍白麻木的面孔。
林暮晨的心里传来一声尖锐的疼痛,他不知该如何开口抚慰她,又该如何呵护她,此时此刻所有的语言都显得那么的浅薄和苍白,唯有怀抱,可就连怀抱,竟也是这般无力。
他拥着她,伸手抚着她的长发,温柔得不可思议,“倾倾,你怎么会是恶魔呢?你是我的天使。”
“有人说,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断气的时候,从生物学上他死了。
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人们来参加他的葬礼,怀念他的一生,然后在社会上他死了,不再会有他的位置。
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的时候,那时候他才真正的死了。
所以倾倾,只要我们还有记忆,他就不曾离开过,他会一直一直在。”
“他隐瞒自己的病情,等于是变相的慢性自杀,这并不是你的错。他只是太爱你的母亲了,他只是想去陪伴自己的爱人。倾倾,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这是他的选择,你会笑着成全的对吗?”
她在他的怀里很安静,悄无声息,像是一只安静的猫。
她尚未从父亲去世的阴影里走出来,悲痛和酸楚笼罩着她,因为太难过而显得面无表情。
在这样一个夜里,林暮晨坐在顾倾城身后,下巴搁在她的发端,就那么抱着她,没有言语,只有相守。
她的眼泪很快就染湿了他的心口,他的心里沉了沉,抱着她,闭上双眼,“倾倾,哭吧,我在这里,你还有我。”
对着她的时候,林暮晨总是嗓音温柔,最后四个字依然如此,只是绵长幽深,似乎浸透了岁月的重量。
夜幕之下,似乎所有的情绪都能隐藏在晦暗之中,林暮晨望向窗外的万家灯火,思绪飘向未知的远方。
三天前。
顾南城追掉会的那一天,整个纽约市的天空都是暗暗的,像蒙了一层雾气,云也很低,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墓园里到处是一片冷清,看起来让人觉得心里沉沉的。林暮晨陪着顾倾城立在那儿,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前来吊唁的人都离开了之后,她才转头看着林暮晨,眸子无波,“暮晨。落叶归根,我想带他回去。”
两人视线相对,林暮晨分不清顾倾城漆黑如墨的眼里的真实情绪,那里面平静的可怕,连一丝痕迹都没有。
凉凉的风,吹起顾倾城的发丝,她侧脸淡漠如霜,眼睛空洞的望着某一处,仿佛没有灵魂。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说,“好。我会安排。”
思及此,林暮晨更用力的抱紧她,一遍遍的说着,“倾倾,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我,还有我爱你。”
她漠然,甚至无动于衷,对于林暮晨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遍遍的说,不管她是否有所触动,至少被她聆听到了。
就这样,在顾南城去世的第三天,顾倾城终于不再压抑情绪,她紧紧的抓住他的衣领,就像是垂死的人,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
她窝在他的怀里嘶哑地无声痛哭,像是受伤的小兽一样,绝望而孤独·······
林暮晨的手指轻轻的抚摸着她的长发,与其同时,他悦耳的声音缓缓倾泻在她的耳旁,“倾倾,你哭吧,不要为难自己。”
他说,“倾倾,不要怕。我就在这里,就在你身边。不离不弃。”
他说,“倾倾,不是你的错。”
他说,“倾倾,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我。”
他说,“倾倾,我爱你。”
顾倾城听着他的话,恍了恍神,她抬起头,在清冷的灯光下看他,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她恍惚的笑了一下,“暮晨,我只有你了·······”
她说的时候,从来没有过的脆弱。
说完,她想抬手抚触他的眉眼,可是她渐渐撑不住自己,眼皮垂下,身体却因为酒精作用而软软的倒了下去。
林暮晨伸手接住她,低头看着她苍白的面孔,心里恨不能替她承受所有悲痛。
看着怀里没多少重量的小姑娘,林暮晨想,醉了也好。至少睡着了就不会为难自己。
他叹息一声,将她抱起,行走间,走道上的感应灯亮起。
他没有将她带回她的房间,而是将她放在他卧室的床上,这里他住了很多年,就像这个家的一份子。
他比她大三岁,从他年少来到这个家里开始,就被顾南城当作继承人的左膀右臂来培养,顾家的佣人都叫他少爷,不管在哪里,但凡是顾家的住宅,都有他的一间房,所有人都默认他的存在。
什么时候爱上她的,其实他也说不清楚。
但是从他看见她的第一眼开始,他的心里就没有过别人。
从遇见她的那天开始,他的世界满满当当都是她,再也没有旁人半分位置。
眼里只看得见她,心里也只容得下她,一年复一年,她就像是融进了他的骨血里,无法剔除。
传说上帝创造了亚当以后,怕他寂莫,于是就取出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夏娃给他作伴。
林暮晨一直觉得,顾倾城就是他缺失的那块肋骨。
没有她,他便是不完整的。
此时此刻,她静静地躺着,像是沉睡的公主一样。
他就在旁边守着她,突然想起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才十七岁,有一天晚上顾南城给了他两个选择,若是成年后她愿意,那么她便是他的妻子;若她不愿意,那么盛世集团的半壁江山便是对他的补偿。
他选了她,也只要她。
就像此刻,他怀抱着她,就觉得此生圆满,别无他求。
林暮晨低头看着她的睡颜,带着无尽的怜惜在她额间吻了一下,声音比夜色还要柔和,“宝宝,睡吧,睡醒了一切都会好的。”
因为你还有我。
他躺在她身边,小心地将她安放在自己的怀里。
其实她的泪水染湿了他的衬衫,湿湿热热的,很不舒服。
可是他,却是放不下她。
他就这样拥着伤心的她,保持这个姿势一整晚不曾放手!
·············
天色微微亮的时候,顾倾城便醒来,因为第一次与人同床共枕很不习惯。她仰起头看着林暮晨的俊颜,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动容,原来他一直守着自己。
她一直觉得,上天对她很不公,可是暮晨,就像是上天给她的补偿·······他是她的救赎。
她把手挂在他的脖子上,耳朵贴在他的心脏的位置,听着他的心跳·······似乎只有这样的时候,她才能脆弱。
似乎感受到怀里的动静,林暮晨睁开双眼,让她趴在自己的肩头。
当温热的指腹碰触她冰凉的小脸,顾倾城像是惊醒般抬起头,眼睛睁的很大,茫然的看着他·······
就那般的看着他······眼神里有依赖,有信任。
像是天地间,他是她唯一的存在。像是这世上,只有一个林暮晨在身边。
“暮晨。”她轻轻地叫了他的名字。
他嗯了一声,伸手抚着她的长发,“怎么醒了?再睡一会好不好?”
“睡不着了。”
“是不是不舒服,头痛不痛?你昨晚喝太多酒了,你再睡一会,我给你煮碗醒酒汤。”说完,掀开被子就要起来,可是身体却被人从背后抱住,“怎么了?”
接下来有几十秒冷凝的沉默。
她摇了摇头,只是抱着他不说话。
林暮晨在心里轻叹一口气,转过身用单手抱她,伸手为她抹掉了眼角的泪水,然后才用双手捧着她的脸,看着她的眼睛说,“宝宝,再哭就要变成小花猫了!”
她目光落寞,“我也不想哭,可是眼泪控制不住就掉下来了。”
林暮晨握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声音低柔,宛如山泉淙淙流水,清冽之余,说不出的动听迷人,“倾倾,你还有我!”
感觉他在专注地凝视着她,那目光明明清清冷冷的,却给她一种炙热得要将人燃烧殆尽的错觉,“我会一直一直守着你!生,我与你同一个衾;死,我与你同一个椁。所以,倾倾不要怕。”男人性感撩人又充满磁性的声音飘散在清晨的微风里,这一番话,比任何一句“我爱你”更让人心生触动,手下微微颤动,是他强有力的心跳声,交握的双手让她整个人都像被阳光包围着,暖暖的,让她的心境有着前所未有的平和。
当顾倾城再次醒来的时候,和煦的阳光透过洁白的窗纱洒落在卧室的大床上,她像一只刚睡醒的猫似的,伸了个懒腰,慵懒的睁开双眼,半眯着的眼睛环视了眼四周,空无一人。
当她洗漱完下楼的时候,在旋转楼梯处,便看到逆光站着一个浑身都散发光芒的人。
她下意识的抬起手挡住光线,等视线清晰,便看到林暮晨在厨房忙碌,男子容貌俊美,风采卓然,嘴角带着如沐春风般能温暖人心的微笑,举手投足皆透着矜贵公子的气息。
看到他,她忍不住笑了,那是不设防的欢喜,与她在旁人面前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冷冰美人的形象不同。
在她面前,他从来都是一个温润如玉的公子哥,唐代诗人韦庄有句很有名的诗,“当时年少衣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她一直觉得这句诗就是形容他这样的男子。
他还是那身黑色的西裤搭白色衬衫,清冽冷峻,身形修长气质专注,手指亦是干净而漂亮,动作很有节奏,很利落。挽起的袖子显得有几分随意却又不失雅致,但这些都遮掩不了他周身围绕着的贵公子气质。
都说君子远庖厨,他是盛世集团的执行总裁,每天手上经手的金额高达数亿,其实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再下厨其实已经不那么合适了,何况他还穿了一身正装。
可他挽着袖子站在琉璃台前,气场既矛盾,但又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
许是因为察觉到了身后有人靠近,林暮晨放慢了切菜的节奏,也没回头,只低低徐徐的淡笑着,嗓音撩人,“是不是饿了?再等几分钟,马上就好了。”
“怎么是你?管家和厨师哪儿去了?”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辰,凝脂玉般的肌肤泛着自然的红晕,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那感觉竟像是划在他的心尖上,让人蓦的一酥。
“都被我赶走了,我看不见的时候就算了,但是倾倾,在我目之所及的地方,能照顾你我都不想假手他人。”
“真霸道。”顾倾城说着,神情有片刻凝滞,然后轻笑说,“你这样会把我宠坏的。”
她的说话的神态佯装淡定,却在眉宇间泄漏了不安的小情绪,她失去太多,整个人如同惊弓之鸟,有点儿患得患失。
他心里轻叹一口气,转身把她抱上琉璃台,然后双手捧着她的脸,声音低柔,宛如山泉淙淙流水,“小姑娘就该娇气点的,你只要负责貌美如花就好了,因为我会在前面为你披荆斩棘。”
顾倾城就这样直直的看着他,目光有一瞬间的失焦,随即眸底有泪光闪烁。
林暮晨一直在家陪顾倾城,直到秘书打电话来说有急事才去公司,虽然顾南城提前做好了准备,但是有些人的心野了难免有一些棘手,毕竟他虽然占着集团总裁的位置,可名下却没有多少股份。
京城最高档的俱乐部,夜色酒吧VIP套间。
京城四少齐聚一堂。
为了庆祝京城四少之一的新锐画家苏子熙荣获国际画家最高荣誉奖,作为好友的司少华,陆景礼,乔森都到场为他庆祝。
“来来来,恭喜我们苏大少得偿所愿,今晚不醉不归!干杯!”
包厢里,经过一番推杯换盏之后,素有京城第一纨绔之称的陆景礼正一脸八卦的分享着最近收集到的小道消息。
“哎,你们听说了吗?前几天盛世集团董事长顾南城去世了,名下所有财产由其独生女顾倾城继承,啧啧啧,听说她现在才二十三岁,就继承了千亿财产和偌大的盛世集团。人生赢家啊,出生是公主,长大了直接一步登天做女王,所以说投胎真的是个技术活!”陆景礼一脸感叹道。
众所周知,京城本来有四大豪门,豪门之上有红色豪门,而顾家却是豪门中的顶级豪门,顾倾城的财富,权利,地位和美貌足以让人不知死活的前仆后继,但凡出门必定是保镖护送,媒体没有曝光一张照片,连背影都没有。
顾家低调,顾倾城更是神秘,可人不在江湖,江湖却有传说。
顾家有亚洲的商业霸主顾南城,在众人的心里,顾南城是神,更是传说!年纪轻轻就掌握了整个亚洲的经济命脉!这样的男人,容貌,气质,身家……放眼全国都找不到第二个,可惜天妒英才!他虽然有着富可敌国的财富,却因妻子难产去世而鳏寡半生,如今也英年早逝。
要说这顾南城死后,多少人觊觎顾家财富,人人都想扑上去咬一口,顾董的得意弟子林暮晨临危受命却因为手上虽有实权却没有股权,所以在董事会那一群倚老卖老的股东面前孤掌难鸣,一时间步步维艰,是以短时间内,盛世集团动荡,股民不安。
可是不过短短一天时间,顾倾城便带着三名律师八名保镖强势入驻董事会,当场宣誓盛世国际的所有权,正所谓新官上升三把火,当场就把带头闹事的一众股东从董事会上除名,处理事情那叫一个雷厉风行,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
才不过短短的一天,一切“妄图取而代之”“挟天子以令诸侯”等阴谋诡计还没来得及粉墨登场就被顾倾城强势扼杀在摇篮里,危机公关更是处理得尽善尽美,简直完美的没有一点瑕疵,盛世集团的股票不跌反升,这时候那些倚老卖老的股东们才知道什么叫虎父无犬女。
顾南城尚且留人三分余地一面薄面,可这顾倾城却杀伐狠断果决,比其父更有过之无不及,彷佛就是个天生的上位者,理应高高在上指点众生。
“最备受争议的就是,顾倾城处理好集团内部动荡之后隐退幕后,把盛世国际交由林暮晨全权负责,深藏功与名。要说这林暮晨也是好命,前有顾南城偏听偏信,后有顾倾城这样的美人保驾护航,今后这盛世集团可不就是林暮晨的一言堂了吗?”
“还有还有,你们知道吗?听说这顾倾城从学生时代开始到结束,学神这两个字就冠在她的头顶从未消失,就算是在哈佛大学那样的天才聚集地也无出其右者,所以在那个学霸的圈子里,顾倾城凡事都要拿第一,所以江湖人称顾霸王。”陆景礼摸着下巴,一脸的兴致勃勃。
苏子熙闻言一怔,不置可否。
无出其右者么?这样聪明的女子,他也认识一个,可惜她就像是划过星空的一颗流星,在惊艳了他年少的时光以后,就消失不见了。
这时,乔森抬头看了一眼陆景礼,“怎么语气这么酸?那你要不要考虑横刀夺爱当个男小三?”
话落,包厢里所有的眼睛都齐刷刷地盯着乔森看,三脸的不可思议!
陆景礼白了一眼,怒怼回去,“乔毒舌!你闭嘴!你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
对陆景礼的怒吼,乔森不以为意,反而一脸认真的看着他,“怎么?有问题吗?毕竟这种财色双收的好事不多见,要不是我心有所属,或许我还会和你争呢?”
陆景礼不可置否,“你不是对纪妃菲之外的女人都没兴趣吗?戏还那么多!”
乔森沉默,呵呵,难道他要告诉他,是因为他知道菲菲暗恋林暮晨,所以他才怂恿他去当男小三的吗?
说完,陆景礼环视一圈,见乔森拿着酒杯在手里把玩,一脸的意兴阑珊的样子,似乎没了多大的兴致,而苏子熙则是一脸出神的模样,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于是他捅了一把坐在旁边自斟自饮的司少华,“哎,司少华你不是哈佛毕业的吗?你有没有见过她,漂不漂亮?”
司少华拿着水晶杯的手一顿,本不欲多说,但是眸光流转,想到那个眉目里顾盼生辉的女子,还是忍不住道:“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还太轻了。”
“真的吗?那得多美啊!?有照片吗?快拿出来给我看看!”陆景礼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看着他,双眼透着满满的八卦求知欲,显得十分狗腿。
“问你哥就知道了。”司少华意味深长的瞥了他一眼,一脸的高深莫测。
听到KING,正在低头把玩酒杯的乔森抬头若有所思看着司少华,就连陷入沉思的苏子熙也抬起了头,一脸疑惑。
“关我哥什么事?”陆景礼一脸懵逼的问!
“KING跟倾城是好朋友,而且倾城不允许有人拍她照片,不如你回家问问KING有没有照片?”司少华笑的如沐春风,一脸认真的建议。
当然,如果你忽略这个笑面虎眼眸里一闪而过的狡黠的话,还是有点可信度的。都说京城四少,苏子熙忧郁多情,陆景礼纨绔八卦,乔森毒舌,司少华笑面虎,由此可见传言基本属实。
“卧槽,顾倾城跟我哥是好朋友!?”陆景礼咽了咽口水,一脸的生无可恋!
要说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哥,想起他哥陆九泽,他就浑身发抖。
那可是被称为大魔王的存在,整个亚洲地下王国的KING啊!
陆九泽从小就生性孤僻,整个人就像冰块一样,没有丝毫温度的。好像天生没有七情六欲,就连目光,都像是穿透力极强的x光线,让人不敢直视。
他最怕他哥那双幽冷黑沉,深不见底的冷眸。
他凝他的眼神,冰冷锋利,犹如寒霜。
想到他哥看人的眼神是那种纯粹的冰凉,像是看着没有生命特征的死物一般,陆景礼就顿觉喉咙微哑。
“靠!吓死宝宝了!这女人怕是要上天了!跟我哥那种移动的冰块都能成为朋友,可想而知不是什么善茬!”
“啧啧啧,真是想不到,平时作天作地的陆少爷也有怕的时候啊!”一旁看好戏的乔森不由打趣道。
“。。。。。。”真是交友不慎,看破不说破懂不懂!
三天后。
天色渐暗未暗,山路蜿蜒的京城大道上亮起了一长串星星点点的车尾灯光。
坐落在京城半山处最顶端的豪宅,正是这次盛世集团举办回归宴会的顾家老宅。
顾家老宅占地广逑,整个别墅庄园包括高尔夫球场、游泳池、花园、地窖、宴会厅、停车场、私人电影院……占地之广,无一处不彰显一个顶级豪门的繁华。
一辆辆豪车按照门卫的指引停在了大宅的停车场,陆续到来的宾客们在侍者的带领下,一步步稳稳的踩上红毯铺设的台阶,步入宴会厅。
此时金碧辉煌的宴会厅内,早已衣香鬓影、人影耸动,已经来了不少名门望族的贵客,不仅有商界人士,还有不少政界高官。
顾家老宅的主屋透着庄重的古韵气息,又不失现代的灵活。
绚丽的水晶灯闪闪发光,精致的佳肴,晶莹的酒杯,香醇的美酒,芬香的鲜花,最少不了的就是衣着华丽的绅士小姐们。
偌大的宴会厅内,有专门请来进行现场演奏的乐团;流云般的长桌上,依次放着价值昂贵的酒水和精致的吃食;大厅一角还有米其林大厨现场烹饪,这一切无一不彰显主人家的尊贵。
这时,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的男子从旋转楼梯上下来,顿时就吸引了宾客的目光。
时间在这一刻静止,如果你仔细听,甚至能清楚听见下面的吸气声!
来人一身黑色西装,一双黑眸又深又沉,唇偏薄,显得愈加清冷禁欲,像是不可触碰的罂粟,一旦沾染,就万劫不复——他就这么缓步踏上红毯走向场外。。。
林暮晨一身剪裁得体的高级定制礼服,衬托得他身形挺拔,一头乌黑的碎发在灯光下泛着光泽,一双深沉的眼睛透着久经商场的锐利,五官深刻分明,俊美绝伦,举手投足间透着优雅和从容。
他背着光,像是踏着清晖而来,步伐从容,面色冷隽,头发很短,勾勒出他完美的脸部轮廓。
随着他的到来,宴会厅内的名媛千金都被那惊鸿一瞥迷得七魂去了六魄。
作为盛世集团的执行总裁,林暮晨走到台前拿起麦克风,他站在主席台,却仿佛屹立于众生之巅——
“欢迎各位来宾出席今晚的回归晚宴,在此我代表盛世集团感谢各位来宾的到来,盛世集团作为一个跨国企业,在前董事长顾南城先生英明决策的带领下,才得以发展至今。顾董生前一直希望盛世集团能够回归故土,今日也算是落地归根。现在我宣布,晚宴正式开始,希望各位宾至如归,如若有招呼不到的地方,还望各位海涵。”
林暮晨嘴角带笑,言语间客气而疏离,却不失风度翩翩。
这一笑,仿若千树万树梨花开,迷得一众千金小姐心脏狂跳。
有千金小姐激动的扯着好友的手猛摇,“好想嫁给他!”
好友白了她一眼,丝毫不介意打击她的自信心,“不要犯白痴了,你还是死心吧!”
女子听了不服,反问道:“他未婚我未嫁,为什么不可以?”
“这是顾南城给他女儿顾倾城定下的未婚夫,听说顾南城在世的时候两家就已经约定好了,可惜当初顾倾城才十七岁,所以只商定了婚约。这婚事本来就固若金汤牢不可破了,何况这顾倾城无论美貌财富还是权势地位都无人可及,你就死心吧!”
忽然,会场上的灯熄灭,只剩下舞台上的灯光。
一位精神矍铄的老者,挽着他一个女孩缓缓出现在众人眼中,会场顿时安静了。
慕老爷子一生功勋无数,退休之后不再参政,携爱妻环游世界,但威名仍在。
老爷子身边的就是他的外孙女顾倾城,首次正式露脸,一道侧影便惊艳了所有人的眼睛,纵使她身上的装束仅仅是紫色纱衣和黑色长裤。
她身上唯一的饰物就是手腕上戴着的PatekPhilippe腕表,棕色微卷的长发,眼眸深不见底,如化不开的墨,丹唇如血,冷魅冷艳,跟传统的美人不一样,她的美是具有侵略性的,让人见之不忘,却不敢多看。
似乎任何华衣都衬托不出她的绝艳,她一步步款款而来,每一个举止都优雅到极致,尊贵得无与伦比,透着神秘莫测的气息,气势内敛。
直到慕老爷子携顾倾城站在台上,底下的宾客们还久久没缓过神来,不少人猜测过顾家千金到底长什么样子,甚至听过传闻,一直以为人人传讹罢了,万万没想到竟然真的如此绝色。
“原来不是我太弱,而是敌人太强大~”此刻,刚刚还像一个像黄金圣斗士一样的千金小姐,失落的垂下头,喃喃低语。
人就是这样,在面对太强大的对手时,只会自行形愧和仰望称赞。
而顾倾城也不会知道,她刚一出场就因为自身气场强大而灭掉了一个潜在的情敌。
见宾客们震惊的样子,慕老爷子一脸自豪,他的宝贝外孙女就是无人能及。
因为南城去世,顾家如今只剩倾城一人,本来不问世事的慕老爷子是特地出关替自家宝贝外孙女撑腰的,哪怕顾家没有了顶梁柱,还有他这把老骨头,只要他活一天,谁也不能小瞧了倾城。
人群里纪妃菲看着此刻站在台上,却如同站在神坛上的男子,在俯首和顾倾城说话的时候,终于在眉眼间沾染了尘世烟火,气质矜贵之余,又增添了几分亲和。
此刻的纪妃菲不期然想起一句佛语,“只此一眼,迷醉半生。”
金庸小说里,有“一见杨过误终身”的郭芙,而她又何尝不是另一个爱而不得的“郭芙”呢?
思及此,纪妃菲觉得有一种悲凉感油然而生,眼眶里有泪光打转,心思泥泞成灾,她苦涩的笑了笑,仰头把手中的香槟喝完。在泪水朦胧的目光里,她有些恍惚,放下手里的已经喝完的香槟杯,端起面前摆放的杯子就喝,距离太远,一直默默注视她的乔森想阻止,却是来不及。
她喝了一口,才知道是高度洋酒,顿时涨得脸色通红,乔森皱皱了眉,大步流星的走到她身边,夺走她手上的酒杯后,才低声怒斥道,“这就受不了?就这么爱他吗?是不是不管我对你怎么掏心掏肺,你也看不到我半分好?”
“阿森,你知道吗?不是你不好,而是在我遇见他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在那里找到了此生圆满。”
乔森就这样看着她,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呵,命运何其讽刺,他乔森打小样样出色,自认不管家世,样貌,能力都不比林暮晨差,可如今却实实在在的输给了林暮晨,且毫无反击之力,这是多么可笑的事实。
因为他爱她,所以他输了。
因为她不爱他,所以他输了。
因为她爱林暮晨,所以他输了。
这个绕口令还真真是一个可笑而又无望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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