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劫富济贫(上)
午夜十二点,老麦忽然睁开了眼睛,长年累月锻炼出的枪法身体素质,让他几乎睁眼的同时整个人就恢复了清醒。
老麦随即起身,所发出的微不可察的动静,惊醒了一边的周和谢福弟,两人也迅速翻身下床。
房间里只有考拉还在呼呼大睡,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保罗那里凶猛无比的地狱犬,在老麦手里就变得有些好吃懒做,简直萌萌哒。
三人默不作声的摸黑穿戴整齐,套上防弹衣,整理了武器装备,把长短枪支和匕首弹药等都放在了最习惯,能最快拔取的位置。
至于长剑大盾这些,十分扎眼的冷兵器,他们自然不会拿出来,其他来历合法的枪械也都没带,只拿了前几次劫富济贫时候,弄到的查不出使用者来历的黑枪。
虽然黑帮火拼没警察会管,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老麦并不想留下任何痕迹。
万一哪个信仰资本主义法制社会的马仔报了警,又有认真负责的警察真去查案,还顺手化验一下弹道查出了购买人,那老麦不说要亡命天涯,但至少会有一定的麻烦。
老麦三人,每人都带了两只手枪,老麦用的还是M4,只是不是他自己的,也是是一把来路不明,但是绝对和他们三人无关的黑枪。
谢福弟用的是一把黑市上弄来的,M14精准射手步枪,再配上价值一千多刀的,带微光夜视功能的高倍率瞄准镜,堪称黑夜中的梦魇。
周的枪法大概在LV2左右,虽然比起普通人也是不错,可比另外两人稍逊一筹,因此只带了两把手枪和一把匕首,负责潜入作战。
考拉这时终于迷迷糊糊的睡醒,老麦上前摸摸狗头,示意它留在屋内,随后三人并不走旅店正门,而是从窗户一跃而下,悄然落地,没有惊动任何人,开车离去。
“老板,今天的目标是哪里?”谢福弟大大咧咧的坐在后排问道。
这声老板,谢福弟叫的非常顺口。一来是叫了几个礼拜也习惯了,二来也是他目前确实是靠老麦发薪水养着。
大家都是成年人,成年人的世界,没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忠诚。
忠诚从来都是需要代价的,或是人情,或是理想,或是前程,或是财富。取四者每取其一,都能获得的一定的忠诚。一样没占,没有忠诚,占的越少,忠诚越少,占的越多,忠诚越多。
人情会用尽,理想会破灭,这些是虚无缥缈的忠诚,虽然在当时看似无比坚定,但也只能维持一时。
人总想更远大的前程,更多的财富,这些是功利的忠诚,虽然看似能维持很久,但总会有人出价更高,因此这种忠诚不够坚定。
老麦给了周和谢福弟成为职业者的机遇,给了他们秩序骑士追随者的身份,完完全全的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带领他们进去了一个波澜壮阔的新世界。这种情况下,平日里相处还能如同挚友一样真诚,在人情方面老麦已经做到了极致。
至于理想和前程,连老麦自己都有些迷茫。因此财富对于维持老麦在这个小团体中的绝对领导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
老麦从收到通知书开始,就给谢福弟和周开出了每月一万刀的“工资”,这还不算平日里遇到“大生意”的额外分红。在90年代的北美联邦,这何止是高薪,简直是横财!
谢福弟对老麦的忠诚度,从那以后也是直线上升,目前在追随者模块的显示中,谢福弟的忠诚度已经突破了75,并且还有上升的趋势,现在语气自然且恭敬的那声“老板”就是铁证。
“市里第十五街区有个毒贩的散货点,我们这次行动,尽量抓个地位高的活口。”老麦边说边发动了汽车。
“活口?老板你是要顺藤摸瓜?”谢福弟马上反应过来。
“对,要开学了嘛。”老麦露出了蜜汁微笑。
美漫的纽约,那可是藏龙卧虎,都不用说职业者了,超凡者都不缺。老麦的身手,小镇上可以称王称霸,普通城市也能横着走,但是在纽约就只是个弟中弟。
很明显,到了纽约就要夹着尾巴做人了,不能像现在一样,四处“开张”,贴补家用。所以老麦打算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干一票大的。
干完这票,我就去纽约念大学。老麦默默给自己插了旗子。
既然是要干一票大的,那肯定不会像前两天一样,小打小闹的抢个几千刀的“路边摊”。老麦这次要直捣黄龙,端掉幕后老大的小金库,赚他个盆满钵满。
正所谓抢劫一分钟,少打十年工。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不需要努力就能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的方法,基本都在刑法里面写着,大家有空可以多研究研究,有病治病,没病强身。
“时间够吗?”周一贯的风格,沉默寡言,但一针见血。
这次计划中,最关键的就是时间。离天亮不到六个小时,夏天昼长夜短,真正的黑夜只剩四个多小时,他们需要在这段时间,完成突袭据点,逼供活口,寻找毒枭老巢,突袭毒枭豪宅,逼问现金位置,最后安全撤离这整套流程。
其中最后两步可以在天亮以后搞定,但前面几步,尤其是突袭毒枭的豪宅,一定要在深夜完成。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出来,那里一定戒备森严,遍布枪手,也许还有一两个职业者作为保镖或者高级打手。不借助夜色,实在是没可能完成突袭。
“需要抓紧点,不过问题不大。”老麦故作高深的淡然一笑,显得信心满满。
他也有理由自信。再怎么有钱的毒枭,毕竟不是军阀,北美联邦也不是平行宇宙的墨西哥,体质之外,没有人敢于正面挑衅执法机关的尊严。
因此就算他们这次的目标,手下养了不少枪手,但是没有经过正规军事训练的枪手,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数量优势在这时并不会引发质变。
最重要的是,目标不会有多少重火力。
要是亚特兰大的黑老大,真在家里布置几挺12.7毫米口径的重机枪,摆上一个排的精锐雇佣兵而不是黑帮枪手,借老麦俩胆子他也不敢捋虎须。
不过要真是那样,也轮不到老麦去找他麻烦,甚至都不用药品稽查局(DEA)出手,联邦调查局和国土安全局直接就会上门查水表。第二天就能让他享受关塔那摩的迷人自然风光。
这时候,皿煮,任泉?不存在的。希拉里邮件门被灭口的五个人,在社会上也是有些身份地位的人物,新闻自由的北美,不也没翻起来一点水花?
对手是一群没有配合的黑帮枪手,地点是没有重火力的豪宅,再加上时间在深夜人们最松懈的时候。而老麦这边是三个身经百战的职业者,有心算无心的突袭,两相比较之下,可以说老麦一方有着飞龙骑脸一般的优势。
你告诉我怎么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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