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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血剑世家


  当血之星血魔洞里出来的血魔对我们围攻的时候,我用从《潇湘竹石图》里悟出的竹叶剑射向血魔。

  身材高达千余米的血魔宫逐北大惊,他嘀咕道:“我自血魔洞里出来,从来没有碰到过如此高手。”

  血魔宫逐北是一个难得的高手,他见我的竹叶剑一时难破,就迅速遁走。

  在血都附近,血魔宫逐北,另一名血魔孙王华则化身为南门二乙星的魔族血剑门高手。

  南门二乙星血剑门高手在三颗恒星的星系之间赫赫有名。

  血剑门的第一位高手名叫朱南羽,他是一名以剑入圣的天才。

  据说,这个血剑门的朱南羽在南门二乙星的魔族中肉身强度第一,他手中的血剑在南门二乙兵器谱中排行第八。

  这样一把血剑,当然是许多人都想拿到的宝物。

  这把剑本来属于南门二乙星血剑门的现任门主魔族剑客沈星南,但是沈星南知道光凭自己血剑门的实力,想在这群雄逐鹿的血之星上插旗是很难的,于是他就安排手下孙洪剑在血都城外的旭东村,将这把剑交给了血魔孙王华。

  为了替血魔孙王华提升名气,他还捧其为旭东之星。

  这时,血族皇帝得到了议会军的支援,和血族起义军的援助,基本上稳定了血都的局势。

  三位贵妇听说血都平静了下来,她们也想回到家乡。

  我答应带着她们回去,我们乘坐着血之星帝国的通邮马车,找血之星帝国的军官买到了通行证。

  然后,我带着女公爵葛瑞丝,她的母亲伊妮德公爵夫人,以及我名义上的母亲邦妮夫人一齐出发了。

  邦妮夫人长得像个明星,她的头发长长,一说话就是满脸带笑。当然这只她的表面,实际上她的坚硬的像一块钢铁,否则她也无法在血都这个地方生存下来。

  血佛寺的圣女封梨媞亲自男扮女装赶着马车,而女公爵葛瑞丝坐在车上眨着她那双明亮的碧绿色的眼睛望着我。

  看着她那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我心头涌起一阵甜蜜,我发射一定要好好对她,这样一个可爱、温柔、率性的美女,我怎么能让她和自己的母亲两人去面对血都的残酷生活呢?

  在血都,她们的大宅子要保养,要请用人,有大把的账单要去付。

  那些贵族必不可少的体面,那些马车,或者新式的电动汽车,都要大把钞票才能运转。

  事实上,血之星之所以流行马车,主要还是因为经济的缘故。

  那些血族贵族们,他们之所以不愿意和那些平民联姻,主要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财富传承。

  那些巨富和新晋的将军们,是不乏追求者的,漂亮的血族贵族小姐恨不能将这些可靠的结婚对象扑倒。

  那些穷小子,自然只能将漫漫长夜交付给自己的右手,或者左手。

  我们赶到血都时,发觉邦妮夫人的宅院几乎全被毁了,唯一的好消息就是那个勋爵安德鲁,被血魔一脚给踩死了。万幸的是,女公爵葛瑞丝的府邸还完好。

  女公爵葛瑞丝的府邸,吃的东西,马匹都失踪了。

  这些东西或者被仆人们吃了,或者被血族皇帝欧阳云的军队征收了,但是房屋的主体建筑还在,所有的家具和其他东西都被保护的挺好。

  我们到血都,派人去采购各种各样的东西。

  钱如流水般的花费出去了,各种食物都采购回来了。

  屋子被规整好了,我们在血都的女公爵葛瑞丝家里住了下来。

  到了晚上大约十点钟的时间,屋外来了一个穿着青色衣袍的剑客,那人站在门口,说:“我是血剑门的第一高手血魔宫逐北,请女公爵葛瑞丝出来,否则我就杀光这宅子里所有的人。”

  我说:“你虽然是血魔所化,可是你手中无剑,哪怕你手中有剑,也难以和我匹敌,我知道在你后面还有暗藏的杀手,让他出来吧!”

  这时,藏在血魔宫逐北背后的血魔孙王华出现了,他手拿血剑,脸上带着白银面具。

  一只草狗立即向血魔孙王华的身上扑了上去,血魔孙王华手中的血剑挥出,那只草狗立即变成了一只干尸。

  血剑门的现任门主魔族剑客沈星南,和孙洪剑躲藏在暗处,看着两个血魔和我比试。

  我不屑出剑,因为这两个血魔的段位还不够,虽然它们实力强大,可是剑道的修为不够。

  一只血都细毛狗冲了上去,想咬死藏在暗处的魔族剑客沈星南,沈星南手指一弹,一股剑气射出。

  那只血都细毛狗被剑气劈成两半,那狗还在往前冲,只是没冲到沈星南的面前就死了。

  我笑道:“正主出来了,你要和我比试一番吗?”

  血剑门门主沈星南说:“我只是路过,我和你没有什么冤仇,我干嘛要和你比试?”

  血剑门门主沈星南的手下孙洪剑像一条毒蛇躲藏在暗处,他突然向我出剑,我用竹叶剑挡住了他的刺杀。

  血佛寺的圣女封梨媞利用《大悲赋》,射出了许多弹珠,那些弹珠封住了孙洪剑的穴道。

  我一剑回击,将孙洪剑劈成了无数肉块。

  从街道上跑出了许多野狗和黄鼠狼,跑来吃这毒蛇孙洪剑的肉。

  可惜,这个毒蛇孙洪剑的肉有毒,那些食用孙洪剑的野狗,全部丧命了。

  血剑门门主沈星南大惊,他没想到我还有后手,不过也正因为他的谨慎,所以才没出什么问题。

  血剑门门主沈星南带着手下,迅速撤离了我们所在的街道。

  两名血魔被我表现出来的强大实力,惊得目瞪口呆,他们明白,在剑道方面,自己的实力是拍马也难追赶我的。

  血魔孙王华手中有血剑,他依靠手中兵器的锐利,还想冒险一试。

  我说:“狗贼孙王华,你的剑术和我不在一个段位,你和我比试,只能是找死。”

  血魔孙王华说:“那未必。”

  伊妮德公爵夫人扔给我一把玫瑰剑,她说:“女婿,这血魔有血剑,我们的公爵大人也传下来了一把玫瑰剑。当玫瑰剑出,则敌人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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