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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 渺小


  又是美好的一天。

  李金水购置了电动轮椅。依旧等在原来的位置。身后跟着穿着寒酸的小弟。李金水说了:你穿那么好,做什么,显你有钱?给我穿的朴素一点。

  还别说,人就怕做对比。这两人,这穿着。一看就是,佣人推着富家大少爷,出门溜达。

  有个佣人,就是好。端茶递水,买外卖。着实方便。

  临近下班,小弟在集团门口,瞎转悠,鬼头鬼脑的,监视着电梯。

  伏倩君刚出电梯,小弟就遥遥挥手报信。

  李金水如今,不用看音箱,便能准确的按下播放键。

  伏倩君,今天本有一些公事要办。加班不可避免。但一想到楼下的二傻子。便神使鬼差的下了楼。

  “爱了就别伪装,迷失了也别彷徨。不管未来怎样,你都要保持坚强……”

  走过李金水身边,她回头看了一眼。换歌了?什么爱了就别伪装,死不要脸。顿时加快了速度。

  电动轮椅的速度,哪能追的上汽车。眼巴巴的看着伏倩君的专车,消失不见。

  隔天,李金水又来了。这次,换了个跟班,比昨天那个丑。

  集团例行董事会开完后,伏倩君,不由自主的走到窗前。透过大大的玻璃窗,看向很渺小的李金水。

  “男人追求女人的时候,大都很执着。看起来,很真,很纯。又疯狂。可追到手后,倍加珍惜的,却少之又少。倩倩,可不要被男人的精脑行为给骗了。何况,他还绑架过你。”六嫂很是担忧。

  “哦。”伏倩君脑子里,回忆起被绑架的那一天。李金水当着哥哥的面。除了第一下,大腿内侧,是真实被碰到了。之后的所有动作,都是虚浮于表面,并未产生实际接触。只是为了激怒哥哥,吓唬哥哥。这个人,还没坏透。想到李金水碰过自己的大腿,她有些脸红。

  “我相信你已经是个大人了,有自己的基本判断。”六嫂说完,也不勉强。离开了会议室。

  当女人产生了好奇心,一切变得微妙起来。

  李金水乐此不疲。伏倩君受之无愧。

  又过了三天,下班时。李金水欣喜万分的拿着砸到脸上的小纸团。伏倩君扔的。

  “明天放《易燃易爆炸》。”

  李金水宝贝的不得了,将纸条揣进了胸口。搂过小弟的额头,吧唧了一口。

  “走,水哥请你吃大餐!”李金水脸上,洋溢着孩子般的笑容。

  从此,伏倩君成了拥有背景音乐的女人。

  又过了几天。还是下班时间。

  伏倩君邀请李金水上车。李金水激动的差点摔倒在地。在小弟的搀扶下,艰难的上了车。

  大排档。

  这是伏倩君,最喜欢的一家。冬瓜猪肉汤,最是鲜美。别看伏倩君没什么赘肉,她可是个肉食美女。

  冬瓜,五花肉,多么完美的组合。还有茄子五花肉,更加完美的组合。

  桌上就这两菜。本就两个人,也不需要太多。

  李金水,光扒拉米饭,不说话,也不吃肉。

  “没胃口?”伏倩君问。

  “不是。我属猪。”

  “我也属猪啊。猪肉可好吃啦!”说着,还故意砸吧着嘴。一脸坏笑。

  李金水讪讪的笑着,就是不肯吃肉。

  伏倩君小嘴,一抿一抿的,独自吃完了所有的肉。吃完还打了个饱嗝。还拿牙签剔牙。姿势虽然不雅,好在美貌,遮掩了行为。

  “啪!”正在扒拉米饭的李金水被伏倩君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

  “这是你绑架我,欠我的。”姑娘一脸笑意,贴近李金水耳朵,说道。围观群众不明真相,一脸诧异。

  “好。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真性情!”李金水大喊一声,满是赞许。

  “啪!啪!啪!”又是三个大耳光。

  “这是……”

  “我知道,这是替你哥打的。”李金水截胡。

  “有意思。说说吧。你的故事。说的我开心了,说不定,我会认你这个朋友。长话短说。”伏倩君很是得意。

  “我品学兼优。父母双亡。高中本想考大学。喜欢校花,虽然追到,但被校园欺凌。我哥大闹高中。我被开除。校花也认为我是流氓,从此不再联系。做过很多杂工。也找过校花。校花已然看不起我穷酸。我哥见我没出息,两年前拉扯到身边。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变着法子作死,就是要离开他。如果没有他,我也能清华北大。”

  “为什么缠着我。可别说我长的像你妈,或者像你初恋。那,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直觉。”

  “什么直觉。”

  “认为你就该是我媳妇的直觉。”李金水的眼里有光,又或是灼热的火。烧的伏倩君,略显不安。

  “我也不跟你绕弯子。首先,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很差。别电影电视剧看多了,以为被绑架的,被虐待的会爱上主犯。”

  “你说。”

  “我哥赶走很多觊觎我家财产的人。很多很多,超过你的想象。”

  “明白。”

  “我不嫁人。想跟我在一起的要么入赘。要么孩子跟我姓。”

  “有区别吗?”

  “没有区别。你会入赘吗。”伏倩君耐人寻味的问道。

  “会,也不会。”李金水很是犹豫。

  “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会也不会,你语文跟谁学的。”伏倩君莞尔而笑。

  “失陪了。”扔下伏倩君一人,李金水走了。

  孤单的伏倩君,略有一些失落:这么狗皮膏药的人,居然接受不了入赘。也是,他与那些被哥哥赶走的,削尖了脑袋想入赘的人,不一样。

  回了老巢,李金水单独面见李金虎。

  “走正行吧。不给你自己积德,也要给你孩子积德。”李金水劝道。

  “你以为那么容易。做过的事,你以为是铅笔字,用橡皮擦,一擦就能擦掉。像我们这种人,做正行容易,做人难啊!”李金虎皱着眉头说道。

  “其实也容易。这样吧。你把小孩子过继给我。就当作是我的儿子。将来等我死了也好给爸妈上香。”

  “自己生去。”

  “你过继给我,我就原谅你。反正你有大儿子给你养老送终。”

  李金虎没有吭声。

  过了好半晌,李金虎像是终于想通了。

  “好。”

  隔日。李金水,又去等上下班的伏倩君。

  “盼我疯狂,还盼我孑孓不独活。想我冷艳,还想我轻佻又下……”

  大排档。

  “考虑清楚了。”打完了饱嗝,剔着牙的伏倩君嗤笑道。

  “我不入赘。”李金水坚持道。

  “那你还说个街霸。”伏倩君作势就要起身离开。

  “孩子可以跟你姓,但我不入赘。”

  “不还是入赘。有区别吗。”

  “有区别。我会负责正常的育儿抚养费用。而且我会贴补家用。我还年轻。不会的都可以学。我会为了我们未来的家庭,加倍努力。”李金水信誓旦旦。

  “我说你这么急做什么。你只是想清楚了孩子跟谁姓,但我还没有想清楚,要不要跟你交往。”

  “你想你的,我做我的。以前的钱都是我哥的。我一分钱没拿。以后我赚的每一分钱,都交给你。”

  “无聊。无趣。糟糕!失陪!”伏倩君,走了。

  三位武林人士,这段时间,压根就没闲着。

  八姐说,王门都建立这么久了,你们该出去惩恶扬善了。

  三人每天半夜,出没在各个阴暗的角落。直面城市的黑暗。

  每人都有着独属的面具。形状各异。吓人的吓人,可爱的可爱,可爱到让人发笑。当三人出手之后,所有人都笑不出来,哭了。这不是扮猪吃老虎么。

  三人太鸡贼了。每次行动,都要入侵控制附近的摄像头。本以为伏千君的优点,只是有钱。谁能想到,这货还是个小高手。摄像头说黑就黑,不带含糊。

  捣毁了几个地下摇头丸工厂,解救了一些失足少女,更是帮警方抓获了十几个在逃人员。全靠伏千君,高超的电脑技术。什么人脸识别,犯罪数据库等等。

  警方毫不知情啊。开会研究,觉得城内,是不是要刮妖风,又给整出什么超级邪恶的组织。这一看就很明显吗,欲扬名,先踢馆。去过好多现场,这明明就是新旧势力的火拼嘛。才不听那些混混说的话,没一个可信的。两三个人就能干翻他们一群,真以为武侠小说情节?

  警方加强了晚间巡视,更成立了打击罪犯专案小组,专人专用,誓与新兴邪恶势力,势不两立。

  风紧扯呼!

  三人改变了拯救善良人类的计划。好吧,是八姐改变了。由穿云箭负责晚间。不定点,不标注。随缘助人。训练,由各自抽时间完成。

  万马负责下午。随缘。

  千军负责上午,随缘。

  种公子果然不负众望。专门候在酒吧附近,防止别人捡尸。

  万马也可以。坐坐公交车,揍揍小偷。

  最离谱的是千军。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红袖章。专门罚款随地大小便,乱吐乱扔的人。罚着罚着,便罚到了一位穿着便衣的交警身上。

  很巧,这位交警。他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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