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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灶台上的酱料印


  冯警官带着大胖离开去采集DNA,我问大叔还要不要在开摊营业,大叔笑着说道:“开啊,这可是供咱们吃饭的行当。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耽误了赚钱的买卖。不过你刚才也是套路满满啊,你没发现你说DNA的时候,那小子都快吓尿了吗?”

  看着大叔兴奋的样子,我却不禁怀疑起现在的推论,心里总觉得那里似乎不大对劲。大叔觉察到了我的不安,走过来问我是不是刚才那名男子恶劣的态度吓到我了。

  我摇了摇头:“不是,您说那名男子会不会真是无辜的呢,我总觉得咱们漏掉了什么。”

  “老冯也没有说他就是杀人凶手啊。”大叔知道我的想法后毫不在意地回到案板前切鸡肉丁,“而且老冯不是说了吗?在找到确凿证据前,咱们可都是凶手啊。虽然我不能断定那男人是不是凶手,但是以我多年的经验,那男人装傻充愣的态度绝对有问题。”

  我点点头,心里依旧存着疑虑,有些提不起精神:“我不知道,总觉得还是有些不对劲。”可是哪里不对劲我也说不出来。

  大叔看了我一眼,劝我不要想太多。

  但是无论心里觉得有多无奈,这晚饭还是要好好做的。

  光菜市场的时候我和大叔发现今天的鸡腿肉特别新鲜,就决定做个宫保鸡丁,但是鉴于我不爱吃花生,而腰果又太贵,所以决定折中炒个酱爆鸡丁。

  大叔将鸡腿肉剔骨切成块,磕了鸡蛋放了淀粉调成蛋糊,又加了一些料酒之后,将鸡丁放入浆好。而我这边则是像往常一样热锅烧油下了蒜片爆蒜香,将浆好的鸡丁在热油锅里滑熟,鸡腿肉很嫩,火大的时候这鲜嫩的鸡腿肉只需要2分多钟就能炒熟。大叔在旁边帮忙挑好了酱汁,甜面酱和黄酱按照2:1的比例搅拌在一起,又放了一勺白糖和清水继续搅拌。在我滑熟鸡丁之后,把大叔调好的酱汁倒入锅里和鸡丁一起翻炒,很快每一块鸡丁都沾上了酱汁,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丢了黄瓜丁下锅,在黄瓜微微变软后才关火盖上锅盖,让锅里的食材又焖了几分钟之后才掀开锅盖倒了香油,用锅铲搅拌均匀盛盘出锅。

  大叔一边赞叹着酱爆鸡丁引发人食欲大开的香味,一边将出锅的鸡丁盛盘端到了食客面前。刚才的闹剧吸引了不少食客,相比于晚饭他们对这里发生的事情更感兴趣。这让我有些不高兴,为什么美食当前他们却不愿意好好品尝呢?难道对他们来说只有看热闹才是他们生活的重心么?

  心里还真是空虚啊!我心里这样感叹着,听着外面的喧闹无奈地摇了摇头。因为刚刚的分神,一颗黄瓜丁因为翻炒而跳到锅子外面,灶台上沾了一些甜面酱的痕迹。我拿抹布擦的时候,昨天见到男子时的画面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

  饭摊快要收摊的时候,冯警官才带着大胖回到了饭摊。最初的那一波食客早已散去,之后和每一个周末一样饭摊里只剩下了零星的熟客。因为突发情况,酱爆鸡丁提前吃完了,我便切了两根今天买的红肠,配着青椒和大蒜炒了个蒜香红肠。

  大胖显得很有精神,颠颠地跑到大叔腿边蹭了蹭,又跑到了我旁边,围着我绕了个圈,最后趴在了我脚边仰着头吐着舌头看着我。我去后厨丢了一个熟蛋白给它吃:“你这两天可是立了大功了。”

  另一边,冯警官谢绝了大叔一起喝一杯的邀请,说是一会儿还要赶回去加班。大叔一边感叹着冯警官辛苦,一边将话题带到了案情上:“怎么样?能确认凶手了么?”我相信大叔整个下午都在惦记着这个话题。

  冯警官摇摇头:“还不能确定。刚才从大胖的毛发上提取了DNA,和昨天它脚上提取的血迹里的DNA并不吻合,但是昨天从他脚上提取的血迹中检测到了和现场还有打捞上来的尸体的DNA吻合。可以确定血迹是受害者身上的。”

  “死者的死因是什么?”大叔并没有感到惊讶,毕竟昨天大胖只是叼了男子的拖鞋,并没有进行更进一步的身体接触,想要提取DNA实在是有些困难的。冯警官之前之所以方那名男子回家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

  冯警官愣了愣才说道:“死者是溺水身亡。”

  “溺水?”我和大叔忍不住惊呼。

  冯警官确定地点了点头:“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罕见,有很多受害者被人丢到河里之前是昏迷的状态。主要原因是大多数人作案之后无法分辨受害者的状态,由于紧张或者其他原因,他们只是在看到受害者晕过去了之后就判断受害者已死亡,为了毁尸灭迹,他们不会再确认受害者状态进行抢救,而是直接将选择抛入河里,让河水冲掉一切罪证。这不是我们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今天打捞上来的尸体就是这样,虽然受害者身上有多处伤口,但法医确认均不是致命伤。但是那些伤口并非致命伤,经法医解剖,死者肺部发现了大量积水,打捞上岸后七窍有血液流出,这主要是因为夜晚抛入河中后,白天打捞上来水温变化导致。另外法医发现死者的嘴唇和指甲呈青色,这也是溺水身亡的一个典型特征。胃里没有发现安眠药成分,初步怀疑死者头部和身体上的大面积创伤致使受害者晕厥,嫌犯在发现受害者晕厥的情况下将受害者扔入河里妄图毁尸灭迹,而那时候受害者虽然晕厥,但是仍有呼吸,所以给你出现了大量的积水。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案发县城会发现大量血迹。而且我们在现场发现了明显的拖拽痕迹。”

  冯警官说完便开始埋头吃饭,我和大叔再次陷入了沉默。十分钟后,我鼓起勇气向大叔确认:“大叔,昨天我们看见那个男人的啥时候,他身上没有血迹吧?”

  大叔回想了一下点了点头,突然他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反问我道:“你刚才之所以觉得哪里不对劲就是因为回忆起男子身上没有血迹对不对?”

  我点了点头:“没错,虽然大叔在他身上闻到来了人血的味道,但是并没有在它身上发现明显的血迹。可是无论是从现场来看,还是从冯警官带来的验尸报告来看,受害者虽然是溺亡,但是在溺亡之前身体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造成了大面积出血。从现场的血迹来看,虽然不太懂根据分析什么的,但是我肯定受害者的血迹不可能只留在现场,加害者的榊山也应该留有喷溅的血迹。这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昨天我们见到那男人的时候,他身上并没有什么血迹。但是很奇怪,大叔却在她身上闻到了血的味道。还有一点,为什么他一定要追回他的拖鞋?”

  说到这里我有些不安地听了下来,却看见大叔和冯警官一脸鼓励地看着我,让我继续说了下去。我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我有一点一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穿拖鞋?当然我现在依旧没有相同,但是有一点我想的很明白,他之所以要追着大胖拿回拖鞋,一定是那拖鞋上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打叔不是说在男人身上闻到了血的味道么?那会不会是因为鞋底沾着血呢?我记得那时男子好像是说大胖冲过去调走他放在地上的鞋子,而不是他脚上穿的鞋子,在户外我们什么情况下会光脚呢?一种就是那男子说的自己在夜钓,脱了鞋盘腿坐在椅子上,但是大叔早就否定了这个说法,昨天晚上的气温那么低,拖鞋可是不可能的。那么另一种情况会不会是这男子正在换鞋呢?”

  我看想了对面的两人发现他们也在思索我说的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他不光是换鞋,我认为他是换了所有作案时穿的衣服。他正准备把沾着血的衣服一起扔到了河里的时候,大胖出现了,调走了其中一只拖鞋,男子害怕着站着血迹的拖鞋会给自己惹上麻烦,便连忙追赶大胖,意欲销毁证据,这就是为什么他在跑到咱们面前的时候是一觉逛着一脚穿着拖鞋了。我相信如果再去现场勘查一下的话,会发现一些不明显的带血的鞋印,不过昨天后半夜下过雨,有可能冲刷掉一些,再加上今天早上路过的人,我不确定还有多少保留在现场。我想打叔问到的血腥味应该是鞋底沾了血迹,血迹在沾满了泥泞的鞋底下并不容易被发现。他一路跑过来,我们只注意到了他的狼狈,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满是泥泞的脚底也沾染了血迹。如果继续打捞的话,我想您应该能在河底打捞起罪犯作案时候穿的血衣。罪犯应该是在衣服里包裹上了石头一类的重物,这样衣服就不会飘在水面成为显而易见的证据。因为这些推测,我不觉得这是一场冲动犯罪。”说完我看向了对面的两个人,他们正以一种惊讶的目光打量着我,这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尴尬地咳嗽了两声,端着餐桌上的盘子会到了后厨。

  走进后厨的那一瞬间,我听见冯警官打电话布置明天二次打捞的工作。

  冯警官和我们一起离开了饭摊,他喝大叔还在讨论案情。大叔问了冯警官可能会造成尸体伤口的作案工具,冯警官说痕迹鉴定科还没有给出报告,但是他们按照经验推测受害者身上的伤痕应该是由锋利的刀具造成的砍伤。

  “那死者的身份确定了么?”我问冯警官。

  警官摇了摇头:“暂时没有。我们已经将消息发布了出去,不过目前为止并没有人过来认领,也没在失踪保安中发现和受害者样貌相似的报案。”

  走了一段之后,冯警官和我们做了告别,也感谢我提供了新的线索。刚才在后厨的时候,我给小米发了消息,说明了饭摊的情况,让她在警察抓到凶手抢先不要过来。“会把你卷进麻烦里的。”我发了消息给她,之后想了想,又发出了一条消息。

  和大叔手里提着给他冰箱填充的好吃的走在路上,他转头看向了我,眼神里带着夸赞:“没想到你会这样厉害。”

  我有些得瑟地笑了一下:“我还有很多你不知道的优点呢。不过今天这件事情还真得得益于我爸爸,爸爸是写话剧的,总带我去图书馆玩,那时候地了不少这方面的书。”

  “侦探小说么?”大叔好奇地问道。

  我摇摇头:“是真的一些命案记录。那时候爸爸想把侦探小说搬到舞台上,写成话剧,就让我和他一起研究过很多有关的资料,只是最后那部作品还是没有完成,我们两个觉得各种意义上的有难度。但是爸爸到现在还在尝试。”

  “好厉害啊。”大叔的眼神比之前更加惊讶了。

  “刚刚高考完,你知道有三个月的假期,我几乎都是在家里宅着,正好可以和爸爸一起整理资料。也多亏了那段时光,让我今天在看到跳出锅子的黄瓜在灶台上留下印子的时候发现了不对劲。那时我突然想起那句法政之父艾德蒙·罗卡说过的‘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于是就想到那男子和大胖都到过现场,大胖爪子上沾了血迹,但是男子身上却身上却没有留下任何血迹,于是我就联想到了鞋底,和男子在抢过拖鞋时的紧张。我之后就串联了所有的事情,推测那名男子不仅是凶手,而且绝对是蓄意谋杀。”

  “为什么?”大叔侧过头问我。

  “没有血迹的衣服和后来过于冷静的态度。”我回忆了男子看到我们时的表情,没有一丝惊慌失措的样子,“他太冷静了,即使面对调皮的大胖,也只是装作气急败坏,生硬地拿了两句就马上转身离开,像是在可以赶时间一样。还有就是今天他到店里来的时候,在回答你的提问时,他可以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但是眼睛却在下意识地躲避你的目光,音量也不自觉的提高,完全没有无辜的感觉。我想你和冯警官也是这样认为的吧?冲动性杀人后所表现出来的恐惧他身上都没有体现出来,我只从他的脸上看出了几乎冷血的冷静。这太不寻常了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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