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缠丝兔
张一诺也觉得,自己今天肯定会输一次,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输的这么快这么干脆。她后退一步拱手问道,“不知世兄是如何做到如此轻巧地卸去我的力道的?”
常逍笑笑说道,“我说了,世妹完全不适合虎形拳。世妹看似出手刚硬,实则处处留情留手,不敢出全力,深怕重伤了我,这虎形拳却最是讲究一往无前的杀意。世妹心中无杀意,拳中之力本就时刻准备后撤,我不过是顺着你的后撤的势,顺势而为。”
张一诺心里也明白这点,除了不愿伤人之外,自己也不是那种一往无前之人,时刻想着自保,自身安全第一,雷良玉教自己的这套拳,的确跟自己的个性不合。再加上是现学现卖,之前自己能打赢,不过是属性碾压罢了。
但是如果是她预判了对方的动作,反应没有跟上也就算了,可她完全没有提前发现对方准备如何出手,这点也颇为让她不解,她接着问道,“世兄是如何做到,动作之前没有预兆的?”
常逍说道,“有些人,炼体前期不过是用灵气排出皮肉中的杂质,让肉身变得更强韧,但是其实是可以更进一步,了解并掌控身上的每一处的运作的。”
张一诺接口道,“而这种对自身的了解,往往是在近身战斗中了解掌握的?但是我还是不明白,虽然你卸去了我的部分力道,但是我当时已经及时闪避了,为何会仍旧被你捉住,就好像有别的力量,引着我的手脚往你手中撞一样。”
另一个男孩子跳上台,揽住常逍的脖子,“因为他融合的是缠丝兔,控制对手是缠丝兔的天赋技能。唉,我说,平时兄弟们问你问题,你怎么就没有这么有耐心。”
常逍面色如常地把自己脖子上的爪子拿掉,那人又咋咋呼呼地跟张一诺打招呼,“雷老虎真是的,跟娇滴滴的小娘子交手的机会怎么就给他不给我呢?”
张一诺无语道,“你就这么大庭广众称呼前辈师长的外号真的好吗?你把我刚刚的形象称为娇滴滴?”
这新来地男孩说道,“呃,要不然呢,哦,明白了。”他拿双手捂住嘴,夸张地做惊恐状,然后用两只兔耳慢动作一只,一只地挡在自己眼前,最后再刷地一下,错开两只耳朵漏出眼睛,“这样?”
这明显是模仿刚刚常赢的动作,常赢气呼呼地跳上台,揪住这男孩一只兔儿,吼道,“常胜你这是要死啊。嘲笑我不说,还来调戏我的朋友?”
常胜捂住自己的兔耳嗷嗷嗷地叫着,“怎么成了我调戏她,明明刚刚是常逍在调戏她好么,嗷嗷嗷,你再揪我可要还手了啊。”
常赢哼了一声,把他的另一只兔耳也拽在手里,两只兔耳打了结,拽着走。
常胜苦着脸,一边跟着她绕圈,一边说道,“我真是命苦,别人的妹妹一个个都是温柔可人,唯有我的妹妹凶悍的不行,张家世妹,我跟你说,你跟她一比,真的算是娇滴滴了。”
张一诺忍俊不禁,她含笑看着这两个活宝,视线不经意跟常逍也含笑的双眼对上,她点头示意了一下,心里想着刚刚常胜说的缠丝兔。
缠丝兔色泽红润、肉质细嫩、鲜香味长。缠丝兔是将用酱料,豆豉,姜汁等调料腌制后的兔子,用麻绳缠绕成封闭的圆筒状,晾好风干,之后煮食,那真是怎一个鲜嫩了得。
呃,她意识到自己想偏了,又重新把思路拽了回来,天赋啊。
这世上的灵兽和除自己外其它的修仙者,大概会有各种各样的天赋,防不胜防。
像缠丝兔这种好吃的美食,啊,不对,是像缠丝兔这种以控制住对手为天赋的灵兽,若是以常规的预判,分析,再做出反应,其实很容易陷入对方的节奏。
雷良玉此行来到主峰,也不光是为了张一诺,她安排其它的女孩子,也一一地跟男孩子们对战。
张一诺也仔细观摩着,除了淬体强度不如男孩子,打斗经验不如男孩子之外,女孩子们普遍还有几个问题。
这几个问题张一诺其实也有,最大的问题就是怕受伤,尤其是怕伤到脸。其次就是女孩子们普遍不太愿意跟男孩子们身体接触。
张一诺也去观察了一下男孩子之间的切磋比斗,她停在了常逍和常胜的切磋台前。
常胜余光看到张一诺过来,立刻朝着常逍挤眉弄眼,被常逍抓住破绽一个擒拿摁倒地上。
常逍松开他,常胜叫到“这次不算。”
常逍瞥了他一眼,“怎么就不算,你自己走神怪的了谁。”
常胜在他耳边说道,“我这不是在那谁面前给你留面子嘛,刚刚温香软玉在怀的感觉如何?”
常逍想到刚刚将女孩扣在怀里的感觉,脸上微微一红。
他其实不是故意的,只是,之前从来没有轮到他来跟女孩子切磋。
他习惯性地用最简便快捷的当时控制住对方。他正好捉住了张一诺的手腕和腿,当时最方便制住她的方法就是直接把她横打过来扣住。
而一般跟男孩子切磋的话,他会扣住之后直接掼在地上,但是刚刚怀中女孩子特有的柔软的手感让他迟疑了一下,没有做出如此不怜香惜玉的举动。
常胜自以为说的小声,张一诺以其半开的耳窍,还有神识的配合,听得清清楚楚。
这就是女孩子们在切磋中不愿意被近身接触的原因。
青春期的孩子,都喜欢八卦。而当自己成为被八卦的对象时,其实一点都不有趣。
不过比起这些小孩子来说,她其实心理上算是老阿姨了,她装作没听见,直接脸不红心不跳地当场继续观摩。
常胜显然融合的是一种以速度见长的灵兔,速度快到张一诺若是没开眼窍,可能看到的都是虚影的程度。
但是常逍却总有办法以最小的腾挪闪避,出手擒拿住常胜的攻击。
而常胜也总有办法,在被擒拿之前,以极快地速度躲过常逍的擒拿。
果然比起勇猛一往直前的虎形拳,自己还是更适合以速度闪避为主,以柔克刚的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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